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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章數及其經典化

《老子》章數及其經典化

古書在最初的寫作或編輯成篇時,自然就會“意窮而成體”(《文心雕龍·章句》),形成分章。李零稱之為“自然章句”:“古書在未經編次成篇之前,本來就存在着許多意義相對獨立的片段,也就是自然的章句。古書的編次成篇就是對這種自然章句加以歸并和整理的結果。”(李零:《〈孫子〉十三篇綜合研究》,中華書局2006年,第364頁)至遲在戰國中期,已經形成了明确的章句觀念,其明證即是大量分章書寫的簡帛文獻。如清華簡《系年》,“全篇138支簡,每支簡背有編号,共3875字。全篇原分23章,每章相對獨立,章尾有标志,簡尾留白。”(李守奎:《〈清華簡系年與古史新探研究叢書〉前言》第4頁,載馬楠:《清華簡〈系年〉輯證》,中西書局2015年)這已經與後世提行分段的方式十分相似了。雖然《系年》撰作之時未必即以鈔本所見的方式分章,但是分章出自原作者,當無疑義。流風所及,分章也成為整理舊籍的重要方式。原僅為“自然章句”的舊籍,也在此潮流中被系統整理分章。

《論衡·正說》:“說事者好神道恢義,不肖以遭禍,是故經傳篇數,皆有所法……意異則文殊,事改則篇更,據事意作,安得法象之義乎?”漢代将舊籍經典化的方式之一,就是使其篇章數目具有特殊的意味。如“或說《尚書》二十九篇者,法曰鬥七宿也。四七二十八篇,其一曰鬥矣,故二十九。”(《論衡·正說》)進而以特殊數字來重新編纂舊籍甚至部勒新著(如《史記》《太玄》等)。目前所知全篇分章的早期《老子》三本,北大漢簡本七十七章、嚴遵《指歸》本七十二章、河上公《章句》本八十一章,都是這一趨勢的産物。

楊希枚将這一現象稱為“古籍神秘性編撰型式”:“古籍的篇卷或句數也就常采取某些固定的型式,期其與神秘數字互相配合。古籍的編撰型式也是以就常是神秘性的,即暗寓天地之道的象征意義。”(楊希枚:《先秦文化史論集》,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年,第736—737頁)所謂“神秘數字”是“中國古代社會,尤其是古神權社會使用的一種神秘語言或鬼神的語言”。楊氏認為:“人類在超現實社會中用于與鬼神打交道的,即用于宗教生活的語言,故可稱之為神秘語言。神秘語言常是非自喻性的,也即隐喻性或象征性的語言。”(《先秦文化史論集》第616頁)楊氏出身人類學,他的研究确實令人耳目一新。但是完全以人類學架構來研究一種成熟思想,容易看不出這一思想的精微之處。胡适曾提出中國古代哲學是基于理性主義思潮(胡适:《中國哲學史大綱》,商務印書館2011年,第318—319頁)。從理性化的角度考慮,所謂“神秘數字”以至通常所謂漢代“谶緯神學”,都是以數的計算所顯示的絕對必然性作為對于天道的真切把握。質言之,正是以“神秘數字”為基數進行計算,乃是将不可知性的原始巫術信仰與理性化的絕對必然性追尋熔鑄為一體。例如《漢書·律曆志》:“十六兩成斤者,四時乘四方之象也。”“十六”是由兩個“神秘數字”“四時”與“四方”作為基數進行絕對性、必然性計算的結果。《後漢書·鄭玄列傳》:“會(馬)融集諸生考論圖緯,聞玄善籌,乃召見于樓上。”考論圖緯而以善籌召鄭玄,正可見神秘數字必須計算。在《老子》諸本章數歧異中,我們應當關注的不是每一種章數具有何種神秘性,而是章數之擷取對于絕對性必然性的追尋。也就是說,以數的計算來追尋絕對性必然性,并以數的計算的得數作為《老子》的章數。

北大漢簡《老子》共七十七章,其中上經四十四章,下經三十三章。丁四新先生将“七十七”“四十四”“三十三”還原為“七”“四”“三”(丁四新:《漢簡本〈老子〉總章數及上下經章數的組織原理和數理法則——一種可能性的研究》,載陳鼓應主編:《道家文化研究》第三十輯,中華書局2016年,第136—137頁),我們深表贊同。但是我們認為完整的還原過程應該是“七十七”“四十四”“三十三”除以“一十一”得到“七”“四”“三”,亦即77=11×(3+4)。“一十一”也當來自“天地之數”。《周易·系辭傳》上:“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是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又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地之數五十有五”即以“天數一三五七九”加“地數二四六八十”之和。其具體加法,考《漢書·律曆志》:“天之中數五,地之中數六,而二者為合。”則至少在漢代有一種算法是以“天數五”加“地數六”得“一十一”。由是可以類推“天數一”加“地數十”得“一十一”等;五“天數”分别與五“地數”相加,各得“一十一”;五個“一十一”相加得“天地之數五十有五”。以“一十一”編纂之典籍,如《九歌》雖名曰“九”卻實為十一篇。北大漢簡《老子》之“七十七”章的算法為:77=(6+5)×(3+4)。

由于今本《老子指歸》已經殘缺,我們對于其全書概貌的了解主要依靠其書所附《君平說二經目》:“昔者老子之作也,變化所由,道德為母,效經列首,天地為象,上經配天,下經配地。陰道八,陽道九,以陰行陽,故七十有二首。以陽行陰,故分為上下。以五行八,故上經四十而更始;以四行八,故下經三十有二而終矣。”丁四新解釋道:“嚴遵本總章數設定的依據是‘以陰行陽’,即以陰八乘以陽九而得72首;其上下篇章數設定的依據是‘以陽行陰’,即将陽九先分為五、四兩數,再分别乘以陰八,而得上篇40首、下篇32首。從總體上看,嚴遵本章數的設定涉及天地(上下)、陰陽的概念,而以‘一陰一陽之謂道’為原理。”(丁四新:《早期〈老子〉文本的演變、成型與定型——以出土簡帛本為依據》,載《中州學刊》2014年第10期)八,《漢書·律曆志》:“人者,繼天順地,序氣成物,統八卦,調八風,理八政,正八節,諧八音,舞八佾,監八方,被八荒,以終天地之功。”嚴遵本《老子》之“七十二”章的算法為:72=8×(4+5)。

河上公《章句》本八十一章,上經三十七章,下經四十四章。其章數之義,現存最早的解釋見日本慶長間活字本河上公《章句》卷首舊題葛洪《老子經序》,其中雲:“于是論證著上下二篇八十一章五千餘言……天以四時生,地以五行成。以四乘九,故三十六,以應禽獸萬物之剛柔;以五乘九,故四十五,以應九宮五方、四維九州,故法備。因而九之,故九九八十一,數之極也。”關于此序标題、作者及時代等問題争議頗多,但至遲不晚于六朝。南宋謝守灏《混元聖紀》卷三:“葛洪等不能改此本章,遂滅《道經》‘常無為’一章,繼《德經》之末。乃曰:‘天以四時成,故上經四九三十六章;地以五行成,故下經五九四十五章。通上下經,以應九九之數。’”正是指此而言。舊題葛洪《序》認為分篇章數不妥,不符“天四地五”合為“九”之義,故而将《道經》減一加至《德經》。《後漢書》卷五十九《張衡列傳》衡上疏曰:“且《河洛》《六藝》,篇錄已定,後人皮傅,無所容篡。”李賢注引《張衡集》上事雲:“《河洛》五九,《六藝》四九,謂八十一篇也。”則東漢已有如此算法。由此恰可見早期道教對于《老子》八十一之章數的解釋,就是以陽數之極的“九”自乘乃得“八十一”,即81=9×9。西漢前期,書以“八十一”編成者,《史記·田儋列傳》:“蒯通者,善為長短說,論戰國之權變為八十一首。”

實質上,《老子》章數達緻的數的演算的必然性,并非必然性自身,而僅僅停留于數的演算對于必然性的借用。亦即編纂者并不追問數的演算何以有此結果,而隻是關注數的演算得到如此結果。他們甚至可以不必掌握數學理論知識,隻需要具備一定計算能力即可——數的演算的絕對性的必然性何以是必然的,編纂者懵然無知。于是賦予章數本身以神秘性,正是在數的演算的絕對性必然性追尋被遺忘之後,對于這一遺忘之遮掩。

(作者:李若晖,系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教授)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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