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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钗的紅麝串,曹公神來之筆一擊三鳴,寶钗坦蕩寶玉忘情黛玉自誤

一串紅麝香珠,引發多少故事,書裡書外,衆說紛纭。曹公喜歡雲山霧罩,故意不挑明,卻又用“假作真時真亦假”來提醒讀者,要注意去僞存真,别被他有意營造的假象騙了。

第二十八回的“薛寶钗羞籠紅麝串”,隻是一個字數不多的小情節,但如果單獨拎出來看,可以演繹出一部精彩大戲來,怎麼看都是背景強大的心機女二有意引誘男主,使得原本就體弱多病而又無依無靠的女主發了醋意。

寶钗的紅麝串,曹公神來之筆一擊三鳴,寶钗坦蕩寶玉忘情黛玉自誤

沒錯,如果把紅樓當成才子佳人的小說來讀,這是最合理的解釋,“假拟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間撥亂,亦如劇中之小醜然”。

然而,作者在開篇就否定了這種風格,并将這種故事貶之為“自相沖突、大不近情理之話”。

是以,這正是作者故意設定的假象和陷阱,為的是引初讀者上鈎。實際上,撥開雲霧,作者另有深意存焉。

這一個小小的情節,涉及到了三個人,寶钗、寶玉和黛玉。作者正是通過這樣的小情節,不斷演繹人物個性,并最終直達主旨。

就在這個由紅麝串引出的情節中,曹公用神來之筆,一擊三鳴,将寶黛钗三人的個性進行了深入演繹,展現了寶钗的坦蕩、寶玉的忘情,以及黛玉的自誤,進而揭示了“木石前盟”成空、“金玉良姻”成真的必然性。

在賈母面前大方褪下紅麝串,盡顯寶钗的坦蕩。

寶钗到底對寶玉有沒有存心思?如果在此之前我們還無法确定,那麼,這一個情節就明确告訴了我們:寶钗對寶玉毫無想法,是以她能當着賈母的面褪下紅麝串,内心坦蕩無私。

為了表現寶钗的坦蕩,作者刻意在這裡提了筆“金玉良姻”:

寶钗因往日母親對王夫人等曾提過“金鎖是個和尚給的,等日後有玉的方可結為婚姻”等語,是以總遠着寶玉。昨兒見了元春所賜的東西,獨她與寶玉一樣,心裡越發沒意思起來。幸虧寶玉被一個黛玉纏綿住了,心心念念隻記挂着黛玉,并不理論這事。

為什麼說這一段可以表現寶钗的坦蕩呢?“金玉良姻”是和尚提出來的,可寶钗并不在意,而且她知道寶玉也不在意。還有,“心裡越發沒意思起來”說明她對寶玉還有一定程度的抗拒,否則,她此時的心理活動應該是“竊喜”,暗暗高興或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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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為心裡沒鬼,是以她才能坦然面對寶玉“我瞧瞧你的紅麝串子”的要求,大方地把紅麝串褪下來遞給寶玉。

我們再看第三十四回的“情中情因情感妹妹”,寶玉挨了打,黛玉本來可以大大方方去探望,就因為她心裡有鬼,生怕被人看出她的小心思,是以偷偷摸摸,而且不敢跟着大家一起去探望。

還有第五十七回的“慧紫鵑情辭試忙玉”,黛玉“自己心中暗歎。幸喜衆人都知寶玉原有些呆氣,自幼是他二人親密,如今紫鵑之戲語亦是常情,寶玉之病亦非罕事,因不疑到别事去”。隻因她自己存着心思,便擔心别人生疑。

這都是不夠坦蕩的表現。

對比之下,寶钗的坦然,正說明她心底無私。

還有,我們不能忽略了這個情節發生的場景,是在賈母面前:“(寶钗)到了王夫人那裡,坐了一會,然後到了賈母這邊,隻見寶玉在這裡呢。”

此時的賈母身邊,沒什麼人,王夫人不在,鳳姐也不在,黛玉更不在,是以環境是安靜的。此時,寶玉寶钗的言行,賈母盡收眼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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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第二十二回,作者就告訴我們,“賈母自見寶钗來了,喜她穩重和平”。現在,就在賈母的眼皮底下,寶钗怎麼會做出不夠穩重的舉動呢?不擔心被懷疑或指責為不夠穩重,因為内心足夠坦蕩。

是以,作者寫這個情節,目的就在于表現寶钗的坦蕩,她不但對“金玉良姻”不上心,還對寶玉沒興趣,隻把他當表弟看待。

寶玉忘情,是對美的欣賞到了忘我的地步。

寶玉本來想看寶钗的紅麝香串,卻被寶钗的“雪白一段酥臂”所吸引,以至于忘了接寶钗遞過來的紅麝串。

如果以才子佳人的角度來解讀,這個情節無疑與兩性吸引相關了。正值青春期的少年,被青春少女的雪白手臂所吸引,确實屬于正常現象。

但是,作者早在第五回就通過警幻之口告訴我們,寶玉并不是“皮膚淫濫之蠢物”,而是“天分中生成一段癡情”。

這話看起來不是那麼容易了解,因為人們的慣性思維決定了,男人被女人所吸引,無非就是那麼一回事,再也不會有别的解釋。

然而,這事放在寶玉身上,偏偏就不是那麼一回事。

沒錯,寶玉确實是“好色之徒”,但這個“色”,并非世俗意義上的“女色”,而是泛指一切美好的事物。這裡的“色”應指本義,就是顔色之義,視覺沖擊越明顯,他就越喜歡。比如我們形容美食“色香味”俱全,以“色”為先,就是因為視覺沖擊是第一位的。寶玉的愛“色”,愛的就是這個“色”,色彩絢爛的色。

寶钗的紅麝串,曹公神來之筆一擊三鳴,寶钗坦蕩寶玉忘情黛玉自誤

如果了解不到這個點,對寶玉就會陷入誤讀,作者在第五回的苦心提示也就失效了。

也就是說,寶玉雖然貪戀享受,但他與賈珍賈琏等人有着本質的差別。他的生理欲望并不強烈,他追求的是感官享受,沉浸于一切美好的事物中。

是以,此時的寶玉被寶钗的“雪白一段酥臂”所吸引,并想要“摸一摸”,與“女色”無關,而是他發現了從未發現過的美。寶钗肌膚勝雪,又豐滿圓潤,我們可以想象,就像我們見到一個粉嫩而又胖乎乎的嬰兒,是不是很想去摸一摸?

沒錯,寶玉此時的心态,就和我們見到嬰兒時的心态一模一樣,沉醉于美好之中。

可是,書中提到,寶玉在想摸而不能摸時,“忽然想起‘金玉’一事來”,怎麼可能與“女色”無關呢?

這又是作者的障眼法,看到“金玉”,讀者就容易往婚姻上想。但是,别忘了作者對寶玉的設定,他是頑石轉世,他的喜好與思維方式都與人類不一樣,是以作者說他“行為偏僻性乖張”,所言所行經常讓人無法了解。

那麼,他此時為什麼會想起“金玉”一事來呢?作者其實明确告訴了我們:“這個膀子要長在林妹妹身上,或者還得摸一摸,偏生長在她身上。”對于美好的人和物,寶玉都想近距離接觸,就像我們看到一朵漂亮的花,就想去聞一聞,看到一處美好的景物,就想置身其中。因為寶玉與寶钗的關系不如和黛玉那麼親密,不能想摸就摸,這會成為遺憾,就像我們旅遊過程中遠遠見到了從未見過的景物,卻無法靠近,連拍照都不被允許,不是覺得很遺憾?

正因為有此遺憾,寶玉才突然想起了“金玉”,如果這事是真的,這遺憾不就彌補上了嗎?如果真成了夫妻,還怕摸不到嗎?如果我們有機會和那處美景的主人成為夫妻,還怕不能靠近嗎?我們的目的不是與美景的主人成為夫妻,而是靠近美景。寶玉想起“金玉”,也不是想和寶钗成為夫妻,而是有機會摸到寶钗的白手臂,感受一下這種美。這就是寶玉的“行為偏僻性乖張”,與世人的思維根本不在一個頻道上。

寶钗的紅麝串,曹公神來之筆一擊三鳴,寶钗坦蕩寶玉忘情黛玉自誤

正是因為有此一想,寶玉再看寶钗,越看越覺得美,“隻見臉若銀盆,眼似水杏,唇不點而紅,眉不畫而翠,比黛玉另具一種妩媚風流,不覺就呆了”。

注意這一句,“比黛玉另具一種妩媚風流”,這種美是黛玉所不具備的,是以他才看呆了。如果寶钗的美和黛玉的美屬于同一種類型,他就沒興趣了,這恰恰說明他在意的并非“女色”,沒有那些非分之想,而單單隻是享受美而已。

讀紅樓,對寶玉這個人物的了解,最怕陷入世俗的慣性思維,最怕把寶玉定位為世俗的飲食男人。

正因為寶玉對美的追求到了極緻,最後他才能“因色悟空”,因為物極必反,“色”的盡頭就是空。

黛玉含沙射影,是對寶玉的誤解,更是自誤。

寶钗坦蕩,寶玉無邪心歪想,但看在黛玉眼裡就不是這麼回事了。

此時黛玉的視角,就是很多讀者的視角,隻看到寶玉與寶钗挨得很近,而且寶玉盯着寶钗的手臂看,都看呆了。

這樣的場景,不往男女那些事上想才怪,尤其是先入為主地認為寶钗“藏奸”,寶玉“見了姐姐忘了妹妹”。

類似的場景,書中還寫過一次。第八回,寶玉正鬧着要聞寶钗身上的香味,黛玉突然出現了,而且陰陽怪氣地說一句:“嗳喲,我來的不巧了!”這句話經常在現代影視劇中出現:我來得不是時刻,破壞了你們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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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這個場景,作者直接指出黛玉是“半含酸”,就是吃醋了。

此處也是一樣,黛玉同樣說了一句含沙射影的話:“隻因聽見天上一聲叫,出來瞧了一瞧,原來是個呆雁。”

黛玉啊黛玉,你“心較比幹多一竅”,聰明絕頂悟性高,你還和寶玉青梅竹馬同吃同住好幾年,但你對寶玉的了解,遠不如你的老師賈雨村。

還有,和黛玉抱有同樣心思的讀者,忘了作者在第二回借賈雨村之口對寶玉的評價。

當世人都以為寶玉“将來色鬼無疑了”時,賈雨村卻知道,寶玉并非“淫魔色鬼”,他隻是“乖僻邪謬、不近人情”而已。

這裡的“乖僻邪謬、不近人情”和作者批語中的“行為偏僻性乖張”是一個意思,也就是不能拿常人的思維去看待。

寶玉為什麼想要“兼美”?他并不是想要享受齊人之福,他隻是希望他能擁有所有的美。黛玉和寶钗分别代表世間兩種極緻的美,都擁有了才是完美,缺一個則是“美中不足”。就像我們買衣服,同一個款式兩種顔色,兩個都喜歡,兩個都舍不得,舍棄哪一個就會遺憾,最後兩個都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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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黛玉不懂,她太不解寶玉了,以為寶玉和世俗男人一樣,就是見異思遷,見一個愛一個。

這種誤解,長期折磨着黛玉,最嚴重的就是被晴雯關在門外那一回。她是對自己有多不自信,才會時刻擔心寶玉見異思遷,甚至尾随偷聽寶玉和湘雲的談話,擔心他們做出“風流佳事來”。

這就是黛玉的自誤。在寶黛钗三人關系中,寶钗坦蕩、寶玉無邪,隻有黛玉陷入了世俗的男歡女愛中疑神疑鬼。

是以作者最後給了黛玉定評:“莫怨東風當自嗟。”寶钗沒有橫刀奪愛,寶玉沒有見異思遷,一切都是黛玉在自導自演自我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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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就注定了“木石前盟”必然成空,黛玉太過于偏執,他對寶玉太不了解,他們也從來不在一個頻道上。

同時也注定了“金玉良姻”必然成真,作者借薛姨媽之口表達過他的婚姻觀:

管姻緣的有一位月下老人,預先注定,暗裡隻用一根紅絲把這兩個人的腳絆住,憑你兩家隔着海,隔着國,有世仇的,也終久有機會作了夫婦。這一件事都是出人意料之外,憑父母、本人都願意了,或是年年在一處的,以為是定了的親事,若月下老人不用紅線拴的,再不能到一處。

作者認為,婚姻之事,全在天意,不在人為,而且越是人為越容易适得其反。

在第一回,作者還通過賈雨村和嬌杏的經曆闡述了這一觀點。

當雨村認定嬌杏是紅塵中之知己時,嬌杏完全沒有放在心上,對這個男人沒有任何想法。當賈雨村當了知府之後,他并沒有想過要專門去把嬌杏找回來,隻是因為碰巧又遇見了,便續了前緣。

他們的兩次相逢,都是天意,沒有人為的因素。

還有薛蝌和邢岫煙,兩個陌路人相逢于投奔賈府的路上,彼此都沒有起心思,也沒有付出什麼行動,卻成就了姻緣。

這就是“有意栽花花不發,無心插柳柳成蔭”,黛玉太過于執着,把追求這段感情當成生活的全部,不但婚姻無望,還極大的傷害了自己的身體。寶钗和寶玉都無心“金玉”,反而走到了一起,成為了“齊眉舉案”的夫妻。

寶钗的紅麝串,曹公神來之筆一擊三鳴,寶钗坦蕩寶玉忘情黛玉自誤

執着是好品質,但太過了就會走向反面。相比于黛玉的執着,作者更推崇寶钗的“随分從時”,順天應時,處之泰然。是以,作者安排黛玉思賢思齊,以寶钗為榜樣,讓二人結為“金蘭”,實作“钗黛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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