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國經驗主義之三:托馬斯.霍布斯1
1.霍布斯的生平與曆史地位
霍布斯是以政治學者著稱的哲學家,他像一根導索,一邊與哲學聯姻,一邊與政治結緣。
霍布斯生于1588年,僅比培根小17歲。但是曆史急速發展的時代,17年時間就是一個大數字。培根的一生,一多半和伊麗莎白女王聯系在一起,偏他不受女王青睐,就算能得到青睐,畢竟那是一個相對平靜的使思想家尤其政治思想家不能有大作為的年代。後來詹姆士一世登基,他得到信任。那心思又轉到如何做個大官好官大好官方面去了。培根死時,詹姆士一世去世剛一年,而繼位的查理一世給英國帶來的種種後果,尚在端倪之中,何況培根此時已經成了宮廷鬥争的犧牲品,躲在鄉間寫書。
霍布斯則不同。查理上台的時候,他年方16歲。英國大革命爆發時,他正處在年富力強的階段。可以說他是英國革命的同代人。大凡英國革命的起始原由,他都曆曆在目,而且事事關心。革命風暴對社會的震蕩和沖擊他更是身臨其境,如魚在淵,而且對此他在思想上早有準備。他固然不能算英國革命的預言家,卻是英國革命目标的編外軍師和策劃師。他的國家學說,可以看作對西方近代政體的第一次系統闡釋。對此,他本人也是仁者論仁,充滿自信。
霍布斯的政治學說遠遠超過他的前輩,既超過馬基雅維利,也超格老秀斯,更超過培根。他是可以在西方政治學方面與亞裡士多德遙遙相對的大思想家。他的名作《利維坦》是可以和亞裡士多德的《政治學》相提并論,是對西方近代政權政體有巨大影響的理論巨作。
西方的政治理論,自中世紀以後,歸于神學,無所作為。國家政權支離破碎,國王的權威被教皇的權威所壓抑所替代,王權常常成為教權的附庸。但随着文藝複興運動的興起,教權王權發生愈來愈多的争鬥,世俗文化包括世俗政治勢力主要是以近代工商業為基礎的世俗文化力量日益強大;人文主義思想又為這種世俗文化提供了強大無比的精神支援。舊秩序嘩然大亂,新事理層出不窮。正當此時,馬基雅維利應運而生,成為人文主義時代政治哲學的代表和翹楚。然而馬基雅維利雖生當其時,卻未逢其世,随着佛羅倫薩的衰落和宗教戰争的興起,他的影響也隻好暫退一時。
馬基雅維利退下,格老秀斯起來。格老秀斯(1583-1645 年)荷蘭人,西方近代史上的著名思想家,政治學家和法學家。他的祖國荷蘭,是人類曆史上第一個資本主義國家政權,而他本人也是資本主義法學尤其是國際法學的創始者。
格老秀斯的思想顯然高于馬基雅維利的思想。畢竟二人所處的時代不同,國度不同,著作的基點不同,立論的起點也不同。馬氏處在資本主義政治文明的草創時期,政治文化未成氣候;格老秀斯則處在資本主義政權的創立時期,對近代法治文明有了深刻了解和系統表述。雖然他的自然法學說和主權學說依然帶有過渡性質,畢竟與馬氏舊說有了質的差別。馬基雅維利的作品尤其他的《君王論》更像一位進階幕賓在給諸侯王子出謀劃策,而格氏作品則已經直起腰來,要理直氣壯給新興的資本主義文明講課。尤其他的國際法思想,在世界法學及政治學史上都占有重要地位。
但不論馬基雅維利也好,格老秀斯也好,就政治哲學而言,都不足以和霍布斯相提并論。馬基雅維利的曆史貢獻,在于他是中世紀之後第一個将政治理論放在世俗政治基礎上的思想家,但就他學說的内容看,其主體盡在政治手段、政治權術和政治管理藝術方面。單這一點就使他和霍布斯拉開了檔次。霍布斯不很重視政治學的技術内容,而特别重視其立論基礎和哲學思考。這就使他的學說比馬氏學說更有宏觀氣象和理論氣派。相比之下,馬氏理論不免顯得有些體态單薄甚至蒼白乏力。
格老秀斯是人類近代史上的著名法學人物,他的理論對世界近代法律學的影響深刻而且久遠。但他的理論貢獻,多在法學方面,他的自然法理論和政治主權論則不算成熟,同樣不若霍布斯的政治學說來得更系統更全面也更有王者之氣。
霍布斯的政治哲學是西方近代思想史上的一塊裡程碑,而他的粗疏悖謬與不堪實用的地方,又由後來的洛克予以發展、修正和豐富了。霍布斯為西方近代政治哲學奠基,洛克則涵容豐厚集其大成。
霍布斯又是一位思想史上的大家。人類思想史上名家荟萃而大家鮮見。大家也者,繼承也廣,創作也豐,并有巨著問世者也。霍布斯不但是人文主義哲學的繼承人,而且十分注重吸收同代人的科學成就。他不但交好伽裡略,而且和培根有密切的關系,他的政治學是馬基雅維利的繼承人;他的自然法思想與格老秀斯一脈相承。他是培根哲學的繼承人,他對笛卡爾哲學,既有駁诘,也有借鑒。但不但繼承前人,而且超越了前人。他雖然與培根都是英國經驗主義哲學的主要代表人物。他的哲學思想比之培根,又有長足進步。
培根對哥白尼是否定的,對伽裡略也不甚了解,哈維雖是他的私人醫生,他對哈維的科學成就似乎也一無所知。霍布斯則不同,他不但堅決支援哥白尼學說,而且對伽裡略的科學成就有深刻了解,對哈維和他的血液循環理論,更是推崇備至。培根雖然是西方近代哲學史上第一位哲學家,但他的哲學思想與霍布斯比較起來,不算成熟。他将神學和哲學分别開來,是個發展,卻又不曾對神學進行真正哲學意義上的批評。霍布斯則根本否定神學的科學性,他是徹頭徹尾的經驗主義——隻認科學,不認上帝。培根一生隻講歸納,對演繹的作用則絕少認識。
培根似也朦胧覺察到數學的作用,本人卻是一個數學方面的外行,甚至認為數學不能成為獨立學科。霍布斯則是數學的熱衷支援者,對幾何學的作用更是贊賞倍至。羅素先生說:"
從笛卡爾到康德,歐洲大陸哲學關于人類認識的本性,有許多概念得自數學;但是大陸哲學把數學看成是不涉及經驗而認識到的。是以大陸哲學也像柏拉圖派哲學一樣,貶低知覺的地位,過分強調純思維的作用。在相反方面,英國經驗主義很少受數學影響,對科學方法又往往有不正确的了解。這兩種缺點霍布斯全沒有。一直到現代,才出現一些其他哲學家,他們雖是經驗主義者,然而也适當着重數學。在這方面,霍布斯的長處很偉大。" 霍布斯固然不是數學家,但他可以說是現代歐洲既重視經驗又重視數學的哲學人物的先驅者。在極度重視幾何學方面,他的心也是與斯賓諾莎和笛卡爾相通的。
在經驗方面,他是培根哲學的發展者;在理性方面,他又是笛卡爾哲學的同路人。由于他視野開闊,讀書也多,承繼也厚,他在哲學、政治學、倫理學、心理學、形而上學和自然科學諸方面都有所建樹。特别是他的經驗主義哲學與政治學,更是成就卓著,貢獻獨特,他是任何一位哲學史家都不能忽視的重要曆史人物。
霍布斯生于英國南部威爾特郡的一個下層家庭。他父親既無才學,也談不上對他有什麼重要影響。他是一位鄉村教區的牧師,研究者談及他時,說他" 魯鈍不學" 。 魯鈍二字用得确妙。魯者,性情粗劣之謂也,鈍者,無學少才之謂也。他母親是一位普通的農婦,對他的成長也影響無多。生活在這樣的家庭,他的幼年教育自是平平。以後在本鎮上學讀書,便改由伯父撫養。
但他卻是一個讀書種子,14歲時已經通曉希臘文和拉丁文,15歲時更有幸進入牛津大學,從此與學問結緣,終年不辍,他在學校學習的主要課程,依然不脫亞裡士多德的哲學和經院邏輯學。而且似乎他的學業也不錯,畢業後便留在學校任教。他實在是西方近代史上少見的以教書謀生的人物。但他雖以教書開始自己的人生道路,卻對大學生活全無好感,對牛津大學的課程設定尤其反感強烈。他畢竟不是舊式哲學可以局限得住的平庸書生。後來,他便經人介紹,給一位英國的顯貴哈德威克勳爵當家庭教師去了,并由此生發,和英國政界人物發生聯系,步入新途。
霍布斯的一生有如培根,他一面積極參與政事,一面不忘研究學問。他在作家庭教師期間,曾跟随自己的學生周遊世界,并且抓住機會,了解到當時由伽裡略、開普勒代表的世界上最先進的天文實體學知識。他的私人教師工作做得很得人心。他的學生對他多方支援,後來還做了他的贊助人。這種贊助,一直持續到1628年他學生去世為止。
霍布斯50歲前,曾在法國居住,也在意大利住過一段時間。在意期間,他專門拜訪了伽裡略,兩個人彼此相見恨晚,結下了很深的友誼。
他于1637年回國,3 年後英國革命爆發了。他作為王黨的支援者,于1640年流亡法國,并且作了後來英國王查理二世的數學教師。在此期間,他和笛卡爾、伽桑狄等有交往,并且有幸認真閱讀了笛卡爾的《沉思錄》手稿。他的哲學基礎,與笛卡爾确實不同,可貴的是他也能直言不諱,用書面方式提出自己的批評意見。笛卡爾胸襟開闊,氣象雍容,在付印此書時,也把他的反對意見連同自己的答複一同付梓。
霍布斯于1651年發表了他的代表作《利維坦》。可惜這部對後世産生巨大影響的著作,發表時并沒給他帶來榮譽,反而使他不明不白陷入十分尴尬的境地。" 這書誰也不喜歡。書中的理性主義惹惱大多數流亡者,對舊教教會的猛烈攻擊觸怒了法國政府。" 他隻好偷偷逃回英國,半推半就,投靠在克倫威爾門下。
霍布斯的性格十分沖突,他認為自己是個很膽小的人。他曾在《自傳》中不無幽默地寫道,他本人是他母親所生雙胞胎中的一個孩子,另一個孩子的名字叫" 恐懼"。事實上他的膽量也仿佛真的不大。他敢于發表自己的見解,但遇到激烈的對手,往往以逃避了事。但他在科學探讨中又是一位有膽有識的人。他一生發表多少見解,确實有一股披荊斬棘不避斧的味道。後世的研究者,對此議論紛紛,莫衷一是,有人說他膽大,有人說他膽小。比如西方著名史家梯利,就稱贊他是" 近代運動的最勇敢和最始終一緻的代表之一" 。
霍布斯喜歡争論,而且終其一生不曾更改。在他漫長的一生中,他很有幾次争論給世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當笛卡爾哲學風行歐洲大陸的時候,他就是站出來公開提出反對意見的人士之一。在數學方面,他造詣未深,但雄心不小。他自認為已經掌握了" 化圓為方" 的方法,進而不惜與牛津大學的幾何學教授論戰一回。
霍布斯是一位大刀闊斧的哲學家,雖然面對一些煩亂如麻的問題,他有自己的鮮明優勢存在,面對那些需要慎密細緻對待的問題時,卻不免遺笑大方。
霍布斯的一生,榮辱皆嘗,但以榮為主。他與政界顯要往來甚多,而且大體上與他們的關系良好。然而他畢竟是個學者,且又是一個無神論者,是以,他雖得到過國王的愛戴,但國王陛下的智慧可達不到了解他著作的水準,于是他的一些作品在國内得不到印刷許可。到他晚年時,他在國外的名聲比在英國本土更為響亮。
霍布斯十分長壽,他活了91歲,而且身體非常健康。" 他84歲時用拉丁韻文寫成一部自傳,87歲時又出了荷馬作品的英譯本。" 雖然羅素先生不無遺憾地表示" 我沒有能夠發現他在87歲以後再寫什麼大書" 。但87歲高齡還能出荷馬譯本的人,我們得承認,這樣的老人,确實世所罕見。
但總體看來,霍布斯還是一位承前啟後的人物。他固然比培根成熟,卻不如洛克來得影響更大。這有點像後來德國的謝林和費希特,那兩位哲人其實也是哲學史上的人傑,但和康德與黑格爾相比,就低了一個檔次。霍布斯的命運有類于此。在他生前,他的影響遠不如笛卡爾來的更深更廣更大;在他死後,他又被洛克的巨大威望和影響比下去了。從這個意義上說,他确是一位不好分類的哲學家,甚至是一位不合時宜的曆史人物,在哲學方面,他雖受大陸理性主義影響,卻不能稱為理性主義者,政治方面,他雖然親曆了英國革命,卻又不是英國革命的真的知音。這兩方面,還是笛卡爾與洛克來得更其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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