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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風俗:歲時風俗之清明節

作者:泉南文化

本文轉發自 惠安文獻館

文/陳桂柄

清明為24個節氣之一,既是時序标志,又是傳統節日,時間約在每年公曆4月5日(或前後一天)。關于清明的最早文字記載出于《淮南子·天文訓》:“春分後十五日,鬥指乙,為清明。”《歲時百問》曰:“萬物生長此時,皆清潔而明淨,故謂之清明。”可見“清明”的名稱,與其時處于仲春與暮春之交,萬物“清潔而明淨”有關。至近世,就全國而言,寒食、清明和上巳的節俗已大緻合而為一,成為一個上墳祭祖為主兼及踏青春遊的節日,并以清明節的名義傳承。

清明節是民間傳統的溯源追本節日,其主要活動是掃墓祭祖。一般認為,掃墓起源于秦代(或曰先秦已有),但早時掃墓并不一定在清明時節,大多是在清明節前一、兩天的寒食節掃墓。後來,寒食掃墓逐漸改在清明,如宋代吳自牧《夢梁錄》載:每年清明日,“官員士庶,俱出郊省墳,以盡思時之敬。”寒食這個節日也就漸次被人們所遺忘了。

在明代劉恫、于奕正的《帝京景物略》中,對清明掃墓之俗,即有比較詳細的記載“三月清明日,男女掃墓,擔提尊榼,轎馬後挂楮錠,粲粲然滿道也。拜者、酹者、哭者、為墓除草培土者,焚楮錠次,以紙錢置墳頭。望中無紙錢,則孤墳矣。哭罷,不歸也,趨芳樹,擇園圃,列坐盡醉。”現代泉州人的掃墓過程,與劉、于二氏的記載基本相同。

泉州俗語:“清明不回家無墓(或曰無祖)。”外出人員在一般情況下都會回家過節,旅居海外僑胞,在家鄉的清明及七月半和年兜(除夕)這三個節日到來之前,都會彙錢回家,以資備辦節日所需開支。是日中午,各家各戶要備辦豐盛的五味筵碗,以孝敬廳中的祖先神位及厝主、地基主等。祭祀時要焚香點燭,燒金紙,放鞭炮,禮畢即撤去菜肴,合家共進午餐。是餐的主要食譜為“潤餅菜”,要把各種菜肴一起倒入鍋中拌和加熱,然後攤開薄餅皮,撒上酥油的海苔末和花生末墊底,放上菜肴,卷起來醮甜醬或辣醬,有的是再經油炸過才吃。

惠安風俗:歲時風俗之清明節

潤餅菜 圖檔:曾再生 魚雙雙

閩南其它地方也有吃潤餅的習俗,但不叫潤餅而稱“薄餅”,關于此俗的由來,,民間傳說是這樣講的:以前有位文狀元,姓蔡,名莫一,雖相貌不揚(攣一手,跛一足,眇眼,歪口),但天資聰敏,滿腹文章,16歲中進士,19歲中狀元,被命名為七省經曆,三省巡按,故日常事務繁忙,連一日三餐都忘食了。蔡莫一的妻子十分賢慧,想出條妙計,将她丈夫攣的那一手,用索子懸近口角,給以卷好的薄餅,以便使他容易就食。據說這就是後世吃薄餅的來源,雖與節日無關,但由于十分可口,别有風味,即被人們作為應節食品,并用以祀祖。

泉州人清明節的應時食品是“清明馃”。節前制作,磨糯米、舂高粱、擂黍米為粉,調水揉成為馃皮,再以綠豆、碗豆、蕃薯幹、炒麥香擂細和糖捏成馃餡,,做成半月形或半球形,下墊菜葉或竹葉、芭樂葉的“清明馃”。其中有一種比較特别的叫“腳目馃”,其形狀大小如小橡球,又像腳目,故名。制法是輾麥為粉,和冰糖調攪,有的還置些綠豆餡,制成丸狀,入鍋蒸熟後取食頗為适口。俗謂清明食此馃,可以增腳力。清明節吃“潤餅菜”和“清明馃”,被認為是古時寒食節食俗之遺風。

惠安風俗:歲時風俗之清明節

清明馃 圖檔:張惠玲

中午祀祖先,統稱為“做節”。做節有祭私祖和祭公祖之分,祭私祖如前所述,在自家廳中進行,如是新亡之家,祭祀時更須放聲大哭,令人不忍卒聞。如屬大宗望族,還要在祠堂或家廟祭公祖,稱“春祭”,由本宗族中的值年之家預備祭品,以齒為序,行“春蒸”之禮。是日,祠廟大門敝開,凡該姓族屬子孫成丁娶妻者,均可進入祠廟享受筵席的一份。而家長鄉老們,也趁這時讨論祠廟的重要事宜。

清明節前後10天為掃墓日期。如是清明節當天掃墓,則于中午吃完潤餅菜後,一家人除老病及嬰孩外,全都出動,荷鋤頭,攜畚箕,随帶清明馃、發糕、香燭紙錢、金紙鞭炮及毛筆、朱漆紅顔料,往親人的墳地進發,稱“行山”或“踏青”。到達墳地後,先在墳墓環圍察看一番,檢查墳墓建築物有否倒塌,墳樹、山石是否受損。接着一家人人動手,大人先用鋤頭把墳地周圍雜草鋤淨,并清理墓埕和水路(俗稱“子孫路”),培土植樹,如有塌墜,還要砌壘整理,墓碑和山界碑上的刻字要描紅,然後擺上果合,焚香點燭。

惠安風俗:歲時風俗之清明節

清明祭祖 圖檔:滄陽

而小孩子則最喜歡在墓上及四周,用小石頭壓上有白、紅、綠、藍、黃等顔色的紙錢,稱“獻紙錢”,這些五顔六色的紙錢,遠遠望去,宛如春天裡盛開的朵朵山花,使平時荒涼的墳山,突然平添一片生意。獻完紙錢,兒孫輩即在墓前行跪拜禮,以盡孝道,并祈求親人在天之靈,保庇家人今後平安如意。

在掃墓時,晉江深滬一帶的婦人,還有奇特的哭墓習俗。深滬為一半島,墳山均集中于海濱,各家婦女于祭獻之後,便開聲痛哭,其聲調音旋韻轉,情悲聲凄,嘤嘤泣訴,表情真摯,催人淚下。其情景與大詩人白居易《寒食野望吟》詩所描述的唐代寒食節哭祭燒紙錢之俗十分相似:“丘墟郭門外,寒食誰家哭?風吹曠野紙錢飛,古墓累累春草綠。棠梨花映白楊樹,盡是生離死别處。冥寞重泉哭不聞,蕭蕭暮雨人歸去。”獻紙錢、跪拜及哭墓諸事既畢,即燒金紙和燃放鞭炮,掃墓至此結束,如屬祖茔,參與掃墓的人還可以分到“丁包”,每年的“丁包”系由新添喜慶的人家供獻。

俗例于清明節前後10天遷葬、修墳、檢遺骸、換“皇金”(裝骨的陶罐),随意動土百無忌諱。早年外出的華僑,如是客死他鄉,會交代子孫後代,把其屍骨或骨灰安葬在故鄉的土地上,希望魂歸故裡,由此便衍生了寄墓土、寄骨灰及引水魂等僑鄉特殊民俗。

南安石井一帶的清明節,改在農曆三月初三日的上巳節(俗稱“三月節”)。相傳是因鄭成功(石井人)起兵反清複明,忌“清”字置于“明”字之上。安溪人過清明節,各家門旁皆插大麥穗和榕葉枝,取長青豐足之意。但據舊方志記載,古時的風俗是“插柳于門”。清明節插柳戴柳之俗,北方較為普遍,據說是為了紀念“教民稼穑”的祖師——神農氏,後來發展成為紀年和希望長壽的願望,民間有“清明不戴柳,紅顔成皓首”之說,農人以插柳之日的氣候占水旱,如下雨主水。其寓意與插大麥穗和榕葉枝相近。

清明節期間,除了祭掃踏青之外,還有植樹造林和放風筝等活動。新中國成立後,社會上出現了緬懷先烈,祭掃烈士陵園活動的新風氣。

來源丨陳桂炳著《泉州民間風俗》200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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