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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内外部分家庭采用尊重孩子選擇實施快樂教育與放養式教育有差別嗎?

國内外部分家庭采用尊重孩子選擇實施快樂教育是憑空想象出來的教育方式嗎?

感覺大部分家長習慣于把問題總是放在非此即彼的對立面來考慮。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如果大家有細心觀察或者感悟,世界上所有的所謂 自由,并非部分人士自己腦洞中想象的完全自由,沒有任何限制的自由。

同理運用到育兒方面,尊重孩子的選擇問題, 快樂學習絕不等同于讓孩子在成長過程中的任何學習問題徹底大撒把,任由孩子随心所欲地選擇,家長給以尊重。

一、一些必要的學習不說是強制性的,起碼要做到應知應會,因為包括孩子在内的每個人都是社會人

1、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的行為準則等,不要求每個孩子的學習程度達到大律師級别,作為父母或者監護人在日常育兒過程中有責任和義務,以孩子能聽得懂、能了解的語言,不厭其煩地熏陶并且言傳身教,讓孩子明白不能觸碰底線的方向,否則隻會接受法律制裁;

2、涉及公序良俗的内容/理念,不要求每個孩子仿佛要上考場應試一般死記硬背相關條文,作為父母或者監護人在日常育兒過程中有責任和義務,以孩子能聽得懂、能了解的語言,不厭其煩地熏陶并且言傳身教,讓孩子明白做不到會遭受怎麼樣的社會譴責;

3、涉及學校、一些公共場所的有關紀律和規章制度,不要求每個孩子仿佛要上考場應試一般死記硬背相關條文,作為學校教師、管理者和父母或者監護人在日常育兒或者教學過程中有責任和義務,以孩子能聽得懂、能了解的語言加以教導,以便孩子可以遵守相關的規章制度;

4、 其他方面

我們就可以發現:僅從以上幾點,就能明白至少這些方面就不是可以”尊重孩子的選擇,作為可選項任其自由選擇是否要學習,要知道“的了。

二、作為社會人需要學習的必備知識和技能

1、語言溝通問題:作為溝通交流的工具的語言,例如中文,不要求孩子将來成為國學大學、文學家,再退而求其次,不指望孩子在未來可能參加的中聯考中,國文學科可以考單科優秀。基本的中文詞彙,基本的國文素養總該學習掌握吧?!

總不能因為孩子沒有興趣愛好學習國文,尤其要适當背熟于心和練習寫好那麼多字、詞和優秀文章,知難而退而徹底放棄不學習國文了吧?

舉個不一定雅的例子,将來孩子長大,有婚戀需求,想對中意的異性對象表達仰慕之情,不管是勇氣足夠直接口頭說,還是拐彎抹角地通過書信傳遞資訊,如果當初小時候因為不喜歡國文,不學無術,沒有基本的中文素養。礙于公開場合不便再舉例子,大家完全能想象能說出什麼優美的情感表達用語,能不使這些”亂碼語言“的閱聽人感覺倒胃口甚至反感就不錯了。

杠精們也不必羅列那些财大氣粗的”文盲“與”才高八鬥、知書達理“的人之間的結合。長久與否另外單說,就一句話:好比人穿鞋,合不合腳隻有自己體會最深!這話糙理不糙。

2、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需要掌握的一些基本技能,需要配套學習的基礎知識。作為父母不管是可以親自言傳身教、還是通過其它方式,都應該讓孩子在符合自己的年齡階段學習,達到作為一個社會人應知應會的基本标準。

3、其它未提及的方面

上述說的這些,是從反方向倒推說問題的,不管相關家長有沒有明白,這些方面可不是展現”尊重孩子的選擇,孩子自主選擇實作快樂學習“的。

作為父母在引導工作方面沒有做或者做不到位,與”生而不養“、”養而不教“、”教而不當“的行為表現其實沒有多大差異。

這一點,隻有在經曆了反面案例,父母才會有切膚之痛。鑒于公開場合,這裡不再也不宜展示那些負面的内容引起讀者不适感。

回到正方向說,部分家長了解中的快樂學習,尊重孩子選擇,孩子在後續成長過程可能出現反複或者放棄各種原先的”興趣愛好“。實屬正常。

一、天賦

1、除了極少數家長能夠在孩子很小的時候,自己或者通過他人發現了孩子在某個方面與衆不同的突出特質,适當加以引導後正好比對了孩子的興趣、愛好,完全尊重孩子的選擇并給以相應的支援,結果孩子一發不可收拾地朝着自己的興趣持續地深度鑽研和探索,有可能在小小年紀就獲得了重大的成就等等,這些”别人家的孩子“的案例大家很容易了解,不過是極少數,不必糾結更不要拿自己的孩子去比較!

2、少數家長在孩子很小的時候, 未能及時發現孩子在某個方面與衆不同的突出特質,未能在關鍵時期加以引導,等到孩子成長中、後期後在學校被伯樂發現,出現了兩種方向:

2-1、父母有所醒悟,尊重孩子的興趣和特長,并開始全力以赴支援,運氣好的孩子可以通過”勤能補拙“的努力方式,付出常人無法想像的艱辛,有可能無限趨于達到其天賦所能達到的頂峰,但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起因是幼兒時期錯過了關鍵發展期;

2-2、父母不以為然,仍然按自己的了解和觀念按平常的路徑,繼續育兒。有過經曆的父母回顧孩子的成長過程,也許會感覺五味雜陳。天賦過人的孩子是孤獨的,能真正了解TA們的人不多,哪怕是曾經朝夕相處的父母都有可能并沒有真正懂得自己的孩子。這樣的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如果沒有能将自己的聰明才智找到恰當的出口,沒有得到周邊人的了解和認可,多半會表現出“怪異”、情緒問題以及其它不良行為習慣。屬于讓人事後追悔的類型。

二、努力

1、如上所述,有天賦的孩子,如果能得到及時和有效地引導、支援,自身不斷努力,除非不可抗力因素或者人為惡意幹擾因素,其發展路徑不說順風順水,起碼最終是極有可能登上人生巅峰的。反之,光有天賦沒有實質性的努力付出,不管是什麼原因造成的,最終的結果不言而喻;

2、沒有特别天賦的孩子,也沒有什麼實質性的努力和付出,結果很明了,不再贅述;

3、天賦一般的孩子,即使父母很重視其成長,也願意為其創造力所能及的相關資源,引導好孩子很努力。最終能達到比對自己天生資質的良好成就,這樣的結果應該是皆大歡喜的。

遺憾的是,在當下現實中,相當一部分的家庭并不是這樣給孩子做學涯規劃和職業規劃的,往往給孩子設定了“父母心目中理想的人生發展路徑和最終目标”。按照持續追蹤的結果和相關統計資料,包括未公開的,這類孩子長大後并沒有“活成父母當初期望的樣子”!

是以,當父母讨論有關孩子的教育問題時,無非就是:

1、應該尊重孩子的選擇,實施快樂學習?

還是

2、該幹預孩子的學習,根據父母的預期給以“規定動作”,甚至是打壓式教育,促使孩子走在父母規定的軌道上,“以確定”未來能獲得預期中的結果?

無論選擇哪一種,都建議父母們采用逆向思維,以始為終的方式,結合孩子的天賦,按時間節點比對每個成長階段所能具備的條件和資源,如果孩子能通過正常努力後做得到的成就(包括但不限于學業成就、特長、其他綜合素養等等),分析其可行性。如果整個反向路徑預計都能順利實施,那麼初步的選擇結果也就出來了。最後就是正向逐漸積極穩妥地實施适合自己的教育方式。

如果倒推的結果顯示整個過程并非預想中的順利,那麼需要進行适當調整了,父母真的沒必要按照自己“認為正确的方式”去幹預孩子的學習和成長過程。否則,期望越大,最終的失望也可能更大!

是否尊重孩子的選擇,是否給孩子實施快樂教育,還是采用其他教育方式,既不能是父母和相關人士完全按自我認知确定的,更不能是靠完全憑空想像出來的育兒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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