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網絡上流傳着這樣一句話:我負責賺錢養家,你負責貌美如花。不論何時,一個男人隻有真正愛一個女人的時候,才會把自己賺的錢都給她花,甚至就算借錢也要給她花。徐志摩對待陸小曼大抵就是這樣的狀态。

當年徐志摩和陸小曼的結合經過了很多的波折,雙方家長的反對,兩個原來家庭的阻礙,甚至還有外邊無關人員的議論。但徐志摩和陸小曼都頂住了這些不贊同的聲音。兩個人曆經艱辛,終于組建了一個屬于自己的小家庭。
民國時候,教師的工資挺高的,著名才子徐志摩的工資自然不低。剛何況他一個人身兼數職,在不同的大學裡面擔任教授一職。
這倒不是徐志摩很有空閑,而是因為陸小曼花費太大,他要努力賺錢養陸小曼。當時大多數人,一年的年薪才五塊大洋,但是徐志摩一年的薪水,加起來都有好幾百大洋了。
而且徐志摩自己還從來不存私房錢,他的錢全部都給陸小曼花了。即使這樣,陸小曼也經常給徐志摩訴苦,說自己錢又不夠花了。有時候,徐志摩甚至還會找朋友借錢來給陸小曼花(跟張幼儀還借過錢,由此可以看出他都可能借到什麼地步了)。
對于花錢如流水的陸小曼,徐志摩也曾委婉勸過她花錢不要那麼大手大腳,但陸小曼并不聽。徐志摩雖然感到無奈,但是并不生氣,每次陸小曼一說自己沒錢了,徐志摩就會往家裡寄錢。
光1931年的上半年,徐志摩就從往返北平和上海八趟,都是回家看陸小曼給她送錢的。由這些事迹都能夠看出,徐志摩是真的很喜歡陸小曼的。不然是不會舍得把自己所有的錢财都給她花的。
是以說一個男人如果愛一個女人,一定不會對她吝啬的。這種大方,無關自己自己是否富有。你們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