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8月4日電 題:歐盟共同資料空間對中國資料統一大市場建設有何啟示?
作者 漆晨曦 中國電信研究院戰略發展研究所副總工、進階分析師
陳菲 中國電信研究院二級分析師
朱瑩瑩 中國電信研究院副主任分析師
2020年2月,歐盟委員會釋出歐洲資料戰略,旨在建立一個單一市場,以便在歐盟範圍内部有效、安全地跨行業跨領域共享和交換資料。為了實作其“以符合歐洲自主、隐私、透明、安全和公平競争價值觀的方式推進歐洲資料經濟”目标,資料面向全社會的共享、通路和使用,規則必須公平、明确,還需具備切實可行的工具手段加以落實。是以,“共同資料空間”成為歐洲資料戰略的核心概念,歐盟的單一資料市場即建立于共同資料空間之上。
何為資料空間?
由特定行業需求驅動,歐盟委員會在資料戰略中确定了九大戰略性行業和領域的資料空間,并制定2021至2023年的主要推進舉措,後又增加了一個科研領域的資料空間:歐洲開放科學雲(European Open Science Cloud)作為發展參考。
基于技術角度,可以将資料空間定義為特定應用程式域中基于共享的政策和規則的聯邦資料生态系統。這些資料空間的使用者可以以安全、透明、可信、簡單和統一的方式通路資料。
目前歐洲已有IDSA、Gaia-X、Open DEI、FIWARE、My Data等相關研究并推進資料空間的組織。随着時間的推移,相關組織開展的資料空間應用程式的全部将構成事實上的歐洲資料基礎設施。這種無形的基礎設施将促進跨多個領域的資料主權和平台互操作性,使用者可以參與到多個資料空間中,并無縫從一個資料空間切換到另一個資料空間。最終,十大行業和領域資料空間就構成歐洲共同資料空間。
共同資料空間的核心問題和特點
第一,共同資料空間的核心問題不是技術挑戰,而是協同的挑戰。建立共同資料空間,實作不同行業領域資料空間之間互操作,需要就所有參與方都接受的标準和設計原則達成一緻。真正的挑戰在于将資料互操作性視為促進大規模采用和可擴充性的新規範。是以,共同資料空間的軟基礎設施是結合技術、功能、營運和法律程式,由公共和私人利益相關者組成公私合治模式,以協同的方式研發和建立,而不是像目前一些大規模平台,主要是由一個獨立的關鍵公司來建立和營運。
第二,十大行業和領域資料空間之間互聯互通對于建構共同資料空間至關重要。由于個人群組織通常同時在多個生态系統中活動,并不局限于共享單個資料豎井或單個資料域内的資料,資料空間可能重疊甚至嵌套。為了防止資料經濟的碎片化,資料空間之間需要互聯互通,就要建立以參與者之間互信為特征的開放資料生态系統,即建立貫通全歐洲層面的“軟基礎設施”,明确規定所有參與者都要實作的相同的功能、法律、技術、營運協定和标準的最小集合,使得無論在什麼資料空間中操作,他們都可以以相同的方式進行互動。對于資料共享和交換,實體(或硬)基礎設施是可用的(電纜、資料中心等),但是有關參與方之間的互動方式并沒有标準化。是以,需要針對資料空間的軟基礎設施來解決如何參與的協定,在已有資料共享倡議的基礎上,進一步制定未來“軟基礎設施”的資料互聯互通協定、規範和标準。
第三,通過工具落實每個個人群組織的資料權利,促進資料對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驅動。歐洲資料空間通過提供工具來落實個人、公司/組織的資料權利并保持對其資料的控制。在特定行業需求驅動下,資料空間将促進工具的開發,以共享、交換和通路所有類型的資料,包括存儲在智能對象和事物中的資料。這些工具将賦予有權獲得資料者權力,使他們能夠始終要求資料存儲位置的透明度以及适用于這些資料的通路權。他們可以使用這些工具來給予或撤銷他們的同意,更改通路權限,并指定如何通路和使用他們的資料的新條件。此外,他們可以選擇将資料權限管理外包給第三方(如資料中介機構)。資料空間也會産生大量的新的資料共享和交換功能,被使用者采用。
第四,為資料共享和交換創造一個公平環境,促進資料經濟的競争和創新。歐盟資料戰略目标是要使歐盟成為資料驅動型社會的榜樣和上司者,以便公共部門和企業能利用資料更好地進行決策并造福全社會,其中包括提升生産效率、建構自由競争的市場。是以需要改變大型公司和中小企業在資料資源持有以及資料能力之間不平衡的問題,創造一個公平環境,促進資料經濟的競争和創新。共同資料空間使資料在提供商之間變得可移植,大型的準壟斷公司将不再有機會将自己定位為獨家的“資料所有者”。使用者可以在不同提供商之間切換,同時保留自己的資料。這将降低新企業進入市場的門檻,促進公平競争,還将推動企業利用自己和其他企業的産業資料,建立新的服務和商業模式,提高創新能力。此外,資料空間也會促進使用者将其資料視為一種資産。
歐盟共同資料空間對中國資料統一大市場建設有何啟示?
第一,造福全社會。中國資料統一大市場的目标是利用資料造福全社會,是以資料價值應該定義為社會福利的經濟概念。利用資料,企業創造就業機會或提高生産力,政府提供更有效的公共服務,我們的環境更清潔有序,人們過着更高效、健康的生活,資料就在産生價值。資料價值不應僅定義為資料交易費用,或資産負債表上的數字等貨币價值。建議不應局限于資料交易市場、企業資料平台等,而應面向全社會所有組織和個人,建構人人都願意分享資料、都能友善使用且用得起的高效、低成本的資料統一大市場。
第二,互聯互通。國家級的基礎設施能為資料互聯互通提供一個公平的環境。它由和行業無關的技術中立的協定和标準組成,這些協定和标準規定了組織和個人如何參與資料經濟,以及如何按照共同商定的規則和訓示行事。建議選擇并确定戰略性行業,基于各行業數字化轉型的資料共享及能力需求,建構相應行業和領域資料空間,共同探索行業内和行業間相關資料互聯互通的方法、理論和經驗,形成并制定規範、協定和标準體系,建構中國式的國家級資料基礎設施。
第三,共建共享。經過這些年對大資料和資料要素市場的積極探索和發展,中國已經初步建立具不同地方和行業特色的多樣化多層次的資料要素市場。建議在國家資料局的統一部署下,總結前期實踐經驗,建立由政府、行業協會和資料要素型企業多方參與的,包括資料創新戰略、資料交換政策和資料空間營運的三層治理體系,共建共享中國資料統一大市場,共同制定政策,規劃項目實施和服務提供,為數字中國夯實資料資源體系的基礎底座。(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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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孫慶陽 實習生 李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