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 崔雲飛
在排除了黃帝到禹帝的不正規世襲之後,夏啟是第一個采取世襲制的君主。世襲制度是指在一個政權之内,實作了父死子繼的政治發展。君主通過父死子繼的世襲制度實作“政統”的傳承。《史記》說:“自古受命帝王及繼體守文之君,非獨内德茂也,蓋亦有外戚之助焉。”其注釋就是“是嫡子繼先帝之正體而立者也”。繼體就是繼統。這相當于獲得曆史合法性。
《春秋·公羊傳》對此有着極好的論述。《公羊傳》說:“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春者何?歲之始也。王者孰謂?謂文王也。曷為先言王而後言正月?王正月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統也。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意也。何成乎公之意?公将平國而反之桓。曷為反之桓?桓幼而貴,隐長而卑,其為尊卑也微,國人莫知。隐長又賢,諸大夫扳隐而立之。隐于是焉而辭立,則未知桓之将必得立也。且如桓立,則恐諸大夫之不能相幼君也,故凡隐之立為桓立也。隐長又賢,何以不宜立?立适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桓何以貴?母貴也。母貴則子何以貴?子以母貴,母以子貴。”這裡的“立适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被後世封為圭臬,成為中國繼承的标準。繼統也就被歸結為嫡長子繼承制。甚至在嫡長子故去的時候甚至要立嫡長孫。《禮記》記載:
公儀仲子之喪,檀弓免焉。仲子舍其孫而立其子,檀弓曰:“何居?我未之前聞也。”趨而就子服伯子于門右,曰:“仲子舍其孫而立其子,何也?”伯子曰:“仲子亦猶行古之道也。昔者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微子舍其孫腯而立衍也;夫仲子亦猶行古之道也。”子遊問諸孔子,孔子曰:“否!立孫。”
這是儒家針對兄終弟及、弑君篡位的一個過度反映。立孫的情況在朱元璋那裡踐行一下,結果證明并不理想。世襲制度出現問題的情況特别多。秦朝出現了胡亥與扶蘇的競争。劉邦也想廢立太子,最終無奈地接受了劉盈的太子地位。漢景帝廢太子劉榮、立劉彘。漢武帝後期,江充發動巫蠱之禍,殺太子劉據,漢武帝立劉弗陵。漢光武帝廢太子劉強,立劉莊。此事起因是劉秀廢立皇後。劉強在沒有過失的情況下,主動要求辭去太子之位。劉秀、劉莊都禮遇劉強,演繹了一段佳話。漢章帝廢子劉慶,立劉肇。劉慶甚至協助劉肇(漢和帝)鏟除窦氏外戚。隋文帝廢楊勇,立楊廣。最著名的兄弟争位是玄武門之變。李世民殺死李建成,成為太子并繼位為皇帝。唐太宗廢李承乾、立李治。而唐高宗廢李忠、李弘、李賢,最終是李顯繼位。武則天則廢唐中宗李顯,乃至于立李旦。武則天去世之後,中宗李顯複位,被韋皇後殺死。其子李重茂即位,随後發生唐隆政變。李隆基聯合太平公主殺韋皇後,擁立李旦複位。李隆基又發動政變殺死太平公主。唐玄宗“一日殺三子”,其中就有太子李瑛。唐朝一直政變不斷。從唐朝之後,廢立太子就被說是“動搖國本”。皇家輕易不得廢立太子。朱常洛是萬曆皇帝與宮女所生。萬曆與鄭貴妃生朱常洵。直到萬曆二十九年,萬曆才立朱常洛為太子。清朝汲取教訓,實行秘密立儲制度,進而加強皇子的教育,保障儲君的素質。
但總體而言,嫡子繼承制度有着諸多的弊端。
第一,明确的嫡子繼承制往往導緻嫡子失去了一個正常長大的環境,而陷入到陰謀詭計之中,進而使得嫡子失去了常人的快樂與安全感,也失去了接受一般教育的可能性。
第二,明确的嫡子繼承制使得繼承制度缺乏了競争彈性,往往會出現賢愚的分化。愚笨的嫡子會使得政權的穩定性受到考驗。
第三,嫡子伴随着後宮的争鬥,存在着奪嫡的可能性。奪嫡成為僅次于争奪天下的重大事件。嫡子作為儲君的位置并不穩固。曆史上多次出現廢立之事。
第四,嫡子往往會幼年即位。這就給政權帶來不穩定性。幼主很容易出現篡逆大臣。
第五,皇帝與儲君之間也往往出現嫌隙進而導緻沖突。例如,趙武靈王就存在着這樣的糾葛。他想行廢立之事,最終使得自己被活活餓死。漢武帝與太子劉據就發生了巫蠱之亂。康熙三次廢太子,九子拉幫結派争立儲君。
中國古代還出現了立嫡、立長、立賢、立愛四種安排。立嫡是最合适的,但卻不是最賢的。這說明血緣繼承僅僅滿足于一般意義的家庭、宗族并不滿足國家的需要。世襲制度僅僅是排除了惡性競争。這種惡性競争從皇室宮廷延伸到民家豪族。而隻有寒門實行平分家産的制度,帶有了更多的公平性。西方也采取長子繼承制度,而庶子則成為騎士流浪世界,成為西方世界裡的不安定因素。西方貴族與王權實作了較為平穩的世襲繼統,一定程度上構成了一種制度優勢。而中國古代的世襲繼統總是出問題,即使不出問題也往往因循守舊。中國的世襲繼統甚至被形容為“生于深宮之中,長于婦人之手”,不可能真正地了解民間疾苦,更缺乏實踐鍛煉,其政治智慧與勇氣都不足于幹大事。光緒皇帝就是一個很明顯的例子。世襲繼統也使得中國傳統政治缺乏糾錯機制,無法有效解決政治弊端。繼統者也缺乏足夠的責任心。以上說明,世襲制度并不高明,使得中國的政治傳統充滿了戾氣。中國人長期在世襲制度中打轉轉,隻有民主制度的到來才真正解決了政治發展這個繼統問題。
但是回過頭而言,世襲繼統也有助于維護制度穩定性,在其早期避免了紛争,結束了兄弟弑殺、兄終弟及的混亂性。當時的“國體”就在于“君主”的延續性。《史記》稱之為:“《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諸侯奔走不得保社稷者不可勝數。”君主被弑被劫的情況下,諸侯國就滅亡了。君主被殺,就成為亡國的重大标志。亡國五十二,分别是:州亡、滅紀、滅譚、滅遂、滅鄧、滅息、滅權、滅耿霍魏、衛初亡、滅弦、滅虢虞、滅溫、滅項、滅梁、滅須句、滅邢、滅原、滅夔、滅滑、滅江、滅六、滅蓼、滅庸、滅舒蓼、陳初亡、滅蕭、滅潞氏、滅舒庸、滅鄫、滅萊、滅偪陽、滅舒鸠、滅賴、再滅陳、滅蔡、滅肥、滅州來、滅陸渾、滅鄅、滅鼓、滅巢、滅鐘離、滅徐、滅沈、滅頓、滅胡、滅蠻氏、滅唐、滅曹等。其他諸如“入極”“執凡伯”“祭公來”“師及齊師圍成,成降于齊師”也都是滅國的另類避諱寫法。由此可見,我們站在今天既要反對世襲繼統,也要看到在古代的合理性。直到今天,世界上依然有很多保留君主制度的國家,作為國家統紀的象征。英國王室成為該國的一個重要的文化遺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