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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败诉,辞退员工这个理由不成立

大家好,我是校长。

这两天,如果你去看看各个互联网平台上的热搜,尤其是跟招聘相关的热搜话题,你会有一种错觉,那就是互联网行业好像是日薄西山了,各大互联网公司都在裁员。

昨天有赞又被曝出大裁员的消息,被辞退员工的工牌都一箱子一箱子的,网传裁员 50% 。

小米败诉,辞退员工这个理由不成立
小米败诉,辞退员工这个理由不成立

然后,在昨晚睡觉前,又看到一条消息:滴滴杭州大裁员,当然了,滴滴日子不好过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是吧。

小米败诉,辞退员工这个理由不成立

其实,不仅仅只有这两家,光上周爆出裁员消息的互联网公司还有:京东的京喜业务线裁员,还有叮咚裁员等等吧。

再往上推一周,中国最大的两家互联网公司阿里和腾讯也在结构优化调整,比例也不小。

小米败诉,辞退员工这个理由不成立

感觉现在不裁员都不好意思自己叫互联网公司。

当然了,在裁员大潮之下,昨晚有一条消息冲上了微博热搜榜,雷军看了会流泪,那就是:#无法胜任工作能不能成开除理由#。

小米败诉,辞退员工这个理由不成立

事情是小米的员工何某被小米辞退了,辞退原因就是绩效考核低,不能胜任工作。

但是,何某将小米起诉了,法院判决了小米败诉,理由就是:无法胜任工作能不能成开除理由。

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不能胜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可以辞退。

也就是如果当你绩效考核不达标的时候,公司不能直接辞退你,必须再次对你进行培训指导或者调整到合适的岗位,如果经过培训之后,你还不能胜任才可以辞退。

小米这次的问题是员工只签了 PIP,也就是说认定员工暂时不胜任,但是小米没有拿出证据来证明,他们给员工做了培训,或者调整他的岗位,就直接决定让员工离开。

企图用「不胜任」来赶走员工,往往是会被法院严格去看细节的——因为不胜任与否经常是停留在企业的口头,并没有实际的证据,也没有应有的培训和调岗。

所以,在裁员愈演愈烈的形势之下,这次的判决,冲上热搜是非常好的。因为这件事最有意义的地方在于给全国劳动人民普法了,告诉大家:#无法胜任工作能不能成开除理由# ,所以,以后有单位以这样的理由辞退员工,大家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毕竟,很多公司裁员的理由都无非以下几种情况:行业不景气、现金流断裂、业务方向调整、内部组织优化、绩效考核垫底,无法胜任工作……

所以,大家记住:考核垫底和无法胜任工作,公司不能直接辞退你,以这种理由辞退你,公司仍然需要给你赔偿。

希望这条热搜待的时间长一点。

我知道雷军雷总可能不这么想,毕竟不想以小米为例,当反面典型给大家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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