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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15岁靠一双小脚嫁大户,坚持不让儿女洗脚,89年来只给丈夫看过

露来玉指纤纤软,行处金莲步步娇。古人以女性的脚小为美,脚大为粗,脚大的女人不受待见,社会地位低下,故在古时候女性四五岁的时候家里面会用粗布把女儿的脚给缠住,把脚掌拌断,使其变形,达到骨头不会发育的目的,进而成为了今天大家看到的三寸金莲。

而历史上有个叫刘娘的人,小时候就小家碧玉,家里为让她以后可以嫁给一个好人家在她5岁的时候,家里面就把她的脚捆上裹脚布,任其夫妻二人拉扯,5岁的小女孩哪里禁得住这番折磨,哭的泣不成声,脚也不是那么好掰断的,父亲越使劲儿,刘娘叫的越凄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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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就越说到:“不要叫!都是为了你好!”。在其十年之后的刘娘就嫁给了本地土豪王府家里,几年之后为王府生下来了3个大胖小子,王家人对她也很是喜欢,但每次刘娘洗脚的过程都是非常痛苦的,其丈夫更是不加以安慰甚至说她脚甚是好看,并且只能给他一个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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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就是对已不守妇道,对夫贞洁不忠。刘娘对这样的丈夫感到非常的悲愤,但是又无可奈何,因为当时的畸形审美,仅此而已。王府虽然也喜欢刘娘,但也只是喜欢她能够为王府繁衍子嗣,成为了一个的给丈夫把玩的“工具”,两人可以说没有任何感情可言。

当时的社会女性社会低下,不止是王府,还有千千万万个家庭认为女性本来就是为了繁衍后代的“工具”,晚年生活更是不便,依靠拐杖生活的刘娘每次看到自己的双脚,甚是感到苦楚,刘娘一生的生活失去原本好好的双脚,为裹脚风俗葬送了一生的幸福,做出了无可挽回的牺牲,令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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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呢,就是古代人觉得女主人的脚越小越好才越美,小脚才是衡量一个古代美女的标准之一,更有大量史记文献记载着三寸金莲的文化,1068年盛行于北宋,当时的宋朝一度推行:“存天理灭人欲”,也就是为了一己私欲什么亏心事都可以做得出来。

而真正缠足裹脚的痛苦,恐怕也只有当事人知道,这种在现在看来畸形的审美观更在明代兴盛起来了,缠足也变得更多了,直到后面家家户户都缠足,不缠足的人会被视同于“异类”。其实里面的学问更有一说。

她15岁靠一双小脚嫁大户,坚持不让儿女洗脚,89年来只给丈夫看过

首先不同缠足的人大致可以分为三个等级,脚越小级别越高,受到敬仰越多,裹脚后大于四寸的脚人们叫做“铁莲”,是地位最低最不受待见的脚,刚刚好四寸的脚就是“银莲”,而最受人们推崇的极品就是“三寸金莲”,成为了男人的把玩和追求的对象。

缠足过程的痛苦难以想象,退一万步说,就是无法修复的损伤,其手段极其暴戾残忍,但是也无可奈何,就像“大脚黄昏”朱元璋的马皇后因为小的时候不愿意缠足裹脚,一双比其他女人大的多得多的脚,使其成为了一世的笑柄,别人称她为“大脚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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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蔡元培以及维新运动创始人之一康有为等人,康有为更是写了一篇《戒缠足会檄》的檄文,认为缠足风俗是陋习,应该摒弃,尽管受到当地人的极力反对,但康有为还是以身作则率先不给自己的女儿缠足裹脚,带领自己的女儿反抗,这种精神更是成为后代的精神支柱。

直到1912年孙中山提出“劝禁缠足政策”,前后历经17年才彻底废除缠足裹脚风俗。“裹小脚一双,流眼泪一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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