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企業采購角色的時代轉變:
從成本到利潤
傳統意義上的企業采購,被視為“花錢”的部門,屬于企業的成本中心,同時,采購經理也被簡單地看作執行指令的業務人員——企業需要什麼就買什麼。
然而在競争日益激烈的新常态下,越來越多的企業已經認識到一個簡單的常識,即采購省下的看似微不足道的每一分錢,都會對企業的利潤做出巨大貢獻。
由此可見,企業采購部門實際上是一個需要擷取外部優質資源,同時還能不斷降低資源擷取成本,以支撐企業經營需要的重要職能部門,采購經理也是需要具備尋源戰略、供應商管理、成本管理、風險管理、談判技巧、供應商協作等能力的高素質人才。
02
從亂花錢→會花錢→會賺錢
以節約支出作為主要名額的采購,正逐漸從成本中心的身份切換為利潤中心,與此同時,需要打破“亂花錢”“油水大”“老闆親戚”“不懂業務/技術”的刻闆印象,把“花錢”看做“投資”來思考如何通過“花錢”這個正常操作,打開“賺錢”的新視角,同時作為節支的有效證明。
我們如果以投資視角出發,不得不提大部分CEO在做投資決策時會用到的一種方法,叫做淨現值法,英文叫做Net Present Value,俗稱NPV法,即把未來的現金流都貼成現值加總,就是一個項目的淨現值,采購人員可以通過對比項目投入和項目的淨現值來作為項目是否值得采購的判斷标準之一。
具體步驟可以分為以下三步:
- 明确項目未來的現金流;
- 把每一個現金流貼現,折成現值;
- 把它們加在一起得到項目的淨現值,然後和我們的決策底線0去做對比。
結論可以包括兩個凡是:
- 凡是淨現值>0的項目,就是好的項目,能夠為企業創造價值;
- 凡是淨現值<0的項目,就是壞的項目,不能為企業創造價值,甚至拖後腿。
03
用NPV法則評估電子合同是否值得采購
随着産業網際網路時代的到來,各行各業各領域都在加速與網際網路融合,傳統網際網路在向5G+時代邁進,企業對于業務線上化、業務流程便利化的需求也愈發強烈。
以步驟較為固化的簽發合同為例,作為更好滿足企業線上化、便利化需求的新形式,電子合同成為越來越多企業的采購選擇。
下面我們以電子合同為例,通過淨現值法來判斷,用電子合同替代紙質合同的方式是否可行:
1、首先我們要明确紙質合同和電子合同的單次簽署成本差;
a) 單份紙質合同簽署成本一般包括三部分:
i) 文印成本:列印、紙張、裝訂等一系列支出。此處我們假設單份(10頁)合同的文印成本為2元;
ii) 物流成本:如果存在異地簽署,還需包括合同源檔案的運送成本。此處我們假設合同的快遞成本為8元;
iii) 管理成本:包含合同簽署完歸檔、管理的成本。此處我們假設單份合同的管理成本為10元。
即,紙質合同單份簽署的成本為20元。
b) 電子合同除了基礎的成本外(包含:認證、證書、伺服器、帶寬、存儲等各項成本),其帶來的額外附加價值更值得關注,它包括:
i) 管理價值:從簽署效率及管理效率上帶來提升的時效價值;
ii) 品牌價值:法大大被IDC評為國内市場佔有率第一的電子簽品牌,作為中立的第三方為上下遊企業之間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信任價值;
iii) 服務價值:簽署完整證據鍊留存、司法機構直連、海量律師服務所帶來的價值。
在正常的商務評分體系下,盡管有些價值很難量化,但我們可以以最小價值0作為假設來評估,直接取法大大官網(無需部署,即用即走)單份的最高價6元作為電子合同的單份成本假設;
c) 前面說了,單份紙質合同簽署成本為20元,是以電子合同與紙質合同的單份簽署成本差為:20 - 6 = 14元。
對比項 | 紙質合同 | 電子合同 (按法大大官網最高單價) |
文印 | 2 | |
物流 | 8 | |
管理 | 10 | |
總計 | 20 | 6 |
備注 | / | 電子合同不存在文印、物流、歸檔及倉儲的實體成本 |
2、其次我們結合自身企業情況估算企業的年合同簽約量,包括但不限于需内部或外部簽署的,要求具備法律效力的檔案;
a) 假設企業每個項目已中标供應商都需經過供應商承諾函、招投标檔案、商務報價、回标檔案、保密協定、年度合作架構協定、項目合作協定、采購單、收貨單、對賬單等環節,那麼單個供應商中标需簽署的檔案數為10份;
b) 假設一個企業每年需采購的項目數量為500,每個項目都需通過招标流程,意味着中标前都會進行至少2家供應商的競标,那麼該企業年簽署合同簽署量為:500×10×2=10000(份);
3、基于上述假設,我們可以輕松得出結論:
一個年合同簽署量在1萬份的企業,如采取紙質合同簽署,每年在簽署這件事上花費的成本為20萬元,如使用電子合同替代紙質合同,每份合同可以為公司創造14元利潤,則每年可以為企業創造14萬元的利潤;
4、在計算NPV的時候,我們還需要考慮兩個變量,來保障評估更加客觀準确:
a) 公司業績:
一家以盈利為目的的公司一定是渴望增長的,假設公司業務量增長率為10%,一般而言年合同量也會同比增長10%,創造的14萬元利潤也将按10%的速度逐年遞增;
b) 貨币價值:
貨币是有時間價值的,今年創造的14萬元利潤不代表明年也值14萬元,是以我們需要将未來每一年創造的14萬元計算成為今天的價值,假設貼現率為5%(也可了解為貨币貶值率),那麼次年電子簽項目為企業創造的利潤如折算成今天的利潤價值貼現,得到每年的淨值為:
![](https://img.laitimes.com/img/__Qf2AjLwojIjJCLyojI0JCLicmbw5CN0gTYkVWOlhjNkN2YiZGZwIWZhJDMxgjZ4EzY2MmYj9CX0JXZ252bj91Ztl2Lc52YucWbp5GZzNmLn9Gbi1yZtl2Lc9CX6MHc0RHaiojIsJye.png)
5、電子合同的項目到底值不值得投入,需要看項目整體的NPV是否在預期内,至少大于決策底線0;
NPV = 項目投入+ 項目淨值加總
假設公司對電子簽項目的一次性投入為50萬元(此費用僅作為假設,不作為使用法大大電子簽的投入成本),那麼該項目的NPV為:
NPV = -50萬 + 14萬+14.7萬+15.4萬+16.1萬 = 10.2 萬> 0
我們可以看到,這個項目的NPV在第四年内一定會為正,也就是說:基于選擇可靠供應商的電子簽項目,是一個年化收益超過25%的好項目。
下圖列舉了年簽署量不同的企業,在使用電子簽後能為企業帶來的收益曲線,從中我們可以看出合同簽署量越大斜率越大,意味着為企業創造的利潤越高。
綜上,一名優秀的采購,或者說一個優秀的采購部門,是可以通過投資的視角來量化每一個采購标的的價值,進而做出相對客觀決策的。
△ 法大大采購場景解決方案示意圖(點選可看大圖)
實踐中,已經有大量企業通過在采購闆塊應用電子合同,或采購電子合同,實作了人效、時效的提升和成本的減省。
客戶采購電子合同來替代紙質合同,不僅提高了簽約效率、增加品牌附加價值,更關鍵的是節約了企業合同簽署和管理的成本,為企業“節約”了利潤。
在采購場景使用法大大電子合同的企業代表案例:
- 益海嘉裡
- 森馬集團
- 德國默克
- ……
△ 法大大采購場景解決方案示意圖(點選可看大圖)
創造利潤,從契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