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校長。
這兩天,如果你去看看各個網際網路平台上的熱搜,尤其是跟招聘相關的熱搜話題,你會有一種錯覺,那就是網際網路行業好像是日薄西山了,各大網際網路公司都在裁員。
昨天有贊又被曝出大裁員的消息,被辭退員工的工牌都一箱子一箱子的,網傳裁員 50% 。

然後,在昨晚睡覺前,又看到一條消息:滴滴杭州大裁員,當然了,滴滴日子不好過是可以了解的,畢竟……是吧。
其實,不僅僅隻有這兩家,光上周爆出裁員消息的網際網路公司還有:京東的京喜業務線裁員,還有叮咚裁員等等吧。
再往上推一周,中國最大的兩家網際網路公司阿裡和騰訊也在結構優化調整,比例也不小。
感覺現在不裁員都不好意思自己叫網際網路公司。
當然了,在裁員大潮之下,昨晚有一條消息沖上了微網誌熱搜榜,雷軍看了會流淚,那就是:#無法勝任工作能不能成開除理由#。
事情是小米的員工何某被小米辭退了,辭退原因就是績效考核低,不能勝任工作。
但是,何某将小米起訴了,法院判決了小米敗訴,理由就是:無法勝任工作能不能成開除理由。
根據《勞動法》規定:員工不能勝任,經過教育訓練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才可以辭退。
也就是如果當你績效考核不達标的時候,公司不能直接辭退你,必須再次對你進行教育訓練指導或者調整到合适的崗位,如果經過教育訓練之後,你還不能勝任才可以辭退。
小米這次的問題是員工隻簽了 PIP,也就是說認定員工暫時不勝任,但是小米沒有拿出證據來證明,他們給員工做了教育訓練,或者調整他的崗位,就直接決定讓員工離開。
企圖用「不勝任」來趕走員工,往往是會被法院嚴格去看細節的——因為不勝任與否經常是停留在企業的口頭,并沒有實際的證據,也沒有應有的教育訓練和調崗。
是以,在裁員愈演愈烈的形勢之下,這次的判決,沖上熱搜是非常好的。因為這件事最有意義的地方在于給全國勞動人民普法了,告訴大家:#無法勝任工作能不能成開除理由# ,是以,以後有機關以這樣的理由辭退員工,大家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畢竟,很多公司裁員的理由都無非以下幾種情況:行業不景氣、現金流斷裂、業務方向調整、内部組織優化、績效考核墊底,無法勝任工作……
是以,大家記住:考核墊底和無法勝任工作,公司不能直接辭退你,以這種理由辭退你,公司仍然需要給你賠償。
希望這條熱搜待的時間長一點。
我知道雷軍雷總可能不這麼想,畢竟不想以小米為例,當反面典型給大家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