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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紅旗不兌現置換補貼,車主質疑廠家和4S店“踢皮球”

按:一汽紅旗不兌現置換補貼,給消費者的優惠隻是噱頭?

近日,紅旗車主胡先生向《消費者報道》反映,稱其在去年10月底購車時一汽紅旗官方和4S店承諾的置換補貼至今仍未提供。胡先生多次撥打一汽紅旗客服電話反映情況,問題均未能得到解決,胡先生還為此在黑貓投訴平台發帖投訴。

近期,在提振汽車消費的大環境下,多家車企推出多種優惠措施,包括置換補貼、減免購置稅等,不過卻不時出現未及時兌現優惠的問題。有法律人士指出,消費者在購車時,對于銷售方承諾的各種優惠措施,可要求對方在購車合同中明确注明,如商家未及時兌現,消費者可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購車多日置換補貼仍未兌現

2022年10月底,胡先生在紅旗的一家官方4S店——上海森欣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森欣紅旗4S店”)購買了一輛紅旗HS5汽車,并享受紅旗方面提供的置換補貼優惠。

據胡先生介紹,他在購車時将自己原本使用的福特轎車委托上海森欣紅旗4S店售出,并以此獲得紅旗方面提供的1萬元置換補貼。10月27日,胡先生與上海森欣紅旗4S店簽署二手車買賣合同。

一汽紅旗不兌現置換補貼,車主質疑廠家和4S店“踢皮球”

▲二手車置換合同中有注明1萬元置換補貼相關事宜(受訪者供圖)

胡先生與上海森欣紅旗4S店簽訂的二手車買賣合同顯示,雙方就置換補貼事宜作出明确約定,“補貼1萬元待舊車過完戶,新車上完牌後20個工作日返還”。

胡先生表示,10月27日,自己購買的紅旗HS5新車已經完成上牌,舊的福特轎車也已經與4S店之間完成過戶。

根據合同約定,胡先生一直在等待置換補貼到賬,不過超過約定期限後仍未收到1萬元的置換補貼。

車主質疑被“踢皮球”

面對遲遲未到賬的置換補貼,胡先生多次向上海森欣紅旗4S店進行詢問,不過始終未得到明确的答複。胡先生提供的聊天記錄顯示,涉事4S店銷售人員表示“隻能打400電話要”。“4S店讓我打紅旗的客服電話溝通,說置換補貼是紅旗廠家提供的。”胡先生表示。

一汽紅旗不兌現置換補貼,車主質疑廠家和4S店“踢皮球”

▲4S店銷售人員讓車主撥打一汽紅旗客服電話咨詢(受訪者供圖)

與上海森欣紅旗4S店聯系無果之後,胡先生多次通過客服電話和紅旗官方APP向紅旗方面進行投訴,不過問題同樣未得到解決。“每次聯系客服都說48小時内會回複回報,不過基本沒收到回複,也沒有提供解決方案。”

在與紅旗客服人員溝通的過程中,胡先生表示自己曾詢問對方置換補貼是否已經提供給涉事4S店,不過客服人員表示“不能直接作出回複”。胡先生質疑,自己被紅旗廠家和4S店互相“踢皮球”。

一汽紅旗不兌現置換補貼,車主質疑廠家和4S店“踢皮球”
一汽紅旗不兌現置換補貼,車主質疑廠家和4S店“踢皮球”

▲胡先生多次與紅旗客服聯系(受訪者供圖)

“像我一樣在這家4S店賣車卻沒拿到置換補貼的車主,據我所知還有十幾人,是以這不是我一個人的問題,希望紅旗廠家可以有所作為。”胡先生還表示,自己購車時上海森欣紅旗4S店贈送的車輛裝潢也同樣沒有兌現。

然而,在追讨置換補貼的過程中,胡先生發現上海森欣紅旗4S店出現經營不善的迹象。“我去他們店裡,發現裡面的車輛都搬走了,很多從業人員已經離職聯系不上了,感覺要倒閉了。”胡先生表示。

就胡先生反映的問題,《消費者報道》撥打了涉事4S店的銷售電話,發現無人接聽。《消費者報道》同時撥打了涉事4S店售後服務部門的聯系電話,一位從業人員表示:“上海森欣紅旗4S店已經沒人了,經營遇到了一些問題。”

一汽紅旗不兌現置換補貼,車主質疑廠家和4S店“踢皮球”

▲上海森欣紅旗4S店的資訊仍然出現在紅旗官方網站上(受訪者供圖)

然而,《消費者報道》在一汽紅旗官方網站查詢發現,上海森欣紅旗4S店的資訊仍然在經銷商頁面存在。

為此,《消費者報道》嘗試與上海森欣紅旗4S店更高職位的負責人取得聯系,不過相關聯系電話均無人接聽。

與此同時,《消費者報道》向一汽紅旗發送采訪函進行問詢,截至發稿前未獲回複。

一汽紅旗不兌現置換補貼,車主質疑廠家和4S店“踢皮球”

圖檔來源:一汽紅旗官網

1月11日,在《消費者報道》介入幫助下,胡先生表示自己在投訴十多天後終于收到紅旗廠家的回複。“紅旗廠家說委托另一個4S店幫忙處理問題,不過具體解決方案還沒給我。我的訴求是讓處理這事的4S店提供一個可以保證我拿到這個置換補貼的證明,目前廠家那邊還在溝通。”

知名法律部落客@談典看法、上海中聯(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郭小明指出,對于在相關購車合同中注明的置換補貼條款,如果紅旗廠家和4S店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則屬于違約行為,紅旗廠家和4S店應當承擔繼續履行義務、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如果車主與4S店和紅旗廠家協商不成,可向當地消協和市場監督部門投訴,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郭小明表示。

近期,在提振汽車消費的大環境下,多家車企配合推出多種優惠措施,包括置換補貼、特殊群體專屬購車優惠、減免購置稅等,不過卻不時出現未及時兌現優惠的問題,造成消費者合法權益受損。

對此,郭小明表示,在購車時,如果商家提供優惠措施,尤其是涉及返還現金的,消費者可要求商家在合同中明确注明相關承諾,明确補貼金額、支付時限、違約責任等事宜。如果商家未及時兌現承諾,消費者可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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