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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謀“定增套利”!中核钛白、中信證券、海通證券等被罰2.35億

作者:時間财經

從立案公告到罰單出爐,僅7天時間,中核钛白“定增套利”案被坐實。

4月12日新“國九條”出台當天,中信證券、海通證券雙雙披露公告,因在相關主體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中核钛白2023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涉嫌違法違規,兩家券商均被中國證監會立案。同日,中核钛白也釋出公告稱,公司實控人王澤龍因涉嫌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公司2023年定增股票,被證監會立案。

4月19日晚,該案處罰“落錘”。中信證券、海通證券齊發公告,公司實控人或公司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就涉嫌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股票一案,證監會拟對各參與方合計罰沒2.35億元。其中,沒收違法所得約7753萬元,罰款1.57億元,罰款約為沒收違法所得的兩倍。

該案參與方包括中核钛白實控人王澤龍、王澤龍朋友洪浩炜、中信中證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簡稱“中信中證”)、中信證券、海通證券、時任職中核钛白董事會秘書韓雨辰。

根據證監會調查,中信中證為王澤龍、洪浩炜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股票行為制定套利方案、搭建交易架構、提供杠杆資金支援等;中信證券知悉客戶融券目的是定增套利,配合其提供融券服務;而海通證券以自己名義按照中信中證的報價指令認購中核钛白非公開發行股票,客觀上幫助中信中證及其客戶取得股票收益,使得定增套利行為得以實作。

王澤龍,1996年7月出生,住所在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北滘鎮。2019年末,中核钛白迎來新實控人,王澤龍入主時年僅23歲。在王澤龍20歲前後,其曾多次登上胡潤富豪榜。

合謀“定增套利”!中核钛白、中信證券、海通證券等被罰2.35億

“定增+融券”套利

經證監會查明,2022年7月,中核钛白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發審委稽核通過。2022年7月至8月,中信中證向王澤龍推薦定增多空方案。

根據方案,“客戶通過場外衍生品交易台直接實作定增多空套利,提前結算收益,無需等待6個月的鎖定期,通常1個多月時間即可回籠資金和收益”。

2022年9月,王澤龍決定實施定增套利,通過中核钛白員工持股計劃定向出借券源,并以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下稱“某投資公司”)名義與中信中證開展場外衍生品交易。韓雨辰具體執行套利方案,負責對接中信中證和中信證券。

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王澤龍、韓雨辰與中信中證、中信證券商議定增融券套利業務,約定由中核钛白員工持股計劃轉融通出借8800萬股“中核钛白”股票,中信中證指定4個私募基金産品賬戶進行“中核钛白”股票融券對沖交易,中信證券制定融券出借計劃。

2022年11月,中信中證就挂鈎“中核钛白”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收益互換業務與海通證券進行初步溝通。

2022年12月,中信中證合規部門及風險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挂鈎約8800萬股“中核钛白”非公開發行股份的場外衍生品交易申請。當月,上報“關于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與中證資本開展挂鈎中核钛白限售股場外期權6億元名義本金的請示”至中信證券風險管理部及風險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

2023年2月,因某投資公司認購資金不足,為了将融券額度用滿,王澤龍建議朋友洪浩炜加入中核钛白定增融券套利交易,洪浩炜參與并以某1号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1号基金”)名義與中信中證開展場外衍生品交易。2023年2月8日至2月10日,海通證券衍生産品與交易部經部門内部審批,将“中核钛白”股票納入衍生品業務備選庫,并履行了中核钛白非公開發行認購檔案的公司用印審批流程。2023年2月10日,海通證券按照中信中證指令價格及認購金額參與中核钛白非公開發行首輪報價,當日确定發行價格為5.92元/股。

2023年2月16日,海通證券簽署中核钛白非公開發行股票之股份認購協定,并與中信中證達成挂鈎标的為“中核钛白”股票的多頭收益互換,名義本金為5.32億元,對應股數為8986.49萬股,由中信中證提供全額保證金。同日,某投資公司與中信中證達成香草期權組合合約,挂鈎标的為“中核钛白”股票,名義本金為4.26億元,對應股數為7195.95萬股;1号基金與中信中證達成香草期權組合合約,挂鈎标的為“中核钛白”股票,名義本金為8903.98萬元,對應股數為1504.05萬股。

實際獲利超7000萬元

2023年2月6日至2月20日,某投資公司與中信中證達成挂鈎标的為“中核钛白”股票的空頭收益互換,合計開倉股數為7195.95萬股,對應名義本金為5.48億元。2023年2月10日至2月20日,1号基金與中信中證達成多筆空頭收益互換,合計開倉股數為1504.05萬股,對應名義本金為1.14 億元。

2023年2月6日至2月14日,中核钛白員工持股計劃所持8800萬股“中核钛白”股票按照中信中證指定路徑配置設定到4個私募基金産品賬戶,出借期限通過展期和借新還舊續期至2023年9月。

2023年2月13日至2月21日,4個私募基金産品賬戶融券賣出8800萬股“中核钛白”股票,賣出均價約7.63元/股,成交金額約6.71億元。王澤龍未将自己通過上述交易安排實際參與非公開發行的資訊告知上市公司。2023年2月24日、3月3日,中核钛白公告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相關發行情況報告書,稱本次非公開發行對象不存在發行人實際控制人通過直接或間接形式參與本次發行認購的情形。

2023年3月9日,中核钛白公告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上市,股票限售期為2023年3月9日至9月8日。2023年3月17日至4月6日,某投資公司、1号基金向中信中證申請提前終止所有多頭香草期權合約與空頭收益互換合約,中信中證了結相應頭寸并進行結算。最終,王澤龍通過某投資公司實際獲利5816.2萬元,洪浩炜、王澤龍通過1号基金分别實際獲利1419.39萬元、247.6萬元,中信中證未有實際獲利,中信證券融券業務收入為191.07萬元,海通證券收益互換業務收入為78.94萬元。

監管重拳出擊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中國證監會拟決定:對王澤龍、洪浩炜、中信中證、中信證券、海通證券、韓雨辰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股票的違法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7753.2萬元,其中沒收王澤龍違法所得6063.8萬元,沒收洪浩炜違法所得1419.39萬元,沒收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違法所得191.07萬元,沒收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違法所得78.94萬元。

對王澤龍與中信中證、中信證券、海通證券、韓雨辰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股票的共同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2億元,其中由王澤龍承擔50%即6000萬元,中信中證承擔30%即3600萬元,中信證券承擔15%即1800萬元,海通證券承擔4.5%即540萬元,韓雨辰承擔0.5%即60萬元。

對洪浩炜與王澤龍、中信中證、中信證券、海通證券、韓雨辰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股票的共同違法行為處以罰款3500萬元,其中由王澤龍承擔30%即1050萬元,中信中證承擔30%即1050萬元,洪浩炜承擔20%即700萬元,中信證券承擔15%即525萬元,海通證券承擔4.5%即157.5萬元,韓雨辰承擔0.5%即17.5萬元。

另外,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對王澤龍資訊披露違法行為處以200萬元罰款。

中核钛白表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涉及的被處罰主體為公司實際控制人。公司将深化完善内部治理的規範性,進一步提高資訊披露品質,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真實、準确、完整、及時、公平地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維護公司及廣大投資者利益。

中信證券表示,對于《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所認定的問題及處罰,公司及孫公司中信中證資本誠懇接受處罰,并将深刻反思,認真落實整改,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積極落實監管要求,舉一反三,全面系統排查各項業務管理短闆,深入開展中國特色金融文化建設,切實提升合規穩健經營水準。公司及中信中證資本将認真學習并積極貫徹資本市場新“國九條”,堅守主責主業,回歸業務本源,充分發揮自身功能,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更好服務資本市場高品質發展。

海通證券表示,公司誠懇接受處罰,并将深刻反思,汲取教訓,認真落實各項整改要求,進一步優化合規内控機制,不斷提高規範運作意識和水準,堅持舉一反三,依法合規、穩慎推進公司各項業務。公司将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目前公司的經營情況正常。

(來源:上市公司公告、證券時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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