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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下單付款成功卻遇不發貨,十荟團被罰30萬元

新京報訊(記者 秦勝南)1月10日,據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顯示,多位消費者反映在十荟團下單并付款成功後未收到貨,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近日因違反反不正當競争法,被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30萬元。

消費者下單付款成功卻遇不發貨,十荟團被罰30萬元

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官網截圖

根據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1月3日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在2021年4月至7月,有11名消費者投訴到12345熱線,反映在其平台上購買的商品,包括調和油、茅台酒、蘋果手機、牛奶等,均存在下單并付款成功,但當事人都以商品品質問題、商家上架商品數量錯誤、商家庫存數量設定錯誤、在包裝及運輸中損耗等原因未給消費者發貨,也未補發并取消訂單。據悉,上述11名消費者反映的涉事商品共涉及金額約13.4萬元。

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争法》第二十條第一款,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給予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罰款30萬元的處罰。

天眼查顯示,十荟團關聯公司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12月發生工商變更,法定代表人由王鵬變更為王文敬,同時新增王文敬為執行董事。十荟團聯合創始人陳郢為公司大股東,持股75%。

新京報記者 秦勝南

編輯 王琳 校對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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