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愛淩國籍問題,看看中國的的法案你就不會有疑慮了。
關于谷愛淩國籍問題,最近炒的沸沸揚揚而這次所有焦點集中在谷愛淩的國籍上:
而美國福克斯新聞對谷愛淩的報道
威爾·凱恩說:“谷愛淩忘恩負義,背叛了這個不僅養育了她,還把她變成了世界級滑雪者的美國,隻有美國才能提供訓練和設施。而她為了賺錢背棄美國,她是可恥的。”
而現在也有很多人問“你現在的國籍是什麼?你現在還是美國人嗎?”“你現在在中國生活得多還是在美國生活得多?”“你如何平衡在兩個國家之間的生活?”
先來看看我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怎麼說的,你就明白谷愛淩的國籍問題了。
該法自1980年9月10日公布實施以來一直未有修改。
該法第九條規定:“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這一條款導緻諸多問題:
一、按照該條款,中國對中國公民國籍的認定從屬于國外的法律,這相當于将其他國家的法律置于中國法律之上,有損國家尊嚴,與大陸大國地位不符。
二、按照該條款,中國公民在取得外國國籍後,在海外将完全不受中國法律限制,在中國國内則将享有國外領事保護。這将給國外勢力幹涉中國内政提供借口,不利于維護大陸的國家安全。
三、該條款損耗民族凝聚力。很多人取得外籍身份是出于現實生活的考慮。如果在取得外籍後能保持中國國籍,海外華人更容易維持對中國的情感紐帶和認同感,并且能夠将其延續到後代。大部分國家在允許移民入籍時并不要求移民放棄原來的國籍或者效忠,是以保留中國國籍,也讓海外移民在為中國争取利益時可以名正言順。
四、在該條款之下,中國公民在取得外國國籍後,因自動喪失中國國籍,回國探訪需要申請中國簽證,長期居住則需要定期更新簽證。這些手續給海外華人回國通路和長期居住造成極大的不便。
五、改革開放後,中國有大量年輕人出國留學并在國外長期生活和工作,其中不少學有所成并且擁有豐富實際工作經驗者是中國現代化建設亟需的人才。但這些人很多取得外國國籍而喪失了中國國籍,因而無法友善地回流國内。即便回國工作者,也大都是候鳥心态,少有真正把家安在國内的長久打算。此外,那些擁有外國居留權,但未取得外國國籍者,如果長期居住在中國則可能會失去外國居留權,是以對回國工作心存顧慮。
再來看看谷愛淩的回答:“我每年有近30%的時間會待在中國,您看,我的中文也說得很溜,我的媽媽來自北京,我的外婆也在北京。其實我在大跳台的頂端可以看到北京的家。我特别喜歡中國美食,喜歡外婆做的菜,也喜歡冬奧村裡的中式食物。”頓了頓,谷愛淩繼續說:“我在美國和中國的時候都會很自在。我覺得,體育一定是用來團結人類的,而不是分化我們的。”
我并不是想要讓所有人都滿意……我知道我的心地是善良的,我也知道我所做的決定是基于所有人的利益,我覺得這會帶來更大的好處。如果有人不相信這就是我的初衷,那麼這隻說明他們沒有足夠的同理心去了解别人的善意,可能因為他們和我有不同的價值觀。如果有人不相信我或不喜歡我,那麼這是他們的損失。他們也成不了奧運冠軍。
”出生地沒法選擇,但人生的道路可以自己選擇,支援谷愛淩,中國人民愛你,中國人民永遠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