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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愛一個人,是想結婚的。

真正愛一個人,是想結婚的。

我喜我生,獨丁斯時。

真正愛一個人,是想結婚的。

昨天和老友見了一面。

她看起來心情格外好,一邊涮火鍋跟我聊着天,眼角眉梢都帶着笑意。

我說:“雖然我們确實有段時間沒見了,但你也不至于開心到要飛起來吧。”

她白了我一眼說:“跟你講,我要結婚了!”

我剛夾起來的茴香小油條又掉回了盤裡:“什麼鬼?!我怎麼不知道???”

老友哈哈大笑,給我看了一條朋友圈,是她男朋友發的。照片是兩個人假期出遊的合照,配文是:

“順利的話我們結婚,不順利的話我們晚點結婚,我的意思是,我不會錯過你。”

她說:“後來我想如果那天他就跟我求婚的話,我一定會原地嫁給他的!”

我這位老友其實之前的感情路走得蠻坎坷的,也是以她一度覺得,是不是根本就不會有人帶着滿分誠意去愛另一個人。

直到現任出現。

就像胡杏兒那時候說的,前前任教她做懂事的女人,前任教她做溫柔的大人,唯有現任,讓她做一個開心肆意的孩子。

真正愛一個人,是想結婚的。

老友說:“被用心愛着的時候才真的明白愛是什麼,不用問,心裡自有答案。是以……如果哪天很突然地收到我的請帖不要太吃驚哦!畢竟真的愛一個人,就是想要結婚的~”

《怦然心動》裡說:“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你看,遇到對的人,真的是一件很甜很幸福的事情呐。

真正愛一個人,是想結婚的。

年輕時候的周恩來在日記裡寫:“我想,我守着素食、不婚兩個大主義,生命不說可以長了很多年。”

但是遇見鄧穎超以後他說:

“我這一生都是堅定的唯物主義者,唯有你,我希望有來生。”

獨身主義,志存高遠,可在遇上命定人的時候還是失了方寸、亂了原則。

因為遇見你是以才想結婚,和你在一起,結婚這件事就沒想過和别人。

愛情最好的意義不就是這樣嗎?雙向奔赴,一生一世一雙人。

突然想起之前我問過一個已經結婚的朋友,是什麼讓他們下定決心要去領證的?

朋友說就是一些很日常很細碎很簡單的小事情,堆積到某一刻,他們就開開心心地去辦婚禮了。

她說:

“結婚的想法很多時候是一瞬間冒出來的。

某個清晨你睡醒時看到他的臉,覺得他怎麼這麼可愛;某天夜裡和朋友在外面喝了點酒,他來接我回家一點都不惱,還笑眯眯地說我臉紅紅的很可愛;

某個他出差的晚上突然覺得世界都消失了一半,半夜電話打過去,他睡意朦胧卻一直耐心地回答我關于安全感的所有問題……下班回家提着我愛吃的菜,周末開車陪我去很遠的花卉市場買很多很多花……

這些Sweet time,都讓我想嫁給他無數遍。”

我還記得她說完以後眼睛裡亮晶晶地跟我講:“我好幸運啊,他也是。”

真正愛一個人,是想結婚的。

遇見對的人是什麼感覺?

大概就是人潮洶湧你卻再也不會害怕孤獨,因為你心裡住着一個人,給了你滿分的安全感。

因為真心喜歡你的那個人,給了你世上最珍貴的偏愛。

真正愛一個人,是想結婚的。

村上春樹說:“充滿偏見的愛,才恰恰是我在這個不可靠的世界上,最為充滿偏見地愛着的東西。”

我們都是這世上普通且平凡的人,但因為被愛着,我們就在别人心裡成了最特别的人。

是以我希望我們都牢記,婚姻不是生活的必需品,但如果要結婚,請一定選擇一個真正讓你想結婚的人。

累的時候有人可以依靠,開心的時候有人可以分享,周末一起窩在沙發上打遊戲看電視,一起逛街一起旅行,一起發現生活裡更多美好的存在,這才是“兩個人的意義”。

點亮“在看”,希望會有那樣一個人出現,讓你覺得餘生的每一天都充滿盼頭。

希望你可以和TA一起開啟人生的新篇章,把愛意裝進日複一日的日常裡。

不将就,不退讓,一定要和雙向喜歡的人一起,過期待的生活,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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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愛一個人,是想結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