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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給兒子買房,拒絕拿錢救外孫女,10年後,女兒:我沒有媽

心理學家弗蘭克·卡德勒說:“生命中最不幸的一個事實是,我們所遭遇的第一個重大磨難多來自家庭,并且,這種磨難是可以遺傳的。”

如果給你帶來磨難的人是萍水相逢的人,你也許可以對他們毫不客氣,不給他們占你便宜、給你添堵的機會,反正,跟隻會給自己添麻煩的人鬧翻了,對自己有利無害;如果給你帶來困擾的人是親朋好友,你也可以堅持自己的底線,親朋好友不在多,在于值得相交。

哪怕這個人是你的配偶,是的另一半,你都可以選擇跟他分開,既然婚姻給你帶來的隻有痛苦和煩心,那就說明你們已經不适合了,放手,也是對彼此的成全。

可是,若是那個人是你的父母,就會很難處理,畢竟,血緣關系是一生都無法改變的。哪怕你再怎麼抱怨他們,都改變不了他們是你的父母的事實,哪怕他們對你再不好,他們也可以把“你是我生的,沒有我就沒有你”這類話挂在嘴邊,對你予取予求,站在道德的制高點指責你。

子女面對那些不愛你的父母,想要溝通,想要喚起父母對你的愛,往往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通,你跟他們講道理,他們跟你講孝道,即使你占理,也無可奈何。

就像日本作家伊坂幸太郎說:“一想到為人父母居然不用經過考試,就覺得真是太可怕了。”

“我媽,把我告了,真好。”得知65歲的媽媽把自己告了,40歲的柳女士一點兒也不意外,還感到了輕松。

“也好,怎麼判,就怎麼執行吧!屆時,我看她還有什麼理由來我家胡攪蠻纏。她生了我,養了我,基本的贍養費少不了,除此之外,别再想問我要一分錢。不是我不孝敬,而是父母不慈,憑什麼要求兒女孝敬?”

的确,怨不得柳女士不孝敬,要怨就怨柳女士的媽媽身為女性,卻把重男輕女的思想刻入了骨髓裡,不僅傷害了女兒,也傷害了自己的外孫女,徹底寒透了女兒的心。

01.

“我已經10年沒回娘家了,在這10年裡,隻有我爸媽打電話給我的份,我從來不會主動聯系他們。他們找我,沒别的事情,無外乎是罵我狠心,不孝敬,然後話鋒一轉就到了要錢的時候。隻要他們一開口要錢,我就會直接挂斷。若是我婆婆在場,就更友善了,電話交給我婆婆,讓我口才好的婆婆替我回怼他們。”

柳女士對自己的父母,看上去的确很絕情,可是,事出有因,她之是以這麼怨恨自己的父母,主要是因為10年前的事情。

10年前,柳女士4歲大的女兒生了重病,被送進醫院搶救,醫生讓柳女士盡快籌錢,估計要10萬保底。

“那個時候,我工資才3000,老公也就4000多,我們連房子都沒買,租的房子,錢雖然夠一家3口花的,但是也沒有啥積蓄,瞬間,女兒的病就壓垮了我們。”

為了救女兒,柳女士跟丈夫隻好想盡辦法,四處籌錢,打電話跟親戚朋友借錢。而當時,柳女士的娘家經濟條件尚可,位于城鄉結合部的老房子被拆了,得到了一筆補償款,是以,柳女士認為,就算不能借10萬,借個幾萬塊錢幫自己救個急,還是可以的。

“是借,真的是借,我老公說了,他來寫欠條,約定還款日期,給利息,隻要我爸媽願意借錢,救我們的女兒,他萬分感激。”

02.

可是,當柳女士和丈夫抱着希望去了柳女士的娘家,見到柳女士的父母,道明來意,再三保證會還錢的時候,卻遭到了柳女士的媽媽無情地拒絕。

“就你們這收入,一個月剩不了一千吧,多久能還得起?”

“都是你個死丫頭不聽話,人家丫頭出嫁了,知道從婆家拿錢,幫着娘家,你倒好,不但不拿錢給我們,還跑來找我們要錢。”

“我當初讓人給你介紹了那麼有錢的對象,磨破了嘴皮子,你都不肯嫁,非要嫁給一個窮小子,讓我丢盡臉面,你還好意思回來找我?”

14年前,柳女士26歲,與丈夫戀愛兩年,想要結婚,卻遭到了父母的反對。父母看不上打工仔,非要柳女士嫁給一位家裡頗有資産的男人。

若是那個男人人品好,另當别論,可是,那個男人比柳女士大五歲不說,還離過婚,離婚原因居然是打老婆,這不是把柳女士往火坑裡推嗎?

在柳女士的抗争下,她如願以償跟丈夫結婚了,也得罪了自己的父母,尤其是自己的老媽,抱怨女兒的婚姻沒能給家裡帶來利潤,幫不上娘家,對女兒十分不滿。

柳女士不想跟老媽扯結婚的事情,她隻想救自己的女兒,苦苦哀求,求他們幫忙救自己的女兒,到了最後,連柳女士的爸爸都心軟了,松了口,可是,柳女士的媽媽一番話,打破了柳女士的幻想。

“沒錢,我已經給兒子看好房子了,錢都花了,一分也沒有。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自己想辦法去。”

03.

最後,還是柳女士丈夫的公婆和親戚朋友幫了忙,公婆拿出了自己的養老錢,親戚們一家湊了一部分,才給女兒湊齊了治療費用,讓女兒得以康複出院。

10年前,給兒子買房,拒絕拿錢救外孫女,柳女士的媽媽讓柳女士寒透了心,至此當作自己沒有娘家,不願意與娘家有任何聯系。

“我不想跟他們有聯系,他們沒打算放過我,也是,今時不同往日,經濟狀況不一樣了,是吧!”

如今,柳女士和丈夫的情況有了很大的改善,他們創業成功,不僅還清了欠款,還在城裡有了自己的房子,生活水準提高了不少。可是,柳女士的弟弟早就被父母慣壞了,一門心思啃老,哪怕有座金山銀山,也早晚有敗完的那一天。

于是,柳女士的父母又把主意打到了女兒這裡,天天打電話要錢,見女兒不給,便拿生養之恩說事:“你是不是忘了你還有父母了?我們養了你26年,一年算2萬,拿50萬出來,我們就不再找你,否則,我就去告你,讓所有人都知道你不孝,不管父母,讓你們被唾沫星子淹死。”

“我沒有媽,早在10年前,我就沒有娘家了。不是你說了嗎?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那好,你告訴我,潑在地上的水如何能夠一滴不少地回到碗裡?覆水難收,我們之間的母女情分也到頭了。”

見女兒死活不肯給錢,柳女士的媽媽不信邪,真把女兒告了,目前,還未開庭,不過,柳女士的丈夫已經請好了律師,做好了準備。

04.

劇作家晚情曾說:“不管和你有沒有血緣關系,這世上的親人隻有一種,那就是關心你心疼你的人,反之亦然。”

父母不愛自己,這個事實無比地殘忍,帶來的傷害需要用一輩子來治愈。此時,你需要明白,原生家庭我們無法選擇,可是,日後走什麼樣的路,過什麼樣的生活,你可以選擇。

明知道父母不愛你,隻把你當作取款機,你還對他們有求必應,甚至挖空了小家的财産去補貼他們,心甘情願成為扶弟魔,那麼,作死的就是你自己了,你不僅無法得到父母的愛,還會惹怒另一半,連自己的小家都會失去。

有愛你的另一半,對你好的婆家,和需要你去愛的兒女,已經很好了。至于不愛你的人,那就讓他們知道,你不是可以任人拿捏的柿子。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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