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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制魏風:三晉故地出土東周金銀錯青銅器工藝管窺

文 / 金烨欣

内容摘要:春秋戰國之際,魏國繼承并發展了晉國的青銅鑄造技術,在金銀錯工藝上取得顯著成就。魏都安邑、大梁的工官造作形制完備,形成了獨具特色的“梁制”金銀錯,影響了周邊的三晉故地,包括中山與韓、趙兩國。河南輝縣固圍村墓群所出的“魏風式”金銀錯青銅器獨具特色,運用點、線、面裝飾手法的動物風格圖像與南方“楚風式”金銀錯并行,影響持續到秦漢時代。中山國受魏國影響明顯,河北平山墓群出土的暗紋陶及金銀錯器物和裝飾手法也與魏國相似,暗示出它與魏的淵源,很有可能中山墓葬中的這些器物都是魏所生産的。相比之下,韓、趙兩國的金銀錯青銅器出土相對少,且時代或早或晚,精美程度略遜于魏國。山西長治分水嶺墓群發掘顯示,雖墓規模不大,随葬品卻異常精美,反映出墓主政治地位與随葬品之間的反差。進而認為,墓群族屬可能是晉人後裔,而非韓人或趙人,即地理位置屬于趙、韓,但墓屬晉。本文通過對三晉故地出土金銀錯青銅器的觀察,改變了以往學界對“所出即所屬”的機械認識,很好地反映和展現了當時工藝互鑒與氏族遷徙的藝術性、複雜性和多樣性。

關鍵詞:梁制魏風 金銀錯青銅器 輝縣固圍村墓群 平山中山王墓 長治分水嶺墓群

“三家分晉”之後,魏都安邑(今山西夏縣)、大梁(今河南開封)的工官繼承了晉國位于新田(今山西侯馬)的青銅器鑄造工坊和工官技術,是春秋晉系青銅鑄造工藝的直接繼承者,對趙、韓及中山、兩周有着重要的影響。就金銀錯工藝來說,以上諸國有相同的淵源,當皆源于晉,然晉國既沒,魏國首霸,開創了戰國時代“梁制魏風”金銀錯青銅器之模式,其影響深遠,至秦漢時代依然存續。

以往的研究過度強調了三晉作為中原華夏的身份,而對中山國的遊牧民身份過于關注,并将中山的金銀錯器物歸為富于草原風格因素的鑄造,更多強調了中山作為遊牧民族的身份,有以今度古之嫌。其實在當時并無嚴格的華夷之辨,上自周天子下至諸侯大夫、士民皆是如此,而是善者皆為我所用。可以說中山複國的前與後,受到了魏國的深遠影響,不僅僅展現在出土金銀錯青銅器上的表現手法與工藝技術的相似,甚至在定都靈壽以及儒家學說在中山的盛行、銅器銘文的近似,皆與魏的占領期有關。此外,作為戰利品或外交禮物而存在的金銀錯青銅器,也并非源自中山國的造作,而是具有魏風的遺産,屬于戰國中期魏國的鑄造。而魏與中山的金銀錯器物制造技術及藝術表現,更加趨同。

一、姬姓魏氏:河内地區高等級墓群的族屬問題

戰國時代列國的疆域一直處于變動之中,從春秋時代城野間的隙地,逐漸發展到區域性的統治,國之内的交通與行政已然成形,也為秦統一打通了區域内的阻礙。《漢書·地理志》言:“魏地,觜觿、參之分野也。其界自高陵以東,盡河東、河内,南有陳留及汝南之召陵、㶏彊、新汲、西華、長平,颍川之舞陽、郾、許、傿陵,河南之開封、中牟、陽武、酸棗、卷,皆魏分也。”〔1〕其主要的統治區域位于兩端,西為河西與河東,東為河内與河南。可以說魏國的疆域類似啞鈴,兩頭大而中間細。西面的河西與河東,舊都安邑位于晉都新田之南,又有鹽池之利;東部為河内與河南,是魏惠王時代政策轉向和努力經營的結果,新都大梁為諸多人工運河與水利設施所環繞。(圖1)

梁制魏風:三晉故地出土東周金銀錯青銅器工藝管窺

圖1 趙、魏、韓三晉與中山、二周金銀錯墓葬分布圖 筆者制圖

魏國為姬姓魏氏。《漢書·地理志》又稱:

自唐叔十六世至獻公,滅魏以封大夫畢萬,滅耿以封大夫趙夙,及大夫韓武子食采于韓原,晉于是始大。至于文公,伯諸侯,尊周室,始有河内之土。吳劄聞魏之歌,曰:“美哉沨沨乎!以德輔此,則明主也。”文公後十六世為韓、魏、趙所滅,三家皆自立為諸侯,是為三晉。趙與秦同祖,韓、趙皆姬姓也。自畢萬後十世稱侯,至孫稱王,徙都大梁,故魏一号為梁,七世為秦所滅。〔2〕

本文所讨論的“河西、河東、河内、河南”皆為曆史地理名稱,就是《漢書·地理志》所說的戰國晚期之前魏國疆域統治的地區。“河西”為黃河以西、北洛河以東的陝西中部地區,非春秋衛國之河西,而是魏文侯時代吳起攻占秦國的“河西地”所建立的西河郡,“河東”為黃河以東的山西中南部地區,“河内”為黃河以北的河南北部地區,“河南”為黃河以南的河南中部地區。本文主要讨論這個區域中出土的金銀錯青銅器墓葬和這些地方發現的幾座墓葬反映的曆史資訊。

考古的發現具有偶然性,中山國靈壽故城遺址出土大量的金銀錯器物是幸運的,相對于魏都安邑、大梁的毀壞與被曆代泥沙層層疊壓來說,位于河南魏都核心區的墓葬已經很難尋覓,隻能從其境内其他魏屬墓葬中建立起比較的體系。

從目前的金銀錯墓葬分布來看,魏國的遺存在“三晉”中是最豐富的,主要分布在河東與河内兩地,即山西西南部和河南北部,這與其統治的區域相符合。其中河東地區位于山西西南的汾河谷地與黃河幾字形轉彎的河曲之地,“南枕河曲,北涉汾水”〔3〕。河東為原晉國的核心區,“河東土地平易,有鹽鐵之饒,本唐堯所居,詩風唐、魏之國也”〔4〕。魏早期都城位于安邑(今山西夏縣);晚期都城位于大梁(今河南開封)。但在這兩座都城周圍卻較少發現高等級大型墓葬,可能與王室陵墓埋葬異地,或是後來的破壞和黃河的泛濫淹沒有關。

河東地區的金銀錯墓葬主要分布在黃河沿岸,從上遊而下,依次為“皮氏”的河津九龍崗魏墓〔5〕、“汾陰”的萬榮廟前魏墓〔6〕、“蒲阪”以東的永濟薛家崖魏墓〔7〕、黃河以南則有“上洛”的洛南冀塬魏墓〔8〕、“焦”的三門峽上村嶺魏墓〔9〕與後川魏墓〔10〕。河内地區原為殷及衛地,此區墓葬分布集中,在今河南輝縣與衛輝附近有許多東周墓群,皆位于今河南新鄉,地處太行山脈南麓之東南平原地帶。河内地區東周墓葬,主要有“共”邑的輝縣固圍村魏王陵,以西的褚邱魏墓群和趙固魏墓群〔11〕,以東“汲”邑的山彪鎮墓群。其中輝縣琉璃閣、汲縣山彪鎮也是近代考古學的實踐與誕生地之一,後因抗戰而中斷,新中國成立後再次發掘,出土有許多重要的金銀錯器物,今分藏海峽兩岸。其中趙固區1号墓出土的金錯青銅帶鈎(M1:131)和獸首形青銅車軏(M1:63)〔12〕、透空圓形青銅當盧(M1:157、28),皆帶有春秋晚期的風格,與戰國早期山西太原趙卿墓和長治分水嶺墓群所出的變體夔龍紋青銅豆、舟一緻,當是晉國工官的風格,隻是未以金錯工藝裝飾,報告稱趙固是戰國晚期不确〔13〕。

輝縣地屬于魏國的“共”邑,李學勤認為此為魏王陵,有可能是魏惠王(前319年卒)或魏襄王(前296年卒)的陵墓,不過同時認為,共邑離魏都大梁較遠,墓主問題值得再做進一步的研究。〔14〕河南新鄉以北的輝縣市,為戰國時代魏國的王陵區,湖南長沙馬王堆出土的《戰國縱橫家書》載:“秦固有壞(懷)、茅、㓝(邢)丘,城垝津,以臨河内,河内共,墓必危。”〔15〕《戰國策·魏策》載:“夫存韓安魏而利天下,此亦王之大時已,通韓之上黨于共、莫,使道已通,因而關之,出入者賦之,是魏重質韓以其上黨也。”〔16〕裘錫圭指出所謂的“共莫”當為“共墓”,而共地屬魏國,是今輝縣的古地名,因王室陵墓在彼是以才能說動魏王。〔17〕自前361年魏惠王東遷大梁(今河南開封),至前225年為秦所滅,曆6位君王,位于共地的魏陵區落入秦人之手,當在戰國晚期中段以前。

輝縣以東的衛輝市,古稱“汲”邑,有著名的山彪鎮墓群〔18〕。關于其年代和族屬,王震認為:“琉璃閣墓地的年代從春秋晚期一直延續至戰國中期早段,墓地國别屬晉,當是晉卿魏氏的一處家族墓地,墓地及鄰近區域可能是魏國貴族乃至魏王的集中埋葬地。”〔19〕筆者認為,汲縣山彪鎮位于今衛輝市以西,當為戰國的“汲”邑之所在,而輝縣琉璃閣位于輝縣城東,為戰國“共”邑。王震的觀點基于戰國早期,魏氏取代智氏而得其地,然汲縣山彪鎮墓群的時代上限是春秋晚期,控制此地的魏卿還有可能是之前的六卿範氏和其後的智氏。報告和簡報都認為皆是魏墓群,然筆者認為也不排除早期墓葬是春秋晚期其他晉卿墓地的可能性。

是以對河内“共”“汲”墓群早期族屬問題是值得再探讨的。周敬王二十三年(前497)範氏與中行氏在晉國東部獨立,至周敬王二十八年(前492)戰敗離開,共計5年時間,但是還當算上之前共地及其周圍歸屬範氏的時間。雖然琉璃閣為戰國早期墓,排除範氏的可能性較大,但仍需考慮智氏的可能性。周元王元年(前475)智瑤繼任趙鞅成為晉國執政,20年後于周貞定王十四年(前455)聯合韓虎、魏駒進攻趙無恤,内戰再次爆發。從前492年至前453年,河内的汲邑當在此前得自範氏,後歸智氏所有。周貞定王十六年(前453)魏、趙、韓三家也是在晉陽戰勝智氏後,對其原有采邑土地進行清算與瓜分,而河内的共、汲邑便由智氏歸入了魏氏所有。

是以,河内地區輝縣衛輝墓地的族屬問題值得再做細分與讨論,尤其是戰國早期的時代,需嚴格界定,本文以前475年為戰國時代的開始。前453年魏氏取得智氏的河内之地後才有可能将其一族的墓葬安置于此,且至周顯王八年(前361)魏惠王從安邑東遷大梁之前,魏國的統治中心皆在河東,魏文侯、魏武侯的墓葬很可能在河東舊都安邑附近。是以至少戰國中期之前,此地成為魏王陵的可能性不大。

總之,原被認定為魏之河内墓群的族屬,除了戰國早中期魏氏的可能外,當不排除同為春秋晚期的範氏(前492年為下限)和戰國早期的智氏(前453年為下限)的可能,尤其是輝縣趙固區1号墓當在春秋戰國之際,所出文物屬于典型的晉系青銅器。

二、姬姓中山:王厝墓兆域圖與魏青銅器銘文的近似

《漢書·地理志》言:“趙、中山地薄人衆,猶有沙丘纣淫亂餘民。丈夫相聚遊戲,悲歌慷慨,起則椎剽掘冢,作奸巧,多弄物,為倡優。女子彈弦跕硔,遊媚富貴,遍諸侯之後宮。”〔20〕中山國是遊牧民白狄鮮虞建立的國家,以往的研究多關注其遊牧屬性的一面,而忽略其華夏化的傾向。中山是春秋晚期至戰國中期的一個“千乘之國”,為春秋時居于山西、河北的北方遊牧民族狄人的一支——白狄所建立的華夏化國家,曾兩次滅國,先滅于戰國早期的魏國,後滅于戰國中期的趙國。“中山”之名最早見于《左傳·定公四年》,載:“晉荀寅求貨于蔡侯,弗得。言于範獻子曰:‘國家方危,諸侯方貳,将以襲敵,不亦難乎!水潦方降,疾瘧方起,中山不服,棄盟取怨,無損于楚而失中山,不如辭蔡侯。吾自方城以來,楚未可以得志,祗取勤焉。’”杜預注言:“中山,鮮虞。”〔21〕《史記·趙世家》司馬貞索引按:“中山,古鮮虞國,姬姓也。系本雲中山武公居顧,桓公徙靈壽,為趙武靈王所滅,不言誰之子孫。徐廣雲西周桓公之子,亦無所據,蓋未能得其實耳。”〔22〕《谷梁傳·昭公十二年》疏載:“鮮虞,姬姓,白狄也。”〔23〕中山國為華夏化的遊牧部落,其春秋時原為白狄,先稱“鮮虞”後稱“中山”,其國名的改變與其國都的遷徙有關。至于中山之名,《水經注·滱水》載:“水出中山城之西如北,城内有小山,在城西,側而銳上,若委粟焉,疑即道地記所雲望都縣有委粟關也。俗以山在邑中,故亦謂之中山城;以城中有唐水,因複謂之為廣唐城也。”〔24〕因模仿魏國祭天時的圜丘——“委粟山”,而得其名并模拟華夏諸國模式立國,甚至中山王族的姬姓也與周天子和晉、魏、韓之君同姓。

魏文侯率先在魏國推行“李悝變法”,後成為戰國早期最強大的國家,于周威烈王十八年至二十年(公元前408—前406),魏國大軍越過趙國,進攻中山國。後26年為魏占中山時期。前380年,中山乘機複國,雖然推翻了魏的統治,然并未擺脫魏的文化影響,在文字方面十分近似,如中山王厝青銅方壺〔25〕(XK:15)(圖2-1)與戰國中期魏惠王二十七年(前343)大梁司寇鼎〔26〕(圖2-2)〔27〕,二者皆為刻銘,器表上的“鑄”字相同,是對象形而繁的字型進行的簡化,左側為“金”右側為“手”與“十”,這與西周金文傳統有很大不同,展現了金文在戰國時代的地方化傾向〔28〕。

梁制魏風:三晉故地出土東周金銀錯青銅器工藝管窺

圖2-1 中山王厝青銅方壺(XK:15)之“鑄”字 河北博物院藏

梁制魏風:三晉故地出土東周金銀錯青銅器工藝管窺

圖2-2 戰國魏惠王二十七年大梁司寇鼎之“鑄”字 選自《殷周金文內建》第2卷,中華書局2015年版,器2609、2610

自中山武公初立國(前414),至中山王尚被趙所滅(前296),凡立國118年共六主,為武公、桓公、成公、王厝、王(上次下蟲)、王尚〔29〕。其間有戰國早期(前408)魏文侯派樂羊“十七年,伐中山,使子擊守之,趙倉唐傅之”〔30〕進行統治,先後派太子擊(魏武侯)、少子摯、尚為中山守,又用李克寬柔治中山,将華夏的魏國文化帶入中山之地。中山桓公雖“不恤國政”而失國,但又乘魏國于四方争霸之機,于前380年驅逐魏勢力而複國。國都也由之前的“顧”(今河北定州),遷都到“靈壽”(今河北平山,今靈壽之西)。曆桓公複國、成公發展至王厝之時,已“與六國并稱王”,為千乘之國,甚至在燕、齊鬥争之時,奪取燕國的大片土地,進而先後與周邊齊、燕、趙等萬乘之國交惡。至王(上次下蟲)時,國力衰弱,至趙武靈王二十年(前306)開始征伐中山,二十六年(前300)取得重大勝利,占領了中山大部分土地,至趙惠文王三年(前296)最終盡滅中山,遷中山王尚于其祖先興起之地的“膚施”(今陝西省榆林市綏德縣東南25公裡)。複國後的中山世系,共有桓公、成公、王厝、王(上次下蟲)、王尚,共計5位國君,前後曆時85年。

中山國地處黃土高原與華北平原相交錯的位置,其地勢西高東低,西側為太行山脈,西南與趙國接界;其東北與燕國為鄰,東南則與齊國相望。新都城位于今河北石家莊平山縣三汲鄉的戰國中山國都靈壽城遺址。〔31〕東南距離石家莊35公裡,東距靈壽縣城12公裡。其南有滹沱河水自西向東流經,城位于山之南、水以北的陽地。遺址西北有兩座如阙東西并立,号為“東西陵山”。城内中部偏南分布有王陵區,這也與齊故城遺址、燕下都遺址内有墓葬分布一緻,其中M6較為重要,可能為中山成公之墓。遺址西側西陵山之南、滹沱河之北為另一處王陵區,有東西并置的兩座覆鬥形封土,西為中山王厝墓(M1)、東為哀後墓(M2)。早在1935年城址西南的七汲村南,發現有著名的“中山監罟囿、守丘者刻石”〔32〕,為早期的陵園守護設定,是西漢陵邑制度的先導。而其兆域的規劃當是受到魏國的影響。1951年,郭寶鈞參與發掘平原省戰國墓群〔33〕,其中輝縣固圍村魏墓群由三座大墓構成,為此區最重要的金銀錯器物墓葬,早年被盜,後回土充填,再次發掘時已中心下陷,形成一個方形的坑。固圍村魏王陵位于河南省輝縣城東3公裡,墓地位于村東部1公裡處,相傳為古“共”城遺址,稱“上城”,實為利用自然環境加以改建的巨大陵園。寬廣約有600米,東、北、南三面為斷崖,中為高出地面約兩米的台地,東西寬150米、南北寬135米,為利用原地表略微加以改造,形成“回”字形的陵園(圖3-1)。一如漢初建未央宮,利用原有地形而加以規整,共有三座大墓東西并列,中間一座最大,南北寬27.5米、東西寬27.5米,呈方形。西邊墓稍小,南北長18.8米、東西寬17.7米,呈略微的長方形。東邊墓等級較西墓高,長寬皆19米。從疊壓關系可知,建造這三座墓的先後為自西向東。編号自西向東排序,為一号西墓,二号中墓,三号東墓。除此三墓并列如中山王厝墓的陵園規劃外,還存附葬墓兩座編号4号墓和5号墓。另外在三座墓南約500米處,有氈匠屯大墓。《輝縣發掘報告》第二編固圍村區,依照地上柱礎推測複原地表享堂建築,為平面方形四角攢尖式頂,這與中山王厝墓的金銀錯兆域圖青銅版〔34〕(GSH:29)的規劃十分近似(圖3-2)。能證明中山國金銀錯者,唯兆域圖銅版,但其裝飾風格迥異,隻以銘文和金銀的直曲線裝飾。更重要的是,其上的銘文與著名的刻銘“中山三器”差異很大。所表現的布局圖則與魏國位于共地的王陵布局十分相似。從墓園兆域的規劃來看,以中為尊、兩側為輔、左右對稱的布局與中山王厝墓園皆呈多墓并列格局,唯規模略小。

梁制魏風:三晉故地出土東周金銀錯青銅器工藝管窺

圖3-1 河南輝縣固圍村魏王陵分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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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2 金銀錯兆域圖青銅版(GSH:29) 河北平山中山王厝墓出土 河北博物院藏

三、動物風格:源于草原風格的點線面裝飾表現手法

1951年輝縣固圍村墓群出土的金銀錯器物,大部分為青銅車馬器,如對車載傘蓋的青銅蓋弓帽(金華蚤)進行金銀錯裝飾,見一号魏墓棺椁出土的銀錯青銅車傘蓋弓帽(M1:24、46、142)〔35〕,二号魏墓椁室内西北靠壁出土的金錯長圓錐形青銅蓋弓帽(M2:128)〔36〕。金銀錯工藝裝飾車載傘的蓋弓帽,在列國中是較早的,其影響波及西漢對車載華蓋裝飾的重視。此外,還有輝縣固圍村一号魏墓南墓道木室出土的金銀錯龍紋青銅衡末〔37〕(M1:153-3)(圖3-3)、金銀錯龍紋青銅車傘杠(車輨飾)〔38〕(M1:168、176),其上以細密的點裝飾。這批出土文物現藏中國國家博物館,當為戰國中晚期魏國王陵的随葬明器,為典型的“梁制魏風”金銀錯青銅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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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3 金銀錯青銅衡末(M1:153-3) 河南輝縣固圍村一号魏墓出土 中國國家博物館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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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4 金銀錯獸首青銅車軏(M1:165) 河南輝縣固圍村一号魏墓出土 中國國家博物館藏

其中金銀錯獸首青銅車軏〔39〕(M1:165)(圖3-4)顯得十分精美,出土于固圍村一号墓南墓道口的木室東北角,頭向北,出土位置值得關注,出于南墓道木室中,是位于北向墓道處排列,并非由内而外出,可能象征出行的行列。相對于真實車馬器,這件車軏略小,獸首由口鼻至頸後管口長13.3厘米,上拱至耳間距8.3厘米,兩耳尖間距9.2厘米,頸管直徑4.7厘米、厚0.3厘米。屬于專門用于随葬用的明器金銀錯,但模拟車飾車馬器等比縮小。這種情況一如陝西臨潼秦始皇陵封土西側出土的兩架青銅車馬,也是等比縮小,在傘杠等局部車馬器上使用了金銀錯工藝。

車軏為車轅前的青銅車器,往往呈獸首之狀,位于車轅與車衡的交叉位置,軏為車轅之末端,考古報告稱為“馬頭形”,其實當作獸首解更合适,其特征鮮明,大眼濃眉、闊鼻豎耳,以金銀錯工藝裝飾有渦卷紋、菱形紋、鱗片紋等。側視則獸首上曲,軏體中空,下為空銎,鐵錠固定,接車轅木,末端有兩鈎,推測其為銜衡挂繩之用。以金銀錯工藝,呈現以繪畫的視覺模式,如畫眉眼、口鼻的表現,皆有其特點與風格,這是工官生産的特點所在。

觀察這件車軏,無論是器物發棗紅色的情況,還是其上的工藝技術、呈現方式,與中山王厝所出的器物在表現手法方面有一緻性,可認為出于相近時期的相同的工官系統。推測很有可能是中山複國之時,占領魏國靈壽城時所獲,其上的“十四祀”刻銘可能系後加。是以,這批金銀錯動物形器物與中山的族屬無直接的關聯,而是當時魏國的大梁工官對于晉系青銅器制造的繼承。以動物作為裝飾對象的風尚,不僅僅限于魏與中山,北部的趙國、燕國亦複如是,并非是中山所獨有的特點。此外,靈壽城遺址所出的中小型墓葬的帶鈎與趙國、魏國所出者一緻,當是同一工坊的制造。

時代與河南輝縣固圍村魏王陵相近的河北平山中山王厝墓,也出土有類似金銀錯獸形青銅車軏的動物形金銀錯青銅器,其中有著名的金銀錯四鹿四龍四鳳青銅方案、銀錯鳥紋青銅雙翼神獸,以及三件動物形的青銅屏風座。筆者認為有以下五點值得注意:其一,從功能角度考慮,為使得器物穩定而有意壓低了器物的重心,顯得四腿粗壯,抑或是重心後坐,加大其重而使得其上承托的屏風更為穩固。其二,造型以動物為主,有現實中動物的某些特點,但也有綜合其他動物的某些特征,或許是在表現神話中的某類神獸,對動物造型器物的重視展現了遊牧民族之後的特點,同時又融入了華夏神獸的某些因素。如犀形青銅屏風座〔40〕(DK:22),若以角來判斷,似乎又與犀牛有異,最大的差異在于其額頂的大角。這或許與傳說中的神獸有關。《爾雅·釋獸》載:“麐(麟),麇身,牛尾,一角。”〔41〕麇為獐,偶蹄,牛尾,一角也與短尾彎垂、額上一角的形态相符。模拟麟的造像,在《禮記·禮運》中稱:“何謂四靈?麟、鳳、龜、龍,謂之四靈。故龍以為畜,故魚鲔不淰;鳳以為畜,故鳥不獝;麟以為畜,故獸不狘;龜以為畜,故人情不失。”〔42〕與傳統的“青龍、白虎、朱雀、玄武”四神有異。麟作為想象的一種祥瑞動物而存在,更多地指向了儒者所宣揚的治世,這也與中山國善待儒者有一定的關系。其三,銘文内容一緻,但兩側牛、犀為刻銘,中間虎噬鹿為鑄銘,存在鑄刻二者兼而有之的現象,展現了鋒利工具發展而導緻的銘文變化。其四,紋飾裝飾方面點、線、面并用,點有細小的圓點與較大的空心圓點兩類,線主要是渦卷線、弧線及平行線,面主要呈杏葉形及長圓弧形的鱗羽形。其五,4個屏風銎口的獸面裝飾,報告稱其為“山羊紋”,筆者認為或稱為“獸面紋”更為妥恰,其所謂眉上方的“雙角”可能為立起的耳朵邊緣的絨毛,其表現手法一如兩眼之上的雙眉的處理。

從魏與中山金銀錯工藝表現的細節來看,使用了以點、線、面作為裝飾的構成表現。這些工藝技術和表現手法,我們可以在中山王厝墓出土的金銀錯青銅器物上看到相同手法。

梁制魏風:三晉故地出土東周金銀錯青銅器工藝管窺

圖4-1 金銀錯虎噬鹿帶銎青銅屏風座(DK:23) 河北平山中山王厝墓出土 河北博物院藏

梁制魏風:三晉故地出土東周金銀錯青銅器工藝管窺

圖4-2 金銀錯帶銎牛形青銅屏風座(DK:24) 河北平山中山王厝墓出土 河北博物院藏

梁制魏風:三晉故地出土東周金銀錯青銅器工藝管窺

圖4-3 金銀錯帶銎犀形青銅屏風座(DK:22) 河北平山中山王厝墓出土 河北博物院藏

“點”的分布十分細密,可能表現的是對鱗片、羽毛甚至是獸的須毛的模拟表現。點的表現呈細密的金、銀錯小圓點,無論是輝縣圍固村獸形車軏鼻部的鱗紋内部,還是衡末、傘杠上龍身鱗片的表現,皆使用到了相同的工藝。這類不厭其煩的加工而成的小圓點,以銀嵌入事先镂空好的槽内,甚至有些地方的銀因脫落而呈現空置。相同的手法在金銀錯虎噬鹿帶銎青銅屏風座〔43〕(DK:23)(圖4-1)的虎身上得以呈現。而銀易于氧化呈黑色的氧化銀與棗紅深色的青銅虎身近似,不是那麼對比強烈,但經過仔細觀察可以發現,也是以弧形如魚鱗的紋飾表現,且布滿全身,從虎的口部一直延續到彎卷的尾端,因是實用器體形較大而鱗紋内部加以圓圈、小圓點環繞其間。在金銀錯帶銎牛形青銅屏風座〔44〕(DK:24)(圖4-2)的雙弧形牛角和尾部上端有相同的表現,因表現面積較小而舍去鱗紋中的圓圈,這與獸首車軏的表現一緻。而在金銀錯帶銎犀形青銅屏風座〔45〕(DK:22)(圖4-3)的犀牛左右前蹄後的兩脅處,也以銀錯小圓點裝飾。此外在金銀錯四鹿四龍四鳳青銅方案〔46〕(DK:33)(圖5-3)的四鳳脖頸處,以銀錯鱗紋,以金錯圓點裝飾,金銀替換。

“線”是最為靈動而賦予自然形式的優美存在,可分渦卷紋的曲線、輪廓線和平行的直線,渦卷呈現出魏風金銀錯的裝飾意味。如車衡末與車傘杠上龍紋的輪廓線,是勾勒出物象形象的線條,這也是中國繪畫的特質。雖然不具備後世的輕重緩急、濃淡幹濕的變化,但具有疏密剛柔的對比,這或許是受到材料的表現限制。而獸首車軏的平行線則分布在鼻梁、上颚嘴邊及眼睛上部周圍,似乎在模拟須眉(圖3-3)。我們可以在金銀錯虎噬鹿帶銎青銅屏風座(DK:23)的兩個獸形空銎的眼睛上部看見這些平行的線條,而在虎的上颚部也同時存在(圖4-1)。金銀錯帶銎牛形青銅屏風座(DK:24)(圖4-2)和金銀錯帶銎犀形青銅屏風座(DK:22)(圖4-3)在牛與犀的眼睛上部也同樣使用了這一平行線性表現,在牛角的下部和犀角上也有這樣的表現(圖4-2、圖4-3),而在金銀錯神獸青銅鎮〔47〕(DK:37、38)(圖5-1)的眼睛上部有同樣的表現,項圈的長橢圓形内也用了平行線,這是在模拟馴養獸所佩戴的貝殼鑲嵌環,将犧尊彩石或金泡凸起的表現平面化,并以平行線簡化代之。可以說,這類表現是普遍存在的。銀錯鳥紋青銅雙翼神獸(DK:35、36)〔48〕(XK:58、59)〔49〕(圖5-2)、金銀錯四鹿四龍四鳳青銅方案(DK:33)(圖5-3),無論是獸、龍、鳳,眼睛上部皆用此平行線表現,可見其有相同的表現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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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5-1 金銀錯神獸青銅鎮(DK:37、38) 河北平山中山王厝墓出土 河北博物院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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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5-2 銀錯鳥紋青銅雙翼神獸(DK:35、36,XK:58、59) 河北平山中山王厝墓出土 河北博物院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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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5-3 金銀錯四鹿四龍四鳳青銅方案(DK:33) 河北平山中山王厝墓出土 河北博物院藏

“面”則以金銀片大面積裝飾,如金銀錯獸形青銅車軏(M1:165),以面積較大的金片裝飾口部周圍和眼睛上部及耳内,并以銀片裝飾眼白部分。而金銀錯虎噬鹿帶銎青銅屏風座(DK:23),虎身上用大片的金錯裝飾,因金不會氧化依然保有如初的效果,呈現杏葉紋與傳統悠久的“S”形虎斑紋,鹿身裝飾金銀相間的水滴形紋。

若以此确定戰國中期魏國金銀錯“點、線、面”風格,那麼許多流散海外的金銀錯器物便有了可依循的參照。如日本美秀博物館藏的嵌琉璃金銀錯龜形青銅香爐(圖6-1)、金銀錯獸紋漆器銅器蓋(圖6-2)、金銀錯手握龍形青銅帶鈎(圖6-3)三件金銀錯器物,時代與國屬當可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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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6-1 嵌琉璃金銀錯龜形青銅香爐 日本美秀博物館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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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6-2 金銀錯獸紋漆器銅器蓋 日本美秀博物館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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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6-3 金銀錯手握龍形青銅帶鈎 日本美秀博物館藏

四、工藝互鑒:魏與中山拟金銀錯的暗紋黑陶明器

除了金銀錯青銅器的工藝趨同之外,在随葬的陶器方面也存在同樣的情況,尤其是具有地方風格的黑色軋光的暗紋陶。

東周戰國時代,魏國和中山國的暗紋黑陶為非常特殊的陪葬用明器。其燒成溫度不高,胎質細膩,胎多為灰或灰褐色,表面黑色。在未幹透的坯體表面用瑪瑙等堅硬緻密的工具砑光出花紋裝飾,因而又被稱為“暗花陶”“砑花陶”。器型多鼎、豆、壺、甗、盆、盤、尊等,紋飾以渦卷紋、鋸齒紋、波折紋、弧弦紋為代表。集中出土于河北省平山縣戰國中期的中山王陵區内,如暗紋陶匜(DK:67)、暗紋陶鼎(XK:70)、暗紋陶甗(XK:88)(圖7-1)、立鳥暗紋陶盆(XK:91)(圖7-2)等,不僅出于王厝墓(M1)東西兩庫,在厝墓周圍的六個小型妻妾陪葬墓中也都有出土,可見這種磨光壓劃成紋的黑陶作為随葬使用十分廣泛。其表面用堅硬緻密、圓潤的工具軋光旋渦的雲紋,這與金銀錯器物上的渦卷紋近乎一緻。工藝間的互相啟發,雖對象材質不同,有銅、有銀、有金、有陶土,但相同的是其器表的軋光工藝,具有模拟金銀錯青銅器花紋的光澤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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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7-1 暗紋陶甗(XK:88) 河北平山中山王厝墓出土 河北博物院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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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7-2 立鳥暗紋陶盆(XK:91) 河北平山中山王厝墓出土 河北博物院藏

豫北輝縣固圍村墓地為戰國時期魏國墓地,也出土有相同工藝的器物,如3号墓出土的暗紋黑陶盤(M3:33)、鳥柱盤(M3:35)、陶匜(M3:36)〔50〕,6号墓出土的暗紋黑陶陶豆(M6:36)〔51〕,有些純黑無壓花紋飾,水準不及中山。到西漢中期依然延續此風尚,如位于河北定州的西漢中山懷王劉修墓(M40),雖胎為灰陶,但外表上塗以黑漆,模拟出這一地域性傳統。

筆者認為,暗紋黑陶從紋飾到表現效果都與當時盛行的金銀錯工藝的效果相通或相似,這些為陪葬而特意燒制的易碎黑陶,或許是在模拟貴重的金銀錯金屬器物。如鴨形暗紋陶尊(XK:84、87)〔52〕(圖7-3),王厝墓西庫共出土兩件,形制相同,為平底圓球形器身,仿鴨形的蹼形雙足,也可起到大面積支撐的功效,前為鴨首形細長流,後以平闆的扇形為鋬,模拟向上斜翹的鴨尾,蓋頂有圓鈕形捉手。周身均磨光,上壓有波折紋與渦卷紋。鴨形尊的形制與宋代複古的金銀錯凫尊的造型極為近似,“凫”為野鴨,當皆模拟自鴨一類的禽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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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7-3 鴨形暗紋陶尊(XK:84、87) 河北平山中山王厝墓出土 河北博物院藏

除了模仿學習隔代的圖式來源以外,還有同期的互相影響與啟發。如多作為陪葬器的暗紋陶,其表面紋飾就受到了銅器金銀錯的影響。不同的材質與不同的百工間的互相啟發,無聲的器物在此闡述了最明顯的事實。

五、晉國既沒:以分水嶺金錯器群看氏族遷徙

前475年為戰國時代的開始,《史記》中六國年表便開始于是年。雖然韓、趙、魏三家,戰勝并瓜分了智氏的土地,但在新田和绛的晉君依然存續,依舊是名義上的三家主君。在戰國時代的開始之時,三家在器物制造和裝飾上依舊沿用着晉國位于新田侯馬工官的制造傳統。位于山西太原金勝村的趙卿墓,因受到身份與等級限制而未随葬金錯的青銅禮器。反倒是墓葬等級較低的長治分水嶺墓地,卻出土有許多金錯銅禮器,這兩座墓地出土的青銅豆,在造型與紋飾方面幾乎一緻,隻是在嵌錯物的選擇上存在不同。

筆者結合兩地考古出土與相應傳世文獻認為,位于山西東南長治城北的分水嶺墓群,即晉之遺族墓地,其族屬值得學界進一步探讨。在戰國早期,金錯器物無論是器形和紋飾都受到了春秋晚期晉國工官的強大影響,甚至在曆史文獻中,常常将魏、趙、韓三家稱為“三晉”或“晉”。晉國雖已不存,然晉國工官的傳統依舊在三家延續,工藝美術的發展不以政治權利的更替而發生過快的轉變。就目前的材料來看,三晉在戰國早期的地域性族屬差別不算明顯,有些出土器物甚至就是春秋晚期晉國工官生産的,具有明顯的趨同性。目前簡報和報告以及學界的争論,主要圍繞晉東南長治分水嶺墓群族屬展開,有韓墓和趙墓二說。

(一)姬姓韓氏:考古材料既少且未完全刊布

《漢書·地理志》載:

韓地,角、亢、氐之分野也。韓分晉得南陽郡及颍川之父城、定陵、襄城、颍陽、颍陰、長社、陽翟、陝,東接汝南,西接弘農得新安、宜陽,皆韓分也。〔53〕

南韓為姬姓韓氏,是三晉中最為弱小者,其原都在汾河谷地的“平陽”(今山西臨汾西南),後南遷“宜陽”(今河南宜陽西),再遷“陽翟”(今河南禹州),最後趁魏國與齊、趙兩國交戰而滅鄭國,并最後遷都“鄭”,即位于河南鄭州以南新鄭市的韓鄭故城遺址。“颍川、南陽,本夏禹之國。夏人上忠,其敝鄙樸。韓自武子後七世稱侯,六世稱王,五世而為秦所滅。秦既滅韓,徙天下不軌之民于南陽,故其俗誇奢,上氣力,好商賈漁獵,藏匿難制禦也。宛,西通武關,東受江、淮,一都之會也。”〔54〕

目前就金銀錯器物出土情況來看,前三座都城及其附近未有發現。隻有在新鄭西南的胡莊韓墓〔55〕和烈江坡韓墓〔56〕,有出土金、銀錯青銅帶鈎。其中胡莊墓地2号墓被認定為戰國晚期晚段的韓王陵〔57〕,出土有銀錯青銅節約、金銀錯柄形器、金銀錯青銅漆案包角等,但考古報告未全部公布。就目前出土情況來看,出土器物不多,尚難以證明南韓金銀錯具有其自身典型特點,且新鄭胡莊為戰國晚期,與分水嶺戰國早期相比存在早晚的時間差。

(二)嬴姓趙氏:調料之豆的工藝材料的選擇

《漢書·地理志》載:

趙地,昴、畢之分野。趙分晉,得趙國。北有信都、真定、常山、中山,又得涿郡之高陽、鄚、州鄉;東有廣平、巨鹿、清河、河間,又得渤海郡之東平舒、中邑、文安、束州、成平、章武,河以北也;南至浮水、繁陽、内黃、斥丘;西有太原、定襄、雲中、五原、上黨。上黨,本韓之别郡也,遠韓近趙,後卒降趙,皆趙分也。自趙夙後九世稱侯,四世敬侯徙都邯鄲,至曾孫武靈王稱王,五世為秦所滅。〔58〕

趙國嬴姓趙氏,與秦國同祖。早期都城在北方的晉陽(今山西太原),後遷都中牟(今河南鶴壁),又遷都邯鄲(今河北邯鄲)。“邯鄲北通燕、涿,南有鄭、衛,漳、河之間一都會也。其土廣俗雜,大率精急,高氣勢,輕為奸。”〔59〕戰國晚期趙武靈王胡服騎射後開始強大,東滅中山,西并婁煩、林胡。

就目前金銀錯出土墓葬分布情況來看,主要有晉陽和邯鄲兩地。河北南部地區出土者以趙國晚期都城邯鄲為中心,目前發表的資料較少,主要出土金、銀錯青銅帶鈎和銀錯青銅镦〔60〕。邯鄲百家村戰國中期早段3号墓出土的金錯中琵琶形尾鈕式青銅帶鈎〔61〕(M3:70),紋飾為典型的晉國侯馬風格,當是戰國早期誤埋入中期墓。在邯鄲以北的邢台臨城縣中羊泉西村西戰國中晚期趙墓群〔62〕,也皆出金銀錯青銅帶鈎,而未見随葬金銀錯容器。

山西中部的晉陽,可謂是趙國的龍興之地,早在春秋晚期為晉國執政卿的趙簡子(?—前475)趙鞅,便着重經營晉陽,而其歸葬地很有可能便是位于太原西南金勝村的251号墓。趙卿墓的相對年代下限準确,而具有重要的意義。其墓葬時代,雖然報告定為春秋晚期,但給出的絕對時代已進入戰國,是以,墓葬當在戰國早期早段,器物的生産年代當在春秋晚期。出土的金銀錯器物并不豐富,隻出土有金錯短琵琶形尾鈕式卷雲紋銅帶鈎〔63〕(M251:385-1、385-2)(圖8-1)2件、金錯虎形拉伸式青銅飾〔64〕(M251:728-1、725-2、831-1、831-4、852、856)8件、金錯虎形後坐式青銅飾〔65〕(M251:728-2、488-1、488-2、754)4件、金錯虎形帶銎蜷縮式青銅飾〔66〕(M251:443)1件,這裡不包含傳為盜掘而出的今藏上海博物館的金銀錯獸形青銅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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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8-1 金錯短琵琶形尾鈕式卷雲紋銅帶鈎(M251:385-1、2) 山西太原金勝村趙卿墓出土 山西博物院藏

筆者認為以下三點值得注意:其一,趙卿墓葬等級很高,車馬坑陣容豪華氣派,但并未出現金錯工藝裝飾的車馬器,也未出現在武器銘文之上;其二,金錯工藝隻在服禦用的帶鈎和小型的虎形飾上運用,出土青銅器中金錯器所占的比例很小,顯得十分珍貴稀有;其三,趙卿墓所出器物的造型與紋飾和戰國早期長治分水嶺墓地所出諸器存在許多相似之處,隻是工藝運用選擇的不同,且都隻見金錯而未見銀錯。

青銅禮器除了列鼎外,還有青銅豆。豆本為盛裝不同種類腌漬醬菜和帶汁肉醬的盛放之具,不過也有可能轉用為承裝谷物,如山西太原金勝村趙卿墓出土的4件嵌錯粗虺紋青銅豆〔67〕(M251:576、574、575、577)(圖8-2),其以暗紅色礦物質作為嵌錯材料,而非常見的金錯,蓋豆内殘存有碳化的黍。還有2件細虺紋青銅豆〔68〕(M251:570、619、628、635)為鑄紋,共計出土14件豆,或許與27件鼎配合使用替代了之前的簋或簠、盨的功能。此外,陶豆也作為三晉兩周地區戰國早中期時代随葬陶禮器而存在。〔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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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8-2 嵌錯粗虺紋青銅豆(M251:576、574、575、577) 山西太原金勝村趙卿墓出土 山西博物院藏

從目前筆者收集的材料來看,共有4件金錯青銅豆。前兩件為收藏于山西博物院的青銅器,器形相同都為豆,但嵌錯的材質不同,導緻了兩種不同的風格,趙卿墓無金錯,而分水嶺有金錯,豆蓋左上角之變體夔紋用金絲捶打成薄片,交接處有明顯的細線扭轉結構。另兩件為1956年山西長治分水嶺126号墓出土的金錯變體夔紋帶蓋青銅豆〔70〕(M126:277)(圖8-3)和美國弗利爾美術館藏的一件金錯變體夔紋青銅豆〔71〕(F1939.41a-b)(圖8-4)的形制與紋飾幾乎完全一緻。弗利爾豆傳為盧芹齋處購買,造型紋飾與分水嶺豆相同。此外,上海博物館藏有金錯卷龍紋青銅豆〔72〕,英國維多利亞和阿爾伯特博物館也藏有一件金錯青銅豆(M.978:1,2-1928)。此兩件豆紋飾不同,近口沿處有一周龍紋,暫不納入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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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8-3 金錯變體夔紋帶蓋青銅豆(M126:277) 山西長治分水嶺126号墓出土 山西博物院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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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8-4 金錯變體夔紋青銅豆(F1939.41a-b) 美國弗利爾美術館藏

筆者認為,前三件青銅豆中,趙卿墓青銅豆與山西長治分水嶺金錯青銅豆、弗利爾美術館金錯青銅豆,是相同器形的不同裝飾手法,抑或是兼而用之并施一器。是以,戰國時代青銅器表面的裝飾工藝具有選擇組配的可能性。嵌錯凹槽紋樣内的填充物加工形式可以自由改變,可以是金銀或是嵌石或漆。選擇、替換與綜合運用不同工藝的權力,掌握在百工之手,也決定于贊助人之口。衆多建構銅器表面裝飾的元素,是有一種選擇組配的關系在裡面的。這種利用現成的多個部件,進行排列組合,以生産出大量看似不同卻局部相同的實用器物,是應對各種不同且不斷擴大的差異化需求,以及可以更好地提高生産效能的一種變通的方法。此外還可以滿足不同的使用者對不同款式選擇的可能,不至于生産的器物千篇一律。〔73〕

相同的器形與紋飾,采用不同的材料和工藝手法進行裝飾。戰國中期以來,青銅器的表面裝飾技法已經十分豐富,并運用多種工藝手段綜合裝飾,甚至出現多種材質并用一器的現象,如戰國紅銅錯彩石鑲嵌幾何紋豆,便使用了紅銅、彩石兩種不同的材質進行器表裝飾。而1951年河南輝縣固圍村5号墓出土,今藏中國國家博物館的鎏金嵌玉鑲琉璃銀帶鈎〔74〕(M5:9)(圖8-5),作為魏國王陵的出土衣飾,則兼用了金、玉、銀、銅、琉璃五種材質,在一小小的衣帶之鈎上傾注如此多的人力,綜合多種材質與工藝技法,若出現在西周中後期和春秋早中期則是無法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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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8-5 鎏金嵌玉鑲琉璃銀帶鈎(M5:9) 河南輝縣固圍村5号墓出土 中國國家博物館藏

作為對晚商銅禮器的一種“隔代回響”,其遠遠早于“唐宋八大家”在文學上所推崇的“古文運動”,也早于錢選與趙孟頫在繪畫領域所推崇的“古意”。如同跳過南宋,而直接推崇承繼唐、五代的繪畫傳統一樣,戰國時期的百工越過了西周而承繼了商代的風格。而這種“隔代的繼承”,應是當時百工通過留存下來的青銅宗廟祭器,或是按照新興的統治階級的要求而模拟制造的,另外途徑或許還有很多。可以說這種間接性的習得,是對商代晚期器表材質裝飾豐富和紋飾滿密風格的繼承。

既然百工們創立了如此豐富多彩的裝飾手法,那麼應如何選擇,選擇哪一種技術或者多種技術并用,成為擺在眼前的問題。這取決于贊助人的等級及實力。早期的金銀錯器物,是預先在青銅器上鑄造好需要嵌入的凹槽,至于往裡面嵌入什麼材料,則是可供選擇的。可以是紅銅,也可以是金,抑或是嵌入大漆。這為工藝的視覺效果和選擇的豐富性提供了可能。

六、遷處屯留:晉國既沒後公族後裔的遺産

目前晉國族屬的金銀錯墓葬,主要分布集中在晉都新田及曲沃附近。如侯馬喬村墓群,曆晉、魏、秦,以及新绛柳泉晉墓和聞喜邱家莊鳴條崗晉墓。此外還有晉東南長治的長子縣牛家坡晉墓,河北南部邢台葛家莊戰國早期晉墓等。

山西長治分水嶺墓群的族屬問題存在争論,還存在考古簡報與考古報告相抵牾的情況,值得進一步探讨。因山西長治分水嶺墓地是伴随着城市的建設而在新中國成立初期發掘的一批墓葬,在編寫考古簡報和材料資訊的儲存過程中有不規範與疏漏之處,以緻出土文物混在一起,并分散收藏于諸家博物館之中,給研究者和半個世紀後考古報告的編寫者帶來了不小的麻煩。此外簡報并未全部公布文物編号資訊,以及缺失長方形銅闆金錯雲紋銅鈕的圖像,較為可惜。筆者以分水嶺墓群與山西太原趙卿墓的墓葬規格和金銀錯器物等級角度進行讨論,并對比山西運城晉都新田上馬墓地出土的器物群,再結合傳世文獻與曆史地理,認為山西長治分水嶺墓地為晉國既沒後的晉族之墓,所葬者當為晉族之後。

山西長治城位于山西省東南的長治市,地處太行山西麓的晉東南,潞安盆地内,自古以來為中原通往山西黃土高原的重要交通要道,為戰國“上黨”,韓、趙、魏三國勢力的交錯地區。從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三家分晉”至秦昭襄王四十五年(前262),地屬韓、趙、晉三族勢力,後皆并入南韓的上黨郡,并曾經設定為“别都”。前262年秦伐韓上黨,并通過拿下上黨而阻斷南韓河南屬地與河東屬地的溝通聯系。而失去上黨,南韓的河東則成為飛地,難以保全。韓上黨守馮亭(?—前260)以“遠韓而近趙”,韓不能守上黨為由降趙,引出了曆史上著名的“長平之戰”與“竊符救趙”等一系列著名戰役及典故。

長治城北城牆外的台地稱為“分水嶺”,高出地面10米左右,東西約2公裡、南北約0.75公裡,面積30餘萬平方米,原為春秋戰國間的分水嶺墓群〔75〕,現為長治市潞州區城北的八一廣場和太行公園(圖9-1)。新中國成立前古墓層疊,因臨近城牆、人口稠密不利盜墓,是以大部分墓葬并未盜掘,基本為豎穴土坑木椁墓,少數為土坑墓。墓室設計運用了積石防盜的方式,但因墓内木質椁室和支架腐朽導緻墓内坍塌,使得很多文物被積石砸碎變形或發生位移。墓葬大、中、小皆有分布,左右相并列的多為大型墓,金錯青銅器多出其中,而許多中小型墓葬出土有金錯帶鈎和以盛肉、飯、酒的鼎、豆、壺等陶禮器,但可惜未能及時整理,惜付阙如。

梁制魏風:三晉故地出土東周金銀錯青銅器工藝管窺

圖9-1 山西長治分水嶺墓群與出土金銀錯墓葬分布圖 筆者制圖

山西長治分水嶺墓群經過數次發掘,又可劃分為四個階段。其中較大規模的有兩次,分别為1955年和1959年。第一階段為1953年至1955年的發掘,是為了配合當時基本建設而發掘此墓區。從1954年冬至1955年春夏之交,對分水嶺台地西段進行兩次發掘,共發掘12座墓葬,編号M6-M16。〔76〕其中M13、M16、M17出有五铢錢,應屬西漢中期以後的漢墓,其餘皆為戰國墓,但也有早晚的差別。墓葬分布密集,全為仰身直肢葬,出土有大量金錯器物。其中M12出土有金錯青銅兩件,M14出土有金錯長铤青銅镞12件。〔77〕第二階段為1959年10月至1961年年底,〔78〕其中M35為戰國中期墓。第三階段為1963年3月至1965年年底,其中于1965年5月發掘清理的M126,出土有較多的金錯器物。〔79〕第四階段為1966年4月至1973年底,主要發現了春秋中期的墓葬M269和M270,并未出土金錯器物。

山西長治分水嶺戰國墓1955年所進行的第二次發掘,墓葬中金銀錯器物都出土于大型墓葬中,在中型小型墓中并未發現,可見其使用和擁有者的地位是較高的。〔80〕結合兩次發掘從出土金銀錯青銅器的墓葬分布可知,M26(無)與M14(1955),M25與M12(1955),M35與M36(無)都是大型并列的墓葬。報告的作者邊成修等敏銳地發覺,其可能是夫婦關系的東西并置的墓〔81〕,這種并列關系在1974年至1978年發掘的中山王厝墓(M1)與哀後墓(M2)及金銀錯青銅兆域圖銅版的出土後得以印證。其中M26、M36未見兵器與金銀錯器物,推測可能為女性墓主(紅色表示)(圖9-2)。M25雖無出土兵器,但出土有金銀錯帶鈎1件,而作為服禦用器似乎男女皆可佩戴。而在M35、M14(1955)都出土有專供弋射用的金錯青銅镞,M53所出金錯鉣泡馬具和金錯青銅劍,M12(1955)出土有2件酒具金錯青銅,從埋藏酒器、兵器和馬具及狩獵用箭镞的考慮,很有可能埋葬的是男性墓主(藍色表示)(圖9-2)。從金銀錯的有無可以推知,男性墓葬要比女性墓葬埋藏更多的金銀錯器物,這是由與性别相關使用器物的功能而加以區分的,并非是男性等級與地位高于女性,三晉與中山國還有秦和晉,早期都有大量與戎狄通婚的記載,女性地位較高。從中山王厝和哀後墓并置東西的封土和墓葬的大小體量得知,當時并未形成西漢帝後陵中以東為尊、男西女東、男右女左的那種尊卑關系。

梁制魏風:三晉故地出土東周金銀錯青銅器工藝管窺

圖9-2 西長治分水嶺東周墓地墓葬分布總平面圖(藍色男性,紅色女性,黃色為M126) 筆者制圖

目前學界對山西長治分水嶺東周墓地的族屬存在争議。發掘簡報認為是韓墓,而發掘報告則認為是趙墓,将分水嶺東周墓分為五期,第一期為春秋中期墓葬(M269、M270),第二期為戰國早期(M12、M14、M25、M26、M53、M84、M126),第三期為戰國中期(M35),并認為,戰國以前為晉文化地方類型,戰國以降為典型的趙文化,後來盡管有韓人活動,但就其文化面貌來說,并不會有變化〔82〕。而曆年發表的考古簡報和2004年12月編訂的《中國考古學·兩周卷》“第八章 東周時期中原地區的墓葬”,皆認為長治分水嶺墓地為南韓貴族墓地。〔83〕山西省考古研究所李夏廷和李建生也認為分水嶺墓地是連續使用無間斷的三晉韓氏墓地。

雖然趙國和南韓分别将分水嶺這片土地納入其統治的勢力範圍,那麼生死于斯的家族和其所葬的墓群族屬到底是韓墓還是趙墓呢?筆者認為還有第三種可能,即晉墓。從傳世的曆史文獻來看,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魏、趙、韓三家大夫,被周天子封為諸侯之後,晉國雖分,然并未立即滅亡,而是又存續了54年(前403—前349)之久。周烈王七年(前369),韓、趙乘着魏武侯薨,魏罃與魏緩争位之時,将隻有绛都和曲沃二邑的晉桓公遷于趙之屯留(今山西長治市西北的屯留區)。周顯王八年(前361)魏惠王伐趙,取皮牢,并以榆次、陽邑、繁陽換取趙國的泫氏與中牟,并于同年從安邑東遷大梁,是以長治所在的山西東南的上黨盆地内為趙、魏、韓三家勢力的交彙之所,因而有韓、趙的族屬之争。至周顯王十年(前359),韓、趙又遷晉桓公于韓之端氏(今山西晉城市沁水縣東北),晉遷端氏(前359—前349)前後共十年。次年韓伐趙,取涅、長子(今長治市西南的長子縣)。直到周顯王二十年(前349),韓、趙奪晉端氏,韓(姬)玘弑晉靜公,晉國徹底滅亡。而《史記》“卷三十九 晉世家第九”:“靜公二年(前376),魏武侯、韓哀侯、趙敬侯滅晉後而三分其地。靜公遷為家人,晉絕不祀。”〔84〕又,《史記》“卷四十三 趙世家第十三”記述:“(趙)肅侯元年(前349)奪晉君端氏,徙處(晉君)屯留。”〔85〕可見雖晉國被滅,廢為庶人,家族被遷,但财富和地位依然存續,後又被安置回了之前居留十年(前369—前359)之久的屯留。至周顯王二十一年(前348)南韓設定上黨郡,而晉人居屯留之地就在之後韓所設立的上黨郡範圍之内。其時間有兩段,分别為從绛都遷至屯留的十年(前369—前359)和從端氏徙處屯留的前349年及以後。曆史資料雖然缺載上黨盆地中,戰國早期的韓、趙兩國的勢力家族,但卻記述有晉人的兩次被遷與安置。至漢興,此地依然為晉公族的生活之地。《漢書·地理志》載:“太原、上黨又多晉公族子孫,以詐力相傾,矜誇功名,報仇過直,嫁取送死奢靡。漢興,号為難治,常擇嚴猛之将,或任殺伐為威。父兄被誅,子弟怨憤,至告讦刺史二千石,或報殺其親屬。”〔86〕上黨的晉公族子孫号為難治,當有相當的數量與勢力,才能與中央指派的官吏相抗衡。

從分水嶺出土的金銀錯器物來看,器形與紋飾皆與晉國工官系統一緻,很有可能是随晉國滅亡後,晉氏族的被迫遷徙而帶至并埋葬于此地,具有較早的春秋晚期風格傾向。除了本文上述的弋射用帶鈎和金錯豆之外,還出土有舟。

舟又稱。關于舟的分類與功用恐并非如朱鳳瀚所說是量器〔87〕,而是飲酒器。齊臨淄故城所出的青銅舟,中有透空的隔斷,當為濾酒之用。〔88〕分水嶺墓群出土有三件,為12号墓出土的金錯橢圓形卷葉紋青銅舟〔89〕(M12:15)(圖10-1)、金錯橢圓形青銅舟〔90〕(M12:?)。126号墓出土的金錯變體夔龍紋青銅舟〔91〕(M126:240)(圖10-2)。此外,海外收藏中大英博物館藏有一件金錯夔龍紋青銅舟(1936, 1118.41)(圖10-3),紋飾為典型侯馬的模印龍紋。在海外藏品中,日本美秀博物館藏有兩件一對綠松石鑲嵌金錯卷葉紋鳥形足青銅舟〔91〕(圖10-4),購自英國倫敦埃斯肯納齊行,其橢圓形圈足下有四鳥足承托舟身。從這些舟的紋飾來看,具有逐漸簡化的過程,從春秋晉國鑄造的夔龍紋,逐漸變成較為抽象的變體夔龍紋,再到最後如卷葉紋,是圖案的逐漸簡化與平面化的過程。可以說與山西太原趙卿墓出土的那四件嵌錯粗虺紋青銅豆〔92〕(M251:M576、M574、M575、M577)(圖8-2)有一個共同的源流,即晉系青銅器的傳統。且皆用高等級的金錯工藝,而趙墓者皆為鑄紋,并未填嵌。報告撰寫者也發現了此紋飾常見于春秋末戰國初“錯金銀銅豆”,并認為這四件帶蓋的青銅豆是專門用于殉葬的,未完成“錯金”工藝,僅在粗條花紋中填以黑褐色的塗料。〔93〕報告撰寫者的觀察是敏銳的,但筆者并不同意其是作為殉葬而專門制造的明器,當是實用器,此外這類造型與紋飾的青銅豆目前皆為金錯,未見銀錯者。至于其内填嵌的黑褐色塗料為何物,推測可能是大漆。就材質來看,金與漆的價值顯然不同,凝結在器物表面的工藝與人工成本也不同,顯然分水嶺墓地的這批粗虺紋青銅豆或舟,要比趙卿墓規格等級高很多,而形成反差的是分水嶺墓地等級卻遠遠低于趙卿墓,無論是随葬青銅禮器的數量,還是車馬坑的規模都是無法比拟的,這種沖突與沖突,當與春秋戰國之際新舊貴族的沉浮有關,許多青銅器也由諸侯之器變為大夫之器,這尤其在趙、魏、韓三晉故地尤其明顯。

梁制魏風:三晉故地出土東周金銀錯青銅器工藝管窺

圖10-1 金錯橢圓形卷葉紋青銅舟(M12:15) 山西長治分水嶺12号墓出土 山西博物院藏

梁制魏風:三晉故地出土東周金銀錯青銅器工藝管窺

圖10-2 金錯變體夔紋青銅舟(M126:240) 山西長治分水嶺126号墓出土 中國國家博物館藏

梁制魏風:三晉故地出土東周金銀錯青銅器工藝管窺

圖10-3 金錯龍紋青銅舟(1936,1118.41) 英國大英博物館藏

梁制魏風:三晉故地出土東周金銀錯青銅器工藝管窺

圖10-4 彩石鑲嵌金錯卷葉紋鳥形足青銅舟 日本美秀博物館藏

是以筆者認為,分水嶺墓群中埋藏的高等級金銀錯器物,并非出自本地所産,而是從晉都所攜而來。分水嶺墓地時段大緻為戰國早期至中期早段,也與晉國覆滅前兩度遷徙屯留及其後晉族繼續在屯留生活的時代相一緻。此外,地域也十分相近,如今的屯留縣并非當時的屯留城,還要更加靠南一些(圖1),即與長治更近一些,那麼長治城外的分水嶺墓群十分可能是晉族後人的墓葬。長治城北分水嶺墓地西南的長子牛家坡墓群,為春秋晚期晉墓,出土有金錯短琵琶形尾鈕式獸紋青銅殘帶鈎〔94〕(M7:44、45)兩件,山西太原趙卿墓也出土有金錯短琵琶形尾鈕式卷雲紋銅帶鈎〔95〕(M251:385-1、385-2)兩件。而長治後為韓所控制之地,隻出土金錯帶鈎,未見金錯青銅禮器,或當為治理此地的邑大夫。

筆者發現,分水嶺墓群出土皆為金錯器,并無一銀錯器者,這反映出在戰國早期,可能并不流行以銀作為青銅或鐵的器表裝飾材料,至少在許多戰國早期墓中皆無銀錯者。此外,車馬器随葬的現象在M126墓也有出現,這與1955年所發現的同地兩座(M12、M14)戰國早期墓近似,無論墓葬形式結構,還是随葬器物器形與紋飾都較為接近,進而推測當為戰國早期。從出土的大量車馬器及兵器可推測墓主應該也是男性。散布于椁室内的青銅車馬器,從形制來看,繼承了許多春秋晚期的風格,如圓形镂空的當盧(M126:513、357)〔96〕,但未見金銀錯車馬器的出現,也未見帶有金錯銘文的兵器出現,這與趙卿墓的情況是一緻的。或許在當時的晉國都城新田工官作坊中,生産較多的是金銀錯的容器及服禦器,其中金錯青銅舟()、金錯帶蓋青銅豆、金錯青銅帶鈎出土較多,多表現器物之上的紋樣,其紋樣來源于春秋晚期盛行的青銅紋樣的簡化,将原本富于凹凸感、帶有淺浮雕效果的模印紋樣進行簡化與平面化,如從龍紋逐漸演化而來的變體夔紋。二方連續式紋樣盛行對角勾連紋,其條帶狀的分布裝飾與春秋中期以來興起的捺印紋飾的方法有着密切的關聯。這些器物的出現,都指向了來自于晉國的青銅工坊,或與晉國公室遷徙屯留有關。一棺一椁的墓葬等級規格不高和過高等級的随葬品等級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随葬器物多帶有春秋晚期晉系工官風格傳統。從曆史地圖疆域的推延來看,此地雖然是韓、趙二國的勢力範圍,但離魏國也不算太遠,是以是三國交界的前線,三晉交通之要地,史籍未載世代居于此地的韓、趙、魏三國的豪門大族,而推斷此地極有可能是被二度遷徙安置于此的晉國後裔墓群。分水嶺墓群葬具大部分為一棺一椁,葬式相近皆頭北足南,器物也多有相似的同質性,興盛的時段相對集中于戰國早期,至中期早段開始沉寂。這些都指向了分水嶺墓群可能是晉墓而非韓墓與趙墓。

小結

魏繼承了晉位于新田的青銅鑄造工坊和工官技術的同時,進行進一步的拓展與創新,将盤絲填嵌、金銀片嵌等新技術推向金銀錯的第一個高峰,并率先變法圖強,成為戰國早期首霸。魏都安邑、大梁的工官造作形制完備,形成了獨具特色的“魏風式”金銀錯。魏位于河内地區的高等級墓群在春秋戰國之交,其族屬當不排除是範氏與智氏的可能;對趙、韓、中山有其深遠影響,開創了魏風式金銀錯青銅器風格,與楚風并行,至秦漢時代依然存續。姬姓中山受魏影響深遠,從王厝墓出土的金銀錯兆域與中山方壺青銅銘文的近似上新體銘文,再到魏與中山金銀錯點線面裝飾表現手法,皆有一緻性。兩國特有随葬的暗紋黑陶,是魏與中山模拟金銀錯的陶明器。至少在金銀錯器物的出土情況來看,魏與中山存在趨同性,很有可能中山墓葬中的這些器物都是魏國所生産的。

戰國時代韓、趙兩國出土金銀錯青銅器的高等級墓葬相對較少,且年代或偏早或偏晚,有些資訊尚未完全刊布,器物精美程度也不及魏國。三家分晉而晉君、晉族依然存續,且被安置三度遷都往來于長子、屯留兩地。山西東南長治分水嶺墓地埋葬集中,時間跨度集中于戰國早期,無論大墓還是中小墓,大部分為一棺一椁,反映出政治地位不高,出土皆為金錯器,并無一銀錯者,但出土的器物卻較山西太原金勝村趙卿墓不相上下,甚至還略高,從調料之豆的填嵌工藝材質的選擇上便可看出。較低的墓葬規格與超規格的随葬品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是以,筆者認同考古報告的分期,然族屬存異。進而認為,長治分水嶺戰國早期墓群,既非韓墓亦非趙墓,而為遷徙于此的晉人後裔之墓群,地屬趙、韓,而墓為晉氏。

注釋:

〔1〕〔2〕〔4〕〔20〕〔53〕〔54〕〔58〕〔85〕[東漢]班固撰,[唐] 顔師古注,中華書局編輯部點校《漢書》“卷二十八下 地理志第八下”,中華書局1962年版,第1646—1647頁,第1650—1651頁,第1648頁,第1655頁,第1651頁,第1654頁,第1655頁,第1656頁。

〔3〕[南宋] 王應麟著,王京州、江合友點校《詩地理考》“卷第六 魏 南枕河曲,北涉汾水”,中華書局2011年版,第362頁。

〔5〕張希舜主編《山西文物館藏珍品·青銅器》,山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09頁。

〔6〕楊富鬥《山西萬榮廟前村東周墓地調查發掘簡訊》,《考古》1963年第5期。

〔7〕暢文齋《山西永濟縣薛家崖發現的一批銅器》,《文物參考資料》1955年第8期。

〔8〕張懋镕、張小兵《陝西洛南冀塬一号戰國墓》,《文物》2001年第9期。

〔9〕河南省博物館《河南三門峽市上村嶺出土的幾件戰國銅器》,《文物》1976年第3期。

〔10〕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著《中國田野考古報告集考古學專刊丁種第四十二号·陝縣東周秦漢墓(黃河水庫考古報告之五)》,科學出版社1994年版。

〔11〕〔12〕〔13〕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著《中國田野考古報告集第一号·輝縣發掘報告》,科學出版社1956年版,(圖一三九)第118—119頁,第145頁。

〔14〕李學勤《東周與秦代文明》(修訂本),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54頁。

〔15〕〔16〕何建章注《戰國策注釋》,中華書局1990年版,第1332頁,第909頁。

〔17〕裘錫圭《古代文史研究新探》,江蘇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92—93頁。

〔18〕郭寶鈞著《考古學專刊乙種第十一号·山彪鎮與琉璃閣》,科學出版社1959年版。

〔19〕王震《輝縣琉璃閣墓地的年代及性質新論》,《考古》2019年第11期。

〔21〕[宋] 呂本中撰,韓酉山輯校《呂本中全集·春秋集解》“卷二十七 定公·四年”,中華書局2019年版,第839頁。

〔22〕《史記》“卷四十三 趙世家第十三”,中華書局1982年版,第1797頁。

〔23〕童書業著,童教英輯校《春秋史料集》“世本”,中華書局2008年版,第267頁。

〔24〕[北魏] 郦道元著,陳橋驿校證《水經注校證》“卷十一 滱水”,中華書局2007年版,第286頁。

〔25〕〔31〕河北省文物研究所著《戰國中山國靈壽城——1975—1993年考古發掘報告》,文物出版社2005年版,第118頁、第120頁、第370—383頁,第5頁。

〔26〕今存兩件戰國中期魏惠王二十七年(前343)大梁司寇鼎,一藏上海博物館,一藏旅順博物館。前者大,為潘祖蔭舊藏;後者小,原為李璋煜、王錫棨、吳大澂的舊藏。

〔27〕中國社科院考古研究所編《殷周金文內建》(修訂增補本 第二冊),中華書局2007年版,第1319頁、第1658頁。

〔28〕容庚編著《金文編》,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911頁。

〔29〕薛惠引《中山國王世系》,《故宮博物院院刊》1979年第2期。

〔30〕《史記》“卷四十四 魏世家第十四”,第1838頁。

〔32〕刻于大塊的河卵石上,長90厘米、寬50厘米、厚40厘米,上有銘文兩行19字,字型為戰國晚期的三晉字型,其詞曰:“監罟囿臣公乘得,守丘其舊将曼,敢谒後俶賢者。”筆者推測可能為中山亡國後的中山舊臣宿将為守護故國山陵而立。

〔33〕平原省,省會新鄉,新中國成立早期設立,管轄包括黃河以北的河南北部地區和山東西南部,今新鄉博物館又稱平原博物院,以收藏青銅器著稱。

〔34〕河北省文物管理處《河北省平山縣戰國時期中山國墓葬發掘簡報》,《文物》1979年第1期;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編《厝墓——戰國中山國國王之墓》,文物出版社1996年版,第104—110頁。

〔35〕〔36〕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中國田野考古報告集第一号·輝縣發掘報告》,科學出版社1956年版,(圖九十,3;圖版四九,11)第76頁、第77頁,(圖版陸陸,3;圖一一〇,3)第93頁。

〔37〕〔38〕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中國田野考古報告集第一号·輝縣發掘報告》,科學出版社1956年版,(圖版五一,3;圖九五,1)第79頁,(M1:168:圖版五二,2;圖九七,2;M1:176:圖版五二,1);呂章申主編《中國古代青銅器藝術》,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1年版,第147—第148頁。

〔39〕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中國田野考古報告集第一号·輝縣發掘報告》,科學出版社1956年版,(圖版五〇)第78頁;金維諾總主編,孫華本卷主編《中國美術全集·青銅器》(第三卷),黃山書社2010年版,第692頁;中國美術全集編輯委員會編《中國美術全集 23》“雕塑編1 原始社會至戰國”,人民美術出版社2006年版,(圖一六〇)第50頁;中國美術全集編輯委員會編,李學勤本卷主編《中國美術全集 40》“工藝美術編5·青銅器(下)”,人民美術出版社1986年版,(圖一二二)第44頁;中國青銅器全集編輯委員會編《中國美術分類全集·中國青銅器全集 8》“東周2”,文物出版社1995年版,(圖一九一)第54頁。

〔40〕金維諾總主編,孫華本卷主編《中國美術全集·青銅器》(第三冊),黃山書社2010年版,第709頁;中國美術全集編輯委員會編《中國美術全集 23》“雕塑編1 原始社會至戰國”,人民美術出版社2006年版,(圖一六三)第51頁;王素芳、石永士編著《燕趙文化系列·中山國探秘》,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84頁;中國青銅器全集編輯委員會編《中國美術分類全集·中國青銅器全集 9》“東周3”,文物出版社1997年版,(圖一七三)第60頁;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編《厝墓——戰國中山國國王之墓》,文物出版社1996年版,(圖一一三、一八一,5、6;彩版三四,1;圖版一九八)第261頁、第264—265頁;文物出版社編《中國考古文物之美(6)·戰國鮮虞陵墓奇珍——河北平山中山國王墓》,文物出版社1994年版,第46頁;中國美術全集編輯委員會編,李學勤本卷主編《中國美術全集 40》“工藝美術編5”,人民美術出版社1986年版,(圖一〇七)第39頁。

〔41〕[清] 郝懿行著,吳慶峰、張金霞、叢培卿、王其和點校《爾雅義疏》“下之六 釋獸弟十八·寓屬”,齊魯書社2010年版,第3751頁。

〔42〕[東漢] 鄭玄注,王锷點校《禮記注》“卷第七 禮運第九”,中華書局2021年版,第304頁。

〔43〕金維諾總主編,孫華本卷主編《中國美術全集·青銅器》(第三冊),黃山書社2010年版,第708頁;中國美術全集編輯委員會編《中國美術全集 23》“雕塑編1 原始社會至戰國”,人民美術出版社2006年版,(圖一六五)第52頁;中國青銅器全集編輯委員會編《中國美術分類全集·中國青銅器全集 9》“東周3”,文物出版社1997年版,(圖一七二)第60頁;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編《厝墓——戰國中山國國王之墓》,文物出版社1996年版,(圖一一二,A. B. C、一八一,1、2;彩闆三二、三三;圖版一九七,1、2)第261頁;文物出版社編《中國考古文物之美(6)·戰國鮮虞陵墓奇珍——河北平山中山國王墓》,文物出版社1994年版,第43頁;中國美術全集編輯委員會編,李學勤本卷主編《中國美術全集 40》“工藝美術編5·青銅器(下)”,人民美術出版社1986年版,(圖一〇五、一〇六)第38頁。

〔44〕中國美術全集編輯委員會編《中國美術全集 23》“雕塑編1 原始社會至戰國”,人民美術出版社2006年版,(圖一六四)第51頁;中國青銅器全集編輯委員會編《中國美術分類全集·中國青銅器全集 9》“東周3”,文物出版社1997年版,(圖一七四)第61頁;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編《厝墓——戰國中山國國王之墓》,文物出版社1996年版,(圖一一四A、B,一八一,3、4;彩版三四,2;圖版一九九)第264頁、第266—267頁。

〔45〕王素芳、石永士編著《燕趙文化系列·中山國探秘》,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84頁;中國青銅器全集編輯委員會編《中國美術分類全集·中國青銅器全集 9》“東周3”,文物出版社1997年版,(圖一七三)第60頁;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編《厝墓——戰國中山國國王之墓》,文物出版社1996年版,(圖一一三、一八一,5、6;彩版三四,1;圖版一九八)第261頁、第264—265頁;文物出版社編《中國考古文物之美(6)·戰國鮮虞陵墓奇珍——河北平山中山國王墓》,文物出版社1994年版,第46頁;中國美術全集編輯委員會編,李學勤本卷主編《中國美術全集 40》“工藝美術編5·青銅器(下)”,人民美術出版社1986年版,(圖一〇七)第39頁。

〔46〕國家文物局、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編《奇迹天工——中國古代發明創造文物展》,文物出版社2008年版,第160頁;中國美術全集編輯委員會編《中國美術全集 23》“雕塑編1 原始社會至戰國”,人民美術出版社2006年版,(圖一六九)第53頁;中國青銅器全集編輯委員會編《中國美術分類全集·中國青銅器全集 9》“東周3”,文物出版社1997年版,(圖一六五—一六七)第58頁;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編《厝墓——戰國中山國國王之墓》,文物出版社1996年版,(圖四九,A. B. C;彩版一四;圖版九一、九二)第137—141頁;文物出版社編《中國考古文物之美(6)·《戰國鮮虞陵墓奇珍——河北平山中山國王墓》,文物出版社1994年版,第51—56頁;中國美術全集編輯委員會編,李學勤本卷主編《中國美術全集 40》“工藝美術編5·青銅器(下)”,人民美術出版社1986年版,(圖九九)第35頁。

〔47〕河北博物院編《戰國雄風——古中山國》,文物出版社2014年版,第196—197頁;金維諾總主編,孫華本卷主編《中國美術全集·青銅器》(第三卷),黃山書社2010年版,第708頁;中國美術全集編輯委員會編《中國美術全集 23》“雕塑編1 原始社會至戰國”,人民美術出版社2006年第2版,(圖一六六)第52頁;中國青銅器全集編輯委員會編《中國美術分類全集·中國青銅器全集 9》“東周3”,文物出版社1997年版,(圖一七〇)第59頁;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編《厝墓——戰國中山國國王之墓》,文物出版社1996年版,(圖五〇;彩版一五,1;圖版九三)第138—139頁、第142頁;文物出版社編“中國考古文物之美(6)·戰國鮮虞陵墓奇珍——河北平山中山國王墓》,文物出版社1994年版,第47頁;中國美術全集編輯委員會編,李學勤本卷主編《中國美術全集 40》“工藝美術編5·青銅器(下)”,人民美術出版社1986年版,(圖一〇八)第39頁。

〔48〕國家文物局、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編《奇迹天工——中國古代發明創造文物展》,文物出版社2008年版,第159頁;王素芳、石永士編著《燕趙文化系列·中山國探秘》,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69頁;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厝墓——戰國中山國國王之墓》,文物出版社1996年版,(DK:35:圖一七一,3、4;彩版一六,1;圖版九四,1。DK:36:圖一七一,5、6;圖版九四,2)第139—141頁;文物出版社編《中國考古文物之美(6)·戰國鮮虞陵墓奇珍——河北平山中山國王墓》,文物出版社1994年版,第4頁。

〔49〕金維諾總主編,孫華本卷主編《中國美術全集·青銅器》(第三冊),黃山書社2010年版,第708頁;國家文物局、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編《奇迹天工——中國古代發明創造文物展》,文物出版社2008年版,第159頁;王素芳、石永士編著《燕趙文化系列·中山國探秘》,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69頁;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厝墓——戰國中山國國王之墓》,文物出版社1996年版,(XK:58:圖五一、一七二,1、2;彩版一六,2;圖版九五,1。XK:59:圖一七二,3、4;圖版九五,2)第143頁;文物出版編《中國考古文物之美(6)·戰國鮮虞陵墓奇珍——河北平山中山國王墓》,文物出版社1994年版,第50頁。

〔50〕〔51〕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中國田野考古報告集第一号·輝縣發掘報告》,科學出版社2017年版,(圖版七一,2;圖一二〇)第102頁,(圖版七七,3;圖一三〇)第107—108頁。

〔52〕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編《厝墓——戰國中山國國王之墓》,文物出版社1996年版,(圖六一,3;圖版一一五,2)第159—161頁。

〔55〕河南省文物局編《河南省南水北調工程考古發掘出土文物集萃》(一),文物出版社2009年版,第178—179頁。

〔56〕劉炜、段國強主編《國寶·青銅器》,山東美術出版社2012年版,第262頁;中國美術全集編輯委員會編,李學勤本卷主編《中國美術全集 40》“工藝美術編 5 青銅器(下)”,人民美術出版社1986年版,(圖一二五)第45頁;河南省博物館編《河南省博物館》(7卷),株式會社講談社、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第52頁、第180頁。

〔57〕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河南新鄭胡莊韓王陵考古發現概述》,《華夏考古》2009年第3期。

〔59〕邯鄲市文物研究所編《邯鄲文物精華》,文物出版社2005年版,第202—208頁。

〔60〕河北省文化局文化工作隊《河北邯鄲百家村戰國墓》,《考古》1962年第12期。

〔61〕臨城縣文化局《河北臨城縣中羊泉東周墓》,《考古》1990年第8期。

〔62〕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太原市文物管理委員會,陶正剛、侯毅、渠川福編著《太原晉國趙卿墓》,文物出版社1996年版,(圖六八,11;圖版八九,6)第130頁、第131頁;文物出版社編《中國考古文物之美(4)·春秋晉國青銅寶藏——山西太原趙卿墓》,文物出版社1994年版,第48頁;張希舜主編《山西文物館藏珍品·青銅器》,山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91頁。

〔63〕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太原市文物管理委員會,陶正剛、侯毅、渠川福編著《太原晉國趙卿墓》,文物出版社1996年版,(圖六九,1;圖版九〇,2)第131、132頁;文物出版社編《中國考古文物之美(4)·春秋晉國青銅寶藏——山西太原趙卿墓》,文物出版社1994年版,第139頁。

〔64〕〔65〕〔66〕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太原市文物管理委員會,陶正剛、侯毅、渠川福編著《太原晉國趙卿墓》,文物出版社1996年版,(M251:728-2:圖六九,2;圖版九〇,3。M251:488-1:圖六九,3;圖版九〇,5。M251:754:圖版九〇,4)第131頁,第132頁,(圖一八;圖版三〇)第38頁、第40頁,(圖一七;圖版二九)第34頁、第36頁、第38—39頁。

〔67〕劉興林編著《戰國秦漢考古》,南京大學出版社2019年版,第42頁。

〔68〕金維諾總主編,孫華本卷主編《中國美術全集·青銅器》(第三冊),黃山書社2010年版,第622頁;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博物院、長治市博物館,韓炳華、李勇編著《長治分水嶺東周墓地》,文物出版社2010年版,(圖一〇四 C,3;彩版一五,1、2;圖版一三三,3)第301頁;中國青銅器全集編輯委員會編《中國美術分類全集·中國青銅器全集 8》“東周2”,文物出版社1995年版,(圖一三五)第37頁;中國美術全集編輯委員會編,李學勤本卷主編《中國美術全集·工藝美術編5》“青銅器(下)”,人民美術出版社1986年版,(圖五九)第21頁; 邊成修《山西長治分水嶺126号墓發掘簡報》,《文物》1972年第4期。

〔69〕陳夢家編著,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輯《陳夢家著作集·美國所藏中國青銅器集錄》(上卷,訂補本),中華書局2019年版,第652頁。

〔70〕陳佩芬著《夏商周青銅器研究》(全套6冊,東周編上、下),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313頁;上海博物館編《中國の博物館 第8巻·上海博物館》,株式會社講談社、文物出版社1983年版,第187頁。

〔71〕這種生産制造可供選擇的多套的設計理念,在20世紀初的德國,以工業化批量生産的組合得以實作,這就是“德意志制造聯盟”(Deutscher Werkbund),彼得·貝倫斯(Peter Behrens,1868—1940)設計的電熱水壺(其被稱為“德國現代設計之父”),通過對電水壺外形的不同部件的組配,設計出多款壺身,再與不同的材質把手進行組合搭配,其設計制造的原理是一緻的。

〔72〕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中國田野考古報告集第一号·輝縣發掘報告》,科學出版社2017年版,(圖版七四,1、2;圖一二三)第104頁。

〔73〕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博物院、長治市博物館,韓炳華、李勇編著《長治分水嶺東周墓地》,文物出版社2010年版;邊成修《山西長治分水嶺126号墓發掘簡報》,《文物》1972年第4期;山西省文物管理委員會、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長治分水嶺戰國墓第二次發掘》,《考古》1964年第3期;山西省文物管理委員會《山西長治市分水嶺古墓的清理》,《考古學報》1957年第1期。

〔74〕山西省文物管理委員會《山西長治市分水嶺古墓的清理》,《考古學報》1957年第1期。

〔75〕原簡報稱118件為M14所出的所有長铤青銅镞的總數目,其分為7式,但報告并未标明第1式金錯圓頭長身長铤青銅镞和2式金錯小平頭短身長铤青銅镞的數量。報告整理後為12件。

〔76〕山西省文物管理委員會、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長治分水嶺戰國墓第二次發掘》,《考古》1964年第3期。

〔77〕邊成修《山西長治分水嶺126号墓發掘簡報》,《文物》1972年第4期。

〔78〕〔79〕山西省文物管理委員會、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長治分水嶺戰國墓第二次發掘》,《考古》1964年第3期。

〔80〕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博物院、長治市博物館,韓炳華、李勇編著《長治分水嶺東周墓地》,文物出版社2010年版,第376頁、第378頁。

〔81〕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著《中國考古學·兩周卷》,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285頁。

〔82〕李夏廷、李建生《也談長治分水嶺東周墓地》,《中國國家博物館館刊》2012年第3期。

〔83〕《史記》“卷三十九 晉世家第九”,第2021頁。

〔84〕《史記》“卷四十三 趙世家第十三”,第2159頁。

〔86〕朱鳳瀚著《中國青銅器綜論》(全三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84頁。

〔87〕王春法主編《海岱朝宗——山東古代文物菁華》,北京時代華文書局有限責任公司2019年版。

〔88〕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博物院、長治市博物館,韓炳華、李勇編著《長治分水嶺東周墓地》,文物出版社2010年版,(圖九四 B,4;彩版,3;圖版一〇二,5);山西省文物管理委員會《山西長治市分水嶺古墓的清理》,《考古學報》1957年第1期。

〔89〕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博物院、長治市博物館,韓炳華、李勇編著《長治分水嶺東周墓地》,文物出版社2010年版,(彩版四,4;圖版一〇二,6)第238頁、第239頁;山西省文物管理委員會《山西長治市分水嶺古墓的清理》,《考古學報》1957年第1期。

〔90〕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博物院、長治市博物館,韓炳華、李勇編著《長治分水嶺東周墓地》,文物出版社2010年版,(圖一〇四 C,5)第301—302頁;張希舜主編《山西文物館藏珍品·青銅器》,山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06頁;邊成修《山西長治分水嶺126号墓發掘簡報》,《文物》1972年第4期。

〔91〕李學勤、艾蘭編著《歐洲所藏中國青銅器遺珠》,文物出版社1995年版,(圖137)第356頁。

〔92〕〔93〕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太原市文物管理委員會,陶正剛、侯毅、渠川福編著《太原晉國趙卿墓》,文物出版社1996年版,(圖一八;圖版三〇)第38頁、第40頁,第39—40頁。

〔94〕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長子縣東周墓》,《考古學報》1984年第4期。

〔95〕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太原市文物管理委員會,陶正剛、侯毅、渠川福編著《太原晉國趙卿墓》,文物出版社1996年版,(圖六八,11;圖版八九,6)第130頁、第131頁;文物出版社編《中國考古文物之美(4)”·春秋晉國青銅寶藏——山西太原趙卿墓》,文物出版社1994年版,第48頁;張希舜主編《山西文物館藏珍品·青銅器》,山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91頁。

〔96〕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博物院、長治市博物館,韓炳華、李勇編著《長治分水嶺東周墓地》,文物出版社2010年版,(圖一〇四 F)第306頁。

金烨欣 廈門理工學院講師、博士

(本文原載《美術觀察》202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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