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龔千炎:訓話、文字、音韻、文法

摘自龔千炎《中國文法學史》第一節訓诂學、文字學、音韻學與文法研究簡述

文法學是語言學的一個組成部分,要想更深入地了解文法學的發展曆史,便必須從系統中看個體,先了解下整個語言學的發展曆史。

中國古代是沒有“語言學”這個名詞的,但是,我們不能因為古代沒有這個術語,就認為中國古代沒有語言學。其實,中國人很早就注意語言問題的研究,例如戰國末期的荀況(公元前33一公元前255)在《正名篇》中,就談到了語言的作用、名與實關系的社會約定性等問題。漢以後的經師和文學家,則更大都是語言學家,他們的研究成果非常豐富,不過,大都散見于各類書籍和文章中,很少形成專書。是以,我們要研究中國語言學史以及文法學史,除了面對若幹專書外,還必須對曆代的零散文獻資料進行分析整理,以從中發掘出許多寶貴的東兩來。這尚有待于我們不斷的努力。

中國語言學若以專著而論,則訓話學發生最早,文字學次之,音韻學又次之,文法學最遲。

遠在公元前四、五世紀的文獻中,就有西周和春秋時代的人解釋語言文字的記載。例如《國語 周語下》,叔向解釋《周頌·昊天有成命》“夙夜基命宥密,于緝熙。亶厥心,肆其靖之”說:“夙夜,恭也;基,始也,命;信也;宥,寬也;密,甯也;緝,明也;熙,廣也;亶,厚也;肆,固也;靖,和也。”這類詞語解釋在當時以及此後可說是比比皆是,這無疑給詞典的誕生奠定了基礎。到了戰國時代,名學興起,對事物的分類有了初步的認識,這樣,也就能按事物的類别對詞語加以區分了。由此可見,我國第一部解釋古語詞義的專著《爾雅》出現在周末漢初,絕不是偶然的。《爾雅》正是把各種詞語按事物類别分編,在各篇中又綜合同義詞分條解釋的。它“釋雅以俗,釋古以今”,因為隻有這樣才能起到訓诂的作用。與《爾雅》性質近似的著作,還有西漢末年揚雄的《方言》和東漢末年劉熙的《釋名》。《爾雅》以後,訓诂學曆久不衰,各個朝代都有代表之作,例如魏張揖的《廣雅》,晉郭璞的《爾雅注》、宋陸佃的《埤雅》、明方以智的《通雅》、清王念孫的《廣雅疏證》等。訓诂學之是以最先興起并曆久不衰,是因為我國古代一貫尊崇經書典籍,以對它的詞語的訓釋和教義的闡發作為自己的神聖職責。

與印歐語拼音文字不同,漢字是表意文字,形與意有密切關系,是以漢語訓诂學有一種分析文字的結構,以研究文字所表示的原始意義的方法。這種方法早在春秋時代就開始了。例如,《左傳 宣公十二年》中說到“于文止戈為武”,意思是“武”的字形從“止”從“戈”,說明隻有停止幹戈才夠得上稱為“武”。又如,《左傳 宣公十五年》中說到“故文反正為乏”,意思是“乏”字的字形是反過來的“正”字(文“乏”字寫作“(乏小篆)”,反了正的人就該乏絕了。這種研究文字的方法發展到東漢,就出現了我國第一部文字學專著《說文解字》。《說文解字》對後世的影響極為深遠,直到今天各類詞書中仍可窺見它的影子,它所定下的一些基本原則一直為字典及詞典所沿用。《說文解字》中80%以上的漢字是形聲字,是以從字形上既能見義也能得音,這樣文字學在古漢語的研究中便占據了首要地位。由此可見文字學緊随訓诂學之後而成為中國的顯學,也不是偶然的。《說文解字》以後,各個朝代也都有文字學的代表作,例如晉呂忱的《字林》、南朝梁顧野王的《玉篇》、唐顔師古的《匡謬正俗》、宋王洙等的《類篇》、遼僧行均的《龍龛手鑒》、明梅膺祚的《字彙》等。清代更是呈一時之盛,光是研究《說文解字》的書就有100多種,并出現了所謂“說文四大家”: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桂馥《說文解字義證》,王筠《說文解字句讀》。

也正因為漢字不是拼音文字,漢語又無詞形變化,是以就不像印語那樣語音成為文法的組成部分,文法學和語音學都發生得很早。在我國,文法科學固然産生很遲,音韻研究也起步稍晚。我國音韻學的研究是從反切之法開始的。由于漢字不是拼音文字,是以拼音方法遲遲未能産生,直到漢末,因為受到梵文字母的影響,才産生了反切這種我國特有的拼音方法:“胎,大才反”,取上字的聲母,取下字的韻母,聲母與韻母合在一起,即拼出了被切之字的讀音。相傳三國魏世孫炎用反切為《爾雅》注音(《爾雅音義》),這樣在中國音韻學史上就出現了第一部用反切注音的專書。反切之學十分重要,因為“蓋有反語,則類聚之即成韻書,此自然之勢也”。一般認為最早的韻書是魏代李登的《聲類》和晉代呂靜的《韻集》。按四聲分韻的韻書大約始于梁代沈約的《四聲譜》,從此,聲調成為韻的組成部分,不同聲調的字不能同屬一個韻部。隋代陸法言的《切韻》是影響最大的一部韻書,它雖已亡佚,但據它增訂重修的宋代陳彭年等奉敕撰的《廣韻》卻儲存了下來,這是最早的體系完整的韻書。《切韻》《廣韻》而後,音韻學大盛,著作不斷問世,其中以元代周德清的《中原音韻》影響最大,價值最高,可算是一部系統嚴謹的科學著作。

我們看到,由幹漢語、漢字的特點,由于我國的國情,訓诂學,文字學和音韻學先後都成為顯學,而文法學發展卻極為緩慢,直到清末《馬氏文通》才建立了科學的系統。當然,古人對于文法現象還是有所論述的,對于文法的某個部門還是有所研充的。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