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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前,吸毒母親被關戒毒所17天,3歲女兒餓死家中,民警被判刑

2003年6月21日傍晚,青白江區“九江小區”中的一間房屋内傳來陣陣刺鼻的惡臭。

當民警接到附近居民反映前來調查時,卻發現房間裡躺着一具已經開始腐爛的小女孩屍體。

這個女孩叫做李思怡,她和母親李桂芳一直住在這間房内,案發的時候她年僅三歲。

法醫檢查後發現小思怡身上沒有因遭受暴力襲擊留下的傷口,胃部也不存在有毒物質殘留。

警方初步排除了小思怡系他殺的可能性,開始尋找其他的案件突破口。

18年前,吸毒母親被關戒毒所17天,3歲女兒餓死家中,民警被判刑

經過抽絲剝繭,警方斷定,小思怡很有可能是被活活困在房間裡餓死的。

同年10月,備受矚目的“三歲幼女餓死案”開庭,兩名金堂縣的民警因為牽涉此案被提起訴訟。

為什麼小思怡的死亡會牽涉到兩名民警?這件案子背後的真相到底是什麼呢?

問題母親和可憐女兒

提起小思怡的母親李桂芳,所有對她有所了解的人都會露出明顯的鄙夷神色。

李桂芳曾經有過一段失敗的婚姻,她和前夫結婚後沒多久,前夫就惹上了人命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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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當機立斷和前夫離婚,兩人共同生育的兒子也被她留給前夫的家人撫養。

從這天起,李桂芳就和前夫一家人斬斷了聯系,小思怡也不是她和前夫所生的女兒。

李桂芳生性愛玩,經常和社會上的朋友一起混迹各種娛樂場所。

她在别人的哄騙和自己好奇心的驅使下嘗試了毒品,從此以後便一發不可收拾。

有一次她在機關工作時,毒瘾突然發作,把身邊的同僚吓得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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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網絡

之後她便丢了工作,成了無業遊民,每天無所事事地跟自己的狐朋狗友一起“晃蕩”。

在這段時間裡,她懷上了小思怡。剛發現自己懷孕時,她說什麼也要打掉孩子。

李桂芳沒有固定收入,她唯一的一點積蓄都被她拿去揮霍在毒品上面了。

她害怕自己養不起這個孩子,更害怕孩子一生下來就是“瘾君子”。

但當她撫摸着自己的肚子,感受着這個小小的生命時,她又罕見地生出了一絲憐愛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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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李桂芳留下了這個孩子,十個月之後,孩子出世了,她給她取名叫做李思怡。

“本來以為又當了媽媽,孩子也很健康,她能改過自新,沒想到她還是繼續在社會上‘晃’。”

了解李桂芳“光輝曆史”的鄰居王大爺曾經歎息着說出了這句話。

李桂芳成為母親之後,不僅沒有“金盆洗手”,反而還變本加厲,她不僅吸毒,還四處偷盜。

小區裡的人都害怕李桂芳偷到自己頭上,平日裡根本不想和她打交道。

與李桂芳的人人避之不及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小思怡的惹人憐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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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思怡從出生開始就習慣了李桂芳的“神龍見首不見尾”,她從不哭着找媽媽,總是乖巧地呆在家裡。

由于有小思怡的存在,李桂芳平時的小偷小摸行為都會被事主所原諒。

她隻要哭着求求饒,說出家裡有個年幼的女兒嗷嗷待哺就能夠得到大部分人的諒解。

即使是派出所把她抓了,她也能用同樣的借口脫身。

多次偷盜财物卻沒有接受懲罰的經曆助長了李桂芳身上的歪風邪氣,她逐漸變得大膽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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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萬萬沒想到的是,不久之後,她就會為她的行為付出終生難忘的代價。

吸毒母親被羁押,女兒無人照看

2003年6月4日,李桂芳在家裡吃過午飯之後,準備出門“大幹一場”。

她怕三歲的小思怡偷偷跑出去,于是将她反鎖在卧室門内,又用尼龍繩牢牢拴住了門把手。

小思怡此時正在卧室的床上呼呼大睡,絲毫沒有察覺到母親的動作。

李桂芳關門之前,還深深地望了熟睡的小思怡一眼,眼神中難得流露出了柔和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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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找’到錢就回來。”李桂芳在心裡說完這句話之後,轉身出了門。

随後,她和自己的兩個朋友會合,三個人一合計,決定到離青白江區不遠的金堂縣作案。

在金堂縣的某紅旗超市内,李桂芳眼見四下無人,偷偷将兩瓶洗髮乳裝進了自己懷裡。

整個過程沒人看見,她沒想到這次“行動”如此順利,心下竊喜,準備離開作案現場。

就在她即将走出商場的時候,商場保安感覺她身上有存在某種問題或陰謀,不允許她離開。

李桂芳當即和他争論起來,兩人争執之下,李桂芳藏匿的洗髮乳掉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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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下可謂是人贓并獲,保安攔住了李桂芳,同時撥打了110報警電話。

金堂縣城郊派出所民警黃小兵接到報案後趕赴現場,不由分說地把李桂芳抓回派出所。

李桂芳偷得兩瓶洗髮乳金額不足以構成刑事犯罪,但黃小兵看出李桂芳吸毒,執意要把她帶回去做筆錄。

在做筆錄時,李桂芳向黃小兵提過,自己的家庭成員隻有年僅三歲的女兒李思怡。

黃小兵向副所長王新請示是否要對李桂芳實行強制戒毒時,也提到過這件事。

遺憾的是,這兩名民警都沒有把這件事放在心上,這也導緻了之後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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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接到黃小兵的請示後,結合李桂芳的陽性尿檢結果,确認有必要對其實行強制戒毒。

當天晚上十點,李桂芳的戒毒手續辦理齊全,她被帶上了前往成都戒毒所的車。

在上車前,李桂芳死死扒住車門,不斷請求民警,讓她回家安頓好小思怡。

“民警同志,我隻是想回去安排好我的女兒,辦好之後我馬上跟你們走。”她苦苦哀求道。

但她的請求并沒有得到期待中的回應,即使她拼命反抗,還是被推上了車。

李桂芳面色凝重地坐在車上,雙手不斷地擺弄着自己的衣角,看起來很是焦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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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送她的車輛在馬路上飛速行駛,她很快就發現,車輛走的是一條自己很熟悉的道路。

沿着這條路一直開下去的話,在抵達成都之前,一定會路過青白江區。

想到這裡,李桂芳的情緒又激動起來,她開始用頭撞擊車門,試圖得到押送民警的回應。

王新當時正在開車,無暇顧及李桂芳,再加上戒毒所的關門時間快到了,他更加不想耽誤時間。

随着李桂芳撞擊車門的動靜越來越大,王新擔心她在車上出問題,隻好抽空應付她。

“盧曉輝,你給李桂芳的姐姐打個電話。”王新吩咐坐在車上的另一個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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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打通了,但是李桂芳的姐姐不知為何沒接電話。

王新又讓盧曉輝打電話給管轄李桂芳所在區域的團結村派出所,讓他們幫忙處理小思怡的事情。

“孩子派出所答應安置了,你放心,公安辦事情是可信的。”王新告訴李桂芳。

得到肯定的答複之後,李桂芳終于松了一口氣,漸漸平靜了下來。

三歲女孩活活餓死

2003年6月21日,此時李桂芳已經被送到成都戒毒所強制戒毒1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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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幾天之前,她的鄰居就隐隐約約感覺到空氣中彌漫着一股讓人作嘔的惡臭氣息。

鄰居一開始以為是自家出現了死老鼠,還特意給自家來了個全面的清潔大掃除。

然而,大掃除之後,這股惡臭還是萦繞在周圍,一直揮之不去。

經過排查,鄰居最後把惡臭的來源鎖定在了李桂芳和女兒李思怡所住的套間裡面。

預感到大事不妙的鄰居趕緊打電話報警,沒過多久,民警就趕到了小區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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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先是小心翼翼地打開了外面的門,一進到屋子裡,那股腐臭味頓時更加明顯。

在屋内轉過一圈後,民警發現了被尼龍繩拴住的卧室門,在門後,小思怡的屍體安靜地躺着。

因為死亡時間過長,小思怡的屍體已經有了明顯的腐爛現象,蛆蟲在她的屍體上肆意爬行。

小思怡喉嚨有明顯的腫痛痕迹,在死前,她應該有長時間絕望的呼喊和求助。

同時,卧室内的陳設被翻得很淩亂,警方判定這是小思怡在試圖找尋可以進食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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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僅三歲的小思怡在死前進行了所有能夠生存下去的嘗試,但她最終還是在痛苦中離開了這個世界。

得知小思怡的死訊後,鄰居們很難過,他們都曾經或多或少跟小思怡有過接觸。

據李桂芳的鄰居所說,小思怡是個很乖的孩子,眼睛又圓又大,嘴也很甜。

在此之前,小思怡不止一次被李桂芳鎖在家裡,她沒東西吃的時候就會敲敲鄰居的窗戶。

如果有鄰居恰好在家的話,又聽到旁邊的動靜的話,就會拿出家裡的食物給她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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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是,小思怡被李桂芳鎖在卧室,又加強一根尼龍繩的情況,這麼久以來還是第一次。

鄰居們都表示,這次隔着好幾道門,他們是真的沒有聽見小思怡在家裡哭鬧。

還有人說,小思怡哭鬧是經常的事情,他們已經習慣了,這次就沒有多加注意。

在調查中,民警還發現,黃小兵本來應該把李桂芳的《強制戒毒通知書》送到她家人手中。

但截至他被拘捕,這份通知書都沒有送出去,李桂芳的姐姐是在小思怡死後才知道的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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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如果知道李桂芳被強制帶走戒毒的話,她肯定會到李桂芳家中帶走小思怡的。

而接到民警電話,應該前來安頓小思怡的團結村派出所也沒有任何作為。

6月5日,王新從成都戒毒所回到金堂派出所後,還交代黃小兵,讓他詢問小思怡是否被安頓好了。

黃小兵口頭答應,實際上卻并沒有打電話過去,他還和王新說:問過了,一切都安排妥當。

之後,再也沒人過問小思怡的死活,一條活生生的生命就這樣被扼殺了。

涉事民警被判刑

2003年10月30日,導緻小思怡慘死家中的主要責任人王新和黃小兵被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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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思怡餓死的事件中,共有10名警務人員牽涉其中,案發後,他們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懲罰。

但黃小兵和王新兩人是最直接的責任人,他們的罪過必須由法律來給出裁定。

在庭審現場,面對法官和衆多媒體,黃小兵和王新分别從自己的角度講述了當天的事情經過。

黃小兵說,在送出材料給王新的時候,他已經提到過陳桂芳家裡有一個三歲的女兒。

在這種情況下,王新做出的讓李桂芳強制戒毒的決定與他沒有任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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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隻是一名普通民警,是執行者,不是上司者。”黃小兵把自己身上的責任推卸得一幹二淨。

而王新則說,從成都回來之後,他分明讓黃小兵打電話給團結村派出所确認。

黃小兵卻沒有按照他的意思執行,反而編造自己已經打過電話的謊言。

另外,王新還提出,團結村派出所也應該在這件事中負主要責任。

團結村派出所的所在地離陳桂芳家以及陳桂芳二姐家都很近,他們本可以救下小思怡。

正是因為團結村派出所沒有做到自己答應的事情,才導緻了最終悲劇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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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你們有沒有人再打電話到團結村派出所過問小思怡的事?”公訴人問王新。

王新一時語塞,他思考良久之後才不情不願地開口說道:“沒有。”

在庭審過程中,王新一直針鋒相對地提出自己的各種疑問,反駁公訴人的觀點。

但在法律和公理面前,他的一切辯駁都顯得那麼蒼白。

2004年8月,成都市新都區人民法院正式對小思怡被餓死一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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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王新和黃小兵玩忽職守罪成立,兩人分别被判處三年及兩年有期徒刑。

李桂芳作為小思怡的母親,在事情塵埃落定之後,獲得了十萬元人民币的賠償。

她在成都戒毒所完成戒毒後,沒有再回到青白江區,而是到了樂山,和自己的大姐一起生活。

母親失去女兒的傷痛,或許要用一生才能夠完全治愈。

-完-

參考資料

北京青年報:《幼女餓死家中誰之過 辦案民警還是吸毒母親?》

北京青年報:《“吸毒母親被羁三歲幼女餓死案”庭審目擊》

深圳晚報:《“吸毒女被羁三歲幼女餓死家中”案今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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