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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買的手機号為何“難斷前緣”?該管一管了

近日,廣州陳先生手機收到一條“追債”短信:“劉某某……因欠款逾期多次溝通無果,我方團隊今天已開車出發前往你戶籍所在地和機關分别進行核實……”陳先生很納悶,劉某某是誰?劉某某的欠款短信怎麼發到自己手機上了?打電話問營業廳後才知道劉某某是該手機号的前号主。

因購買到“二手号碼”遭遇短信電話騷擾、無法新注冊App的使用者不在少數,如何才能讓手機号“幹幹淨淨”回歸使用者?對此記者展開了調查。

新買的手機号遭遇“前任”騷擾

陳先生除了三天兩頭收到“追債”短信,還時常接到這個手機号的“幽靈”叫車服務。

新買的手機号為何“難斷前緣”?該管一管了

圖為廣州陳先生手機收到一條平台發給前号主的“追債”短信。

“你好,我的車到了,你人在哪?”2022年1月初的一天,陳先生又接到一個網約車司機的電話。“我明明沒有叫車,司機為什麼打給我?”陳先生告訴記者,現在這個“138”号段中國移動的手機号是2020年12月購于廣州天河城某通信公司,自己從未使用該手機号注冊網約車賬号。

陳先生通過網約車客服查詢發現,使用該手機号的網約車使用者近一年來一直在使用該号叫車,且2022年1月還有一單網約車欠款未繳。

陳先生表示,自己已經買這個号一年多了,不明白為何前号主還能使用該手機号注冊的網約車賬号。“如果我自己想用這個手機号注冊網約車賬号,豈不是還要先幫他還錢?”

随後陳先生打電話給移動客服,對方表示需要使用者自行打電話給App平台,陳先生很不滿,“前手機号主到底注冊了多少個App我也不掌握,難道要我挨個打電話給平台嗎?”

不僅如此,陳先生還發現該手機号的微信賬号已被注冊。此前就有山東網友表示,自己的手機換号忘記解綁微信,新号主通過短信登入使用者微信,向其親友騙取了6000元。

家在湖南的張同學去年來廣州上大學後新辦了一個新手機号,他就曾接到過自稱是該手機号“前任”号主打來的電話,對方說自己某App的賬号還綁定在這個手機号上,有個驗證碼發到這個手機号上了,要張同學把驗證碼告訴他。張同學認為無法确認對方的身份,便拒絕了。之後對方還經常打電話發短信過來騷擾張同學。

新買的手機号為何“難斷前緣”?該管一管了

圖為廣州市民陳先生從未去過重慶雲陽縣,卻多次收到雲陽縣雙江街道辦發來的短信。

“二手号碼”出現重大隐患

使用者為何會購買到二手手機号?當初購買時銷售人員是否告知?陳先生找到購買手機号的廣州天河城某通信公司,該公司從業人員表示,現在136、137、138這些号段放出來的手機号基本都是二手的,有的甚至是三手、四手的,要想買到全新的,基本都是187、188這些号段。“如果客戶沒有問,我們也不會專門說。”從業人員說。

中國移動廣東分公司有關負責人表示,由于手機号碼資源的稀缺性,當客戶所使用的号碼銷号之後,會先經過一段時間的當機,然後重新發放給新的客戶使用,根據電信服務規範相關要求,電話号碼當機時限最短為90日。

廣州天河城某通信公司從業人員說,号碼登出一般分為主動登出和被動登出。對于主動銷号的使用者,從業人員會告知他們及時解除相關綁定;但對于欠費銷号的使用者,就會出現銷号後手機号與第三方平台的綁定沒解除的情況。

深圳市消費糾紛評審專家、北京市東元(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鄧永認為,放在過去,手機号登出之後“冷靜”一段時間,對後續号主的使用不會有太多影響。然而随着移動網際網路的興起,各種App應用都要綁定手機号,手機号的功能不局限于通信層面。是以,過了“冷靜期”之後重新投放進市場的手機号,有可能依然保持着與App應用千絲萬縷的聯系。

那麼手機号登出後,使用者與各大App應用綁定的關系,營運商能否為之解綁?中國移動廣東分公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已銷戶手機号碼重新放号前,原有的中國移動相關業務均會徹底清理。但号碼與其他第三方賬号的綁定關系,營運商并不掌握。

記者調查了解到,第三方公司也并不知道該手機号是否在通信層面已登出、何時登出。某網約車公司從業人員向記者透露,就曾有使用者叫了一個距離非常遠的網約車,下車之後沒有主動付款,之後手機号登出了、綁定手機号的網約車賬号不再使用,該筆車費也遲遲沒有繳納,“我們會發短信提醒使用者付車費,但是實在聯系不上也沒有辦法。”

這意味着,由于營運商與第三方公司就使用者手機号是否已登出等問題尚未建立起溝通機制,不僅限制了新使用者正常使用App的權利,第三方公司也遭受到經濟損失。

期待号碼“全流程”登出

深圳的王女士認為花同樣的錢購買到二手手機号有些不值,“我購買手機号時專門問了,從業人員稱新手機号和舊手機号在售價和套餐上沒有什麼差別,舊手機号也并非更加優惠,但舊手機号卻在使用權益上有了差别,我不能接受。”

鄧永認為,回收再利用的手機号在重新啟用時,營運商應當保障新使用者的利益。營運商對手機号碼進行二次銷售時,應當告知消費者該号碼是二手手機号,可能會給消費者帶來不便或損失,否則就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

此外,當手機号新使用者在遇到号碼被占用等情況時,這意味着消費者的正常使用權被限制。營運商收到新使用者的投訴後,應當主動聯系第三方平台,将原使用者對應的手機号與平台解除綁定,以免侵害消費者和第三方平台的權益。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孟博認為,營運商可通過各種方式盡力解除号碼之前綁定在App上的業務,可嘗試和網際網路平台聯合起來建立一個體系,使用者登出手機号時同步通知各大平台。據悉,有通信營運商已推出網際網路注冊清理服務,可清理手機号碼在部分網際網路企業的注冊資訊。“也期待更多的網際網路平台加入其中,共同保障使用者的正常使用權。”孟博說。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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