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一則資訊沖上熱搜:
2021年,全年有213.9萬對夫婦完成離婚登記,這一數字比去年的登記量(373.3萬對)下降了約43%。
對于這個資料你是怎麼看的呢?
網友們自然是衆說紛纭,有一條評論顯得很诙諧:
這句話雖然有點紮心,但一定層面也表現出一些事實。
現代社會,不論是男人還是女人,對走進婚姻這件事都比較謹慎了。
不像以前,隻要是男的、女的、活的,差不多到歲數就随便湊一對然後結婚。
至于感情什麼的都是在結婚之後慢慢磨合。
父母那一輩人,就算磨合的不好,過的不夠幸福,他們也不會輕易離婚。
因為老一輩人大多會把離婚當做是一件很恥辱的事情,說出去不好聽。
是以不管過得好不好,至少從表面上會維持一個婚姻存續的表象。
而現在的年輕人,首先從結婚這一步就很謹慎了,這一點,看曆年的結婚率就能看出來;
如果結婚之後不幸福,一般也不願意藏着掖着忍着,而是選擇幹脆利落的分手。
有資料顯示:
八零後是相對來說離婚率比較高的群體,而且在這其中,女性先提離婚的更多。
為什麼是八零後?
今天我們請到兩位處于離異單身狀态的八零後和七零後中年女性,讓她們來分享自己的心路曆程吧。
周燕,37歲,公司人事
奉勸各位還沒結婚的妹子,嫁人一定不要嫁“愚孝男”。
你相中的男的,可以沒錢,可以沒權,可以沒本事,但是一定一定不能是愚孝的。
如果不是有過跟我一樣的經曆,你們根本無法了解嫁給愚孝男是什麼感受,也無法了解有一個“作精”婆婆會經曆怎樣雞飛狗跳的婚姻。
我前婆婆,一個六十歲老太太,耳聰目明,精神矍铄,小個不高但是聲如洪鐘。
從剛結婚第一天開始就挑我毛病,上我家,教我怎麼做一個家庭的女主人。
她來了之後我們家所有的家具都得按照她的意思挪位置,甚至我連在陽台挂衣服的權力都沒有了。
理由是她嫌陽台挂衣服擋着她曬太陽了,讓我買一個簡易的衣架,把濕衣服擺在我卧室裡曬幹?
一開始我不理,我還是按照我的習慣在陽台曬衣服。
結果當天晚上我下班回家,發現所有的濕衣服整整齊齊地擺在我的床上,把我的床墊、枕頭、四件套全都弄濕了。
我質問婆婆為何這樣做,婆婆無辜地說道:“我看衣服都已經幹了啊,好心幫你收進來的。”
我當天晚上就收拾了行李回娘家住了,前夫跑來求情,說以後會幫着管一下他媽。
但是你知道吧,愚孝男根本做不到他的承諾。
他唯一做的事情就是在我和他媽媽發生正面沖突的時候,有氣無力地說一句:
“你們别吵了,煩不煩啊。”
我做出了最後的攤牌:若是他們母子一意孤行,那我就不伺候了。
前夫懦弱的沒有做任何表态,前婆婆依然是我行我素把我家當她家住。
如今離婚,真的解脫了。
對于前夫一家,沒什麼好說的,那就祝他們母子互相扶持過一輩子吧。
李琳,43歲,公司職員
女兒去年大學畢業,順利找到了工作,開始了她的職場生涯。
當我看到孩子發給我的,一張佩戴着公司工牌的照片時,我的腦海裡浮現出一句話:
我的人生任務完成了。
很多人會說,怎麼就完成了,不是還得看着孩子結婚,生娃,再幫孩子帶娃嗎?
一代代的父母不都是這麼做的。
不,我并不這麼想。
現在的孩子跟我們那時候不一樣,他們并不是一定要結婚、生娃的。
隻要能在社會上找到自己的位置,有一份自食其力的工作,一個賴以生存的技能,我覺得我把孩子培養到這個程度,我對自己、對孩子都已經很滿意了。
至于結婚,生孩子,那都是女兒自己的選擇,我不想幹涉,也不想去催促。
說實話我心裡并不覺得我女兒将來必須怎樣怎樣,如果讓我回顧這四十多年的人生,二十多年的婚姻生活,我的結論是:
如果女人能夠養活自己,其實可以不結婚。
早在女兒大三的時候,我和前夫就開始了事實上的分居。
我自己有房子,也給女兒準備了一套小房子。
我能為女兒做的,就是確定她将來,萬一在婚姻裡受到傷害的時候,能有一個随時随地都可以回去的避風港。
沒錯,直到今天我才明白什麼是真正的“避風港”:
一個能讓你躲避,能讓你休息,能給你安全感的住所。
我常常想,女人到底為什麼要結婚。
女人結婚了之後,首先要面對的就是各種家務、各種職責。
而這些東西不知不覺就變成了女人的義務,隻要你是某人的妻子,你就必須做。
當一個女人做了媽媽,育兒就是她往後餘生最重要的事情。
她會失去職業的前途,會失去自己的時間,她未來的每一天都必須圍着孩子打轉,一切都要以孩子為前提來考慮,否則所有人都可以上來指責她。
43歲離婚,這并不是一個容易的決定。
但我希望至少接下裡的人生裡,我可以活得更自由一些。
讨論
離婚率下降了43%,你覺得這是好事還是壞事?你怎麼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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