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青島市城陽區發展和改革局
等四部門聯合釋出
《關于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停放服務收費标準的通知》
對新能源汽車給予停車便利支援。
車主朋友們快看過來~

(點選檢視原文)
一、新能源汽車是指按照公安部門相關規定,懸挂新能源汽車綠色牌号的汽車(懸挂普通号牌的新能源汽車暫不享受該政策)。
二、新能源汽車在城陽區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公共停車場、收費道路停車泊位停放服務收費按以下标準執行:
1. 每天0時至24時:在實行政府定價管理(不含住宅小區停車場)的同一公共停車場或同一條道路上的收費停車泊位内首次停車,免收首個2小時停車費。其中,實行計次收費的公共停車場或道路停車泊位确無計時設施的,應免收首次停車費(不超過4小時)。
2. 已免收首個2小時停車費的新能源汽車,不再同時享受該時段免費停車15分鐘的停車優惠。
三、新能源汽車超過免費停放時限的,扣除免費時限後按照所在公共停車場、道路停車泊位的政府定價收費标準計費,具體收費标準按照《青島市城陽區物價局、青島市城陽區城市管理局、青島市警察局城陽分局關于城陽區部分區域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性停車場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青城價字〔2017〕14号)檔案執行。
四、鼓勵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其他停車場對新能源汽車停車服務收費實施減免。
據此前報道,
自2020年1月1日起,
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崂山區四區
新能源汽車在收費停車場
前兩小時停車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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