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衆朋友們大家好,這裡是由共青團臨滄市臨翔區委、臨翔區融媒體中心、臨滄市臨翔區人民檢察院聯合推出的臨翔青聽FM之恒春未檢
朗讀者
臨翔區人民檢察院
恒春未檢工作室幹警
嚴登藝
4月22日是什麼日子呢?
4月22日是世界地球日,是一個專為世界環境保護而設立的節日,目的是為了提高大家的環境保護意識,并動員大家參與到環保運動中,通過綠色低碳生活,共同保護地球,改善地球的整體環境。
4月22日同時還是世界法律日,1963年7月6日,世界法學家協會成立,同時确立4月22日為世界法律日,世界法律日創立的目的意在幫助建立一個新的法治社會,強者面對公平,弱者得到保護,和平得以永續。在這樣一個雙節相遇的特殊日子,我們不禁會思索應該如何做到将環境保護和法律結合起來呢?
下面,就由未檢姐姐給大家講一講相關案例:
張三因非法采礦被判刑,李四因傾倒有毒化學品導緻土地被污染而被判刑,王五因濫伐林木被判刑,三人都受到了懲罰,但被破壞的山體誰修複?被污染的土壤怎樣治理?被濫伐的樹如何補種?這些事情誰來管?當然是檢察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破壞生态環境和資源保護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犯罪行為提起刑事公訴時,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訴求人民法院判令行為人承擔民事侵權責任。
數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參天大樹任由自生自滅,無人管理,怎麼辦?眼睜睜看着污水往河裡排,多方反映也沒人管,怎麼辦?檢察機關來督促,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生态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緻使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應當向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職責。
從上面的例子大家可以知道環境保護和法律是相輔相成,共同促進的。隻有在法律的規範和監督下環境保護才能深入人心,大家才能更好的共建美麗家園。
如果春天沒有鳥語花香,如果夏天沒有清風蔭涼,如果秋天沒有瓜果飄香,如果冬天沒有雨雪風霜,地球不再一如既往,人類也将走向滅亡,是以保護地球,愛護生态環境是我們每一個人義不容辭的責任。
我們應該如何保護生态環境?
很簡單,比如,我們要節約用水、節約用電、節約用紙,多走樓梯多運動,不亂扔垃圾、生活垃圾要分類,倡導綠色行為,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
如果你在生活或學習中發現身邊有河水受到污染、樹木遭受砍伐等生态環境遭到破壞的情形要怎麼辦呢?大家可以及時向檢察機關提供線索,我們會及時回應,通過公益訴訟的方式保護我們的家園。大家要從“小事”做起,用法律形式、法律的思維來保護我們的地球,守護好我們的地球母親!
恒春未檢,“未”你而來!
我們下期再會。
敬請關注
本次電台節目将在臨滄市臨翔區廣播電台綜合頻道定期播出
調頻:92.1兆赫
播放時間:周六周日12:25 19:25
來源:臨翔檢察
編輯:姚莉紅
編審:付天美
責編:趙菁菁
總編:彭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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