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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縣師村:仰韶早期聚落、文化與生業的重要揭示

山西運城盆地雄踞“以關中(陝西)、晉南、豫西為中心的中原”的中部。自1926年李濟先生發掘山西夏縣西陰村遺址至今,運城盆地成為探索中國文明起源與發展問題的重要核心區域之一。

據調查,運城盆地東部缺少大規模發掘的仰韶時代早期聚落遺址材料,是以,深入了解運城盆地腹地仰韶早期的聚落形态、文化面貌及其生業方式等問題成為中華文明起源程序研究中的重要課題。

為了配合吉林大學考古專業大學田野考古實踐教學,在國家文物局和山西省文物局的指導和支援下,2019—2021年,吉林大學考古學院、山西省考古研究院、運城市文物保護中心等機關聯合對山西運城夏縣師村遺址進行了調查和發掘,揭示出了運城盆地年代最早、距離鹽湖最近的仰韶早期聚落遺址(圖一),為研究仰韶時代黃河中遊的聚落、文化與生業等問題提供了重要資料。

夏縣師村:仰韶早期聚落、文化與生業的重要揭示

圖一

師村遺址位于夏縣縣城西南15公裡處,距運城鹽湖直線距離約7公裡,地處青龍河故道的河曲地帶。師村遺址包涵仰韶時代早期、中期、東周時期、兩漢時期和宋金時期等的遺存,以仰韶時代早期遺存為主。

01

文化:呈現運城盆地仰韶時代早期遺存向西陰文化轉化的程序

2019年—2021年的發掘在對遺址進行全面考古鑽探的基礎上,聯合吉林大學黃大年團隊對師村遺址采用航磁掃描、電阻率掃描、探地雷達等手段進行了無損勘探。在此基礎上進行布方,共發掘4626平方米(圖二)。師村遺址出土了豐富的仰韶時代早期的棗園文化晚期到東莊類型時期遺存和部分仰韶時代中期的西陰文化遺存。此前,在運城盆地尚未系統發掘過仰韶時代早期遺存。師村遺址仰韶早期遺存的發掘,填補了運城盆地腹地仰韶時代遺存發現的空白。師村遺址發現的仰韶早期和西陰文化遺存呈現出運城盆地腹地的仰韶早期遺存向西陰文化轉化的程序。

夏縣師村:仰韶早期聚落、文化與生業的重要揭示

圖二

師村遺址仰韶早期遺物以陶器為大宗,按用途可分為陶容器和陶制品,另外還有一定數量的石器和骨蚌器等。

陶容器的質地可分為泥質和夾砂兩類。泥質數量較多,其中,以泥質紅陶為主,還有部分泥質紅褐陶和黃褐陶。夾砂陶主要有夾砂紅陶和灰褐陶等。器表除素面外,還有器表施紋和彩陶兩種裝飾方法。器表施有弦紋、繩紋、附加堆紋、戳壓紋等。彩陶均為黑彩,主要包括直邊三角形、直線、圓形、平行四邊形等基本紋樣,及其組成的複合紋,還發現了魚紋彩陶片(圖三)。陶器包括平底、尖底、圜底和三足器等,器類有小口尖底瓶、甕、缽、壺、碗、盆、罐、鼎、器蓋等,陶制品有陶紡輪、小口尖底瓶、壺模型等(圖四)。

夏縣師村:仰韶早期聚落、文化與生業的重要揭示

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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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四

石器主要由磨制或打制而成,器類有工具和石制品兩種,工具包括石鋤、石斧、石鑽、石鑿、磨石等,石制品有石球、石珠、石雕蠶蛹、綠松石墜飾等。骨蚌器包括骨簪、骨錐、蚌飾等(圖五)。

夏縣師村:仰韶早期聚落、文化與生業的重要揭示

圖五

引人矚目的是,師村仰韶早期遺存中見有與後岡一期文化酷似的鼎足和陶壺模型等器類。仰韶早期,後崗一期文化在黃河以北占據了汾河流域和張家口地區,在晉中地區的上土河遺址中就發現有後崗一期文化遺存。地處運城盆地的師村遺址仰韶早期遺存中發現的後岡一期文化因素與後崗一期文化的西進有關。

2021年,師村遺址還發現了部分屬仰韶時代中期的西陰文化遺存。如H779,袋形平底,堆積中包含較多草木灰,坑底有踩踏面,推測為窖穴,出土西陰文化時期的重唇口尖底瓶殘片。H943出土曲腹彩陶盆、石鏟等遺物(圖六)。

夏縣師村:仰韶早期聚落、文化與生業的重要揭示

圖六

仰韶時代早期,運城盆地位于黃河流域半坡文化和後崗一期文化的強勢影響形成的漩渦之中,激發了師村遺址土著文化的發展機制,呈現出多元的文化面貌,展現獨具特色的文化面貌,進而向西陰文化轉化。這成為師村遺址仰韶早期聚落的文化背景。

為研究地處陝晉豫地區地理中心的運城盆地在仰韶時代“西陰化”的文化演進提供了重要資料。

02

聚落:揭示運城盆地仰韶時代早期的重要聚落遺址

師村遺址的主要遺存為運城盆地仰韶時代早期的一處聚落遺址。

師村遺址仰韶早期聚落被土圍牆(Q1、Q2)環繞,牆有外側有台基等附屬設施(圖七),圍牆和台基外圍有環壕。圍牆内有房址和陶窯,圍牆内外發現有墓葬和大量灰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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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七

圍牆形制規整,存在基槽,為人工挖槽填築而成。

Q1早于Q2(圖八)。在Q1、Q2的部分區域清晰可見約20厘米高于地表的類似“平夯”而成的版塊(圖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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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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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九

Q1現存部分寬約1.8米,殘深1.5米,基槽内堆積可分10餘層,土質緻密堅硬,經人工填埋并拍砸緻密。

Q2寬約2.8米,距地表深1至3.5米,發掘區内揭露部分長約134米。Q2中段與Q1平行。有趣的是,在發掘區的中部的一段Q1牆基呈半徑為6米左右的半圓形向南與Q2相依,Q1和Q2的相依的部分牆基的寬度沒有發生變化,兩牆基内填土的顔色不同、界限清楚、清晰可辨。

Q2基槽底部的深度不同,最深處距地表深約3.5米,最淺處深約1米。Q2基槽底部呈現出規律的“波浪狀”起伏,基槽深度每隔約10~15米達最深。Q2基槽内填土均經過拍砸,土層最多達30餘層,Q2基槽的每段波浪狀區域内填土的土質土色存在明顯差別。很可能是在确定牆基區域後,采用分段施工的辦法開挖基槽,每段中部挖掘最深,每段兩端挖掘最淺,各段的淺端相連構成牆基槽,各段填入不同質地的填土,并逐層夯實。

發現三個聚落入口,形态各異,揭示出連接配接入口的踩踏面。

在Q1中段發現明顯寬于其兩側圍牆基槽的踩踏面(CT4),其上覆寫一層碎陶片,推測其為Q1的一個入口(2号入口)。

Q2揭示出二個入口。1号入口寬約6米,并發現有類似“甕城”的結構(圖十)。3号入口,位于 Q2中段,寬約5米,兩側基槽形狀規整。3号入口以北通向聚落内的方向上發現有向北延伸踩踏面(CT3)。CT3上覆寫有較多碎陶片,并疊壓Q1使用時期形成的踩踏面(CT4)(圖十一)。說明,在Q2的3号入口使用時期,Q1的2号入口上CT4踩踏面仍作通行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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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十

圖十一

在3号入口北部還發現了幾處覆寫着碎陶片的踩踏面,其連線與3号入口兩側的牆體呈垂直方向,推測其為一條通向聚落内部的道路。

在圍牆Q1和1号入口類似“甕城”結構的外側,發現一處夯土基址(TJ4)。TJ4為西北依靠Q2中段起建的一處建築的基址,整體呈西北—東南走向,平面呈不規則長方形,長約21.4米,寬約11.8米,基址表面堆積為依次相連、人工夯打而成的夯土塊。夯土塊平面形狀長方形和方形和不規則形等,邊界清晰,應系人工夯築而成。(圖十二)。基址起建的原始地表起伏不平,存在由自然或人工形成的凹坑。可見,師村遺址的先民們對地表上的凹坑經搬運土方、填平坑窪,逐層夯築建成了該基址(TJ4)。

圖十二

在圍牆和四号台基外圍發現了環壕(G31)(圖十三)。環壕已發掘部分寬約4米,深約3.5米。其東段與牆體走向基本平行,且與牆體保持約5米距離,西段向西南方向延伸。

圖十三

在聚落内,發現有二處作為地面式房屋基礎的夯土台基(TJ5、TJ6)。TJ5現存面積約557平方米,平面形狀大緻呈長方形,南部向外延伸出一部分,北部寬南部窄,最寬處約16米,長約32米。經解剖可見,台基上存在依次相連的夯土塊,系逐塊夯打而成,台基表面僅殘存幾處柱洞和料礓石面。是以,台基上可能建有多座地面式房址。TJ5西側鄰近年代稍晚的TJ6。TJ6現存面積約18平方米,呈不規則形,殘存數個柱洞,有多層墊土,應為人工填平低窪處後在其上修建房屋(圖十四)。

圖十四

房址有圓形和方形兩種。如,F1,方向為北偏西35度,殘長約9米,殘留有直線形的木骨泥牆,應為一座矩形地面式房址。F2的年代早于F1,為圓形的地面式房址,僅殘存部分牆基,直徑約5.4米。在二座房址西北約10米處,發現一座相對年代晚于F1、F2的仰韶早期不規則形灰坑(H248),該坑底距地表最深處5.3米,口徑達6米以上。值得注意的是,H248中發現了大量紅燒土和被火燒過的木骨泥牆、居住面殘塊。H248中填埋的建築堆積殘塊可能與房屋等建築的廢棄有關。

灰坑包括袋形、直筒型、圜底和不規則形等。

墓葬有土坑豎穴墓、偏洞室墓與甕棺葬等類。其中,偏洞室墓最為引人注目,應目前發現的年代較早的偏洞室墓。

土坑豎穴墓的葬式包括俯身直肢葬與疊肢二次葬等種類。疊肢二次葬又有多人合葬、雙人合葬和單人葬等。如M10墓穴為一東西長、南北窄的長方形土坑,最長邊為東西向。墓内發現自西向東排放有5具人骨,皆為仰身屈肢二次葬。最西部人骨頭向西,顱骨殘損嚴重;其餘四具人骨,頭向均朝北,面向南,埋葬在西向人骨以東,四具人骨頭自西向東依次平行排列于墓坑的中、東部。M64為雙人二次合葬墓,墓穴為近圓角方形,墓内南北向并排放有兩具人骨,頭向朝西,肢骨疊放整齊,顱骨破損嚴重。M82為單人二次葬,頭向朝西北,肢骨疊放整齊,儲存較完好(圖十五)。在Q2的3号入口外還發現了三座疊肢二次葬與一座俯身屈肢葬,整齊排列在道路西側。

圖十五

甕棺葬發現數量較多,均位于房址或台基附近,年代應與居址同時,由缽或盆倒扣在夾砂罐上組成(圖十六)。如W7平面呈橢圓形,剖面為斜直壁,出土2件完整的陶器,紅陶缽倒扣在弦紋灰陶罐上(圖十七)。

圖十六

圖十七

引人注目的是M84,為一偏洞室墓。墓主人頭向南,墓向163°,頭側與左側股骨外側各有一洞室,左側股骨外側洞室前出土随葬品紅陶缽(圖十八),為目前發現的年代較早的偏洞室墓。

圖十八

發現了仰韶時代早期結構最完整的陶窯。

陶窯(Y6)被仰韶時代的G30打破,現存部分窯室、6個火眼、火膛、火門,窯室現存長度約1.32米、寬約0.6米。陶窯(Y6)的挖建方式是在斷崖上橫向掏出窯室和火膛,中間由火眼連通,窯壁内側有青色燒結面,故該窯可能使用時間較長且窯内燒造溫度較高。(圖十九)

圖十九

03

生業:探讨黃河中遊仰韶早期先民生業方式的重要線索

師村遺址的古環境分析研究顯示,仰韶時代早期,師村遺址的植被類型為森林草原,氣候溫暖濕潤。師村遺址出土了蚌鐮、石臼、石杵等收割與加工谷物的工具。可見,當時農業已有了初步發展。出土的石球等遺物表明,狩獵采集或為生活物資的補充。

師村遺址出土了6枚仰韶早期的石制和陶制蠶蛹,是大陸目前發現的年代最早的蠶蛹形象。(圖二十)如,石雕蠶蛹(H237:5),形态逼真、造型精美、工藝成熟,引人矚目。該石雕蠶蛹長約3厘米,寬約1.3厘米,采用中條山地産的鲕狀灰岩制成,石雕整體呈黃褐色帶有天然黑褐色斑點。石雕通體刻有螺旋狀的橫向弦紋,使用簡潔的刻劃紋勾勒出蠶蛹的頭和尾部,形态酷似現代的家桑蠶蛹,但較小。

圖二十

運城地區有“黃帝正妃嫘祖養蠶缫絲”的傳說。1926年,李濟發掘山西夏縣西陰村時,曾出土半個碳化的蠶繭。李濟指出“發現是一個半割的,絲似的,半個繭殼。······因為它是經過人工的割裂。當着我最初發現它的時候,我知道這意義很重大,就非常注意這件事,但是我沒找到第二個。”

囿于當時的情況,我們難以确指西陰遺址出土蠶繭的具體年代。師村遺址發現的仰韶早期石雕和陶制蠶蛹及其共生關系和文化屬性顯示,距今6000年以前,地處黃河中遊的運城盆地先民們已經了解、喜愛并崇尚桑蠶。暗示着,運城盆地仰韶早期的先民們很可能已掌握了養蠶缫絲的技術。為探索當時居民與運城盆地自然環境的關系和對自然資源的改造利用提供了重要參考。

師村遺址仰韶早期聚落遺存的發現,填補了運城盆地考古學文化發現的空白。在考古學文化譜系研究上,為研究晉南地區新石器時代仰韶早期遺存向西陰文化的演化及其與周邊文化區的關系具有重要意義;在聚落考古研究上,為研究陝晉豫地區以及黃河流域仰韶早期聚落形态提供了重要材料;在生業方式研究上,為進一步探索手工業生産及其對人類社會發展産生的影響問題提供了重要線索。可以認為,師村遺址仰韶早期遺存的揭示将為黃河流域新石器時代“養蠶缫絲”、手工業發展、聚落形态、以及生态環境、生業方式、文明起源等問題的研究提供重要啟示。

排版|王克豪

稽核|段天璟

轉載自 吉大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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