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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代表建議規範休閑海釣,鞏固漁業資源修複成效

澎湃新聞記者 姚似璐

随着海洋旅遊業發展,以海釣為主的小型休閑船艇逐漸興起。浙江省人大代表、平太榮遠洋漁業集團有限公司總輪機長餘雄偉向省十三屆人大六次會議送出《關于規範休閑海釣産業,鞏固漁業資源修複成效,確定海上安全的建議》,呼籲盡快規範化管理小型休閑船艇海釣。

據餘雄偉介紹,舟山市普陀區有從事海釣的小型休閑船455艘,當地已成立小型休閑船艇管理組織,但海域仍存在大量外地小型休閑漁船,其營運範圍不受限制,擅自從事海釣作業。

“舟山海域位于長江口淡海水交接處,餌料充沛,是野生大黃魚的天然産卵場。1970年代後,因大肆圍捕越冬場親魚(發育到性成熟階段,有繁殖能力的魚),曾導緻野生大黃魚瀕臨滅絕,經過多年增殖放流和整治修複,資源才有所恢複。”餘雄偉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舟山海域目前正值大黃魚越冬季,大量海釣船艇集中在越冬場,天氣較好時每天有一兩百艘,部分經營者長時間、高頻次出海,每日捕撈數百斤,多是可産卵的親魚,對大黃魚種群恢複極為不利。

他表示,外地從事海釣的小型遊艇大多未配備安全裝置,航行中無法實時監控,且活動範圍與捕撈水域、貨輪航道多有重疊,存在橫穿航道、夜間航行等,碰撞事故時有發生。應盡快将小型休閑船艇集中的浪崗山列島、兩兄弟島、海礁島等列入舟山市國家級海洋特别保護區範圍,對海釣船舶和人員分别進行備案和發放海釣證管理。為保護大黃魚洄遊與繁殖,建議上述地區每年在野生大黃魚越冬期和抱卵期禁止海釣。

他還提出,應在全省沿岸海域通過劃設休閑漁業專用水域,區分漁業生産和休閑漁業,把漁場還給漁民,并參照專業漁船管理規定,在小型休閑船舶證書上載明航行範圍,杜絕跨海區現象。農業農村、海事、漁業、海警、港航、交通、自然資源等部門應合力為小型休閑船艇屬地管理提供組織保障,建立包括經營主體、活動區域、作業方式、經營規模、人員素質、管理措施等一整套規章制度。

責任編輯:謝春雷 圖檔編輯:樂浴峰

校對:栾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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