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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世界上最好的十部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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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世界上最好的十部小說

我想告訴本書讀者書中的論文是怎麼寫成的。我在美國期間,有一天《紅書》雜志的編輯要我列出心目中的世界十大好小說。我遵命照辦,之後就把這件事忘了。

我随同書單寫了一篇短評說:“聰明的讀者若學會把書中沒有興趣的部分略過不讀的藝術,讀這些書将是最大的享受。”過了一段日子,有位美國出版商建議把這十大名著重新刊行,删去一般人不會喜歡看的部分,再附上我為每本書所寫的導讀。這項建議勾起了我的興趣,我遂着手進行。所寫的導讀經過删節,大抵已在《大西洋月刊》雜志上發表,似乎頗引起讀者的興趣,是以有人覺得集結成單行本對讀者将友善不少。

我原來開列的書目,稍微做了更動。書單最後一本我起先列了馬賽爾·普魯斯特的《追憶似水年華》,可是基于若幹理由,此書并未收進後來提的名單内。我并不後悔。普魯斯特的小說是20世紀最偉大的小說,篇幅極長,即使大删特删仍不可能删到合理的規模。

此書成就非凡,但要評估後世對它的評價則言之過早。普魯斯特的狂熱仰慕者——我也是其中之一——可以興緻盎然細讀每一個字,不覺厭煩。有一次我一時誇張,曾說過我甯可讀普魯斯特的作品煩死,也不願讀其他作家的作品開心得半死。但我現在願意承認:那本書各部分的價值優劣有别。依我拙見,普魯斯特受他那時代的心理和哲學思潮影響所寫的漫長章節,未來的人勢必不感興趣。

上述思潮有些已被認定是錯的。我想到時候會比現在更明顯看出他是偉大的幽默作家,他創造新穎、多樣化、栩栩如生人物的能力足以和巴爾紮克、狄更斯和托爾斯泰媲美。也許那時候才會發行他浩瀚巨作的濃縮本,省略已被時間削去價值的部分,隻留下小說的精華,亦即具有永恒趣味的部分。《追憶似水年華》還會是很長的長篇小說,卻是不折不扣的上乘佳作。

毛姆:世界上最好的十部小說

我最後選的世界十大好小說書目如下:

《湯姆·瓊斯》

《傲慢與偏見》

《紅與黑》

《高老頭》

《大衛·科波菲爾》

《呼嘯山莊》

《包法利夫人》

《白鲸》

《戰争與和平》

《卡拉馬佐夫兄弟》

不過我事先聲明,篩選評論世界最好的十部小說簡直是胡扯。世界最好的小說何止這十本,也許要挑一百本最佳小說,連這個我也不敢确定。若找五十位博覽群書、擁有深厚學養和精湛功底的人來列出世上最好的一百部小說,我相信至少有兩三百本書得一票以上的。但這五十張書目若由使用英文的人士提出,我想我選的十部小說也必占有一席之地。我特别強調使用英文的人士,是因為我書目上的小說至少有一部《白鲸》在受過教育的歐洲大衆心目中仍相當陌生。我想除了英國文學專業的學生之外,這本書的德文版、西班牙文版或法文版大概不會有人閱讀。18世紀法國有很多人讀英國文學,可是後來法國人對于自己疆界外的作品都沒有太大的興趣,直到最近依然如此;若由法國人來列一百本最佳的小說,裡面一定有不少英語系國家的人聽都沒聽過或者很少人閱讀的作品。

這種意見分歧的現象不難解釋。某一部小說特别吸引某一個人(判斷力非常健全的人),使得他認定這本書身價非凡,理由肯定有很多。也許他是在生命中特别容易受感動的時期或環境下閱讀的,也許基于他自己的偏好或個人的聯想,書中的主題或背景對他具有非同尋常的意義。

例如我可以想象,熱愛音樂的人一定很容易把澳洲作家亨利·漢德爾·理查德森(Henry Handel Richardson,1870~1946)的《毛裡斯客人》列為最好的十部小說之一,英國史塔福郡“五城”的原居民欣賞阿諾德·本涅特(Arnold Bennet,1867~1931)忠實描寫五城的特性和民風,很可能将《老婦人的故事》列為十大小說之一。

上述兩本都是好書,但我想公正的裁判絕不會把它列入世界十大好小說之列。讀者的國籍使他對某些書特别感興趣,會覺得它比一般公認的出類拔萃。舉例來說,我想任何受過教育的法國人像我一樣列書目,可能會把拉斐特夫人(Madame de Lafayette,1634~1693)的《克萊芙王妃》列進去。說來也算公平,那本書有顯著的價值,是有史以來第一部心理學小說;故事動人,具有說服力,角色刻畫得很生動、很微妙,文筆出色,而且精煉優美。書中描述一個在法國連國小生都很熟悉的社會狀況,國小生讀過法國兩位戲劇家高乃依(Corneille)和拉辛(Racine)的作品,對這本書的道德氣氛早已非常熟悉,書中内容涉及最輝煌的法國曆史時段,魅力非凡,對法國文學的黃金時代有具體的貢獻。可是在英美讀者眼中,人物顯得像木頭,舉止不自然,他們的榮譽感、他們對個人尊嚴的重視,有點可笑:我不是說這種想法正确,但有此想法就不會把這本書列為世界十大最佳小說啦。

不過我想長篇小說個别價值的評斷會産生極大的分歧,主要是因為長篇小說基本上是不完美的文學體裁。沒有一部長篇小說是十全十美的。我所選的十部小說,沒有一部你無法在某一細節挑出毛病,我寫每一部書的導讀時就打算好好挑剔一番;不分青紅皂白贊美某些被公認為經典名作的書對讀者反而是最大的傷害。

毛姆:世界上最好的十部小說

讀者在閱讀的時候發現某某情節不太可能發生,某某角色不真實,某某段落描述冗長不堪。他若天生不耐煩,會指責向他推薦這部小說為傑作的批評家們簡直是傻瓜;他若生性謙卑,就會責怪自己,認為這本書超出他的智力,不适合他讀;但他若堅忍不拔,極有毅力,他就會本着良心讀下去,然而讀的時候仍覺得沒什麼樂趣可言。但小說是要給人津津有味閱讀的啊,若不能提供樂趣,這本書就一文不值了。既然如此,每位讀者都是他自己最好的批評家,隻有他知道自己喜歡什麼又不喜歡什麼。

人沒有讀小說的義務。批評家可以指出,依他看來(這是很重要的先決條件)某部一般公認的偉大小說有哪些長處,缺點又在哪裡,進而幫助讀者。我再說一遍:我們要先提醒讀者,千萬别奢望小說十全十美。

在我詳述這個說法之前,我想對小說讀者說幾句話。小說家有權對他們提出一點要求:他有權要求讀者們下點功夫讀一本三四百頁的書時稍有耐心;他有權要求讀者具有足夠的想象力,能揣摩作者想引他們介入的場景,在腦海中填上作者所繪的肖像;最後小說家有權要求讀者們具有同情的能力,否則他們便無法進入小說人物的愛與悲、憂患、危險和奇遇之中。除非讀者能付出一點自己,否則他不可能從一本小說裡領略最好的内涵。

現在我要指明我心目中一本好小說該具備哪些素質。它該有興味廣泛的主題——我的意思是說,不隻是一小群批評家、教授、文化素養精湛的人、卡車司機或洗碗工感興趣的主題,而是廣泛符合人性、各種男人和女人都覺得有趣的主題。舉個例子來說明我的意思:作家可以寫一本小說來談蒙特梭利教學法,教育學家一定非常非常感興趣,但我相信這本小說必然是平庸之作。小說的故事應該連貫、有說服力;應該有開頭、中間和結尾,結尾應該是開頭的自然結果。一件件插曲該有可能性,不隻發揮主題,且由故事中衍生出來。

小說家創造的人和動物應以個别特性來觀察,他們的行動應由個性産生,絕不讓讀者說:某某和某某不會有這樣的舉動;反之讀者不得不說:我就預料某某和某某的言行會是如此。我想人物本身若是趣味盎然那就更好了。福樓拜寫過一本名叫《情感教育》的小說,在許多傑出的批評家之間享有盛名,但他特意選一個沒有特征、沒有個性的人當男主角,叫人簡直不可能關心他做些什麼或者遭遇如何,結果這本書雖有許多優點,卻很難讓人讀完。

我想我該解釋我為什麼說人物該以個别特性來觀察;寄望小說家創造出嶄新的人物未免要求太苛刻。他的題材是人性,雖然人有各種類别和處境,但種類并非無限,長篇小說、短篇小說、劇本、史詩寫了幾百幾千年,作者創造出全新人物的機會實在太少了。我綜觀所有小說,想得出來的絕對原創性人物隻有堂·吉诃德一個,如果有什麼博覽群書的批評家發現他這号人物也有遠祖,我不會感到吃驚的。作者若能透過他自己的個别特性來看他筆下的人物,而他的個别特性若夠稱得上特殊的話,往往能給人一種錯覺,以為這些人物是原創的,那這個作家就很幸運了。

舉止應衍生自性格,言談也是一樣。時髦女性說話該像時髦女性,街頭妓女說話該像街頭妓女,賣汽水的說話要像賣汽水的,律師說話要像律師。對話不該有一搭沒一搭,但也不該讓作者趁機賣弄他的意見;應該用來刻畫發言者的性格,讓故事進展下去。叙述的段落應該生動、不離題,長度隻需使相關人物的動機和所處情境清晰服人就行了。文字應力求簡潔,讓一般教育程度的人可以輕易閱讀;文體應符合題材,就像剪裁合度的鞋子符合形狀優美的腳一般。最後,小說應做到引人入勝。我把這一項放在最後,但卻是不可或缺的特質,少了這一項,其他特質将派不上用場。頭腦健全的人,誰也不會為了求教誨或啟發而讀小說。他若需要教誨或啟發卻不去讀專門寫來教誨和啟發人的書,那他就是傻瓜。

毛姆:世界上最好的十部小說

就算一本小說具有這一切特質——那已要求太多了——仍像寶石有瑕疵一般,其形式本身就有缺陷,使得完美不可能達成。短篇小說可以依據長度在十分鐘到半個鐘頭内讀完,處理的是界定清晰的單一題材、一個事件或一系列密切相關的精神或實體事件,而且是完整的,不可能再增添或去除什麼。我想短篇小說可以達到十全十美的境地,我認為要搜集相當多已達此境界的短篇小說并不困難。但長篇小說長度不确定,可以長如《戰争與和平》,一段時間内述及一系列事件,出現許多許多人物,但也可以短如梅裡美的《卡門》。

為了使故事合乎可能性,人物合情合理,作者必須叙述許多跟故事相關、本身卻不見得有趣的事例。事件往往需要一段時間來分隔,作者為了作品的平衡必須盡可能杜撰些内容來填滿這段時間。這些段落稱為橋段。有些作家盡量避免橋段,直接從辭藻絢麗的事件跳到另一個辭藻絢麗的事件,但我想不起成功的例子。大多數作家乖乖過橋,而且多多少少有些技巧,但過程中很可能有點沉悶無聊。

作家是人,難免有他的古怪念頭;長篇小說的形式不嚴謹,尤其在英格蘭和俄羅斯寫的更是如此,使作者有機會詳述自己心中珍愛的題材,他的心智或批評意識往往不夠強,不明白某一題材盡管他覺得有趣,除非是他的小說計劃所必需,否則就不該擺進書裡。此外小說家幾乎免不了受當時的風尚影響,畢竟他受影響的力量非凡,是以往往會寫出風尚一過便失去吸引力的作品。

我來舉個例子:19世紀之前小說家很少注意場景,一兩句話就足以把他們要描述的背景交代完畢;可是浪漫派得到大衆的喜愛之後,為描寫而描寫日漸流行。某個人上街到一家藥店買牙刷,作者一定會告訴你這個人經過的房子是什麼模樣,店裡賣哪些東西。黎明、落日、星夜、萬裡無雲的天空、上升和漸缺的月亮、波濤洶湧的大海、山尖積雪的群山、黑暗的森林……沒完沒了的描述。有些描述本身美極了,但跟内容毫不相幹!

作家們過了很久才發現,場景的特征無論以多麼詩意的眼光來觀察,又以多麼可敬的手法來表達,除非必要,否則仍屬徒勞。也就是說,除非能幫助作者繼續說故事,告訴讀者跟書中人有關而他非知道不可的東西,否則都沒有用。這是長篇小說中一項偶然的缺陷,但另外一項缺點似乎是與生俱來。既然是篇幅相當長的作品,寫起來難免要花費一段時間,至少要幾個禮拜,通常大概要幾個月,有時候甚至要好幾年。作者不可能持續被靈感眷顧這麼長的時間。我不喜歡用“靈感”一詞——用來指句式自由的散文有點自擡身價,我甯可留給詩人專用。詩人從事的藝術比小說家高貴;可是小說家另有補償:詩除非具有最高的品質,否則易受忽略,長篇小說就算有許多缺點,仍不至于一文不值。

盡管如此,小說家寫稿受某種東西影響,若不叫靈感,我找不到更好的字眼,隻好稱之為潛意識。也許正因為這是一個意義有點不明确的含糊詞彙,可以充分表達作者的一種感覺:他白紙寫上黑字,充其量隻算活躍的媒介,其實他是抄錄者;他發現自己正在寫他不曉得自己知道的東西,快樂的思緒不知道從什麼地方泉湧而來,未曾預料的概念像宴會的客人未先告知就登門造訪一樣驚喜。我想這沒什麼特别神秘的地方:未曾預料的概念無疑是過去長期經驗的結果,快樂的思緒起自概念的聯想,他自以為不知道的事情儲存在記憶的隐秘處。潛意識把它帶到表層,自由自在地從筆尖流到紙上。

但潛意識是率性又不确定的;無法強迫,任何意志的努力也無法激勵它活躍起來;它就像風愛向哪兒吹就向哪兒吹,像雨落在正直的人身上也落在不正直的人身上。老練的作家有各種方法哄潛意識來幫他的忙,但有時候潛意識始終固執不來。若聽任潛意識自生自滅——在長篇小說這麼長的作品中,此事常常發生,作者隻能孜孜不倦下功夫,仰仗他的一般能力。倘若他能借這些方法引起讀者的注意,那才是奇迹呢。

當我斟酌小說家必須克服多少障礙,回避多少預料不到的困難和危險,我一點也不驚訝連最偉大的小說家都難以做到十全十美,我反而驚訝他們竟能做到沒有“更不完美”。大抵由于這個原因,要挑出十本小說來評為舉世最佳簡直不可能。

我可以再列出十本各自不同卻可媲美前十本的巨作:托爾斯泰《安娜·卡列尼娜》、陀思妥耶夫斯基《罪與罰》、巴爾紮克《貝蒂表妹》、司湯達《帕爾馬修道院》、簡·奧斯汀《勸導》、勞倫斯·斯特恩《項狄傳》、威廉·梅克比斯·薩克雷《名利場》、喬治·艾略特《米德爾馬契》、亨利·詹姆斯《使節》、勒薩日《吉爾·布拉斯》。我選前面十本有充分的理由,選現在列的這些也可以提出同樣充足的理由。我的選擇十分武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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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讀者似乎喜歡小說寫得很長,作者往往隻得就範,提供超過故事本身所需的内容給出版商。他靈機一動想出一個輕松的辦法:在長篇小說中插進一些短篇小說,有時候長得可以稱得上中篇,跟原先的主題一點關系都沒有,充其量隻是看似合理而附加上去的。沒有一位作家做這件事比塞萬提斯寫《堂·吉诃德》更優遊從容的了。這些額外加入的内容往往被視為這部不朽傑作的瑕疵,如今讀來隻叫人厭煩。當代文學批評家為此攻擊他,他在書本的第二部分避開這個惡習,遂産生一般公認不可能的現象——續篇竟寫得比前集優秀;但這并不能阻止後繼作家(他們一定沒讀過那些批評)使用這麼友善的手法,交給書商們大量稿件,湊成可以賣的一冊書。

19世紀新的出版方法産生,小說家受到了新的誘惑。以大量篇幅刊登所謂輕巧版文學的月刊雜志銷路極佳,使作家有機會用連載方式将作品呈現在大衆面前,自己也獲利頗豐。大約同一時間,出版商們發現每月分期發行暢銷作家的小說對他們十分有利。兩種情況下作家都會簽約提供一定數量的内容填滿某些頁數。這套辦法鼓勵作家們從容不迫、唠唠叨叨。法國作家論行支付稿酬,他們毫不猶豫盡量多寫幾行。他們是需要賺錢糊口的從業人員,即或這樣所得也不豐厚。有一次巴爾紮克到意大利,見到一些圖畫,大大動容(誰不動心呢?),就打斷他正在寫的小說叙事,插入一篇談這些圖畫的文章。

我們從作家們自己的“招供”中得知:連載的作家們,即或是一流作家如狄更斯、薩克雷,也不時會覺得被迫在固定時間交稿是一種可憎的負擔。難怪他們要東拉西扯湊篇幅,難怪他們的故事布滿不相幹的插曲。有一次出版商告訴狄更斯他的某一堆月刊稿少了兩大張,亦即十六小頁,他隻得坐下來,盡可能搜尋枯腸勉強寫出。他對這種寫法很有經驗,事實再明顯不過:如果他寫在這十六頁中的内容是處理這部分故事所不可或缺的,那他一開始就會寫上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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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小說的缺陷無論是由于小說這種體裁與生俱來,或者歸因于作家的缺失、時代的風尚或出版方法,讀者都沒有理由耐心忍受。有見識的人不會把閱讀小說當作應盡的義務。他把看小說當作消遣。他想要被帶出己身之外。他準備對書中人物産生興趣,念茲在茲想看他們在特定情境下會有什麼言行,遭遇又是如何;他同情他們的煩惱,為他們的喜悅高興;他設身處地了解他們的處境,多多少少還體驗了他們的人生。書中人物的人生觀、他們對于人類思辨題材的态度,無論以言語說出或由行動中表現出來,都會勾起讀者驚奇、欣慰或憤恨的反應。但讀者憑本能知道自己的興趣在哪裡,他就像獵犬追蹤狐狸的味道一般興趣盎然。可是有時候作者失敗了,讀者找不到獸迹留下的味道,隻好四處慌亂掙紮,直到再找着為止。他會跳來跳去略過乏味的部分閱讀。

人人都會跳來跳去,但要跳着讀卻不損失重要内容可不容易。就我所知這可能是天賦,也可能必須靠經驗來求得。約翰生博士看書跳得很兇,鮑斯韋爾告訴我們:“他天賦異禀,立刻就能抓住任何一本書有價值的地方,用不着苦苦從頭讀到尾。”但鮑斯韋爾說的無疑是知識方面的書籍;讀一部小說若成為負擔,幹脆不要讀就好啦。不幸的是,基于長篇小說這種體裁的基本缺陷、作家或出版方法的缺失,很少長篇小說能從頭讀到完始終是興趣盎然的。跳着讀或許是壞習慣,卻是情勢所逼而養成的壞習慣。可是讀者一旦開始跳着讀,就很難停止,于是他可能會錯過許多讀了對他有好處的東西。

過去的讀者似乎比今天的讀者更有耐心。以前娛樂少,他們較有時間看我們現在嫌太冗長的小說。也許他們對打斷陳述的枝節話和題外話并不感到憤慨。但某些具有此項缺點的小說名列有史以來最偉大的名著之林,這些書若是以愈來愈少人閱讀未免太遺憾了。

我們設計這一系列文章,是要勸誘讀者閱讀這些好書。我們盡量删除這十部小說中累贅的部分,隻留下道出作者想說的故事、刻意闡明扣住主題的概念、充分展現他所創造的人物等内容。某些文學系學生、某些教授和批評家會怒斥戕害一本傑作是令人震驚的行為,作者怎麼寫就該怎麼讀才對。但他們真的這麼做了嗎?我建議他們跳過不值得閱讀的地方,或許他們已培養出略讀卻獲益良多的藝術,但大多數人還沒有做到。若由鑒賞力和辨識力夠高的人來替他們略去無趣的部分,豈非更好。此事若做得高明,就能給讀者一本每個字讀來都津津有味的小說了。

柯勒律治(Coleridge)談到《堂·吉诃德》說:這是一本隻需從頭到尾浏覽一遍的書,他的意思也許是說有些部分冗長沉悶,甚至很荒謬,一旦發現這一點,再讀就浪費時間了。這是一本偉大和重要的書,專攻文學的學子無疑該從頭到尾讀一遍(我自己從頭到尾讀了三次),但我忍不住認為一般讀者——讀書求樂趣的讀者——全然略去枯燥沉悶的部分也沒什麼損失。這一來他必定更能欣賞與故事直接有關的斯文武士和世俗鄉紳的冒險與對話,非常有趣、非常動人的部分。另外有一部小說,确實很重要,但不能肯定算是偉大的作品,就是塞缪爾·理查森(Samuel Richardson,1689~1761)的《帕梅拉》,篇幅很長,除了意志最最頑強的小說讀者,一般人大概無法全部讀完。若非我見到一部删節過的版本,我相信我一定讀不下去。删節做得極好,我完全不覺得少了什麼東西或有什麼損失。

節略沒什麼好指責的。我想任何上演過的劇本在排練階段多多少少做過全盤更動或删節,而且對該劇還是有好處的。我不知道長篇小說有什麼理由不能經過同樣的程式,說真的,我們知道大多數出版商都有編輯專門從事這個工作,而他們處理過的書大抵是以變得更好。小說中原來被視為一大堆枯木的部分若不剪除,讀者是不會讀它的,如果讀者能接受引導去讀本系列的偉大小說,出版商和編輯的努力就不算白費了。這些偉大小說不會因删節而損失任何有價值的東西,因為這幾冊書現在所留下的盡是珍寶,他們能盡情享受極大的知性快感。

選自《文學回憶錄:世界十大小說家及其代表作》

北方文藝出版社 宋碧雲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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