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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維坦(第一闆塊)——霍布斯

作者:千惠Q999

利維坦的書與作者的經曆密切相關。霍布斯在他的自傳中說,他有一對名為Fear的雙胞胎。因為霍布斯出生于1588年,當時英格蘭正在與西班牙交戰。他的母親聽說西班牙人可能會入侵,吓得早早就生出霍布斯,他長大後也繼承了母親的膽怯,一旦有政治風和草,就立即逃往其他國家救命。

也許要歸功于此,霍布斯一直活到91歲。話又說回來,膽小的霍布斯非常善于學習。他受過良好的古典教育,将古希臘曆史的名著《伯羅奔尼撒戰争史》翻譯成英文,并在晚年完成了河馬史詩的翻譯。但霍普斯并不是一個老派的學生,他對數學、幾何、實體等新學科着迷,伽利略、笛卡爾、培根等時髦思想家都是霍布斯的日常朋友。

這種獨特的知識背景,讓霍布斯一方面具有人文關懷,關心人該如何生活,另一方面,讓他在分析問題時,出現了一種新的唯物主義視角。這兩種品質在《利維坦》中得到了展現。此外,17世紀的英國内戰也是利維坦出現的重要曆史背景。

1642年,國王查理一世率領軍隊與不服從他指令的國會開戰,進而開始了長達九年的内戰。與此同時,英國的内亂使人們痛苦不堪,人們越來越意識到,一個穩定的政府過上幸福的生活是多麼重要。雖然霍布斯在内戰爆發後不久就逃到了法國,但他沒有觀察岸邊的大火,而是密切關注英國的局勢,并思考了擺脫困境的最佳方法。

1651年,内戰結束後的一年,霍布斯出版了《利維坦》,向公衆埋葬了他的政治思想。如果用一句話概括這本書的核心,那就是沒有國家的生活不值得過。

讓我們來看看這本書的廣泛架構。霍布斯認為,國家就像房屋和鐘表一樣,在自然界中并不存在,是人造創造的産物,但國家的特殊之處在于,它的材料不是别的東西,而是人類本身。

是以要了解國家,首先要了解人性。按照這種思路,利維坦的書可以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使用理性的解釋,從人性的讨論到國家,這是整本書的重點。第二部分側重于國家建立後世俗政府與宗教教會之間的關系。

霍布斯在這一部分中熟練地引用了聖經,強烈支援前半部分的結論。

讓我們先來看看霍布斯對人的看法。在基督教文化傳統中,人是神以自己的方式造的。是以,人天性上優于其他動物,這是萬物之靈。

但這是霍布斯。人天生就不比動物好多少。一般來說,有三個特征:第一,人是依靠感覺生存的動物;讓我們從第一點開始,霍布斯認為人們的心靈就像一張白紙,他們收到的所有資訊隻能來自感覺,而沒有固有的知識。

在他看來,自然界中的事物正在漫無目的地碰撞,機械地移動。當物質與人的感覺器官碰撞時,我們就會産生感覺。例如,人們之是以能看到事物,是因為光會刺激我們的眼睛。霍布斯将這一過程了解為光粒子撞擊我們視網膜的運動。

所謂概念,無非是感覺在我們頭腦中長期的印象,理性思考的過程就是思想在頭腦中的運動。是以要說善惡不是這些道德觀念往往也因人而異,能讓人感覺到好的東西,人會認為它是好的,反而是壞的。讓我們來看看第二點,為什麼人是欲望動物?

我們常說,生活就是運動。如果霍布斯聽到了,他會同意的。他認為,人類的運動有兩種,一種是超出人類控制的,比如心跳、肺呼吸、胃腸、消化等等,另一種運動完全在我的控制之下,比如說話、走路、揮手等等,這些動作的起因就是避免傷害的欲望。

更準确地說,如果某件事讓人感到快樂,我們會積極追求他。另一方面,如果某件事讓人感到痛苦,我們會很快避免。人類和動物都有這種行為邏輯。話又說回來,雖然人和動物是被欲望驅使的,但有一個關鍵的差別,動物往往隻關注當下的痛苦快樂,但人類會多想幾步,展望未來。例如,獅子在饑餓時吃斑馬,但在自然界中,斑馬和獅子生活在一起并不罕見。吃飽飯後,獅子再也沒有看到斑馬了,他不肯攻擊。對于斑馬來說,獅子是一個很大的生存危險,但隻要此時沒有攻擊,他就可以很樂意呆在獅子旁邊。

但人類是不同的,不僅要考慮現在的滿足,還要尋求未來的幸福。讓我們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現在每家每戶都有一台冰箱用來存放目前不能吃的食物,以滿足未來的願望。

第三人稱是一種追求力量的動物,人們需要一定的手段來滿足自己的欲望。我們可以稱這種方法為力量。力量有兩種,一種叫做天生力量,就像體力、智慧這些一樣。比如,如果我很強壯,那麼我就可以用蠻力從别人手裡搶到面包,這是一種力量。第二種權力是工具性的,比如财富和地位,它不會帶來直接的利益,但會帶來更多的權力。

或者隻是這樣的例子,如果我自己不夠強壯,無法自己抓面包,那麼我會用錢雇一個堅強的人來為它工作。金錢可以控制第一種力量。我們知道,人的欲望是無止境的,但人不可能總是年輕,實力會變小,智力會下降。是以更重要的是,第二種力量:對權力的追求可以說是無止境的,到死。

那麼,當人類生活在一起時會發生什麼呢?古希臘哲學家亞裡士多德有一句名言:生活在城邦之外,要麼是神,要麼是野獸。也就是說,人類聚集在一起自然地組織成一個社會或國家的想法是相當有影響力的。

即使在16世紀和17世紀,它也被許多人譽為guigui。直到霍布斯的觀點被大大動搖。霍布斯不相信國家是誕生的,在這個國家之前,人類可以生存,當時被稱為自然狀态。在自然狀态下,每個人都有最基本的權利之一,那就是維持生命。這意味着所有人的絕對自由。為了活着,一切都是對的,人也攔不住你。同時,人的地位也是絕對平等的。雖然有些人很強壯,似乎很擅長争奪食物,但即使是老虎也打瞌睡。更重要的是,人?一旦進入夢境,沒有人能抵擋任何攻擊,是以沒有人會擁有絕對的優勢。

這樣的聽着,很多人會想象自然狀态很美,以為會是一個遠離世俗動蕩、充滿田園之歌的美麗烏托邦。但霍布斯認為,大自然處于非常糟糕的狀态,人們像狼一樣互相殘殺。作為回應,霍布斯有一個極其經典的描述,說人們總是處于暴力死亡的恐懼和危險之中。

人們的生活是孤獨的、貧窮的、卑鄙的、殘酷的和短暫的。為什麼人們在戰鬥到死的時候,不能在自然狀态下和平地生活呢?霍布斯指出了三個動機,第一次競争,第二次懷疑,最後是榮譽。

我們可以了解的是,我們看第一個動機,即人與人之間的競争可能導緻戰争。地球上有如此多的資源,我們必須争奪你的生命,當我們落後時被打敗。我們可以多想一想,假設在人類最早的階段,人口沒有那麼大,地球的資源比較豐富,會停止競争嗎?根據霍布斯對人性的觀察,即使是這種短暫的和平也不會發生。人可以對未來進行規劃,是以他的欲望是無限的,滿足當下的需求是不夠的,人們總會為未來做計劃。資源總是稀缺的,我們總是要為資源而戰。是以記住,霍布斯沒有指責人性,咄咄逼人,自私不會導緻戰争,超出合理需要的欲望是。

第二件事是人們的懷疑。我們常說進攻是最好的防守。在自然狀态下,因為每個人都能用盡一切手段生活,是以每個人都可以攻擊和傷害他人。在這種情況下,人們想要得到永恆的安全感,最好的做法是先為強者開始,寧願我承擔世界,而不是世界承擔我。

這樣,出發點就是尋求安全,但結果是一場全面戰争。正如黑森林法所提到的,為了不成為别人的靈魂,要麼躲得很深,要麼就要看到風草動馬上開槍。

最後一件事是名聲。利益可以引起人類的争鬥,但名聲也可以讓人們把你打死,而我活着。聲譽本質上是關于你的卓越被别人認可,每個人都同意你比别人更好。考慮到人是追求權力的動物,他總是想比較,獲得更高的榮譽,一旦得到别人的認可,就能享受到權力的快樂,就能主宰那些不如自己的人。至于霍布斯的自然狀态,有人反駁說,他從未見過人類,如果沒有一個開放的野蠻人,他就不會這樣做。霍布斯早就預料到了反對意見。他強調,自然狀态不需要真正戰鬥,也不是文明或野蠻的,它實際上是人類生活中的常态。例如,即使我們已經生活在法律的保護之下,我們也應該在晚上入睡時鎖上門。比如很多人給銀行卡設定了密碼,但連親戚都不透露,隻有自己知道。

當我們這樣做時,我們并不真的認為我們的鄰居是強盜或親人是小偷。但人類生來就不信任他人,将他人視為潛在的敵人,這是無法改變的,自然狀态一直潛伏着。是以在自然狀态下,除了到處都是的鬥争,沒有規則可言嗎?一些。雖然目前還沒有國家制定法律,但在自然狀态下,有規則告訴人們該怎麼做。霍布斯稱之為自然法則。這些規則不是天生的,隻要你是一個正常人,按照常識來思考,就會發現按照這些規則來行動,最适合你生存下去。

霍布斯認為,有兩個最重要的自然法則。第一條 我們應當盡力追求和平,隻有真的沒有辦法發動戰争,才應該很好地了解這一點。我們所有的行動都是基于生命的延續,而暴力的存在是實作這一目标的最大危險。誰不想有機會睡個好覺,而不是整天擔心呢?

是以,歸根結底,和平符合人類的最佳利益。但是如果不幸,身邊的人不想安居,那麼為了生存,訴諸暴力,此時是合理的。就像在現代一樣,法律允許人們在危機時期享有自衛權。根據《自然法》第1條的規定,和平共處符合人的最佳利益。

是以,還有第二條自然法則,即為了實作和平,我們應該做出讓步。肆無忌憚的生存,當然可以滿足我們生存的欲望,但也引發了一場戰争,最終也是一樣的。是以,為了和平,最好退後一步,同時放下武器。比如說,正是因為我不想讓别人拿走手裡的面包,是以要商量好你不要來搶劫我,我也不會搶劫你。

如果每個人都能有意識地這樣做并達成共識,那麼戰争就可以停止。但真相我們都明白,如何實施,這是一個問題。讓我們舉個例子,可以合理地說,任何違反合同的人都應該受到懲罰。但在争議的情況下,人們往往會堅持這個詞,拒絕承認自己錯了。

此外,即使最終被認定為非黑即白,但缺乏強制力,沒有人保證違法者必須受到懲罰,沒有人來執行這種懲罰。此時此刻,我們需要一股力量來貫徹自然法則,才能讓人類結束戰争,過上美好的生活。霍布斯認為,唯一的出路就是利用社會契約人為地就這種力量達成一緻。

這意味着什麼,社會契約?我們可以了解形式和内容。從形式上講,一般的企業是個人與個人之間或幾個人與幾個人之間簽署他有限的限制範圍,對非合同人的影響較小。社會契約的特殊之處在于,簽字人涵蓋了每個人,每個人都受到它的影響。

除了特殊的形式,社會契約的内容也很特殊,在自然狀态下,人們為了生活什麼都可以做。社會契約現在要求您将所有這些權利轉讓給第三方。相應的條件是,每個人,像你一樣,放棄這些權利,并把它們托付給同一個第三方。這個第三方機構集中了所有人的權利,每個人都必須服從他的指令,委托給它的第三方機構是主權者,主權者,以及簽署合同的人,整體被稱為國家。

如果每個人都把權力讓給一個人,那麼這個國家就是一個君主制國家,如果它被割讓給某些人,它就是一個高尚的國家。同樣,如果它被割讓給公民大會,它就是一個民主國家。那麼,通過社會契約建立起來的主權國家有什麼權利呢?

首先,君主有權殺害和殺害他們的公民,他們必須絕對服從君主,不要反對他們,不要颠覆國家政權。如果有人想打破社會契約,國家可以把他處死。像英國革命期間人民把查理一世送上斷頭台的情況對霍布斯來說是完全不公正的。這個社會契約是由你和每個人簽署的。是以服從國家,就是服從自己,也服從所有人,除非你再次得到所有人的同意,否則你對社會有更多的意見,或者你要遵循少數人服從多數人的方法去做,否則你想遵守合同,想違約。這樣的國家一定不會建成,人類也永遠沒有一天。

第二,君主可以采取一切措施維護和平與安甯。一旦外部力量威脅到每個人的安全,主權國家就可以判斷何時動員軍隊對抗外敵,何時宣戰,何時聯合。除了來自外部敵人的威脅外,主權國家還必須警惕内亂。其中最重要的是決定哪些學說危害公共安全,誰應該審查這些書籍。霍布斯知道,人們的行為深受意見的影響,互相沖突的意見和學說往往是沖突的導火索。為此,主權國家必須将内亂扼殺在萌芽狀态,以確定意見争端不會危及秩序的穩定。

第三,主權國家擁有立法權和司法權,必須制定法律,規定應該做什麼和不應該做什麼,并明确财産的所有權制度。在自然狀态下,正是因為缺乏公認的規則,我們覺得一切都可以屬于自己,是以才會有戰争。那麼僅僅制定規則是不夠的,如果發生争議,就由君主來審理案件。

因為他手中有最高的權力,他可以確定所做出的決定服從于人民。

最後,君主有權判斷誰為國家做出了貢獻,并有權授予他們勳章和頭銜。人性是愛的虛榮心,總是希望被别人看,不想自卑。特别是在國家榮譽方面,如果沒有共同的衡量标準,我們都抱着把我當成正确的态度,最終為了聲譽而發生争執。

鑒于這種情況,隻有君主才有資格達到這種規模,隻有他達到功德的喜悅,我們才能滿意,争議就會消失。這些是君主的基本權力,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轉讓。即使它是一個,主權者也不能100%確定國家的和平與穩定,他不是一個主權國家。

但話又說回來,主權手中的權利聽起來非常可怕,就好像人民簽署了自然契約,這是為了給自己戴上枷鎖。但别忘了,這個鐐铐是人造的,但并不安全。人們更害怕打破枷鎖的後果,而不是這些枷鎖。

霍布斯一直認為,人類在國家的保護下比在自然界下的生活要好得多。那麼,人類在國家中享有哪些自由呢?首先,公民享有保護自己的自由,主權國家不能無緣無故地指令公民自殘、絕食甚至自殺。建國的目的是確定生命安全。接受這種設定的君主不能随意傷害公民。一旦君主打算這樣做,公民可以合法地拒絕。霍布斯舉了一個例子,當國家召集軍隊保衛自己免受外敵的侵害時,如果有人貪婪死亡并拒絕服兵役,君主當然有理由懲罰這個人,甚至判處他死刑。

如果大家不來參軍,結果自然就是國家對家庭的破壞。但是,如果這個人找到别人為他服務,君主此時不能殺死他,因為他已經履行了國家賦予他的義務,他這樣做的動機隻是為了挽救他的生命。

其次,當法律沒有具體規定時,公民也享有自由。雖然君主有權制定法律,但他不能不決定具體細節。在這些法律空白中,公民享有自由。比如,一日三餐想吃什麼,每天出去穿什麼衣服,選擇什麼職業養家糊口。隻要法律沒有具體規定,想做的就是你的自由,甚至有些地方法律沒有規定一夫一妻制,那麼有多少配偶也是公民自己做決定。用一句話來概括,法律上沒有規定,就是自由。話雖如此,我們就能了解為什麼霍布斯稱這個國家為利維坦,并把它作為整本書的标題。

他這樣做有兩個意圖,第一,在聖經中,利維坦是一個生活在海中的怪物,他的力量是無限的,象征着暴力和驕傲。

對于普通人來說,掌握一切權力的國家,很像這個怪物。其次,利維坦畢竟不是神,他不是刀槍,最後是死亡之日。這意味着,這個國家的龐然大物,歸根結底是人為協定的産物,既不是天生的,也不是常青樹。

即使利維坦的第一塊闆塊已經結束,讓我們得出結論,過度追求欲望的人性導緻他們在自然狀态下互相殘殺。為了實作和平,決定共同簽訂社會契約,君主被賦予主權的至高無上的地位。與自然的自由也轉化為受限制和受保護的公民自由。對我們來說,霍布斯的作品似乎已經結束了,但政治與宗教之間的關系對當時的讀者來說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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