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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咨詢:搖擺在兩個女人之間,到底是幸還是不幸?!

張愛玲說過,

“也許每一個男子都有過這樣的兩個女人,至少兩個。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飯粘子,紅的卻是心口上的一顆朱砂痣。”

面對兩個不一樣的夫妻,跟一個人相處久了就思念另一個人,跟另一個處時間長了又想念那一個,于是很多人在兩邊搖擺,一顆心難以安定,也更加迷惑:不知道到底更愛誰。

我們常常以為這是因為“得不到才是最好的”,很多男人處于這樣的困境中也會這樣覺得。

但是,這種現象背後的原因真的是這麼簡單嗎?

這種兩性困境就如此無奈,沒有辦法化解嗎?

陷入這種困境的人隻能在搖擺、猶豫、沖突中痛苦生活嗎?

▼ 廣州聽說吧婚姻情感心理咨詢專家為您解讀。

被兩個女人深愛,到底是幸還是不幸呢?

愛着兩個女人,看似美好,深入其中卻痛苦不堪。三年了,在兩個女人之間一直搖擺不定,不僅讓兩個女人深受傷害,鎮保自己也很痛苦,自責不已。

三年前鎮保遇見了溫柔、體貼、賢淑的A小姐,這個文靜、乖巧、善于照顧人的女孩子讓他一見傾心。雖然A小姐已有男朋友,但在他的窮追猛打下終于俘獲芳心。

随着交往的深入,半年之後,鎮保對這個女孩子的感覺下降,愛意消退,感到粘人、乏味。于是開始在網上找其他女孩子,結識了B小姐,B跟A很不同,屬于精明、能幹、外向活潑一類的女孩。見面之後鎮保對B一見鐘情,開始拼命追求B,不久以後B同意交往,于是跟A堅決分手,跟B在一起了。

半年以後,鎮保對B的感覺也開始下降,覺得B不夠體貼、不細心,不能照顧自己,強烈地懷念A.就去找A。這時A并沒有走出分手的痛苦,剛開始是不接受的,鎮保苦求,通過各種方式表達自己的決心,甚至在下雨天捧着鮮花在A門前等了一晚上。他的堅持不懈讓A回心轉意,于是他就去跟B分手,跟A在一起。

跟A在一起将近半年的時候,他對A的感覺又開始下降,受不了A,非常懷念B,控制不住去找B。此時B已經換了聯系方式和住址,他各種途徑打聽後終于找到B。此時B已經跟别人在一起,他又去苦求B。B很憤怒,為此打了他兩耳光,鎮保也知道自己理虧但還是希望跟B在一起,無論B怎樣拒絕都忍受。為了挽回B,他每天送花去B機關;知道B很孝順,他每天都去陪B的外婆,伺候外婆……B.慢慢被感動,與男友分手,答應跟他在一起。他就去跟A分手。

半年又過去了,他對B的感覺又沒有了,又特别想念A,想跟A在一起。A已經換了地方,跟新男友同居了。他還是非常想找回A,但擔心自己去找A,半年後又重複之前的搖擺,這樣不僅自己很痛苦,也害了A和B,因為自己今年28了,兩個女孩子也27、26了,這樣下去也耽誤了兩個女孩子。

鎮保很困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這樣搖擺不定,自己明明很想跟一個人好好戀愛,長久相伴,可是跟一個人在一起一段時間後,愛的感覺就慢慢沒有了,特想念另一個;當跟另一個在一起的時候,自己也真的想跟這個人好好在一起,也跟那一個徹底分手了,但最後又很想念那一個。

自己并不想腳踏兩隻船,但卻總在兩邊搖擺,一會愛這個,一會愛那個,好像陷入一個怪圈卻又怎麼都走不出去。

首席專家李建學老師點評

搖擺在兩個女人之間讓鎮保對自己的情感感到很困惑,不明白自己為何會這樣,更不知道怎樣去打破這個怪圈。

這兩個不同類型的女人分别滿足了他的一部分需要,讓他趨之若鹜,但他跟其中一個在一起久了就更渴望另一個,如此搖擺。

一個人陷入這樣的情感模式,往往與早期母子關系有關。

一般來說,孩子既需要充分的愛,也需要适當的自由。如果媽媽對孩子忽視、冷漠、習慣于拒絕,孩子感受不到愛,難以建立良好的依戀關系,會特别渴望愛和照顧;如果媽媽跟孩子聯接過緊,過于控制、照顧或溺愛,規則比較多,孩子依賴媽媽的同時也因為沒有自由而很讨厭媽媽。

當愛與自由不能夠很好的平衡,在孩子的内心除了“現實媽媽”,還會發展出“理想媽媽”來補償内心的渴望。這種渴望像種子一樣埋藏在孩子的内心,遇到适當的土壤就會發芽。

鎮保在兩個女人之間的搖擺,其實是在現實媽媽和理想媽媽之間搖擺:一個給他自由,不粘人、不控制,但他感受不到照顧和依賴,覺得“你不夠愛我”,懷念另一個會很好的照顧自己、可依賴,而忘了跟她在一起時沒有自由的痛苦;當他跟這個女人在一起時,被照顧的需要得到滿足,但又太粘人而沒有自己的自由和空間,又覺得被照顧不重要,自由才是最重要的。

分裂的思維使他在兩個女人之間搖擺,而難以在一個人身上既獲得被照顧的感覺,同時又能感到自己是有自由的。

鎮保需要從自身做出改善,讓内心得到整合,不再處于分裂的狀态。自己愛自己,給予自己愛的感覺,而不是向外尋找;提升獨立能力,學會照顧好自己,自己越獨立就越不需要依賴他人,越不依賴他人就越有自己的自由;确定适當的邊界,尊重别人的邊界,能恰如其分與他人相處,既不過分依賴他人,也不會過分拉大與他人的距離,與人保持良好的聯接。

* 本文為李建學老師原創文章,未經許可擅自使用者,本公司保留依法追究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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