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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己之力粉碎摩拜公司惡意起訴,擊敗兩著名律師,18頁答辯狀在此!

1月15日晚間,我發表文章《網易丁磊道歉,讓我想起那家喪心病狂的“水蛭”公司》講述了2017年我與摩拜公司打官司的簡單過程。最終,以摩拜公司敗訴結束。有讀者想看我當時自己寫的答辯狀,現在将答辯狀初稿分享給各位。

一己之力粉碎摩拜公司惡意起訴,擊敗兩著名律師,18頁答辯狀在此!

答辯狀分為三個部分:

第一,對摩拜起訴的幾個侵權詞語進行解釋,證明詞語使用恰當,内容并無造謠。因為判定侵犯名譽權的關鍵條件是兩個:1、明顯的侮辱性詞語;2、造謠。

第二,解釋磐石之心是誰,證明我寫文章并非主觀要攻擊摩拜。

第三,出示摩拜找人寫黑稿抹黑磐石之心的證據。昨天文章中我點名了兩個自媒體,有一個已經被永久封号,另一個則連夜緊急登出了自己的公衆号。

一己之力粉碎摩拜公司惡意起訴,擊敗兩著名律師,18頁答辯狀在此!
一己之力粉碎摩拜公司惡意起訴,擊敗兩著名律師,18頁答辯狀在此!

其實,當時參與收錢寫黑稿抹黑磐石之心的自媒體還有很多,我就不一一點名。因為這些收黑心錢的自媒體基本都銷聲匿迹了,我就不再替他們宣傳了。這充分證明:做壞事,走歪路,走不長的。

當時就有朋友私下裡告訴我,主導那次抹黑磐石之心項目的人竟然是科技網際網路圈子裡的自媒體,是四個字的,這位老大姐是一位挺不錯的人,我真不相信她能接下那個唇亡齒寒,落井下石,明顯抹黑的違法勾當。

這事當時我本可以報警處理,如今時過境遷,5年了,我也不再追究了,希望這位老大姐能私下裡自己忏悔。

另外,對于前摩拜總經理,公關負責人,我想告訴你們,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走夜路小心點!

這份自我答辯狀為律師提供了非常好的答辯素材,讓并不了解共享單車行業的律師也可以迅速把相關法律與案件相結合,為勝訴打下了堅實基礎。

我記得在庭審現場一個細節,摩拜一方當場拿出一堆獲得的獎牌獎杯獎狀,證明自己的是國家支援的科技創新企業。被我現場揭露,那些獎牌獎杯都是花錢從媒體買的,搞得對方難以下台。

對方律師現場拿出了“養水蛭”池塘的圖檔,将此作為我使用“水蛭”形容摩拜是侵犯名譽權的證據,結果被法官當場呵斥:“這麼惡心的圖檔,與本案毫無關系,快拿走。”

對方兩個律師,每個10萬元代理費,還是上海和杭州知名律所知名律師,在面對磐石之心這場官司的時候,手足無措,狼狽不堪。

這說明和正直、客觀、深度的媒體人打專業的官司具有超高難度。對方律師實在是小瞧了磐石之心,認為一個自媒體怎麼可能打敗知名律所的律師。可惜,他們失算了。

雖然我不懂多少法律條款,但是我的文章毫無瑕疵,加之十多年的持續寫作,鍛煉了極強的邏輯思維能力和辯論能力,我用18頁答辯狀回應他們半頁A4紙的《起訴書》,以徹底碾壓的優勢取勝。

是以,各位讀者,在寫文章的時候,一定要對自己的文章内容真實性負責,要謹慎用詞,要把這種謹慎貫穿到每一次文章寫作中。

發出去的文章,就像是潑出去的水,講出去的話,擲地有聲。同時,要堅信言論自由,輿論監督是國家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力,不要被任何的恐吓吓到。

涉及本案的相關文章如下:

被起訴文章:《摩拜融資6億美元仍是“水蛭”的命,一旦投資斷檔立即死掉》

被告人王斌自我答辯狀

尊敬的法官及合議庭:

我是本案的被告人王斌,筆名磐石之心。由于本案涉及到一個特殊行業領域——媒體輿論監督業,是以本案或許離不開媒體行業本身客觀存在的一些行業慣例。作為這個案件的當事人,我希望從行業本身的角度來表達我對本案的一些觀點:

一、文章的用詞不涉及侵犯名譽權

在文章使用“水蛭”、“提線木偶”、“病狐狸”等詞句是文章論點需要,為了讓普通讀者也能輕易看懂行業深度分析稿

首先,我在文章中表達的觀點之一是:摩拜一直燒錢,現有的盈利模式無法覆寫成本,依靠投資人的錢活着。為了更形象的闡述這一觀點,我利用“水蛭”這一動物來進行比喻。被摩拜起訴後,我去查了百度百科。水蛭,俗名螞蟥,在《神農本草經》中已有記載,具有很高的藥用價值。也有讀者在我的文章後面留言“水蛭是一種藥材”。

而“提線木偶”、“病狐狸”這兩個詞語是為了形象的解釋我的另一個觀點:騰訊投資摩拜是為了搶奪微信支付場景和入口。據極客公園4月17日文章《摩拜單車日訂單量超2000萬》,這就意味着每日有2000萬次支付。而在全國超過1000萬次的支付場景本就不多,加之支付寶與微信支付的支付入口戰越來越激烈,是以騰訊連續參與摩拜融資,以及支援摩拜海外拓展,我認為這都是為了豐富支付場景、搶占手機移動支付市場。對于網際網路巨頭來說,豐富支付場景的戰略意義遠遠高于摩拜是否盈利。

是以為了闡述共享單車在巨頭支付戰中的位置與角色,我使用“摩拜隻是一隻投資者的‘提線木偶’”來形容這種角色關系。而“不堪一擊的“病狐狸”,卻以為自己成了老虎”則取自成語“狐假虎威”,為了更加形象的解釋摩拜依靠融資生存,自身暫時不具造血能力的事實。

磐石之心使用這幾個形容詞來論證觀點,目的隻是為了讓文章更加易讀,這也是很多作者的通用寫作方法,在中國小作文課上就被廣泛教授。我們耳熟能詳的許多著名文章裡也有類似的修辭和比喻用法,比如,1958年12月1日,毛主席在中共八屆六中全會期間有發表了《關于帝國主義和一切反動派是不是真老虎的問題》就提出“一切反動派都是紙老虎”。魯迅《墳·論“費厄波賴”應該緩行》:“至于‘打落水狗’,則并不如此簡單,當看狗之怎樣,以及如何落水而定。”很多文章中被廣泛引用的例句:我們要痛打落水狗。

是以,紙老虎、落水狗與水蛭、提線木偶、病狐狸都是非常形象的比喻,是寫作的一種修辭手法,并無主觀惡意。

其次,摩拜CEO親口說不知盈利模式,盈利無法覆寫成本也是行業共識。對于摩拜無法盈利,磐石之心并未僞造任何事實。

2016年11月18日,《東方早報》文章《摩拜創始人胡玮炜:談盈利還早》中胡玮炜說:“現在談盈利的問題還太早了,我們的創業團隊還沒有思考過這個問題。”

2016年12月24日,《第一财經日報》文章《摩拜單車CEO王曉峰:現在不去想怎樣盈利》中王曉峰說:“如果我有30%的利潤率,為什麼要找投資者?為什麼讓他們來跟我們一起分錢?我們之是以還在不停地找投資者,就是因為沒有清晰的盈利模式,希望别人給我錢,讓我活下去、讓我們繼續發展,讓我們跑得比别人快,然後一起找盈利模式。是以說到創業項目,現在談盈利還太早了。”

2017年2月26日,創業邦雜志釋出文章《摩拜CEO:失敗了,就當做公益吧》中有這樣的一段話:

除了使用者的使用問題,還有人質疑摩拜單車“盈利問題沒解決,是一種創業套路,通過炒作、騙風投”。對于這類問題,胡玮炜表現的非常從容:“商業模式不一定非要找,不論是對社會還是對個人,隻要做的事情非常有意義,非常有價值就可以。如果我不去做的話,我會很難受。創業的路上,最大的競争對手永遠都是自己。就算這次失敗了,那也是一項公益。”

而許多媒體對摩拜成本、盈利模式的質疑也從未停止過。摩拜從2016年10月開始累計融資大概為65億元,還有媒體提供資料顯示,摩拜投放的單車數量為600萬輛。

2017年7月15日,金華新聞網的文章《想用兩輛摩拜單車,造輛四輪自行車》中寫到:“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東陽負責人劉子兼說,韋某拖走的車屬于Classic(經典)系列,硬體制造成本為每車2384.95元,其中車鎖部分造價最高,單個車鎖價值1000元人民币。”

德國《經濟周刊》的文章《白癡經濟:中國的共享泡沫》中談到摩拜的成本為250歐元(約合人民币1978元)。也有媒體報道,CEO王曉峰對于第一代摩拜單車的成本曾表示,是299元押金的20倍,是以媒體猜測為6000元。

随着制造技術進步,摩拜推出Lite版,是以成本肯定是有所下降。我們若以摩拜單車平均成本1500元每輛計算,600萬輛的造車成本就高達90億元;如果以平均1000元每輛計算,總造車成本為60億元;即使以平均每輛800元計算,造車成本也高達48億元。

如果再加上每輛車的運維、維修成本,摩拜融資的65億元顯然并不充裕,是以必須持續再融資。

對于摩拜高成本營運,國外,國内媒體都有過激烈質疑:

7月29日德國《經濟周刊》發表了一篇題為《白癡經濟:中國的共享泡沫》的報道,評價中國發展迅速的共享單車摩拜單車前景堪憂,并直言其為“白癡經濟”。

一己之力粉碎摩拜公司惡意起訴,擊敗兩著名律師,18頁答辯狀在此!

2017年08月04日《深圳商報》文章《共享單車營運商該好好算算賬了》中寫到:一旦資本故事無法成為現實,算賬的時代或許就會比我們預期得要來得早。雖然滴滴出行的估值已經高達450億美元,并且完成了新一輪55億美元融資,但除了靠一輪又一輪的融資之外,盈利之路還遙遙無期。

綜上所述,質疑摩拜成本過高、盈利模式欠缺、盈利難以覆寫成本等并非磐石之心首創,更非捏造。而且任何企業都不可能一直依靠融資生存下去,盈利是哪家企業都無法回避的現實,何況融資已經進入E輪,再不盈利真的風險極大。

再次,《交通運輸部等10部門關于鼓勵和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明确提出共享單車存在的問題,并且鼓勵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

在磐石之心撰寫《摩拜融資6億美元仍是“水蛭”的命,一旦投資斷檔立即死掉》後,恰逢交通運輸部等10部委聯合出台《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明确提出“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是分時租賃營運非機動車“,這是為共享單車屬于經營性企業而非公益性機構進行的定性。

《指導意見》同時提出“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存在車輛亂停亂放、車輛營運維護不到位、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使用者資金和資訊安全風險等問題。”已經為政府所關注并重視。

《指導意見》第十二條還提出“企業對使用者收取押金、預付資金的,應嚴格區分企業自有資金和使用者押金、預付資金,在企業注冊地開立使用者押金、預付資金專用賬戶,實施專款專用,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門監管,防控使用者資金風險。”而押金的監管問題從第一家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企業創立至今,就一直伴随着該行業的發展。尤其是最近,群眾對此的擔憂甚至恐慌,已經到了非常嚴重的程度,相關的報道如下:

2017年11月30日,鳳凰網科技刊登的《摩拜ofo被曝資金告緊 已挪用60億使用者押金補缺口》寫到:“摩拜和ofo小黃車兩家單車企業資金告緊,已經開始挪用使用者押金填補缺口,挪用總金額高達60億元,自行車廠以及公關公司等供應商的付款也均已暫停。摩拜CEO王曉峰亦曾在回答記者提問中不慎透露,公司會拿出一部分使用者押金購買理财産品。近期,諸多網友在新浪微網誌、貼吧等平台上回報摩拜單車押金退款失敗、軟體顯示退款成功押金卻遲遲不到賬戶等問題。”

2017年12月4日,網易科技刊登《摩拜ofo挪用60億押金?業内:挪用是公開的秘密》一文。

2017年11月30日,新浪科技刊登《全民讨論押金挪用 專業人士指出摩拜與ofo兩大疑點》一文。

2017年12月23日,鳳凰網科技刊登《押金難退 摩拜甩鍋:第三方支付問題》一文。

2018年3月1日,搜狐網吳曉波頻道刊登《三六零上市首日跌停,摩拜ofo結束燒錢大戰 | 财經日日評》一文。

上述文章和《指導意見》的内容也印證了我在涉案文章中提出的觀點之一:摩拜一直燒錢,現有的盈利模式無法覆寫成本,依靠投資人的錢活着。當投資斷檔,押金安全問題就迎面而來。

《指導意見》第十六條明确提出“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營運企業應當依法規範經營,不得妨礙市場公平競争,不得侵害使用者合法權益和公共利益。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作用,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曝光,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是以,摩拜作為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營運企業是以盈利為目的開設企業,客觀存在車輛亂放、營運維護不到位、使用者資金和資訊安全風險等問題,尤其需要防範其資金風險以及不公平競争行為。磐石之心作為評論人進行輿論監督,符合《指導意見》的要求,也是合法合理的。

而在2017年8月3日,騰訊科技文章《共享單車新規釋出,看三大企業如何回應》中,關于摩拜的公開回應裡,隻有關于“充分利用車輛衛星定位、大資料等資訊技術加強對所屬車輛的經營管理,提高服務水準”、“推廣應用電子圍欄等技術,有效規範使用者停車行為”、“鼓勵企業制定更高水準的産品品質、營運管理等企業标準,探索實施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卻并未對“資金托管、專款專用”做任何承諾。

該文章還談到網友觀點:共享單車占道經營不違法,為何小商販占道經營就違法?這也正是《指導意見》第十六條所講的“依法規範經營,不得妨礙市場公平競争,不得侵害使用者合法權益和公共利益。”

此外,摩拜利用資本的力量推行紅包車、免費騎等,對于融資較少的其他共享單車企業來說是不公平的,也涉嫌不正當競争。

而且磐石之心每年撰寫大概200餘篇文章,關于共享單車與摩拜的文章不足1/60,是以摩拜也非磐石之心主觀刻意去批判的企業。

我是為了自己的見解在寫文章,同時也符合《指導意見》中提倡的“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原則,一定程度上起到警示使用者資金安全、保護社會公共利益以及質疑市場不正當競争行為的作用。

此前,E租寶、巴鐵等非法集資和詐騙案件最後導緻群眾資金受損也充分證明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具有積極意義,因為隻有更多質疑的聲音才可以讓群眾更加清醒。而真正優秀的企業,沒有問題的企業是不會因被質疑而倒下的。

二、磐石之心隻為自己寫作

說實話,我從未想過摩拜的反應,我也無需考慮摩拜的任何反應,因為我隻是為自己寫作。

磐石之心一直認為并非任何人都配“獨立評論人”叫“專欄作家”。我對這幾個稱謂的了解是:作家代表了獨有的思考與觀點,這差別于複述别人的思考與觀點,或因某些原因而替他人表述思考與觀點。且作家也代表了傳播性,寫的内容需要有傳播價值。

我一直認為真正的“專欄作家”如同畫家、建築師、音樂家、歌唱家、科學家一樣,都是為自己而活着,并不是為任何人的看法而活着。

真正畫家隻是為了将自己的情感畫出來,并未考慮依靠畫畫發财緻富,比如梵高;真正的建築師隻是為了将自己的建築思想用具體建築的形式展示出來,其初衷也并非為了獲得建築設計訂單,比如,在安·蘭德的《源泉》中的那位建築師洛克。

真正的音樂家隻是要把自己腦海中的音符演奏出來,并不考慮有多少聽衆,演奏會賺多少門票,比如,眼睛殘疾的貝多芬。真正的科學家并不是以諾貝爾文學獎作為目标,而是為了把自己對自然的偉大發現展示給世人,甚至不惜犧牲生命,比如,居裡夫人。

同樣,真正的獨立評論人、專欄作家并不是為了取悅任何讀者、任何企業、任何人,隻是為了将自己獨立的思考與見解,或者是天生的社會責任感用文字的形式展示出來,比如,魯迅先生。

反而這個世界上,那些口口聲聲為了公益,為了大衆的人卻在踐踏大衆的利益,比如,傳銷組織從來都是說幫受害人緻富,金融詐騙從來都是說幫助投資人賺錢,龐氏詐騙從來都是說幫助别人成功……

而恰恰是這些看似隻為别人,隻談公益的企業、個人卻是最大的欺騙。隻有那些真正為自己而活着的人才能夠做出有益于社會和他人的事情。

我一直孜孜不倦的在談一個觀點:一切回歸本質。做企業的本質就是經營好企業,讓企業獲利,員工收入提高,而不是吹噓一些概念和夢想去欺騙他人以謀取個人利益。

磐石之心一直以獨立評論人、專欄作家的身份對科技網際網路、金融領域的大量企業、事件進行前瞻性的預判:

一己之力粉碎摩拜公司惡意起訴,擊敗兩著名律師,18頁答辯狀在此!

2010年撰寫的《融合之道》(機械工業出版社),最早提出“網際網路+”,2013年網際網路+被定位國家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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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撰寫的《解密小米》(清華大學出版社),最早提出小米在2015年将因技術、供應鍊管理等核心短闆而導緻銷量下滑,隻有回歸手機制造本質才能擁有未來。2015年中-2016年雷軍提出小米開始補課,銷量跌出全球前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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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撰寫《網際網路黑洞》(新世界出版社),最早提出網際網路黑洞理論,并闡述黑洞的四大引力場,警示黑洞的負面力量是吞噬行業,吞噬自己,損害創新。并提醒網際網路巨頭的未來在于技術創新,而非商業模式創新,更不是商業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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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發言者為我本人

2011年磐石之心受邀與吳曉波、羅振宇、方興東、周健工、段永朝、喻國明等專家、學者共同參加著名的“診斷騰訊”大會,向騰訊CEO馬化騰、前CTO張志東提出“越壟斷越開放,騰訊隻有開放才能擁有未來”等觀點被收錄在《X光下看騰訊》一書中。騰訊自2012年組織架構調整便走上開放之路,鑄就30000億港币的市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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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至今,磐石之心共撰寫3000餘篇,1000萬字的評論,對諸多行業醜惡現象進行分析和批判,并預測未來。

這些書籍、文字全都是發自内心,是磐石之心獨立思考的結果。我也一直認為,一名合格的作者就是要将自己的真情實感賦予到文字中,引領讀者閱讀,讓讀者沉浸其中,感染讀者,引發共鳴。

是以每寫一篇文字,我都是有一種極強的儀式感。就像是上戰場的士兵,就像是登台演出的演員,就像是提筆作畫的畫家,通過這種情緒的醞釀才能寫出真正的自己滿意的文章。

三、誰在抹黑磐石之心?

反觀一個現象:在海澱法院公開案件快報當天,網際網路上出現不少貶低“磐石之心”的文章

7月27日,海澱區法院“案件快報“欄目稱,因摩拜科技有限公司認為王斌使用“磐石之心”的網名在多家網絡平台上釋出名為《摩拜融資6億美元仍是“水蛭”的命,一旦投資斷檔立即死掉》文章侵犯其名譽權,故将其訴至法院,索賠1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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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解:部分诽謗磐石之心的文章當天集體出現

緊接着7月27日下午開始,網絡上出現大量攻擊磐石之心的媒體評論文章和抹黑文章。據不完全統計包括《摩拜起訴“磐石之心”王斌诽謗 為獲粉絲和轉發量越紅線》《自媒體“磐石之心”王斌被起訴 自媒體做成了黑公關?》《摩拜起訴自媒體“磐石之心”,為網際網路行業做了件好事》《因發黑稿被起訴 “磐石之心”被質疑是披着自媒體外衣的黑公關》《因發黑稿被起訴 “磐石之心”王斌被揭是公關公司一把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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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解:案件通報當日下午一位媒體人在朋友圈的感慨

對于網上公開出現的貶低我的文章,我認為是有預謀的惡意攻擊,而且文章歪曲事實,對我進行惡意诽謗,其目的是為了通過輿論影響司法審判。

首先,在這個關鍵的時間點上,出現大量诽謗我的文章,系明顯的人為操縱輿論的結果,認定磐石之心就是黑公關,寫黑稿,顯然是有人用心良苦。從釋出這些内容的網站來看,内容均為投稿,而且并無作者署名。

請問,這是誰在操縱這些惡意诽謗磐石之心的文章?

目前越來越多的人從事新媒體行業,門檻越來越低,這也導緻了輿論的混雜。我也在《咪蒙被禁言遠不夠,封殺狗仔八卦号要杜絕再注冊》《微網誌親手殺掉自己飼養的狗仔号吃瓜群衆必須拍手稱贊》《為何一篇沒有啥見解的文章被瘋轉?》《新媒體的“精準推送”是服務讀者還是殘害讀者?》《請為科技媒體“燒紙”!!!》等多篇文章中探讨現階段新媒體的現狀、監管方式,同時堅決擁護和支援監管機構對惡意造謠、誇大事實、娛樂八卦等無底線類媒體号的封殺。

但是我同樣十分擔憂過度的監管讓網絡變成一言堂,當人們失去言論自由的權利,當人們不能對任何企業、事件說不,當媒體都成為資本、金錢的奴隸,這一定會釀成重大悲劇。

是以每個媒體人都應該謹記上司的教誨:輿論監督和正面宣傳是統一的。新聞媒體要直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直面社會醜惡現象,激濁揚清、針砭時弊,同時發表批評性報道要事實準确、分析客觀。

是以磐石之心期待相關法律法規盡快出台,規範媒體輿論,清除那些沒有底線、沒有堅持、危害社會的媒體,讓我們的網絡輿論環境更加健康。我也希望通過“摩拜起訴磐石之心的案件”讓更多專家、學者對網絡輿論監管進行更全面和深刻的思考,甚至推動媒體輿論監督行業相關的立法程序。

感謝法官與合議庭為本案付出的辛苦。

歡迎你留言、分享,說出你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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