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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15歲靠一雙小腳嫁大戶,堅持不讓兒女洗腳,89年來隻給丈夫看過

露來玉指纖纖軟,行處金蓮步步嬌。古人以女性的腳小為美,腳大為粗,腳大的女人不受待見,社會地位低下,故在古時候女性四五歲的時候家裡面會用粗布把女兒的腳給纏住,把腳掌拌斷,使其變形,達到骨頭不會發育的目的,進而成為了今天大家看到的三寸金蓮。

而曆史上有個叫劉娘的人,小時候就小家碧玉,家裡為讓她以後可以嫁給一個好人家在她5歲的時候,家裡面就把她的腳捆上裹腳布,任其夫妻二人拉扯,5歲的小女孩哪裡禁得住這番折磨,哭的泣不成聲,腳也不是那麼好掰斷的,父親越使勁兒,劉娘叫的越凄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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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就越說到:“不要叫!都是為了你好!”。在其十年之後的劉娘就嫁給了本地土豪王府家裡,幾年之後為王府生下來了3個大胖小子,王家人對她也很是喜歡,但每次劉娘洗腳的過程都是非常痛苦的,其丈夫更是不加以安慰甚至說她腳甚是好看,并且隻能給他一個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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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就是對已不守婦道,對夫貞潔不忠。劉娘對這樣的丈夫感到非常的悲憤,但是又無可奈何,因為當時的畸形審美,僅此而已。王府雖然也喜歡劉娘,但也隻是喜歡她能夠為王府繁衍子嗣,成為了一個的給丈夫把玩的“工具”,兩人可以說沒有任何感情可言。

當時的社會女性社會低下,不止是王府,還有千千萬萬個家庭認為女性本來就是為了繁衍後代的“工具”,晚年生活更是不便,依靠拐杖生活的劉娘每次看到自己的雙腳,甚是感到苦楚,劉娘一生的生活失去原本好好的雙腳,為裹腳風俗葬送了一生的幸福,做出了無可挽回的犧牲,令人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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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呢,就是古代人覺得女主人的腳越小越好才越美,小腳才是衡量一個古代美女的标準之一,更有大量史記文獻記載着三寸金蓮的文化,1068年盛行于北宋,當時的宋朝一度推行:“存天理滅人欲”,也就是為了一己私欲什麼虧心事都可以做得出來。

而真正纏足裹腳的痛苦,恐怕也隻有當事人知道,這種在現在看來畸形的審美觀更在明代興盛起來了,纏足也變得更多了,直到後面家家戶戶都纏足,不纏足的人會被視同于“異類”。其實裡面的學問更有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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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同纏足的人大緻可以分為三個等級,腳越小級别越高,受到敬仰越多,裹腳後大于四寸的腳人們叫做“鐵蓮”,是地位最低最不受待見的腳,剛剛好四寸的腳就是“銀蓮”,而最受人們推崇的極品就是“三寸金蓮”,成為了男人的把玩和追求的對象。

纏足過程的痛苦難以想象,退一萬步說,就是無法修複的損傷,其手段極其暴戾殘忍,但是也無可奈何,就像“大腳黃昏”朱元璋的馬皇後因為小的時候不願意纏足裹腳,一雙比其他女人大的多得多的腳,使其成為了一世的笑柄,别人稱她為“大腳皇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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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蔡元培以及維新運動創始人之一康有為等人,康有為更是寫了一篇《戒纏足會檄》的檄文,認為纏足風俗是陋習,應該摒棄,盡管受到當地人的極力反對,但康有為還是以身作則率先不給自己的女兒纏足裹腳,帶領自己的女兒反抗,這種精神更是成為後代的精神支柱。

直到1912年孫中山提出“勸禁纏足政策”,前後曆經17年才徹底廢除纏足裹腳風俗。“裹小腳一雙,流眼淚一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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