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大秦帝國》稱被叛秦國的蜀侯皆為秦公子,非也!實乃蜀王後裔

孫皓晖《大秦帝國》稱蜀侯乃秦公子,“然則三任蜀侯生變,尤其是第三任蜀侯公孫绾乃承襲其父嬴煇爵而繼任,是昭襄王的嫡孫,竟然也圖謀自立!昭襄王殺了公孫绾之後,終于晚年決意将巴蜀兩地交李冰統領。”筆者以為,蜀侯不是秦公子而是蜀王之後。

秦國在與東方列國戰争中取得一系列勝利之後,從秦國未來發展的長遠和戰略全局出發,開始把目光投向巴蜀地區。

《大秦帝國》稱被叛秦國的蜀侯皆為秦公子,非也!實乃蜀王後裔

巴、蜀是秦國西南的兩個小國,居于今天的四川盆地。巴為春秋時巴子之國。蜀為蠶叢、魚凫之後。蜀王又分封其弟于漢中,号曰苴侯。苴侯與巴王關系密切,後巴與蜀結仇,蜀王怒,伐苴侯,苴侯奔巴。巴、蜀相攻擊,俱向秦告急。秦惠文王準備伐蜀,但又為道險而猶豫。正在這時,南韓又從東面向秦進攻。早已從魏回來的張儀主張先伐韓,認為伐韓影響大,可以“下兵三川”,耀兵中原,“挾天子以令諸侯”,一舉而成霸業。但大将司馬錯則反對先伐韓。他認為:蜀乃小國,是“戎狄之長”,現又“有桀纣之亂”,出兵讨伐,名正言順,又易取勝,“得其地足以廣國,取其财足以富民”。而攻韓不僅可能招緻齊、楚、趙、魏的幹預,而且有“劫天子”之惡名,是以不如伐蜀,伐蜀成功則富國、廣地、強兵,“三資具備而王随之矣”。

秦惠文王采納了司馬錯的方案,于公元前316年起兵伐蜀。張儀、司馬錯、都尉墨等率兵從石牛道入蜀,與蜀軍大戰葭萌關,秦軍大勝,蜀王被殺。蜀亡後,秦軍又滅掉苴及巴。秦國西南秦嶺以外的廣大地區,遂歸秦國所有。

秦滅蜀後,曾三次封蜀侯,三個蜀侯卻都因反叛被誅。三個蜀侯究竟是秦公子還是蜀王之後,曆來衆說紛纭,莫衷一是。孫皓晖《大秦帝國》也言之鑿鑿蜀侯乃秦公子,“然則三任蜀侯生變,尤其是第三任蜀侯公孫绾乃承襲其父嬴煇爵而繼任,是昭襄王的嫡孫,竟然也圖謀自立!昭襄王殺了公孫绾之後,終于晚年決意将巴蜀兩地交李冰統領。”筆者以為,蜀侯不是秦公子而是蜀王之後。

《大秦帝國》稱被叛秦國的蜀侯皆為秦公子,非也!實乃蜀王後裔

其一,秦對蜀實行羁縻政策,蜀侯隻能是蜀王之後。從《史記》《華陽國志》看,三個蜀侯似乎都是秦公子,實際上他們并不是秦公子而是蜀王之後。秦滅蜀後,貶蜀王更号為侯。對此《戰國策》《史記》《資治通鑒》的記載是一緻的。《戰國策》記載:“十月取之,遂定蜀。蜀主更号為侯,而使陳莊相蜀。”《史記·張儀列傳》記載:“十月,取之,遂定蜀,貶蜀王更号為候,而使陳莊相蜀。”《資治通鑒》記載:“十月取之,貶蜀王,更号為侯,而使陳莊相蜀。”這一時期,秦對占領的東方列國的土地大多實行郡縣制,可能考慮到蜀地偏遠多險阻,并充分關照蜀地尊王重統的傳統、蜀地文化、蜀民心理等因素,故對蜀地實行間接統治,即采取以蜀治蜀的羁縻政策,三封蜀王後裔為蜀侯。

秦軍滅亡蜀國,将蜀王貶号為蜀侯,而任命陳莊出任蜀國相國。秦惠文王十四年(公元前311年),蜀相陳莊殺死蜀侯(公子通,土著蜀王之子),歸降秦國。

秦武王元年(公元前310年),因陳莊背叛秦國,司馬錯受命協助平定蜀地之亂,甘茂誅殺陳莊。

秦昭襄王六年(公元前301年),蜀侯公子輝在蜀地作亂,反叛秦國,司馬錯奉命讨伐叛軍。司馬錯誅殺公子輝以及郎中令等二十七人,蜀地之亂平定。

公子輝死後,公子绾為蜀侯,在封侯十五年後,即公元前285年,因有叛反之心,被處死。秦國在第三次平定叛亂後,未再封蜀侯,而改為實行郡縣制,在蜀國故地設郡守實行直接統治。

倘若貶蜀王後之蜀侯皆為秦公子,一則秦國公子極少分封,且沒有将蜀地這麼大的地方封給秦公子的先例;二則秦公子為蜀侯皆叛也讓人難以了解。

《大秦帝國》稱被叛秦國的蜀侯皆為秦公子,非也!實乃蜀王後裔

其二,秦武王本無子,何來的“封子輝為蜀侯”。《華陽國志·蜀志》曰:“周赧王七年,封子輝為蜀侯。”周赧王七年即秦武王三年。《史記·秦本紀》曰:“武王取魏女為後,無子,立異母弟,是為昭襄王。”武王本無子,怎麼會“封子輝為蜀侯”呢?《史記》關于誅蜀侯輝的記載也是前後沖突。《甘茂傳》說“武王立,蜀侯輝、相壯反,秦使甘茂定蜀”;《秦本紀》則記載昭王六年“蜀侯輝反,司馬錯定蜀”;《六國年表》則曰“六年,蜀反,司馬錯往誅蜀守輝定蜀”。或言在武王時,或言在昭王時;或言蜀侯,或言蜀守,互相沖突,大約《本紀》近于事實。

《大秦帝國》稱被叛秦國的蜀侯皆為秦公子,非也!實乃蜀王後裔

其三,秦國會将一個嬰兒(秦公子)遠封至蜀地為侯,治理蜀地嗎?《華陽國志·蜀志》曰:“周赧王十五年,封其子绾為蜀侯。”周赧王十五年即秦昭王七年,《秦本紀》謂昭王“三年,王冠”,那麼,昭王即位時才十八歲,昭王在位56年,死後,子孝文王立,《秦始皇本紀》說“孝文王生五十三而立”,則孝文王應生于昭王四年。公子绾如果是秦昭王的兒子,則應是孝文王之弟,他最早也應出生于昭王五年或六年,而他居然在昭王七年遠封于蜀,受封時才一兩歲,這是不可能的。

不僅如此,這個蜀侯在昭王二十二年,即他的年紀不過十五六歲,他的父親又因為他謀反而把他殺掉,這也是不符合情理。

如果公子绾若是昭王的嫡孫更有意思了,昭王不封成年兒子為蜀王,反而封孫子即一個嬰兒為蜀侯,治理蜀地,根本無此可能。

是以,三次受封而又三次反叛的蜀侯,隻能是原來蜀王的子孫們,不是秦公子。第三次殺蜀侯後,“但置蜀守,張若因取筰及江南地焉”。廢蜀侯後,蜀郡從此安定下來。蜀的叛亂,事實上不過是蜀王的子孫們在作怪而已。

《大秦帝國》稱被叛秦國的蜀侯皆為秦公子,非也!實乃蜀王後裔

秦國統治者對蜀侯的态度應是合作則存、分裂則廢,依靠秦國派去的郡守移風易俗,有效治理,逐漸向郡縣制過渡。故秦廷囿于特定的條件不得不封蜀王之後為蜀地名義上的最高統治者,而實際上卻把治理蜀地的職責交給郡守張若。張若從公元前316年任蜀郡守,直到公元前277年調任黔中守為止,在蜀郡守任内共四十年。“巴蜀素蠻烈地,秦初有巴蜀,張若能順而主之,治而使其理之,修三城,遷入秦民,變異其風,興其華夏文明禮儀,使其地逐漸繁榮,成為秦并天下之堅強後盾,其功尚不可不知記矣”。第三次廢蜀侯,蜀地實行郡縣制的時機已經成熟,故“秦昭襄王殺死公孫绾後,不立蜀侯,專以蜀守張若治蜀”。秦昭襄王五十一年,調張若為黔中郡守,蜀守一職交水利專家李冰接替。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