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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解讀的王與士,甲骨文改寫認知,原來孔子果真錯了

所謂“金無足赤,人無完人”,哪怕是孔子這樣的聖人,有時也會犯下低級錯誤。在釋讀“王”與“士”時,孔子認為“一貫三為王”、“推十合一為士”,這種解釋看似符合字形的構成,但實際上卻錯得離譜。

因為孔子是聖人,是以古人對此解讀深信不疑,于是還在孔子釋讀基礎上作了進一步闡述,但近代甲骨文出土之後,卻發現孔子釋讀錯誤。更重要的是,通過對“王”與“士”的正确解讀,也就更能了解商周最高統治者為何稱之為“王”,“士”為何是統治階層的一員了。

孔子解讀的王與士,甲骨文改寫認知,原來孔子果真錯了

甲骨文中的“王”:與道德毫無關系

按照儒家叙事,稱王稱帝者,應該是有德之人,能得到上天的認可,即所謂“天下有德者居之”,孔子對“王”的解讀可以與之呼應。

孔子說:“一貫三為王。”後來,漢代大儒董仲舒解釋說:“古之造文者,三畫而連其中謂之 王。三者,天、地、人也,而參通之者王也。”也就是說,能夠連通天、地、人三者的人才能稱之為王。

孔子解讀的王與士,甲骨文改寫認知,原來孔子果真錯了

但甲骨文中的“王”(見上圖),初始字形并非三橫一豎,而是一把斧頭的部分輪廓。顯然,斧頭是用來殺戮的兇器,掌握了這件大兇器,意味着掌握了軍權,是以才能稱王,這與道不道德毫無關系。考古上古諸多遺址時,很多部落酋長墓葬中都有斧钺器具,說明古人将斧钺視為權力的代表。甲骨文專家徐中舒指出:“像刃部下向之斧形,以主刑殺之斧钺象征王者之權威。”

下圖5、7是春秋戰國時期,楚國與吳國地區的王字,上面加的鳥形隻是裝飾性符号,沒有什麼實際意義,當時中原諸國的王字已經演變為三橫一豎。

孔子解讀的王與士,甲骨文改寫認知,原來孔子果真錯了

甲骨文中的“士”:與數字毫無關系

根據史書記載,五帝時期就已有“士”,當時是治獄的刑官,西周春秋時的“士”階層掌握着武力與擁有知識,是統治階層的一部分,秦漢時“士”階層逐漸成為官吏的泛稱,漢代至隋唐時門閥都是“士族”一員,擁有極其顯貴的家族背景,宋代之後成為讀書人的泛稱,是以中國的“士”階層綿延5000餘年,地位一直較高。

孔子曰:“推十合一為士。”但如果将之解讀為“十”與“一”的組合,那麼與“治獄的刑官”就沒有太強的聯系性,與當時“士”階層掌握武力也沒什麼關聯。後來,漢代許慎在《說文解字》裡說到:“士,事也。數始于一,終于十。從一從十。”許慎認為“士”是“事”的通假字,而“事”的本義是手持獵具會治事的意思,與“治獄的刑官”有了一定的聯系性,但與“士”掌握武力又缺少聯系。是以,無論孔子還是許慎,在對“士”的解讀上都缺少說服力。

孔子解讀的王與士,甲骨文改寫認知,原來孔子果真錯了

甲骨文中的“士”(見上圖),就是一把長長帶有斧柄的斧钺形象,背後的含義是掌握武力,與“王”字的造字思維一樣,後來斧柄演化為一場橫,斧刃部分演化為短橫。顯然,孔子的“推十合一為士”錯得離譜。

是以,掌握斧钺的“士”,無論是做治獄的刑官,還是春秋時做武士階層,從邏輯上都能說得通。當然,到了宋代之後,“士”階層徹底與武力無關,變成了讀書人的泛稱,但這時“士”的社會地位依然與以前的略微相同,還是高人一等的階層。

孔子解讀的王與士,甲骨文改寫認知,原來孔子果真錯了

作為中國的文聖,孔子學問精湛,也很精通上古曆史,為何對“王”與“士”做出如此離譜錯誤的解讀呢?

春秋晚期,王字已經異變,看不出斧钺之形,孔子以三橫一豎為王,似乎也可以了解。但“王”的地位崇高,孔子是尊王派代表,更應該探究出“王”字的真相,而孔子距離西周隻有200餘年,當時應該還保留一些西周資料,其上記載的“王”字還具有斧钺的一些痕迹,那麼孔子真不知道“王”是斧钺的形象?真相應該是由于當時戰争頻繁爆發,諸侯不将周王放在眼裡,孔子希望消弭戰争,周王權威得到諸侯尊重,于是将“王”故意曲解為“一貫三為王”,将“王”視為連通各方的權威紐帶,希望諸侯尊重周王,說到底内心懷着對和平、尊王的期待。

與對“王”字的曲解蘊含政治理想不同,孔子對“士”字的曲解就讓人難以了解了。西周時“十”字是一豎,春秋時是一豎中間加一短橫,商周“一”字與今差不多,而“士”字的上橫較長、下橫較短,是以“推十合一”明顯不像“士”字。以孔子曲解“王”字的思路來看,他曲解“士”字可能也懷有一定的宣教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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