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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文化】唐代果州絲織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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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文化】唐代果州絲織業

唐代果州絲織業

【曆史文化】唐代果州絲織業

唐代果州、阆州是山南西道一個重要經濟文化中心,是當時巴蜀地區經濟、文化、教育最發達的地區之一。最發達的産業是紡織、制鹽。

【曆史文化】唐代果州絲織業

山南西道首府在興元府,所轄米倉山、大巴山以南、嘉陵江以東地區是經濟落後的“巴南諸州”。果、阆井鹽是巴南諸州和當地駐軍食用鹽供給地。大批井鹽、重絹、巴绫、藥材、柑桔等,通過水路與嘉陵驿道北出隴右、關中或運入長安,南下入荊楚以至江南各地。陸路的嘉陵驿道,北通關中直達唐帝國首都長安,南連渝、合、叙、泸諸州,是當時西南各族到長安最便捷的一條大道。是以唐人視果州、阆州為一個地區,口頭或行文常是“果、阆”連稱。尤其在中晚唐,“果、阆”成了山南西道境内的重要經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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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 《絲綢之城》(又名《絲綢女神》)塑像(蓬州閑士 攝)

由于蠶絲品質好,果州、阆州生産的絹、帛比其他地方的産品厚重,被稱為“重絹”。中唐時實行“兩稅法”,朝廷規定劍南東川、劍南西川和巴南諸州都可用重絹折交賦稅,果州、阆州重絹供不應求,價格上漲,成為全國最貴的土絹。據《太平環宇記》引唐人段文昌《入蜀記》說:“果、阆二州,絹長十五丈,重一觔。其色目鮮白。”除重絹外,果阆所産“巴錦”、阆州産的紗縠、果州所産绫,也都享譽全國。

唐代果州是山南西道絲麻紡織最發達的地區之一。所産絲布是朝廷指定的上貢之物,達官專用衣料。當時巴蜀桑麻種植普遍,自安史之亂後,蠶絲和麻紡織業迅速發展,所産土絹很快成為全國最精的紡織物。土絹原是果州生産曆史最長久的紡織品。但在中唐之前果州絲織技術落後,産量高而品質低。唐玄宗時,全國庸調共分八等,果州、阆州所産土絹皆被列為第七等。

【曆史文化】唐代果州絲織業

擇蠶繭(圖檔來源:四川經濟報)

果州絲織技術落後有兩個要原因:

一是唐代開國後章服制度一直嚴格,對使用絲織品的身分有嚴格等級規定。直到唐玄宗開元十六年(728)還規定:“五品以上,通用紬、绫、及羅。六品以下,小绫,除幞頭外不得服羅、縠及著獨窠秀绫。”“流外及庶人不得著紬、绫、羅、縠”。所有進階絲、麻織物的生産與消費,基本上被官府襲斷。生産進階紡織品長期為官府控制,工匠或織戶都在官吏監督下從事生産。産品全都歸官,不得買賣。不僅庶民百姓不能使用進階紡織品,一般官吏若違規使用進階紡織品做衣服,也要受到嚴厲處罰。這種政令限制之下,即或民間能生産優質織物,也沒有消費市場,民間織造也就沒有了發展技術提高品質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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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傳統絲綢織藝複雜圖為後期檢驗工序上的一名女工(圖檔來源:四川經濟報)

二是當年唐代的商品市場上常用絹、帛等充當貨币。追求數量顯然比提高品質更實惠。因為這些原因,開元二十五年(737),果州所産土絹的價格比河南道的土絹低1.5倍。由此可見,直到盛唐時果州的民間織造水準都很低。安史之亂後,唐王朝的章服制度名存實亡,下級官吏、士兵、庶民都使用進階綢緞绫羅,優質絹帛綢緞有了廣闊市場,加上兩稅法實施,山南西道以絹帛折納稅賦,因而巴南諸州特别是果、阆二州絲織品産量品質飛速提高。《冊龜元府》卷宗616載:唐宣宗大中六年(852),中書門下奏稱:“果、阆州絹最貴,每匹九百五十文。上至五十尺,下至四十五尺。其次宋、毫州土絹。”唐武宗時,規定,果州重絹按三等估價折抵稅金,最高每匹一千一百文,最低每匹九百文。

來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辦公室

供稿:南充市順慶區地方志辦公室

配圖:方志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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