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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為何“同姓不婚”?不管有無血緣關系,一律不得互相婚配

衆所周知,現在的《婚姻法》中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親不得結婚,而在我國古代,有一條禁忌就是“同姓不婚”,不管雙方有無血緣關系,但凡是同姓者,一律不得互相婚配。這又是為何呢?

古代為何“同姓不婚”?不管有無血緣關系,一律不得互相婚配

最開始“同姓不婚”的朝代是在周代,《魏書·高祖紀》曾記載:“夏殷不嫌一姓之婚,周制始絕同姓之娶。”後來周代不僅将此規定為結婚的禁忌,并且代代相傳,以至于後來被禮教所創導,到了唐朝時期,更是把該禁忌寫進了法律條文裡。

那麼周代為何要禁止同姓婚姻呢?第一種說法是古人認為同姓結婚不利于基因遺傳。在周代時期,人們覺得同姓結婚會影響後代的健康,在《左傳》中曾記載:“男女同姓,其生不藩。”這裡面的“藩”就是說同姓結婚的男女會影響子孫繁衍。

古代為何“同姓不婚”?不管有無血緣關系,一律不得互相婚配

第二種說法是古人認為同姓結婚違背了道德。在古代時期,我國是農業社會,人口的流動性并不大,在一個地方的同姓之人,一般都來自一個家族。而結婚的兩個人一般年齡都差不多大, 要是同姓結婚,反而會造成嫡親的兄弟姐妹或年長之人通婚,這是違背道德的。

古書《白虎通·嫁娶》曾記載:“不娶同姓者和,重人倫,防淫佚,恥與禽獸同也。”從此句話可以看出,古人将“同姓結婚”的問題看得十分嚴重,是以古時候是非常反對“同姓婚姻”的,因而禁止。

古代為何“同姓不婚”?不管有無血緣關系,一律不得互相婚配

我國的周代是宗族社會,在宗族裡會依據與先輩們的血緣關系,然後依次分出尊卑等級,享受相對應的社會地位。如果是同姓結婚,很容易打亂了原來同姓之間的嫡庶、長幼秩序,是以古人實行“同姓不婚”,異姓之間就可以很好地差別。

最後一種說法就是古人比較迷信,認為同姓結婚會招災。古書《國語·晉語》記載:“異姓通婚,可以使男女相及,以生民也”,而他們認為同姓結婚就會帶來災難,是以有了“娶妻避其同姓,畏災亂也”的說法。

古代為何“同姓不婚”?不管有無血緣關系,一律不得互相婚配

其實以上這幾種說法,如果站在當下的社會裡,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為何周代會“同姓不婚”史料中并沒有具體的說法。但是值得一提的是,上古時期同姓必須同宗,而随着民族融合的不斷發展,清朝時期就删除了“同姓不婚”這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