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人發現“襲人那孩子的好處,比我的寶玉強十倍”之後不久,就安排王熙鳳把襲人的待遇從一等大丫頭提升為姨娘級别。王熙鳳表示不了解:“既這麼樣,就開了臉,明放她在屋裡豈不好?”
是啊,既然要提拔,直接宣布不更省事嗎?幹嘛要陰一套陽一套?
王夫人說出了不宜宣布的三個理由:
“一則都年輕,二則老爺也不許,三則那寶玉見襲人是個丫頭,縱有放縱的事,倒能聽她的勸,如今作了跟前人,那襲人該勸的也不敢十分勸了。如今且渾着,等再過二三年再說。”
這三個理由裡,其中有一個是“老爺也不許”,也就是賈政不同意。
那麼問題來了,王夫人明知賈政不同意,為什麼還要做這樣的安排呢?

注意,王夫人說這話時,并不是在私密環境裡。當時,“薛姨媽母女兩個與林黛玉等”都在現場,事後湘雲還特意約黛玉一起去給襲人道喜。以湘雲的大嘴巴性格,隻要她知道了,就不再是秘密了,何況王夫人并沒有交代大家别說出去。這就說明,王夫人并不擔心有人去跟賈政告密。
結合前後文可知,王夫人這裡說的“老爺也不許”,并不是指賈政不同意把襲人擡為姨娘,而是不同意這麼早給寶玉安排姨娘。
這二者有本質的差別:一個是安排誰給寶玉做姨娘,一個是什麼時候給寶玉安排姨娘。前一個是原則問題,必須賈政同意,後一個則原則性不大,不過是把遲早要做的事提前了而已,而且僅限于事實不做官宣。是以王夫人并不在意賈政是否知道,這也不算是對賈政的欺瞞。
夫唱婦随、有商有量,這是賈政王夫人這對夫妻的相處之道。
王夫人是作者刻意塑造的儒家正統夫人,她與賈政正好代表了新儒學文化下的夫妻形象。他們都嚴格恪守着儒家禮儀,從無逾越之處。
紅樓的開篇,賈府就已經進入末世了,但此時的榮國府還是一片歲月靜好。作者可以在第七回通過周瑞家的送宮花,來展現榮國府後院的安甯與舒适,各院的主子們都在做着自己喜歡的事。
這麼良好的居家環境,并不是王熙鳳營造的,因為王熙鳳管家的時間并不長。有過管理經驗或懂管理的人就會知道,這麼大的家族,與集團公司無異,想要運轉良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做到的,必須經過長時期的磨合與調整,才能達到這麼好的效果。
是以,榮國府的歲月靜好,是賈政和王夫人夫妻共同管理的結果:他們夫唱婦随,有商有量,彼此信賴。隻有這樣,才能讓上有老下有小的複雜家庭維持長時間的和睦。
在夫妻相處上,王夫人尤其不會把自己淩駕于賈政之上。這一點,我們可以從寶玉挨打事件中看出來。
通常父親教育兒子,最怕母親護短。強勢一點的女人會直接攔在丈夫面前,或施威或撒潑阻止丈夫教育兒子。第三十三回的“不肖種種大承笞撻”,賈政都快把寶玉打死了,聞訊趕來的王夫人雖然“抱住闆子”,卻是以央求的口氣勸阻賈政,而且她不敢說寶玉打不得。
我們來看她勸阻賈政的說辭:
“寶玉雖然該打,老爺也要自重。況且炎天暑日的,老太太身上也不大好,打死寶玉事小,倘或老太太一時不自在了,豈不事大!”
寶玉該打,但“老爺也要自重”,别為了打寶玉把自己累壞了。另外,老太太那麼寶貝這個孫子,“打死寶玉事小”,老太太急出個好歹來就麻煩了。
唯一的兒子快被打死了,緊急到了這種程度,王夫人的勸阻還如此委婉,足以說明她不會強勢幹涉賈政的決定,賈政不同意的事她一定不會做。
選擇襲人為寶玉的姨娘,是賈政和王夫人共同商量的結果。
在對寶玉的教育上,賈政和王夫人有着共同的焦慮和無奈。焦慮的是寶玉不肯務正,隻想做“混世魔王”。無奈的是賈母對寶玉過分寵溺,讓他們沒辦法管束寶玉。
正因為既焦慮又無奈,他們一定會更多得交流如何管束寶玉才恰當。
當王夫人發現了襲人這個寶藏,她當然會第一時間和賈政商量如何用好這個寶藏。第七十二回賈政和趙姨娘說“已經看中了兩個丫頭,一個與寶玉,一個給環兒”,給寶玉的這個就是襲人無疑了。
這可不是憑空猜測。給兒子配備姨娘,本是母親的職責,因為這屬于内院的事。王夫人私自做主,賈政也不能說什麼。但是,因為這對夫妻從來就是有商有量,而且他們家的情況特殊,是以王夫人更願意和賈政商量着辦。
說情況特殊,就特殊在寶玉被賈母溺愛到完全失去了原則,這讓王夫人根本不知道該怎麼做才能既不得罪婆婆又不耽誤兒子的前程。她本來就是個不怎麼聰明的人,不像王熙鳳主意多。是以,她非常希望有一個人能商量拿主意。丈夫當然是最好的人選,他們不但有着共同的價值觀,還在教育兒子方面有着共同的目标和焦慮,是以他們很容易達成共識。
另外,書中多處展現賈政對王夫人的尊重。
第二十三回,因元春下旨讓弟弟妹妹們搬進大觀園去住,賈政把寶玉叫去囑咐他幾句,這裡有一處描寫賈政對寶玉态度的轉變:
賈政一舉目,見寶玉站在跟前,神彩飄逸,秀色奪人;看看賈環,人物委瑣,舉止荒疏;忽又想起賈珠來,再看看王夫人隻有這一個親生的兒子,素愛如珍,自己的胡須将已蒼白:因這幾件上,把素日嫌惡寶玉之心不覺減了八九。
從寶玉抓周時隻抓“钗環脂粉”,賈政就對他“大不喜悅”。到了這裡,賈政“把素日嫌惡寶玉之心不覺減了八九”,其中有一個原因就是體諒王夫人“隻有這一個親生的兒子,素愛如珍”。
還有第三十三回,賈政下狠手要打死寶玉時,王夫人搬出老太太來勸阻,賈政完全聽不進去。但當王夫人拿自己打苦情牌,說到“我如今已将五十歲的人,隻有這個孽障”時,賈政停手了。這充分說明,賈政在情感上更傾向于妻子,在乎妻子的感受。
是以,如果賈政要為寶玉指定姨娘,也會和王夫人商量,征得王夫人同意,而不會私自做主。
賈政不會私自做主,王夫人也不會私自做主,那麼選擇襲人為寶玉的姨娘,就是他們共同商量的結果。
王夫人私自把這個消息在小範圍内公開,并給予了襲人姨娘的待遇,算不算違背賈政的意願呢?
其實是不算的,從王夫人所說的那三個理由可知,第一和第三個理由,都是為了說明第二個理由。也就是說,賈政和王夫人都決定選擇襲人為寶玉的姨娘,但他們都覺得現在不宜公開,原因就在于“一則都年輕”,“三則那寶玉見襲人是個丫頭,縱有放縱的事,倒能聽她的勸,如今作了跟前人,那襲人該勸的也不敢十分勸了”,是以“如今且渾着,等再過二三年再說”。“且渾着”的意思就是不挑明,但大家都心照不宣。
其實,如果王夫人不提出要給襲人提升待遇,事情的本質不會有什麼差別。站在賈政王夫人的角度,他們已經心裡有數了,遲早的事;站在襲人的角度,有沒有這個消息,她都會盡職盡責地完成王夫人的托付。
那麼,王夫人為什麼要這麼做呢?
這就是王夫人的良善之處了。她曾要求襲人,“我就把他(寶玉)交給你了,好歹留心,保全了他就是保全了我”,并跟襲人承諾,“我自然不辜負你”。襲人的所作所為,早已是超額付出,于情于理都應該給予相應的報酬。既然已經決定把襲人提為姨娘,而且襲人已經在承擔姨娘的職責,那麼提前給予姨娘待遇也不違反原則。何況王夫人用的還是自己的私房錢,并不走公賬,“把我每月的月例二十兩銀子裡拿出二兩銀子一吊錢來給襲人”。
這就好比企業内定管理人才,人已經上崗了,隻是沒有正式發文公示。為了對得起人才的付出,工資待遇自然也該跟上去,這是管理者該自覺去做的事。
是以,王夫人的做法與“老爺也不許”并不沖突。她的這種做法,正符合賈府的“詩禮傳家”,“寬仁以待下人”,否則就成了盤剝勞動力了。
也正是因為王夫人的做法合情合理,在座的各位都不覺得有什麼不妥,寶钗、黛玉湘雲更是難得一緻地想着要第一時間去跟襲人道喜,說明這是一件大家都認可的大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