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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治分水嶺269、270号東周墓

長治分水嶺269、270号東周墓

《考古學報》 1974年02期

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員會晉東南工作組

山西省長治市博物館

1972年8月、我們在長治分水嶺配合基本建設工程,發掘了269、270号東周墓和兩個馬坑(圖一)。發掘地點位于分水嶺西部,南距城壕約50多米。兩墓東西并列,相距4.6米,東邊的編為269号墓,西邊的編為270号墓。兩個馬坑在270号墓的西南邊約3.3米處,分别編為1号馬坑和2号馬坑(圖二)。

長治分水嶺269、270号東周墓
長治分水嶺269、270号東周墓

發掘前,墓地地面原有自然堆積土厚3米餘,已在基建工程中被挖掉。墓口距現存地面深0.5米。兩墓形制相同,均為豎穴土:T。坊内四壁不大整齊。269号墓的墓底略大于墓口,北部被268号漢磚墓打破,中部被266号唐磚墓打破,南部被277号瓦片葬墓(時代不明)打破。270号墓的西北角與東北角被271,272兩座唐磚墓打破。由于這兩個墓都較深,後期墓僅破壞其上中部,因而墓底的葬具遺迹及随葬品均被儲存下來。

269号墓

一、墓葬形制

269号墓方向北偏東22度。墓口平面長方形,南北長5.6、東西寬4.6米。墓底南北長5.76、東西寬4.68、深7.2米。填土夯打結實。墓坑下部有木材構築的椁室。木材已朽,僅留闆灰,詳細結構不明。由闆灰推知,椁室由蓋闆、四壁闆和底闆所構成。高2.6、長5.3、寬4.3米。

四壁闆緊貼墓坑四壁,系用厚約20厘米的祐木沿墓壁平放壘疊。為了增加牢固和防止倒塌,還在四壁闆的内側加豎立柱。從遺留下來的柱洞知道,南北壁各有立柱一,西壁立柱二,東壁未見。立柱斷面方形,長寬約20厘米,插入地下深10多厘米。殘高1.5米左右。底闆東西橫鋪,厚約3厘米。蓋闆枕木,厚約20厘米,已腐朽下陷。

底闆上鋪錫片一層,厚約0.2厘米。有木棺木槨各一具,均為長方形,棺外套槨,均已腐朽,詳細結構不明。由闆灰推知,槨長2.6、寬1.22、高1.2米。木槨兩側闆外壁上鑲有銅飾各1個,雲形薄片,因腐朽過甚,原形已失。棺長2.16、寬0.74、高0.8米。四壁闆為木錠(細腰)禅枷接合。棺外壁鬆朱漆。棺底鋪有朱砂一層(圖三)。

長治分水嶺269、270号東周墓

棺内置入骨架一具,頭向北。由于長期積水浸蝕,頭骨、上軀幹骨及臂骨均已離散,漂出棺外;棺内隻儲存盆腔骨和下肢骨。根據骨架形态和随葬品的分析,死者約為男性。

二、随葬器物

随葬器物較為豐富,主要是銅器,多數完整,共一百五十餘件。絕大部分放在木槨外的槨室空間處。其中容器多放在木槨的西側北端,樂器放在木槨的西側南端(圖版壹),兵器放在木槨的東側,車馬器放在木槨的北端。裝飾品放棺内。此外,木槨的北端和東西兩側還有近似漆-繪木箱的殘片。

(一)銅容器

計有鼎、鬲、甗、敦、簋、方壺、盉、舟、罐、鑑、盤、匕等,共二十五件。

鼎九件。分兩組兩式,部分已殘破。

I式:五件(1、2、4、5、7)。侈耳立于器身口沿,圜底,深腹,歸足瘦氏,腹有凸弦紋一道。無蓋(圖四,2)。大小相次,詳見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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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式:四件(3、6、8、9)。附耳外侈,深腹,圜底,獸蹄足,帶蓋。大小相次,詳見表一。紋飾較為複雜,各不盡同。3号鼎,腹部有凸弦紋兩道;在兩道凸弦紋上邊飾兩周蟠螭紋,凸弦紋下邊飾垂葉紋,内填鈎連雲雷紋。耳内外飾蟠螭紋。蓋頂三環鈕,周飾蟠虺紋、垂葉紋、圓點紋,中心為一凸起的小獸(圖四,3;圖版貳,1)。6号鼎,腹有凸弦紋一道,上飾蟠虺紋,下飾垂葉紋,内填鈎連雲雷紋。耳内外亦飾蟠虺紋(圖五)。蓋頂三環鈕,紋飾與腹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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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号鼎,紋飾略同。腹部有凸弦紋一道分界,上下飾雙鈎蟠螭紋各一周,并用雲雷紋填白,腹下部飾垂葉紋,内填鈎連雲雷紋。耳正背兩面飾雷紋,側面飾三角雷紋。蓋頂三環鈕,中心飾渦紋和雷紋,外飾兩周蟠螭紋(圖四,1:圖、六、七)。

鬲四件(63-66),形式大小全同。平口,寬沿外折,三蹄足,平裆,腹部有翼形飾,素面。高9.6、口徑11.2厘米(圖四,8;圖版貳,4)。

甗一件。甑鬲合體,出土時分置(30、31)。甑大平口,沿外折,斂頸,附耳,腹有凸弦紋一道,底有長條形箪孔,圈底套于鬲口。口徑32厘米。鬲為平口,斂頸,三蹄足,腹肩有雙環耳對稱,腹中部有凸弦紋一道。通高53厘米(圖四,11;圖版貳,3)。

敦二件(60,61),形式大小同。口微斂,沿外折,彜口,三蹄足,腹部有雙環耳對稱,并飾蟠虺紋一周。蓋頂三環鈕,飾蟠虺紋兩周。通高17、腹徑21厘米(圖四,I0)o

簋二件(32,49),形式大小同。長方形,由相同的器蓋、器身扣合而成。口沿平齊,底有四個缺口,兩端雙獸耳對稱。蓋底相同,蓋、腹皆飾蟠虺紋。通高20、長29.2、寬22.5厘米(圖八)。

方壺二件(34、35),形式大小同。長方形。腹下鼓,圈足,平底,長頸。頸側兩耳,作蹲雙獸形銜環。蓋中透空,邊緣作透雕仰蓮瓣。蓋側四周飾雷紋一圈,蓋與壺口覆合為奔口。頸腹間飾兩周雙鈎蟠螭紋,内填雲雷紋;并以凸狀寬帶紋分界。在頸部蟠螭紋上飾一層仰蓮瓣,内填鈎連雲雷紋。通高55、口16.5X13、腹21X18、底20X17厘米(圖版貳,2)。

盉一件(28)。小口,直沿,腹扁圓,獸蹄足。帶蓋、鍊。蟠形提梁作弓形,飾鱗紋,俯首翹尾。流作夔龍狀,昂首張口,頸系帶圈。腹部有凸弦紋兩道。通高23、腹徑20厘米(圖四,6;圖版叁,2)o

舟一件(62)。橢圓形,鼓腹,口微斂,腹部有獸面雙耳對稱,口徑寬10、長15.5、高7.5厘米(圖四,7;)。

罐二件(36,37),形式大小同。侈口,沿外折,斂頸,鼓腹,平底,素面。高26.4、口徑26、腹徑26.4、底徑12厘米(圖四,9)o

鑑一件(33)。平口,寬沿外折,頸微斂,平底,腹有四個互為對稱的獸面銜環,獸面飾雲紋,環面飾圓圈紋。頸部飾鱗紋和三角雲紋各一圈,腹部飾竊曲紋與鱗紋各一圈。高37、口徑78厘米(圖四,5;圖九;圖版叁,l)o

盤一件(29)。平口,直沿,平底,獸蹄足,附饕餐獸面雙耳。口徑38.5、高1()厘米(圖四,4)。

匕一件(77)。在4号鼎内。勺橢圓形,長9、寬12厘米。柄筒伏,中空,末端對穿。柄長-9、'直徑2厘米(圖版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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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樂器

有銅編鐘、石編磬,共二十八件。

編鐘分甬鐘、鈕鐘兩組,各九件。

甬鐘C10-18),大小相次形式相同,儲存完整。長甬、獸頭單旋,幹飾雷紋,錠間篆帶及舞頂飾蟠螭紋,兩鼓面飾象首紋,中部間飾二蟠螭。大小見表二(圖一O,左;圖版參,4、5)。

鈕鐘(19—27),形式相同太小相次。部分殘破。祉間篆帶飾蟠虺紋,兩鼓面亦飾蟠虺紋,内填雷紋,大小見表三(圖一右)。

編磬十件(50-59),出土時分兩堆疊放,青石質,部分殘破,大小見表四(圖版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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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銅兵器

有戈、矛、镳等,共三十七件。

戈六件,分二式。

長治分水嶺269、270号東周墓
長治分水嶺269、270号東周墓

I式:二件(68、69)。援細長弧形,鋒刃銳利,脊隆起,斷面呈菱形。胡較短,闌側四穿,内一穿。68号戈援内長27厘米(圖一一,1:圖版肆,1左)。69号戈内再雲紋,援内長20.3厘米,并附有戈鑽。

II式:四件(73—75、89)。援直而短,隆脊,闌側三穿,内一穿。73号戈援内長24厘米(圖,2;圖版肆,1右)。74号戈援内長20厘米。75号戈援内長18厘米。其中73—75号戈都附有戈鏤。鐵均飾蟠螭紋。鎗口橢圓,記憶體朽木痕。73号戈鍍長9.8厘米(圖一一,3)。75号戈鏤長7厘米(圖版肆,2)。饞出土時,戈刃與戈鑽相對成直線,間距1.2米,應為秘的長度。

銎斧一件(95)。似戈形。援平直,齊頭有刃較鈍。内作鳥首銜蛇,兩側面有二螭蟠纏繞,二螭中間夾一龜。胡圓鎏,有對穿,下部飾三角雲紋,上部兩側面飾二獸,中腰飾繩紋。發内留有朽木。援内長16.3、鑿長4、徑2厘米(圖一一,7;圖版肆,3)。

矛二件(94a、b)形式大小同。矛身橫斷面三棱形,骸筒狀,内有朽木。有對穿,鋒刃銳利。全長14、骸徑1.5—1.7厘米(圖一_,8)0

矩一件(96)。筒狀,上有倒刺,鋒銳利。鋒端側面飾圓圈紋,下部有對穿。長7、徑1.3厘米(圖——,4)o

镞二十七件。其中一件(47)作棒形,長5厘米(圖一一,5)。餘二十六件(90)翼形,長5.7厘米(圖一一,6)。這批銅镳,似均放在矢艘(91)内,出土時矢鼐已朽。

(四)銅車馬器

有軎轄、銜镳、環、扣等,共三十九件。

車軎轄四件(42—45)。橢圓筒狀,一端唇外卷,唇上下對穿,附轄。害身長8.5厘米,接毂端口徑8.2—8.8厘米,外端口徑4.9-5.2厘米(圖版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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銜镳十件(38—41、70—72、78、79、82)。兩端扁圓環,中腰兩小環相銜接,全長20厘米。其中附角镳者6件,镳長16厘米(圖版伍,2)。

環七件(83、84、86、87、88、92、93)。其中斷面橢形者五件,扁形者二件。環徑最大6.4厘米,最小5.7厘米。

環鈕四件(85)。系在長方形銅片上焊一橢圓環,片長4.6、寬2.2厘米。

扣九件(46)。長方形銅框,一邊附小鈎。框長3.2、寬1.8厘米。

合頁二件(107)。兩塊長方形銅片相接,附鼻鈕,兩面飾獸面和圓點紋,四角有釘孔。長3.5、寬3厘米(圖版伍,6)。

螭形鈎三件(113)。鈎為螭形,俯首卷尾,長3厘米。

(五)玉飾品

有璧、璜、玦等,共十二件。出棺内骨架上。

璧一件(97)。黃褐色,璧面有黑斑,周沿凸棱較高。肉徑10、好徑6、厚0.3厘米(圖版伍,5)。

佩玉二件(98,101)0扁條形,中間穿孔,兩面篆雲紋。98号淡黃色,長8、寬1.5、厚0.3厘米。101号青色,長7、寬1.9、厚0.3厘米(圖版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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觹三件(102)。青色。角狀,一端穿孔。一件長6厘米,二件略小(圖版伍,4)。

玦二件(104、109)。青色。邊沿有一孔。直徑分别為2.3和2.5厘米。

璜一件(100)。紫色。角狀,兩端穿孔。長4、中寬1厘米。

玉片三件(89、103、105)o青色。長方形,四角穿孔,長3、寬2厘米。

(六)其它

有漆器、小銅器、貝和石圭等。

漆器(76、80、111)已朽。發現于木椁東部偏北(80)、偏南(76)和椁室西北角(111),均為漆繪殘片,件數不明。其中76号儲存稍好,似漆繪的長方形箱,南北順置,四邊較高,中間凹形。殘迹長1.35、寬0.80米。四邊殘高約20厘米。箱的東側面有銅鋪首二件(112),作獸面銜環狀(圖版伍,3),應是釘在此箱上的附件。80号漆片殘長1.20、寬0.80米,系在朱地上作黑漆繪,畫面為互相蟠繞的蟠龍紋圖案,沿邊繪蟠虺、竊曲紋(圖一二,6、7;圖版陸,3、4);或作蟠螭、蟠夔、竊曲紋等圖案(圖一二,2、4、5)。其中還有少數為黑地上朱繪蟠夔紋圖案的。111号漆片分布更廣,大多數為黑漆繪三角形雲紋和辿紋圖案(圖一二,1、3)。

銅魚二件(114)。形式大小同。放6号鼎内,魚眼穿孔,長6.5、中腰寬2厘米。

銅圈六十九件(117)。與骨貝伴出,直徑0.8、高Q.7厘米。

銅片二件(67、48)。約為木槨上的裝飾,質薄,殘破失形。’

石圭六件(81、106),大多殘破。青石質。最大者長6、寬1.5厘米。

骨貝一六二一件(U5)o多數散置在槨室東南角。磨制光滑,背有鑽孔。最大長3、最小長1.5厘米(圖版陸,2左)。

海貝八件(116)。出椁室東南角,長2—3厘米(圖版陸,2右)。

270号墓

270号墓方向北偏東20度。四壁垂直,口底同大,南北長5.7、東西寛4.44、底深9.9米。填土夯打結實。椁室結構與269号墓同。高2.5、長5.3、寬4米。底闆上也鋪有錫片,以東側壁内的錫片儲存較好。

葬具也是一棺一槨,置于槨室中間,槨長2.6、寬1.7、高1.1米。棺長2、寬0.65、高0.8米。棺底也鋪有朱砂一層。棺内置骨架一具。儲存較完整。仰卧伸直,頭向北,雙手交于腹部。根據骨架形态和随葬品分析,死者約為女性。

随葬品放置情形與269号墓同(圖一三)。

随葬器物共一百七十餘件。主要是銅器,絕大多數放在槨室西部。容器在北,樂器在南(圖版柒)。裝飾品多數放于棺内。

長治分水嶺269、270号東周墓

計有鼎、罍、敦、簋、方壺、盉、盤、舟等,共二十二件。

鼎十件,分兩組兩式。

I式:五件(5—7、9、10)。侈耳立于口沿,圜底,深腹,獸蹄足。素面。無蓋(圖一四";圖版捌,2)。大小見表五。

II式:五件(1一4、8)。附耳外侈,圜底,深腹,獸蹄足。帶蓋,蓋上三環鈕。腹有凸弦紋一道(圖一四,1;圖版捌,3)。大小見表五。

罍二件(13、14),形式大小同。平口,沿外折,斂頸,鼓腹,圜底,圈足,腹肩附雙獸耳銜環,獸首作回顧狀,并飾雲紋。腹部飾絡繩紋,内填纖細蟠虺紋。圈足飾重環紋,高30.5、腹徑32.3厘米(圖一四,5;圖版捌,1)。

長治分水嶺269、270号東周墓

敦二件(19,54)。口微斂,沿外折,圜底,三蹄足,腹部有雙環耳對稱。蓋頂三環鈕,蓋、腹皆飾纖細蟠虺紋。通高14.6、腹徑19.8厘米。

簋二件(11、12),形式大小同。長方形,蓋底相同。矩形圈足,圈足四邊各有一段缺口。兩端腹部有環耳對稱,素面。通蓋高19、長17.8、寬21.5厘米(圖一四,3;圖版玖,4)。

長治分水嶺269、270号東周墓

方壺二件(15、16),形式大小同。長方形。腹下鼓,長頸。頸部兩旁有耳,耳上有獸形飾。高圈足,平底。蓋中透空,四周為仰蓮瓣,内填蟠虺紋,蓋側四面飾蟠虺紋一圈,蓋與壺口複合為牽口。頸、腹飾蟠虺紋三圈,并以寬帶分界。通高55、口徑15X19、腹徑20 X23、底徑13X15厘米(圖一四,8;圖一五)。

盉一件(18)。小口直沿,腹扁圓,三蹄足。帶蓋、鍊。螭形提梁作弓形,螭身前後足分立于器肩,螭首張口前伸,尾上卷。流作龍首,張口聳耳,飾鱗紋,蹄足飾獸面紋,腹飾凸弦紋兩道。通高23.4、腹徑2。、口徑10.4厘米(圖一四,7;圖版玖,3)。

舟一件(17)。橢圓形,腹斜修,平底,近口沿處有獸面雙耳對稱。高7、口徑15X21厘米(圖一四,6)。

盤一件(20)。平底,三蹄足。附耳,飾饕養獸面。口徑38.5、高1()厘米(圖一四,4;圖版玖,5)。

長治分水嶺269、270号東周墓

匜一件(105),已殘。橢圓形,帶寬流。

有銅編鐘、石編磬共二十八件。其中編鐘兩組十七件,分二式:

編鐘分甬鐘、鈕鐘兩組。

甬鐘八件(21—28)。形式相同,大小相次。長甬,方形單旋,祉部篆帶與舞頂皆飾蟠虺紋,鼓部素面,大小見表六。

長治分水嶺269、270号東周墓

編磬十一件(38—48)。形式相同,大小相次。青石質,部分殘破,大小見表八。

(三)銅車馬器

車書四件(49-52),形式大小同。筒狀,一端平沿外折,附轄。轄首作獸面。長4.1、接毂徑7.6、外口徑4.9厘米。

馬銜二件(53),形式大小同。兩端扁圓環,中間兩小環相銜接,全長19、外環徑5、内環徑2厘米。

長治分水嶺269、270号東周墓

(四)裝飾品

有玉璜、玉環、瑪瑙環、水晶管、琉璃管、料珠等,共一百一十餘件。

1、玉璜三件(73a、b、74)。其中73号兩件為黃白色,兩端及中間有穿孔,73a号長7.5、寬2.5厘米;73b号長6、寬1.5厘米。74号為青色,一端似鳥頭形,穿孔也較大。長4.5厘米(圖版拾,1)

長治分水嶺269、270号東周墓

2、玉環四件(67 a、b、92 a、b、)。67a号翠綠色,斷面扁平,兩面篆雲紋。外徑4.3、内徑2.5、厚0.3厘米(圖一六,1;圖版拾,2)。67 b号青色,篆繩紋,外徑4厘米。92a号白色,外徑1.5厘米。92 b号黃白色,兩面篆雲紋,外徑4厘米(圖一六,2)。

3、玉龍佩四件(55)。彎曲形,一面雲紋,一面平滑,兩端小孔各一。55a、b為青色,55 a長11.3、寬0.7—1.8厘米;55 b長8.5、寬0.7—1.9厘米。55 c、d為黃褐色,長7.3厘米(圖一六,5-7;圖版拾,4)。

4、佩玉一件(61)。菜青色,長條形,兩面雲紋。長7、寬2、厚0.2厘米。

5、玉獸二件(58)。長2、寬1.5厘米,兩面雲紋。

6、玉虎片二件(63)。淡黃色,長4、寬1.5、厚0.1厘米。

7、玉柱飾2件(70)。青色,柱狀,表面雲紋。中空。上端有涵蓋,亦飾雲紋。上端徑1.5、下端徑1.3、長2厘米(圖版拾,3)。

8、玉觸三件(69)。69a,b青色角狀,一端穿孔。與269号墓所出同。分别長5和4.3厘米。69c白色,作盉形。長5、寬1.5、厚0.1厘米(圖版拾壹,3)。

長治分水嶺269、270号東周墓

9、玉簪一件(66)。白色,尖錐狀,首端鑲嵌青玉透雕蟠螭。長15厘米(圖版拾壹,4)。

10、玉管飾二件(86、88)。86号青色,表面有五周圓圈。長3.5、徑1厘米。88号白色,中腰有凹槽。長3、徑0.5厘米。

11、玉珠三枚(85)。85a号青色,橢圓形,徑1.5厘米。85b号蘭色,徑1厘米。85c号黑色,徑1.5厘米。

12、玉玦二件(71)。白色。71a号兩面雲紋,徑2.5、厚0.5厘米(圖一六,3)。71b号素面,徑3、厚0.2厘米。

13、玉佩飾二件(78)。均為青色,一面雲紋,一面光滑。78a号長方形,長4、寬2.5厘米(圖版拾,5)。78b号弧形,長4、寬2厘米(圖一六,4)。

14、玉片十七件(57、59、68、75、87)。有青色與淡黃色兩種。長方形,上有穿孔。長3—4.4、寬2.5—3.3,厚0.1厘米。

15、瑪瑙環四件(65)。褐紅色,斷面扁平。其中一件較小,外徑2.7、内徑1.4厘米。三件較大,外徑3.6、内徑1.8厘米(圖版拾,2下)。

16、瑪瑙管十七件(56)。褐紅色,中腰粗、兩端細,中間穿孔。長1.5—4.5厘米(圖版拾壹,2)。

17、瑪瑙珠二十八枚(77、80)。褐紅色。直徑0.3—1.5厘米(圖版拾壹,8)。

18、水晶管八件(60、82)。透明晶體,中腰略粗,兩端較細。長3—9、徑0.7—0.8厘米(圖版拾壹,5)。

19、水晶珠一枚(81)。透明晶體,橢圓形。徑1.3厘米。

20、綠松石珠一六八枚(64、72)。磨制光滑,中間穿孔。直徑0.1-0.4厘米。

21、孔雀綠石珠二枚(79)。扁形。長1.5、徑1厘米。

22、料珠一枚(84)。綠色,橢圓形。穿孔,面飾白圈、蘭點。直徑1厘米。

23、琉璃管六件(83)。綠色,中間穿孔。長3、徑0.3厘米。

24、骨珠五枚(76)。内梭形二枚,徑1.1厘米;扁圓形三枚,徑0.8厘米。

25、竹梳一件(62),殘長5厘米(圖版拾壹,1)。

26、骨簪一件(91),殘長7.5、徑0.2厘米。

27、石璧1件(95)。青色。肉徑9.5、好徑3.5、厚0.3厘米。

28、木片二件(90)。長方形,長3、寬2、厚0.2厘米。

29、蚌片飾數件(99),殘甚。四角有穿孔。

30、牙飾二件(97)。長2厘米。

31、骨貝二十件(98)。背有鑽孔,磨制光滑。長1.5-3厘米。

(五)其它

1.漆器二件(102、偵3)。已朽,似為漆木箱。102号發現于木椁北邊,長1.50、寬0.80米。朱漆地,地上黑漆繪蟠螭紋、三角形雲紋等幾何圖案(圖一七)。1。3号發現于棺内骨架腳下,長48、寬42厘米。朱漆地,地上黑漆繪三角雲紋等幾何圖案,内置裝飾品等物。

2.竹片七十九片(89),形似竹簡,全部殘斷。分二種:一種寬、厚0.1、長12厘米以上,一面刻劃直線紋,另一面平滑無紋飾。另一種寬1.2、厚0.1、長7厘米以上。一面刻劃方格紋,另一面平滑無紋飾(圖版拾壹,6)。

3.石璋二件(93),青色。93a号殘長26、下寬7、上寬5.5、厚0,2厘米(圖版拾壹,7)。93b号長21厘米。

4.石圭和玉圭五件(94,101)皆殘。其中青石質三件,殘長27、寬6.5、厚0.2厘米;白石質一件,殘長4厘米;青玉質一件,殘長5厘米。

5.錫片數件(96、100),殘破失形,上有釘孔,似為木槨上的裝飾品。

馬坑

馬坑二個,位于27。号墓的西南邊。

1号馬坑距270号墓3.3米。發現時,馬坑西部已遭破壞,馬骨架部分被挖掉。坑平面長方形,方向14。。南北長3.2、東西寬約2米。距現存地面深0.7米。内置馬骨兩具,頭皆向北,一具較完整,一具殘破(圖版拾貳,1,)。

2号馬坑在1号坑南L8米。亦作長方形,方向20。。南北長2.25、東西寬1.3米。距現存地面深1.3米。在填土深約70厘米處發現骨管四節,兩端磨制光滑,長3—4、直徑3厘米,當為馬身佩帶之物。坑内置馬骨一具,頭向北,儲存完整(圖版拾貳,2)。

2号馬坑的東邊,距現地面深0.7米處亦放置馬骨,已被擾散亂,殘破失形,隻發現部分腿骨,詳情不明。

長治分水嶺269、270号東周墓

從馬坑所在位置推測,1.2号馬坑似均為269,270号墓的殉葬物。

結語

長治分水嶺269、270号墓與過去在這裡發掘的14、25、26、126号墓同屬于一個墓地%東北距離126号墓約200米。

關于這兩個墓的年代,因無紀年銘文,隻能從墓制和出土器物的造型、花紋作比較分析。兩墓東西并列,均為長方形豎穴,内築木椁室,與同墓地諸墓無别。出土器物與25,26号墓近似,但又有些不同。如這兩墓出土的銅方壺,不見于他墓;出土的I式鼎,侈耳立于器口沿上,蹄足較瘦長;269号墓出土的銅鑑,體形較大,腹壁環繞竊曲紋,粗疏開朗,均具有春秋時代的特點。兩墓出土器物的基本組合是鼎、敦、宣、方壺、盉、曇(罐)、鑑、盤、編鐘、編磬和車書、馬銜等。銅器的紋飾有蟠虺紋、蟠螭紋、竊曲紋、象首紋、重環紋、絡繩紋、垂葉紋、雲雷紋等。而以蟠虺紋、蟠螭紋為主體,應用最廣。主體花紋内大多填以纖細的雲雷紋。從這兩座墓的全面情況看來,同分水嶺以前發掘的幾座大墓相比,年代可能稍早。

同其它地區東周墓葬和出土銅器作比較,269号墓出土的II式鼎、鬲、甑、鑑、盤等與侯馬上馬村東周墓葬中的HI式鼎和其它同類器物相似氣出土的銅方壺,與新鄭出土的蓮鶴方壺相似氣同為蓋中透空,唯缺立鶴而已;與壽縣蔡侯墓出土的銅方壺亦近似氣269号墓出土的甬鐘、鈕鐘與蔡侯墓出土的甬鐘、鈕鐘相似約與傳世的“匾羌鐘"也相似氣此外,兩墓同出的彩繪殘漆片上的蟠龍紋,與新鄭出土的蓮鶴方壺”和蔡侯墓出土的囂上紋飾相近乞由此,我們推斷269、270号墓的年代應為春秋晚期或戰國早期。

值得注意的是,在分水嶺墓地發掘的大型墓有一個共同的規律:方向都是20°左右;多數東西并列,相距2—5米。如14号墓與26号墓并列;12号墓與25号墓并列;20号墓與21号墓并列;35号墓與36号墓并列;126号墓與127号墓并列;以及這次發掘的269号墓與270号墓并列。這種現象,應是當時流行的一種葬俗。在并列的兩墓中,随葬器物往往有明顯的差別,其中一座有多量的裝飾品而無兵器,26、25、20、36、127号墓和這次發掘的270号墓都是;而14、12、21、35、126号墓和這次發掘的269号墓,則都有兵器而少裝飾品。根據對骨架的觀察,前者為女性,後者為男性,進而判斷并列兩墓的死者可能是夫婦關系。而這種葬式則可稱為并穴合葬。

長治地區在春秋時屬晉,戰國時稱之為“上黨”,為韓、趙、魏三國的交錯地帶,地勢險要,在軍事上和交通上居于重要的位置。從三家分有到秦昭王時上黨郡守降趙,随後上黨盡為秦所有(公元前259年),其間一百數十年的時間,長治一帶均屬韓。因而,分水嶺新發掘的兩座東周墓葬,為研究三晉地區特别是南韓早期的曆史文化,增添了一批新的考古資料。值得指出的是,兩座墓所出盛牲的帶蓋銅鼎都是五件一組,而無蓋銅鼎則一墓五件(269号墓)一墓四件(270号墓),這同出土九鼎的壽縣蔡侯基。、輝縣琉璃閣甲墓和60号墓氣以及出土七鼎的虢太子墓氣陝縣後川2040号墓氣分水嶺14号墓少相比,無論用鼎的數量,還是墓的規模和全部出土物的數量,都有顯著的差别。這說明,兩墓死者的身份比那些墓要低,即應低于諸侯和太子、可能屬于一般的大夫。盡管如此,這兩座墓都出土了原來隻有身份較高的貴族才能使用的成套樂器——編鐘和編磬。分水嶺過去發掘的規模與此相仿的25号墓同樣如此。《左傳 襄公十一年》記載,晉國大夫魏绛,有“九合諸侯''之功,這一年(公元前562年)晉侯以鄭人所賂之“樂之半賜魏绛……魏绛于是乎始有金石之樂”。《禮記 禮運》又提到“大夫……聲樂皆具,非禮也,是謂亂國。‘'由此可見,帝用五鼎的東周墓葬出土編鐘、編磬,同孔老二所大肆攻擊的“八侑舞于庭"一樣,都是當時“禮崩樂壞”的具體表現。從這個意義說來,這項考古發現有助于我們進一步認識春秋戰國之際的社會變革,是研究古代儒法鬥争史的又一生動的實物資料。

執筆者:邊成修 李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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