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初,約吉斯一家人從立陶宛移民到美國,同時移民的還有他的未婚妻奧娜一家。
兩家人抱着幻想,在美國能過上像天堂一樣的幸福生活。他們先後在芝加哥屠宰場找到工作。誰知工廠勞動強度大,衛生條件差,身體受到傷害,生活日漸困難。
約吉斯和奧娜結婚了。婚後為了償還債務,約吉斯拼命幹活,卻不慎受傷。
他傷愈後去工廠上班,未料位置早已被别人頂替,隻好到人人畏懼的肥料廠幹活。
妻子奧娜在工廠受到工頭的侮辱,約吉斯得知後,痛打了工頭,約吉斯是以被捕入獄。
當約吉斯出獄後,他的妻子奧娜不幸死于難産,接着兒子又淹死。他隻好到處流浪,沿途在農村打短工。
當他重回芝加哥時,身體已經極度虛弱,找不到工作,隻能沿街行乞。
他偶然聽到一次宣傳社會主義的演說,聯想自己的身世,很受啟發,他相信社會主義才是自己的出路。
《屠場》是美國作家厄普頓·辛克萊(1878-1968)的早期作品,描寫了美國下層社會的苦難,主人公家破人亡,走投無路,被迫反抗,最後積極參加社會主義運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