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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維權速報丨卸貨緻使用者腳踝被砸傷,快狗打車:願墊付

作者:澎湃新聞

實習生 王沫初 澎湃新聞記者 吳琪

近日,北京的郝先生向澎湃品質報告投訴平台(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他2022年1月10日通過“快狗打車”平台下單運輸自己的電瓶車。到達目的地後,司機幫助他卸貨時,電瓶車不慎砸傷了他的右踝。經醫院診斷,其傷處為外傷、軟組織感染。

郝先生稱,自己先後兩次前往快狗公司協商處理方案,但均未與企業就相關金額達成一緻。

1月21日,澎湃新聞介入此事。快狗公司負責人表示,願承擔郝先生醫療費、打車費與誤工費,待對方提供收入證明等材料後,便可确定具體墊付金額。雙方目前已就解決方案基本達成一緻。

消費者投訴:

郝先生說,由于需要運送電瓶車,他在“快狗打車”上預約了2022年1月10日的貨車訂單。車輛開到目的地後,司機幫助搬運電瓶車時,他的右腳踝意外被電瓶車砸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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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先生的訂單截圖。

郝先生提供的訂單截圖顯示,此訂單“未包含搬運服務”。但他認為,自己的受傷是司機搬運導緻的,因而快狗仍需對此負賠償責任。

郝先生表示,他1月11日在家休息了一天後,仍感到傷處十分疼痛,便于次日前往快狗公司的北京總部“讨個說法”。對此,快狗相關從業人員告訴他,他需要先前往醫院對傷處作出相應診斷,之後才可以計算相關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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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2日北京大學人民醫院為郝先生開具的檢查報告單

1月12日,郝先生前往北京大學人民醫院診斷傷口,醫院診斷書認定為“外傷、軟組織腫脹”。1月15日,他又前往北京中醫藥大學第三附屬醫院,該院将傷處認定為“下肢軟組織感染”及“瘡瘍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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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5日,北京中醫藥大學第三附屬醫院給郝先生開出的病休證明。

郝先生說,1月18日他帶着醫院的診斷材料,第二次前往快狗公司的北京總部協商賠償方案。他要求快狗公司賠償自己的醫療費、打車費、誤工費及精神損失費共計一萬餘元,但對方表示隻能賠付800元的醫療費與打車費。

企業回應:

1月21日,澎湃新聞就此事聯系快狗打車。

快狗相關負責人回應稱,1月12日,使用者第一次前往公司協商解決方案時,因缺少醫院證明材料無法認定受傷情況。之後,使用者1月18日第二次來公司協商賠償,主張賠付誤工費,但又缺少收入證明的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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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先生目前的受傷情況

該負責人表示,經了解,使用者訂單中并不包含“搬運服務”,司機的行為隻是幫忙,賠償責任需由司機承擔。司機本人在得知此糾紛後,也在責任認定上提出異議。公司出于使用者體驗,願意先墊付使用者的醫療費、打車費與誤工費,但不支援使用者所主張的精神損失費。

該負責人稱,稍後待使用者提供其收入相關證明後,快狗将據此計算誤工費的金額,與醫療費、打車費一并墊付給使用者。

1月21日,郝先生聯系澎湃新聞表示,接受此解決方案,雙方已基本協商一緻。

責任編輯:湯宇兵 圖檔編輯:蔣立冬

校對:栾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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