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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從合夥人“變”成FA的王女士:祝福你早日還錢度過難關

我是李曉豔。

起因對《《賣了4套房,創業12年,如今負債1億,無家可歸》》文章的朋友圈個人感悟毫無征兆的突然被各大媒體轉載報道,緊接着王女士在朋友圈發小作文以及與一個既不敢真實亮明名字但自稱王女士禦用律師的“張律師”,在一個“雞毛蒜皮與詩情畫意”自媒體小号上用充滿霸淩的語言對我公開“約架”以及不實資訊損壞我名譽的文字網暴我,第二天我隻做了簡短回應,也未在回應中把當年那些往來郵件、微信對話雙方簽署的各種書面協定等細節和證據放出來,我處事向來信奉:得饒人處且饒人。

近期媒體記者找我我都拒絕了采訪,在記者的一再追問下我都統一回複:我不想再對這件事做任何評論,我隻能說她說的和我相關的事情不是事實。

把我從合夥人“變”成FA的王女士:祝福你早日還錢度過難關

我以為此事就此畫上句号。

但是,這兩天不斷有關心我的朋友發給我王女士接受《每日人物》、《投中網》、《今日頭條》等各大媒體的采訪報道,采訪中王女士無一例外把我直接定義成:一個貪婪的上來就問創始人要30%股份的FA,并貼了一張2017年2月4日她已經把我“踢”出局我被迫接受FA合作方式後的片面對話截圖,混淆事實——王女士為了維護自己所謂的在大衆前打造的“悲情情懷女創業者”人設,沒必要靠诋毀他人達到此目的吧?

我在此正式回應:我,就是王女士在紐諾項目孵化初期她承諾以“合夥人”身份不低于20%股權(而并非王女士信口雌黃所言的我索要30%股份)參與幹活同時幫忙融資,但融資成功後被王女士違約被動出局,卻被王女士說的“FA”的 李曉豔。

現實生活永遠比小說還精彩,我今天正式回溯一下和王女士之間被她從開始的“合夥人”到融完資後過河拆橋的核心時間點:

2015年8月王女士找到我希望對其早教中心發展提供幫助,我們是以中間見過幾次面并通過很多次電話,10月她正式發郵件在北京在此約見并邀請我加入她團隊

2016年4月 還口頭承諾我作為合夥人融資稀釋後也確定我不低于20%的原始股+期權

2016年6月之前:在給所有對外的及投資機構的BP裡我都還是“聯合創始人”,給廣東省***投資公司的盡職調查文檔中,我也是顯示為20%的聯合創始人;

2016年6月12日 我和王女士、付**共同作為合夥人團隊面見了廣東省**投資公司(之後和王女士以合夥人團隊形式再次和該投資公司進行過面談溝通)

2016年7月 王女士還在盛情邀請我成為合夥人(見微信對話)

2016年9月16日 我們收到廣東省**投資公司的書面TS

2016年10月15日 王女士參加了我安排的天使成長營内部路演,直接和投資人梁總建立了聯系

2016年10月18日 王女士違約将我們的合作單方面調整為“股權置換合作”的FA

2016年11月15日 我被迫接受書面“股權置換協定”,接受FA合作模式

2016年12月15日 廣州紐諾家有限合夥設立,王女士再次違約我的股份比例再次低于股權置換協定裡約定的數額

2017年3月王女士在廣州天河漫咖啡約見我面談, 王女士再次違約将股權置換協定中約定的我達成條件應獲得的權益單方面減少,同時用屈辱方式試圖逼迫讓我放棄紐諾家有限合夥中的股份

2017年8月10日 由于其他原因我接受了和解,零元退出廣州紐諾家有限合夥的股份

從2017年3月9日,我拉黑了王女士,從此今生都再也不想和這位王女士有任何交集......

今天的我,既不想博流量(此個人微信公号停更多年,要不是因為此事我都快忘了它的存在),更不想要錢(當年都沒要,現在都破産了我還會要嗎,王女士自己在媒體采訪裡都說了就算我要錢她也沒有),更不是為了争功勞(已經過去7年的事情,我現在來争功勞,作為一個成年人即使争到了這個功勞也沒人給我論功行賞),是以,我決定正式出面提供部分當年的資訊,讓大家一起幫我解下王女士給我出這道難題——我到底是誰。

1、2015年10月14日,王女士(其郵箱為7459**[email protected])給我發郵件,提到她來北京和我見面并提出希望我正式加入她團隊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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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年11月15日,王女士連續發給我并抄送其他兩位同僚的兩封郵件中對外融資BP裡,李曉豔均顯示為聯合創始人/C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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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31日、2016年4月15日王女士自己連續兩封發出的對外融資BP裡,明确列明李曉豔為聯合創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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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6年4月,王女士對我承諾融資後確定不低于20%的原始股+期權,與王女士對媒體說的“我上來向她索要30%股權的FA”完全不符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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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10月10日王女士對外發出的的6封郵件中對外融資BP裡我仍然均是聯合創始人和COO,此處不一一貼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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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2016年10月10日王女士對外郵件BP中,李曉豔為聯合創始人

5、2015年11月20日王女士發給員工名為“有關公司法律顧問、營運副總經理李小豔的郵箱”的郵件,明确在裡面列明:公司副總經理:李小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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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從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王女士先後給我發過線上營運主管候選人易**、CTO候選人履歷程**、電商營運候選人曾**、CTO候選人官**、許**、CTO候選人履歷鐘**等w5位候選人履歷,期間我也托了廣州天涯負責社群營運的朋友吳**幫助尋找團隊人選,後來年底我去廣州時與王女士一起對其中幾個人進行了面試,此處不一一貼出郵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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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從2015年12月18日開始,我每周都在公司員工郵件組清單中收到公司電商線上營運主管群發給我們幾個核心管理人的每周線上電商服務營運資料,郵件太多,不在這裡一一貼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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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16年6月12日,王女士對外發的廣東省****投資公司針對紐諾育兒保密協定及投資意向協定郵件、2016年6月16日王女士發給上述廣東省***投資公司投資經理李總、趙總抄送給我的郵件附件盡職調查文檔中,李曉豔均顯示為擁有20%股份的合夥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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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部分王女士與我的對話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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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6年8月12日,時任紐諾育兒營運崗位的員工BoBo發給當時三位聯合創始人王女士、傅*總和李曉豔的工作郵件中,李曉豔被标注為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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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6年7月9日我與王女士及團隊電話會議104:39分鐘讨論看護中心營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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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15年10月21日 我給王女士的郵件中,給公司的四個方面發展規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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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2015年11月14日我給團隊發郵件部署“紐諾育兒11.14日戰略讨論會明确事項及下一步需完成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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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2016年4月19日我發給王女士關于紐諾育兒商業模式的文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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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2016年6月15日我發給紐諾市場部負責人“紐諾品牌建設次元及推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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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其中還不包括當年多次我在北京時與團隊開過的電話會議和我到廣州時一起和團隊開過的各種線下讨論會以及頭腦風暴和産品會等。

(因上述郵件内容過多過長,不在此一一貼圖)

12、2016年6月12日,我從北京飛到廣州,與王女士還有付**三人一起在水蔭路廣東省*****投資公司辦公室與對方總經理李*總進行了面談,對方在詢問了一些基于國家出台鼓勵二胎政策趨勢下未來公司的業務發展規劃後提出我們必須找到另外一家投資公司合投。

13、2016年8月,王女士來北京,在北京一個多星期的行程她住在我的家裡,我開着自己的車全程帶着她一起先後去拜訪了風雲**基金、金種子基金、**天使基金等多家基金公司、以及京東、用友産業園、亦莊某科技産業園等溝通面談。

以及後來我們陸續一起以合夥團隊見的廣州市城市發展基金洪泰基金、大河資本等多家基金和相關機構,投資人任認為具備育兒領域專業知識的王女士和剛剛從國内網際網路流量分發和網絡營銷新三闆上市公司擔任了3年半副總裁離職的我,兩個人組成的合夥人團隊非常互補是很好的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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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16年10月15日,我給紐諾育兒安排了參加我們北京天使成長營的内部路演,作為國内最大的早期天使投資人教育訓練社群和商學院,學員大部分是投資機構的高管或個人天使投資人,定期做不對外開放的内部路演,我在之前确定好的三個路演項目之上找院長做了溝通協調工作,将紐諾育兒項目臨時插了進去——也就是在這場路演上,王女士結識了後投了紐諾的另一家投資機構毅*資本的梁SQ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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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視王女士與自己是一個團隊,我并未介意王女士在路演期間直接廣泛加我們同學的微信和聯系方式,梁總作為我成長營的師弟就是被王女士加微信的投資人之一——這就是為什麼我在上一次的回應中說的:我甯願相信他不了解2016年10月之前發生的事。

15、2016年9月16日我們拿到廣東省***投資公司的正式TS之後大約1個月左右,王女士基本确定了上述投資資金確定到位後,并且也和毅聰資本合夥人梁總在廣州私下進行了溝通後,2016年10月18号,王女士一反常态,以和我雙方互信關系還需再觀察等理由,單方面給我發了一封正式的名為“股權置換協定”的郵件,協定上雖然還約定我為“聯合創始人”,但合作模式直接從承諾的20%股份變成了以未來完成各種對賭任務結果才能獲得對應百分之零點幾股權的“傭金+機少量股權”合作模式。

當看到王女士的那封“股權置換合作協定”的郵件時,我已經清晰的意識到一個事實:當王女士需要融資時認為需要我作為“合夥人”時就承諾20%股份并讓我幹活和投入資源、勞動及我個人的品牌背書,融資到位用完我了,我就什麼都不是了,直接被變成了一個莫名其妙的股權置換合作對象的她所定義的FA。

我感覺自己之前的付出投入、智慧勞動、個人品牌、引薦的資源一瞬間一文不值,但此時的我,也意識到,如果此時我和她翻臉可能我之前所有的付出都将會全部打水漂。

我隻能忍氣吞聲回複王女士的的封郵件,并在郵件裡寫到:“因我們前期什麼權益也沒和我明确(一直都是在口頭約定)的情況下我都已經在推動紐諾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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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5年底我和王女士确定好公司的基本業務方向後,于2016年1月正式注冊成立了廣州紐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一方面基于她此前那個早教中心并入了新的紐諾教育公司主體而我用多少資金投入新的紐諾教育公司主體我們雙方都沒想好合适的方案,故我們商議先把公司主體成立起來後續再做轉股和調整,另一方面最重要的是我基于對她校友、老鄉的信任,一直相信她口頭承諾我作為聯合創始人20%股份不會有任何變數。而且那時我剛進入創投圈,對創始人和合夥人該如何架構股權并且确認權利也不是很懂,故我們一直并未去做實際工商變更(創投界的小夥伴們,以後不論投資還是與人合夥創業,口頭約定的事項,如果沒有書面約定尤其法律意義上的确權,你們都視為是扯淡,我的血淚教訓在此)。

16、2016年11月15日,王女士草拟了一封書面“股權置換協定”徹底把承諾給我的股份和合作方式變成了她所說的FA,并且,在此份協定上,王女士無故加入了一條“李曉豔作為聯合創始人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首輪融資”的條款。

這份書面股權置換協定對于我來說,無疑于當年的馬關條約,我不接受,我一分錢拿不到,之前所有的付出全部付諸東流;我接受,就意味着自己必須接受這屈辱的條件。

17、2016年12月中旬左右,王女士突然給我一個電話,大意意思:一廣東省***投資公司的這筆資金和我沒關系,不是因為我的緣故帶來的資金,故她無法按照股權置換協定内容支付我傭金——雖然幾次關鍵會面我都以團隊合夥人身份一起參與的溝通,而且最關鍵促使他們投資的條件是我找來了另外一家毅*資本作為合投方這些事實王女士都視而不見;二毅*資本這筆錢她也可要可不要了,因毅*資本的資金到賬時間晚于2016年12月31日,故上述兩筆資金和協定裡約定給予的股份我都無權享受,提出我和她之前簽署的那份股權置換協定沒有實際履行的必要了......

我給梁總打了電話,梁總說他們的毅*資本屬于新設基金,正在甯波注冊有限合夥設立中,資金到賬時間可能要晚一個月,這個情況他此前一開始就和王女士溝通過.....而2016年11月15日王女士和我簽署股權置換協定,王女士明知梁總他們可能無法在2016年12月31日前資金到賬卻故意将“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首輪融資”這一條款加入和我的協定中,我不禁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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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應該不會忘了2017年初,她約我去廣州天河漫咖啡和我談股權置換協定履行問題,我原以為是和談興沖沖拖着箱子來到指定地點,卻不想王女士早已有備而來當天上午包下咖啡館全場,她帶着杜RR和另一名女士早已守候二樓多時,全程王女士用接近屈辱和脅迫的方式以各種理由讓我接受放棄“股權置換協定”裡約定的給予我的權益。

這中間,梁總作為第三方來找我調停和說和,最終,一如我第一次在個人朋友圈裡第一次寫的,也許不想再和不值得的人和事糾纏,也考慮到整件事情裡作為我成長營師弟的梁總可能也對此前的事不知情,最終,我選擇了和解,放棄了所有王女士和我承諾的紐諾股份。

王女士,你是大股東,你是創始人,你怎樣說随你開心,你需要我時說我是“合夥人”,我還傻傻當真了這個“合夥人”,你不需要我時一腳踢開說我是“FA”,我就被迫成了FA——對于一個沒有契約精神的人來說,對于一個習慣利用完對方就一腳踢開的人來說,哪有什麼“合夥人”概念,這麼多年以來,紐諾有過真正的合夥人嗎?是以今天,也隻有你自己“一個人”還債喽。

把自己失敗的、被欺負的事從頭到尾給所有人交代弄得路人皆知似乎也是一個很難為情很丢臉的事!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從第一波身邊支援她的同學、朋友、老鄉(如符*、我、杜RR,JSL),到第二波既希望照顧寶寶又希望有一份事業的媽媽如徐SM,再到把孩子真誠托付給紐諾但上個月還在被誘導續費卻不知下個月就要倒閉的爸爸媽媽......這一路走來王女士所謂的契約精神展現在哪裡不得而知。但在王女士一再混淆事實的言論和行為下,讓更多的人看清真相和明辨所謂的“人設”、避免更多的人受蒙蔽相比,我個人的丢臉也不算什麼。

而且,失敗也沒什麼,紐諾是當年我進入創投圈孵化參與的第一個項目,在識人和股權權益約定上踩了坑交了學費也很正常,失敗乃成功之母,如果因為此次的偶然事件我的失敗讓更多創業投資者也能吸取到經驗教訓,我的丢臉更不算什麼。

更何況我媽常和我說,吃虧就是福——瞧,現世報來的是多麼快!正如我之前說的:善惡有報因果輪回,出來混,遲早要還的——是以,我還要感謝王女士,要不是因為她一步步把我從“合夥人”踢出去生生變成“FA”,現在,我還得和她一起還債!

3月23日我向微信公衆平台提出了對個人自媒體公号“雞毛蒜皮與詩情畫意”的《我是張律師,我來告訴你誰是騙子》一文嚴重損壞我名譽的投訴,微信如此嚴格的審查機制下該自媒體公号做賊心虛自行删除了該文,但該文在被删除前已經有超過4.5萬的點選,并且間接對我形成了網暴。

把我從合夥人“變”成FA的王女士:祝福你早日還錢度過難關

最後我想說:

東航飛機失事大家悲痛不已,疫情病毒還在肆虐,鄰國還在戰火,在這些災難面前個體的得失和是非是多麼微不足道!讓我們都保持感恩慈悲的心,對待自己,和身邊的人以及這個世界吧。

我想說:創業确實不易,一路上什麼千難萬險什麼牛鬼蛇神都會遇見,我沒有王女士“買珠江新城豪宅,送孩子去頂級私校上學”的宏圖偉志,我隻知道天天在想辦法發員工工資讓企業活下去平衡企業生存和發展的路上,對于支援過自己的合夥人、投資人、客戶、員工,永遠保持初心——法律層面是“遵守契約精神”對自己承諾過的東西言而有信,道德層面是心懷感恩,不要把别人的支援和信任成為滿足自己私欲和貪婪的工具。

我想說:王女士,不要再把精力放在和我這裡自證清白上了,事實不會因為誰說的更多就改變。趕緊去應付那些等着退費的爸爸媽媽吧,畢竟我隻是一個無名小白,是一個已經被你洗出局的“疑似合夥人”而已,那些爸爸媽媽比我更重要,他們的每一分錢都掙的不容易!我祝福你,早日還錢 度過難關。

我想說:我希望,針對王女士相關的一切,這是最後一次回應。

最後,我鄭重聲明:

1、上述我所貼圖郵件、文中所提到的協定、對話截圖全部真實,如果需要向公證機關或司法部門提供,我将全部提供原始檔案。

2、此前王女士在公開媒體上對我“索要30%股份的FA”的不實資訊和發言我都已經做了證據留存和司法公正。

3、個人自媒體公号“雞毛蒜皮與詩情畫意”的《我是張律師,我來告訴你誰是騙子》一文對我有人身攻擊、不實資訊以及侵犯隐私的内容,我都做了證據留存和司法公正

如果後續王女士及其所謂律師或其他人還繼續對我有不實資訊、侵犯我名譽的行為,我将保留此前、此後所有一切法律訴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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