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长治分水岭269、270号东周墓

长治分水岭269、270号东周墓

《考古学报》 1974年02期

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员会晋东南工作组

山西省长治市博物馆

1972年8月、我们在长治分水岭配合基本建设工程,发掘了269、270号东周墓和两个马坑(图一)。发掘地点位于分水岭西部,南距城壕约50多米。两墓东西并列,相距4.6米,东边的编为269号墓,西边的编为270号墓。两个马坑在270号墓的西南边约3.3米处,分别编为1号马坑和2号马坑(图二)。

长治分水岭269、270号东周墓
长治分水岭269、270号东周墓

发掘前,墓地地面原有自然堆积土厚3米余,已在基建工程中被挖掉。墓口距现存地面深0.5米。两墓形制相同,均为竖穴土:T。坊内四壁不大整齐。269号墓的墓底略大于墓口,北部被268号汉砖墓打破,中部被266号唐砖墓打破,南部被277号瓦片葬墓(时代不明)打破。270号墓的西北角与东北角被271,272两座唐砖墓打破。由于这两个墓都较深,后期墓仅破坏其上中部,因而墓底的葬具遗迹及随葬品均被保存下来。

269号墓

一、墓葬形制

269号墓方向北偏东22度。墓口平面长方形,南北长5.6、东西宽4.6米。墓底南北长5.76、东西宽4.68、深7.2米。填土夯打结实。墓坑下部有木材构筑的椁室。木材已朽,仅留板灰,详细结构不明。由板灰推知,椁室由盖板、四壁板和底板所构成。高2.6、长5.3、宽4.3米。

四壁板紧贴墓坑四壁,系用厚约20厘米的祐木沿墓壁平放垒叠。为了增加牢固和防止倒塌,还在四壁板的内侧加竖立柱。从遗留下来的柱洞知道,南北壁各有立柱一,西壁立柱二,东壁未见。立柱断面方形,长宽约20厘米,插入地下深10多厘米。残高1.5米左右。底板东西横铺,厚约3厘米。盖板枕木,厚约20厘米,已腐朽下陷。

底板上铺锡片一层,厚约0.2厘米。有木棺木槨各一具,均为长方形,棺外套槨,均已腐朽,详细结构不明。由板灰推知,槨长2.6、宽1.22、高1.2米。木槨两侧板外壁上镶有铜饰各1个,云形薄片,因腐朽过甚,原形已失。棺长2.16、宽0.74、高0.8米。四壁板为木锭(细腰)禅枷接合。棺外壁鬆朱漆。棺底铺有朱砂一层(图三)。

长治分水岭269、270号东周墓

棺内置入骨架一具,头向北。由于长期积水浸蚀,头骨、上躯干骨及臂骨均已离散,漂出棺外;棺内只保存盆腔骨和下肢骨。根据骨架形态和随葬品的分析,死者约为男性。

二、随葬器物

随葬器物较为丰富,主要是铜器,多数完整,共一百五十余件。绝大部分放在木槨外的槨室空间处。其中容器多放在木槨的西侧北端,乐器放在木槨的西侧南端(图版壹),兵器放在木槨的东侧,车马器放在木槨的北端。装饰品放棺内。此外,木槨的北端和东西两侧还有近似漆-绘木箱的残片。

(一)铜容器

计有鼎、鬲、甗、敦、簋、方壶、盉、舟、罐、鑑、盘、匕等,共二十五件。

鼎九件。分两组两式,部分已残破。

I式:五件(1、2、4、5、7)。侈耳立于器身口沿,圜底,深腹,歸足瘦氏,腹有凸弦纹一道。无盖(图四,2)。大小相次,详见表一。

长治分水岭269、270号东周墓

II式:四件(3、6、8、9)。附耳外侈,深腹,圜底,兽蹄足,带盖。大小相次,详见表一。纹饰较为复杂,各不尽同。3号鼎,腹部有凸弦纹两道;在两道凸弦纹上边饰两周蟠螭纹,凸弦纹下边饰垂叶纹,内填钩连云雷纹。耳内外饰蟠螭纹。盖顶三环钮,周饰蟠虺纹、垂叶纹、圆点纹,中心为一凸起的小兽(图四,3;图版贰,1)。6号鼎,腹有凸弦纹一道,上饰蟠虺纹,下饰垂叶纹,内填钩连云雷纹。耳内外亦饰蟠虺纹(图五)。盖顶三环钮,纹饰与腹部同。

长治分水岭269、270号东周墓

8、9号鼎,纹饰略同。腹部有凸弦纹一道分界,上下饰双钩蟠螭纹各一周,并用云雷纹填白,腹下部饰垂叶纹,内填钩连云雷纹。耳正背两面饰雷纹,侧面饰三角雷纹。盖顶三环钮,中心饰涡纹和雷纹,外饰两周蟠螭纹(图四,1:图、六、七)。

鬲四件(63-66),形式大小全同。平口,宽沿外折,三蹄足,平裆,腹部有翼形饰,素面。高9.6、口径11.2厘米(图四,8;图版贰,4)。

甗一件。甑鬲合体,出土时分置(30、31)。甑大平口,沿外折,敛颈,附耳,腹有凸弦纹一道,底有长条形箪孔,圈底套于鬲口。口径32厘米。鬲为平口,敛颈,三蹄足,腹肩有双环耳对称,腹中部有凸弦纹一道。通高53厘米(图四,11;图版贰,3)。

敦二件(60,61),形式大小同。口微敛,沿外折,彝口,三蹄足,腹部有双环耳对称,并饰蟠虺纹一周。盖顶三环钮,饰蟠虺纹两周。通高17、腹径21厘米(图四,I0)o

簋二件(32,49),形式大小同。长方形,由相同的器盖、器身扣合而成。口沿平齐,底有四个缺口,两端双兽耳对称。盖底相同,盖、腹皆饰蟠虺纹。通高20、长29.2、宽22.5厘米(图八)。

方壶二件(34、35),形式大小同。长方形。腹下鼓,圈足,平底,长颈。颈侧两耳,作蹲双兽形衔环。盖中透空,边缘作透雕仰莲瓣。盖侧四周饰雷纹一圈,盖与壶口覆合为奔口。颈腹间饰两周双钩蟠螭紋,内填云雷纹;并以凸状宽带纹分界。在颈部蟠螭纹上饰一层仰莲瓣,内填钩连云雷纹。通高55、口16.5X13、腹21X18、底20X17厘米(图版贰,2)。

盉一件(28)。小口,直沿,腹扁圆,兽蹄足。带盖、链。蟠形提梁作弓形,饰鳞纹,俯首翘尾。流作夔龙状,昂首张口,颈系带圈。腹部有凸弦纹两道。通高23、腹径20厘米(图四,6;图版叁,2)o

舟一件(62)。椭圆形,鼓腹,口微敛,腹部有兽面双耳对称,口径宽10、长15.5、高7.5厘米(图四,7;)。

罐二件(36,37),形式大小同。侈口,沿外折,敛颈,鼓腹,平底,素面。高26.4、口径26、腹径26.4、底径12厘米(图四,9)o

鑑一件(33)。平口,宽沿外折,颈微敛,平底,腹有四个互为对称的兽面衔环,兽面饰云纹,环面饰圆圈纹。颈部饰鳞纹和三角云纹各一圈,腹部饰窃曲纹与鳞纹各一圈。高37、口径78厘米(图四,5;图九;图版叁,l)o

盘一件(29)。平口,直沿,平底,兽蹄足,附饕餐兽面双耳。口径38.5、高1()厘米(图四,4)。

匕一件(77)。在4号鼎内。勺椭圆形,长9、宽12厘米。柄筒伏,中空,末端对穿。柄长-9、'直径2厘米(图版叁,3)。

长治分水岭269、270号东周墓

(二)乐器

有铜编钟、石编磬,共二十八件。

编钟分甬钟、钮钟两组,各九件。

甬钟C10-18),大小相次形式相同,保存完整。长甬、兽头单旋,干饰雷纹,锭间篆带及舞顶饰蟠螭纹,两鼓面饰象首纹,中部间饰二蟠螭。大小见表二(图一O,左;图版参,4、5)。

钮钟(19—27),形式相同太小相次。部分残破。祉间篆带饰蟠虺纹,两鼓面亦饰蟠虺纹,内填雷纹,大小见表三(图一右)。

编磬十件(50-59),出土时分两堆叠放,青石质,部分残破,大小见表四(图版肆,4)。

长治分水岭269、270号东周墓

(三)铜兵器

有戈、矛、镳等,共三十七件。

戈六件,分二式。

长治分水岭269、270号东周墓
长治分水岭269、270号东周墓

I式:二件(68、69)。援细长弧形,锋刃锐利,脊隆起,断面呈菱形。胡较短,阑侧四穿,内一穿。68号戈援内长27厘米(图一一,1:图版肆,1左)。69号戈内再云纹,援内长20.3厘米,并附有戈鑽。

II式:四件(73—75、89)。援直而短,隆脊,阑侧三穿,内一穿。73号戈援内长24厘米(图,2;图版肆,1右)。74号戈援内长20厘米。75号戈援内长18厘米。其中73—75号戈都附有戈鏤。鐵均饰蟠螭纹。鎗口椭圆,内存朽木痕。73号戈鍍长9.8厘米(图一一,3)。75号戈鏤长7厘米(图版肆,2)。馋出土时,戈刃与戈鑽相对成直线,间距1.2米,应为秘的长度。

銎斧一件(95)。似戈形。援平直,齐头有刃较钝。内作鸟首衔蛇,两侧面有二螭蟠缠绕,二螭中间夹一龟。胡圆鎏,有对穿,下部饰三角云纹,上部两侧面饰二兽,中腰饰绳纹。發内留有朽木。援内长16.3、鑿长4、径2厘米(图一一,7;图版肆,3)。

矛二件(94a、b)形式大小同。矛身横断面三棱形,骸筒状,内有朽木。有对穿,锋刃锐利。全长14、骸径1.5—1.7厘米(图一_,8)0

矩一件(96)。筒状,上有倒刺,锋锐利。锋端侧面饰圆圈纹,下部有对穿。长7、径1.3厘米(图——,4)o

镞二十七件。其中一件(47)作棒形,长5厘米(图一一,5)。余二十六件(90)翼形,长5.7厘米(图一一,6)。这批铜镳,似均放在矢艘(91)内,出土时矢鼐已朽。

(四)铜车马器

有軎辖、衔镳、环、扣等,共三十九件。

车軎辖四件(42—45)。椭圆筒状,一端唇外卷,唇上下对穿,附辖。害身长8.5厘米,接毂端口径8.2—8.8厘米,外端口径4.9-5.2厘米(图版伍,1)。

长治分水岭269、270号东周墓

衔镳十件(38—41、70—72、78、79、82)。两端扁圆环,中腰两小环相衔接,全长20厘米。其中附角镳者6件,镳长16厘米(图版伍,2)。

环七件(83、84、86、87、88、92、93)。其中断面椭形者五件,扁形者二件。环径最大6.4厘米,最小5.7厘米。

环钮四件(85)。系在长方形铜片上焊一椭圆环,片长4.6、宽2.2厘米。

扣九件(46)。长方形铜框,一边附小钩。框长3.2、宽1.8厘米。

合页二件(107)。两块长方形铜片相接,附鼻钮,两面饰兽面和圆点纹,四角有钉孔。长3.5、宽3厘米(图版伍,6)。

螭形钩三件(113)。钩为螭形,俯首卷尾,长3厘米。

(五)玉饰品

有璧、璜、玦等,共十二件。出棺内骨架上。

璧一件(97)。黄褐色,璧面有黑斑,周沿凸棱较高。肉径10、好径6、厚0.3厘米(图版伍,5)。

佩玉二件(98,101)0扁条形,中间穿孔,两面篆云纹。98号淡黄色,长8、宽1.5、厚0.3厘米。101号青色,长7、宽1.9、厚0.3厘米(图版陆,1、)。

长治分水岭269、270号东周墓

觹三件(102)。青色。角状,一端穿孔。一件长6厘米,二件略小(图版伍,4)。

玦二件(104、109)。青色。边沿有一孔。直径分别为2.3和2.5厘米。

璜一件(100)。紫色。角状,两端穿孔。长4、中宽1厘米。

玉片三件(89、103、105)o青色。长方形,四角穿孔,长3、宽2厘米。

(六)其它

有漆器、小铜器、贝和石圭等。

漆器(76、80、111)已朽。发现于木椁东部偏北(80)、偏南(76)和椁室西北角(111),均为漆绘残片,件数不明。其中76号保存稍好,似漆绘的长方形箱,南北顺置,四边较高,中间凹形。残迹长1.35、宽0.80米。四边残高约20厘米。箱的东侧面有铜铺首二件(112),作兽面衔环状(图版伍,3),应是钉在此箱上的附件。80号漆片残长1.20、宽0.80米,系在朱地上作黑漆绘,画面为互相蟠绕的蟠龙纹图案,沿边绘蟠虺、窃曲纹(图一二,6、7;图版陆,3、4);或作蟠螭、蟠夔、窃曲纹等图案(图一二,2、4、5)。其中还有少数为黑地上朱绘蟠夔纹图案的。111号漆片分布更广,大多数为黑漆绘三角形云纹和辿纹图案(图一二,1、3)。

铜鱼二件(114)。形式大小同。放6号鼎内,鱼眼穿孔,长6.5、中腰宽2厘米。

铜圈六十九件(117)。与骨贝伴出,直径0.8、高Q.7厘米。

铜片二件(67、48)。约为木槨上的装饰,质薄,残破失形。’

石圭六件(81、106),大多残破。青石质。最大者长6、宽1.5厘米。

骨贝一六二一件(U5)o多数散置在槨室东南角。磨制光滑,背有钻孔。最大长3、最小长1.5厘米(图版陆,2左)。

海贝八件(116)。出椁室东南角,长2—3厘米(图版陆,2右)。

270号墓

270号墓方向北偏东20度。四壁垂直,口底同大,南北长5.7、东西寛4.44、底深9.9米。填土夯打结实。椁室结构与269号墓同。高2.5、长5.3、宽4米。底板上也铺有锡片,以东侧壁内的锡片保存较好。

葬具也是一棺一槨,置于槨室中间,槨长2.6、宽1.7、高1.1米。棺长2、宽0.65、高0.8米。棺底也铺有朱砂一层。棺内置骨架一具。保存较完整。仰卧伸直,头向北,双手交于腹部。根据骨架形态和随葬品分析,死者约为女性。

随葬品放置情形与269号墓同(图一三)。

随葬器物共一百七十余件。主要是铜器,绝大多数放在槨室西部。容器在北,乐器在南(图版柒)。装饰品多数放于棺内。

长治分水岭269、270号东周墓

计有鼎、罍、敦、簋、方壶、盉、盘、舟等,共二十二件。

鼎十件,分两组两式。

I式:五件(5—7、9、10)。侈耳立于口沿,圜底,深腹,兽蹄足。素面。无盖(图一四";图版捌,2)。大小见表五。

II式:五件(1一4、8)。附耳外侈,圜底,深腹,兽蹄足。带盖,盖上三环钮。腹有凸弦纹一道(图一四,1;图版捌,3)。大小见表五。

罍二件(13、14),形式大小同。平口,沿外折,敛颈,鼓腹,圜底,圈足,腹肩附双兽耳衔环,兽首作回顾状,并饰云纹。腹部饰络绳纹,内填纤细蟠虺纹。圈足饰重环纹,高30.5、腹径32.3厘米(图一四,5;图版捌,1)。

长治分水岭269、270号东周墓

敦二件(19,54)。口微敛,沿外折,圜底,三蹄足,腹部有双环耳对称。盖顶三环钮,盖、腹皆饰纤细蟠虺纹。通高14.6、腹径19.8厘米。

簋二件(11、12),形式大小同。长方形,盖底相同。矩形圈足,圈足四边各有一段缺口。两端腹部有环耳对称,素面。通盖高19、长17.8、宽21.5厘米(图一四,3;图版玖,4)。

长治分水岭269、270号东周墓

方壶二件(15、16),形式大小同。长方形。腹下鼓,长颈。颈部两旁有耳,耳上有兽形饰。高圈足,平底。盖中透空,四周为仰莲瓣,内填蟠虺纹,盖侧四面饰蟠虺纹一圈,盖与壶口复合为牵口。颈、腹饰蟠虺纹三圈,并以宽带分界。通高55、口径15X19、腹径20 X23、底径13X15厘米(图一四,8;图一五)。

盉一件(18)。小口直沿,腹扁圆,三蹄足。带盖、链。螭形提梁作弓形,螭身前后足分立于器肩,螭首张口前伸,尾上卷。流作龙首,张口耸耳,饰鳞纹,蹄足饰兽面纹,腹饰凸弦纹两道。通高23.4、腹径2。、口径10.4厘米(图一四,7;图版玖,3)。

舟一件(17)。椭圆形,腹斜修,平底,近口沿处有兽面双耳对称。高7、口径15X21厘米(图一四,6)。

盘一件(20)。平底,三蹄足。附耳,饰饕養兽面。口径38.5、高1()厘米(图一四,4;图版玖,5)。

长治分水岭269、270号东周墓

匜一件(105),已残。椭圆形,带宽流。

有铜编钟、石编磬共二十八件。其中编钟两组十七件,分二式:

编钟分甬钟、钮钟两组。

甬钟八件(21—28)。形式相同,大小相次。长甬,方形单旋,祉部篆带与舞顶皆饰蟠虺纹,鼓部素面,大小见表六。

长治分水岭269、270号东周墓

编磬十一件(38—48)。形式相同,大小相次。青石质,部分残破,大小见表八。

(三)铜车马器

车書四件(49-52),形式大小同。筒状,一端平沿外折,附辖。辖首作兽面。长4.1、接毂径7.6、外口径4.9厘米。

马衔二件(53),形式大小同。两端扁圆环,中间两小环相衔接,全长19、外环径5、内环径2厘米。

长治分水岭269、270号东周墓

(四)装饰品

有玉璜、玉环、玛瑙环、水晶管、琉璃管、料珠等,共一百一十余件。

1、玉璜三件(73a、b、74)。其中73号两件为黄白色,两端及中间有穿孔,73a号长7.5、宽2.5厘米;73b号长6、宽1.5厘米。74号为青色,一端似鸟头形,穿孔也较大。长4.5厘米(图版拾,1)

长治分水岭269、270号东周墓

2、玉环四件(67 a、b、92 a、b、)。67a号翠绿色,断面扁平,两面篆云纹。外径4.3、内径2.5、厚0.3厘米(图一六,1;图版拾,2)。67 b号青色,篆绳纹,外径4厘米。92a号白色,外径1.5厘米。92 b号黄白色,两面篆云纹,外径4厘米(图一六,2)。

3、玉龙佩四件(55)。弯曲形,一面云纹,一面平滑,两端小孔各一。55a、b为青色,55 a长11.3、宽0.7—1.8厘米;55 b长8.5、宽0.7—1.9厘米。55 c、d为黄褐色,长7.3厘米(图一六,5-7;图版拾,4)。

4、佩玉一件(61)。菜青色,长条形,两面云纹。长7、宽2、厚0.2厘米。

5、玉兽二件(58)。长2、宽1.5厘米,两面云纹。

6、玉虎片二件(63)。淡黄色,长4、宽1.5、厚0.1厘米。

7、玉柱饰2件(70)。青色,柱状,表面云纹。中空。上端有复盖,亦饰云纹。上端径1.5、下端径1.3、长2厘米(图版拾,3)。

8、玉觸三件(69)。69a,b青色角状,一端穿孔。与269号墓所出同。分别长5和4.3厘米。69c白色,作盉形。长5、宽1.5、厚0.1厘米(图版拾壹,3)。

长治分水岭269、270号东周墓

9、玉簪一件(66)。白色,尖锥状,首端镶嵌青玉透雕蟠螭。长15厘米(图版拾壹,4)。

10、玉管饰二件(86、88)。86号青色,表面有五周圆圈。长3.5、径1厘米。88号白色,中腰有凹槽。长3、径0.5厘米。

11、玉珠三枚(85)。85a号青色,椭圆形,径1.5厘米。85b号兰色,径1厘米。85c号黑色,径1.5厘米。

12、玉玦二件(71)。白色。71a号两面云纹,径2.5、厚0.5厘米(图一六,3)。71b号素面,径3、厚0.2厘米。

13、玉佩饰二件(78)。均为青色,一面云纹,一面光滑。78a号长方形,长4、宽2.5厘米(图版拾,5)。78b号弧形,长4、宽2厘米(图一六,4)。

14、玉片十七件(57、59、68、75、87)。有青色与淡黄色两种。长方形,上有穿孔。长3—4.4、宽2.5—3.3,厚0.1厘米。

15、玛瑙环四件(65)。褐红色,断面扁平。其中一件较小,外径2.7、内径1.4厘米。三件较大,外径3.6、内径1.8厘米(图版拾,2下)。

16、玛瑙管十七件(56)。褐红色,中腰粗、两端细,中间穿孔。长1.5—4.5厘米(图版拾壹,2)。

17、玛瑙珠二十八枚(77、80)。褐红色。直径0.3—1.5厘米(图版拾壹,8)。

18、水晶管八件(60、82)。透明晶体,中腰略粗,两端较细。长3—9、径0.7—0.8厘米(图版拾壹,5)。

19、水晶珠一枚(81)。透明晶体,椭圆形。径1.3厘米。

20、绿松石珠一六八枚(64、72)。磨制光滑,中间穿孔。直径0.1-0.4厘米。

21、孔雀绿石珠二枚(79)。扁形。长1.5、径1厘米。

22、料珠一枚(84)。绿色,椭圆形。穿孔,面饰白圈、兰点。直径1厘米。

23、琉璃管六件(83)。绿色,中间穿孔。长3、径0.3厘米。

24、骨珠五枚(76)。内梭形二枚,径1.1厘米;扁圆形三枚,径0.8厘米。

25、竹梳一件(62),残长5厘米(图版拾壹,1)。

26、骨簪一件(91),残长7.5、径0.2厘米。

27、石璧1件(95)。青色。肉径9.5、好径3.5、厚0.3厘米。

28、木片二件(90)。长方形,长3、宽2、厚0.2厘米。

29、蚌片饰数件(99),残甚。四角有穿孔。

30、牙饰二件(97)。长2厘米。

31、骨贝二十件(98)。背有钻孔,磨制光滑。长1.5-3厘米。

(五)其它

1.漆器二件(102、侦3)。已朽,似为漆木箱。102号发现于木椁北边,长1.50、宽0.80米。朱漆地,地上黑漆绘蟠螭纹、三角形云纹等几何图案(图一七)。1。3号发现于棺内骨架脚下,长48、宽42厘米。朱漆地,地上黑漆绘三角云纹等几何图案,内置装饰品等物。

2.竹片七十九片(89),形似竹简,全部残断。分二种:一种宽、厚0.1、长12厘米以上,一面刻划直线纹,另一面平滑无纹饰。另一种宽1.2、厚0.1、长7厘米以上。一面刻划方格纹,另一面平滑无纹饰(图版拾壹,6)。

3.石璋二件(93),青色。93a号残长26、下宽7、上宽5.5、厚0,2厘米(图版拾壹,7)。93b号长21厘米。

4.石圭和玉圭五件(94,101)皆残。其中青石质三件,残长27、宽6.5、厚0.2厘米;白石质一件,残长4厘米;青玉质一件,残长5厘米。

5.锡片数件(96、100),残破失形,上有钉孔,似为木槨上的装饰品。

马坑

马坑二个,位于27。号墓的西南边。

1号马坑距270号墓3.3米。发现时,马坑西部已遭破坏,马骨架部分被挖掉。坑平面长方形,方向14。。南北长3.2、东西宽约2米。距现存地面深0.7米。内置马骨两具,头皆向北,一具较完整,一具残破(图版拾贰,1,)。

2号马坑在1号坑南L8米。亦作长方形,方向20。。南北长2.25、东西宽1.3米。距现存地面深1.3米。在填土深约70厘米处发现骨管四节,两端磨制光滑,长3—4、直径3厘米,当为马身佩带之物。坑内置马骨一具,头向北,保存完整(图版拾贰,2)。

2号马坑的东边,距现地面深0.7米处亦放置马骨,已被扰散乱,残破失形,只发现部分腿骨,详情不明。

长治分水岭269、270号东周墓

从马坑所在位置推测,1.2号马坑似均为269,270号墓的殉葬物。

结语

长治分水岭269、270号墓与过去在这里发掘的14、25、26、126号墓同属于一个墓地%东北距离126号墓约200米。

关于这两个墓的年代,因无纪年铭文,只能从墓制和出土器物的造型、花纹作比较分析。两墓东西并列,均为长方形竖穴,内筑木椁室,与同墓地诸墓无别。出土器物与25,26号墓近似,但又有些不同。如这两墓出土的铜方壶,不见于他墓;出土的I式鼎,侈耳立于器口沿上,蹄足较瘦长;269号墓出土的铜鑑,体形较大,腹壁环绕窃曲纹,粗疏开朗,均具有春秋时代的特点。两墓出土器物的基本组合是鼎、敦、宣、方壶、盉、曇(罐)、鑑、盘、编钟、编磬和车書、马衔等。铜器的纹饰有蟠虺纹、蟠螭纹、窃曲纹、象首纹、重环纹、络绳纹、垂叶纹、云雷纹等。而以蟠虺纹、蟠螭纹为主体,应用最广。主体花纹内大多填以纤细的云雷纹。从这两座墓的全面情况看来,同分水岭以前发掘的几座大墓相比,年代可能稍早。

同其它地区东周墓葬和出土铜器作比较,269号墓出土的II式鼎、鬲、甑、鑑、盘等与侯马上马村东周墓葬中的HI式鼎和其它同类器物相似气出土的铜方壶,与新郑出土的莲鹤方壶相似气同为盖中透空,唯缺立鹤而已;与寿县蔡侯墓出土的铜方壶亦近似气269号墓出土的甬钟、钮钟与蔡侯墓出土的甬钟、钮钟相似约与传世的“匾羌钟"也相似气此外,两墓同出的彩绘残漆片上的蟠龙纹,与新郑出土的莲鹤方壶”和蔡侯墓出土的囂上纹饰相近乞由此,我们推断269、270号墓的年代应为春秋晚期或战国早期。

值得注意的是,在分水岭墓地发掘的大型墓有一个共同的规律:方向都是20°左右;多数东西并列,相距2—5米。如14号墓与26号墓并列;12号墓与25号墓并列;20号墓与21号墓并列;35号墓与36号墓并列;126号墓与127号墓并列;以及这次发掘的269号墓与270号墓并列。这种现象,应是当时流行的一种葬俗。在并列的两墓中,随葬器物往往有明显的区别,其中一座有多量的装饰品而无兵器,26、25、20、36、127号墓和这次发掘的270号墓都是;而14、12、21、35、126号墓和这次发掘的269号墓,则都有兵器而少装饰品。根据对骨架的观察,前者为女性,后者为男性,从而判断并列两墓的死者可能是夫妇关系。而这种葬式则可称为并穴合葬。

长治地区在春秋时属晋,战国时称之为“上党”,为韩、赵、魏三国的交错地带,地势险要,在军事上和交通上居于重要的位置。从三家分有到秦昭王时上党郡守降赵,随后上党尽为秦所有(公元前259年),其间一百数十年的时间,长治一带均属韩。因而,分水岭新发掘的两座东周墓葬,为研究三晋地区特别是韩国早期的历史文化,增添了一批新的考古资料。值得指出的是,两座墓所出盛牲的带盖铜鼎都是五件一组,而无盖铜鼎则一墓五件(269号墓)一墓四件(270号墓),这同出土九鼎的寿县蔡侯基。、辉县琉璃阁甲墓和60号墓气以及出土七鼎的虢太子墓气陕县后川2040号墓气分水岭14号墓少相比,无论用鼎的数量,还是墓的规模和全部出土物的数量,都有显著的差别。这说明,两墓死者的身份比那些墓要低,即应低于诸侯和太子、可能属于一般的大夫。尽管如此,这两座墓都出土了原来只有身份较高的贵族才能使用的成套乐器——编钟和编磬。分水岭过去发掘的规模与此相仿的25号墓同样如此。《左传 襄公十一年》记载,晋国大夫魏绛,有“九合诸侯''之功,这一年(公元前562年)晋侯以郑人所赂之“乐之半赐魏绛……魏绛于是乎始有金石之乐”。《礼记 礼运》又提到“大夫……声乐皆具,非礼也,是谓乱国。‘'由此可见,帝用五鼎的东周墓葬出土编钟、编磬,同孔老二所大肆攻击的“八侑舞于庭"一样,都是当时“礼崩乐坏”的具体表现。从这个意义说来,这项考古发现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认识春秋战国之际的社会变革,是研究古代儒法斗争史的又一生动的实物资料。

执笔者:边成修 李奉山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