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劉學州遭遇了被父母的拉黑事件,情感上來說作為看客的大部分人,接受不了這樣的反差。心想天底下怎麼還有這樣的父母?
6000元就把孩子給“賣”了,現在孩子主動找回來。剛團圓不足一個月,怎麼就鬧掰了呢?
動不動就拉黑,那不是你們的孩子嗎?“賣掉”的孩子,也是從你們身上掉下來的肉呀,也是你們嘿嘿呦呦,偷偷摸摸(未婚)的傑作呀。
是嫌棄一次對孩子的傷害,不足以緻命,不夠狠嗎?
還得要繼續傷害第二次,就不信甩不掉你?
當然了劉學州的父母不承認是“賣”了孩子,他們說得好聽一些,當初是家裡比較窮,為了不讓孩子受苦,給他找了一個好人家。
還說了當時那戶人家的男女主人翁的工作,都是體制内的。就把孩子給了他們,然後,他們看自己生活條件不好,就留下了6000元給他們。
這話說得真漂亮,但是有點無恥。他們家(抱走孩子的)的錢多到都能随便給人了?那個年代一出手就是給6000元?
就不能是200元,500元意思意思?哪怕是5000元呢?非要給6000元。
這個世界上還有嫌棄自己家裡錢多的,若是真的沒有要,他們會主動給錢?事實證明,後來這個孩子他們并沒有自己養,而是轉手“賣給”了别人。
到底是誰在這個問題上撒謊了呢?相信每一個人都會有判斷的。
劉學州說,當初父母“賣掉”自己的時候,是收了錢的,這個錢用來當父親娶母親的彩禮了。他得知收錢之後,還是很生氣的。
怎麼能“賣”孩子呢?
他透露他的父親結過4次婚,他的母親結過3次婚,每一次結婚,幾乎都有生孩子。等于現在劉學州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孩子有5、6個。
本來父母拉黑他之後,他是想要起訴他們的。但是,他想到若是起訴了他們,和自己有血緣關系的兄弟姐妹,肯定會受罪的。
然後,打消了這個念頭,不是為了父母,而是為了兄弟姐妹着想。不過,僅僅過了一天,他就改變了這個想法。
因為他看不慣父母撒謊,肆意地來抹黑他,他忍無可忍了。他隻能對不起兄弟姐妹了,要和這一對夫妻法庭上見,看看到底誰才是不占理的一方?
自己發了要起訴父母的聲明,他的父親看到後還給他道歉,他說看到了道歉很開心,但是,法庭上見,見不得你們撒謊時醜惡的嘴臉。
1月19号淩晨,劉學州在微網誌連發4條消息,說自己沒有要求父母在河北買房,他們颠倒黑白,還把賣我說的那麼理所當然,法庭見!
現在可以肯定的是,他們鬧掰和房子有關,不過,這裡面有好幾種說法。
劉學州的母親說,他讓我們買房子,就是把我賣了也買不起房子呀。還說我死了跟他有什麼關系,真的氣死了。
她強調拉黑劉學州,就是想要過回平靜的生活。
本來她給劉學州說的是,先讓他好好上學,等畢業之後再說房子的事情。可是,劉學着不依不饒,她隻能将其拉黑。
劉學州說,他的母親拉黑她,并罵他是白眼狼。
他否認堅決要買房的說法。他說當初他的原話是這樣說的,學校就要放假了,想要有一個屬于自己家,讓父母給自己在河北買房或租房。買房哪怕是一個一房間,租房哪怕是和别人合租。
這樣就可以了,就是提到了這樣的一個要求,然後就被父母拉黑了。他嫌棄父母撒謊了,他說自己沒有說過,非要逼他們買房子。
為何不能租一個呢?
至于生母說的借錢讓他去三亞旅遊,劉學州說真是驚掉下巴了,什麼時候借錢讓我出去玩了,給錢是讓我買禮物,可是,最終到了家門口,都沒有讓我進。
怎麼好意思說讓我和你們同住呢?
劉學州的父親說的是,一切皆因房子而起,相認之後,他給劉學州留下幾千元錢,并且主動承擔他的學費。
但是,經濟能力有限,買不起房子。還說劉學州怎麼不說他們對他的好。
看到這裡,很多網友說,劉學州有點太過了,剛認親就要父母買房子,劉學州為此還遭受到了網暴。
劉學州的回應是,說他們經濟能力有限,來攻擊我的那些人,他有錢養小三、四,卻讓自己的親兒子拎着大包行李下火車找飯店住?
和小三小四在一起的時候怎麼不說呢?
況且我是通過網絡聯系上的他,天眼查上看到他有三家公司,營業執照上都有他的電話,現在出來颠倒黑白,好玩嗎?
他恨現在自己的父母謊話連篇,并且喊話他們,法庭上見。同時,劉學州在和父母相見的時候,還錄音了。
他放了生母怒吼的錄音“誰讓他們(養父母)抱的?他們不抱,還有别人家好的(好人家)抱呢”。
很難想象,這竟然是一個母親對一個孩子說的話,意思反正是“賣定了”,隻管生不管養。就是這樣的一個母親,還嫌棄兒子不道德,私下裡的通話都要錄音。給他們在一起留心眼。
不要忘記,他身上流的是誰的血?他是那兩個人的傑作?今天他的種種惡行(有的話),你們也應該受着,因為是你們塑造了今天的他,是你們成就了今天的他。
若不是4歲的時候,他就失去了父母(養父母),沒有了父母的愛。他能會是今天這個樣子,若不是從小就被人罵野孩子,他能成為今天的這個樣子?
他4歲的時候,就懂得察言觀色了,六年級就開始打工賺學費了,他四歲的時候,就知道人情冷暖,人心險惡了。
現在見到了自己的親兒子,知道了他有狡猾的一面,竟然說他不道德。道德不道德,這不是你們造成的嗎?不是你們的優秀基因,傳給他身上,讓他發揚光大了嗎?
真的有臉說?
若是不想對這個生命負責,對這個孩子負責,當初為何要生下他來呢?
本來就是大人造成的錯誤,而且是一錯再錯(犯法了),現在竟然要讓一個孩子來承受,這麼大的痛苦。他才15歲呀,能承受的了嗎?這麼多年,給他造成的傷害,就算是給他買一套房子,能彌補給他帶來的創傷嗎?
當年把兒子“賣”了6000元,現在孩子找回來了,因為房子的問題,再次拉黑孩子,企圖抛棄孩子,還罵他是白眼狼。
這事做得多少有點不道地,兩個加起來一百多歲的人,和一個15歲的孩子,曾經被自己“賣掉”的孩子,對薄公堂,千年之後這應該也是一個“美談”了吧?
相對比再看看孫海洋,再看看堅持幾十年跨越萬裡之遙,尋找孩子的父母。都是為人父母的,差距怎麼就那麼大呢?
若是有問題了,孩子有問題了。難道該反思的不是自己,而是一個15歲,還未成年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