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繼陝西一公司高管家暴妻女事件之後,又一家暴事件上了熱搜。西安一女子發視訊自稱當全職媽媽6年,多次當孩子面被丈夫家暴。目前當地婦聯已确認接到求助,情況正在調查中。
該女子在視訊中除了曝光3次家暴細節,也曆數生活點滴,譬如“我養你變成我借你”,老公一個月給她500元生活費還要打借條。一時網友熱評不斷,不少人質疑為什麼能容忍卑微的生活?也有律師為離婚出謀劃策,提醒受害人一是每次家暴都要報警留證據,二是趕緊找工作有利于争奪撫養權。
對于旁觀者來說,“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是很容易的事。但抛去各人受生長環境、教育背景、性格等差異的限制,設身處地為受害者想一想,會發現這是個能力問題,但又不止是能力問題。
通常,家暴中的受害者一般都是弱勢的一方,對弱勢者來說,憑個人力量想要擺脫家暴,會遇到重重困難:譬如如何結束一段婚姻關系并争取到自己的權益、獲得一份工作、獨立帶孩子……每個生活難題,都可能讓她對家暴多了一分忍耐。
在此前的家暴案中,“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這樣的規勸我們聽着很耳熟,事實上,耳聞或目睹家暴,可能對兒童造成精神傷害。對于有家暴史的家庭,受害人如果“為了孩子忍一忍”,其實是害了孩子。
自助者天助之,對每個受害者來說,都迫切地需要更大的能量脫離家暴的泥淖。
第一步,有說不的勇氣。
法律一直是為受害者撐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任何人在遭受家庭暴力時,都應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第二步,讓沉默者發聲,讓無力者有力。
每個或被曝光或還暗藏在婚姻外套下的家暴案例都應引起整個社會的關注和警惕。面對施暴者,我們少用“家務事”為自己的怯懦找借口,該舉報就舉報。讓施暴者不光承受法律的制裁,也震懾于社會壓力不敢铤而走險。
相關部門也應對受害者施以多方面援助,比如關注受害者及受害者子女的身心健康,幫助就業等。
反家暴既要有“零容忍”的态度,也要有“零容忍”的行動。讓我們行動起來,不再給施暴者機會。
現代快報評論員 荼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