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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女大學生被害案17日開庭:父母缺錢但拒百萬賠償隻求嚴懲 願女兒成仙女不再受難

作者:封面新聞

封面新聞記者 郝瑩 楊峰 昆明報道

12月12日,李華(化名)和陳英(化名)第6次從南京到雲南,每次都是為了女兒,“希望這次能接女兒回家。”

李華口中的“女兒”,叫李某月(化名),是名大學生。2020年7月9日,她拿到大學畢業證的第6天,被男友洪某夥同他人誘騙至雲南西雙版納勐海縣郊外殺害并埋屍。李華和陳英尋找“南京失聯女大學生”近一個月後,得到的是女兒的死訊。

500多天過去,李華講述自己被兇手蒙騙,懷着希望尋找女兒的經曆,其情緒平穩;說到嫌疑人時,他堅定表達絕不諒解,希望嫌疑人“殺人償命”,被“法律嚴懲”;說到失去女兒的日子,他沒忍住眼淚,一直沉默流淚的母親陳英突然開口,聲音嘶啞着說,“一天一天地煎熬,數着日子過。”

李某月的遺體至今還安放在勐海縣某醫院的太平間。2021年12月7日,李華夫婦收到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通知,案件将在12月17日開庭審理。“案子有個結果,我們才好給她交代,帶她回家。”

尋女一個月 犯罪嫌疑人曾陪同報案

在李某月媽媽的手機上,微信聊天停留在了2020年7月9日上午。

“她和媽媽每天都在微信上聯系,我們就這一個孩子,特别是母親對女兒,肯定關心她的安全,幾天聯系不上不正常。”李華說,12日他們就去南京找女兒,找不到就開始報案。

南京女大學生被害案17日開庭:父母缺錢但拒百萬賠償隻求嚴懲 願女兒成仙女不再受難

李某月父親

到南京後,女兒的男朋友洪某告訴李華,7日他和李某月吵架,人就走了,還拿走了他的5萬塊錢。洪某帶着李華去蘋果手機店,稱可查她的手機定位,後又表示不知其密碼無法檢視。之後,洪某陪同他們去馬群派出所報了案。

“他這是一環套一環啊,還污蔑我女兒拿他的錢,我沒有想到20來歲的孩子能心思缜密到這個程度。我被他蒙騙,還對媒體說不要去打擾這個孩子,他還在上學。”李華說。

直到警方告訴李華,查到李某月的行程軌迹到了雲南,李華趕到西雙版納州在當地報案,一邊重走路線打聽女兒的蹤迹,一邊在網上釋出尋人啟事。李華沿着路線到興海檢查站,一度走到事發的普洱茶公園山上,但當時他并不知那就是事發地,他在山下拿着女兒的照片挨個詢問周邊群眾,請求附近商戶給他看監控錄像,但什麼都找不到。

由于勐海縣已靠近邊境,李華還托朋友的朋友去緬甸打聽,他自己也去邊境上找人,在打洛派出所又報案做了筆錄。

“警察同志跟我說,洪某有嫌疑。他的判斷很準,我帶着懷疑給洪某打了電話,當時已是7月27号,我已找到事發地附近,但洪某還讓我在國外多找找。”李華播放了那通電話的錄音。錄音裡,洪某的語氣溫和又冷靜。

李華發在網上的尋人啟事也有了回音,和李某月乘坐同一航班的女孩聯系了他,提供了關鍵線索。

警方曾告訴李華,李某月下飛機後手機微信的通話記錄是空白的,但女孩稱,聽到李某月用手機和人聯系過。“怎麼聯系我不知道,我懷疑洪某,但沒證據,我把和這個女孩的聊天記錄還有錄音,以及能找到的線索都提供給公安,他們最後迅速偵破了案件,非常感謝他們。”

心裡給案發地取名“仙女山” 希望女兒成仙女不再受難

事發至今已是17個月過去,李華在南京和雲南間往返了6次,李某月的遺體至今還停放在勐海縣某醫院太平間中。

他們放不下心讓女兒一個人在雲南,要來看看她。

今年10月,在女兒生日後不久,李華和陳英回到勐海縣普洱茶山公園,想在她遇害的地方陪陪她。

李華在心裡給這座山取了新名字——仙女山,女兒在山裡落難長眠,他希望女兒成為仙女,不再受難。

唯一的女兒離開,陳英被困進了痛苦,即使不流淚時也紅腫着眼睛,似乎也不關心其他人的交談。李華不能在妻子面前掉眼淚,實在想女兒了,就一個人去陽台哭。聽到丈夫哽咽,陳英擡頭說,“女兒走了,我每天都想跟着她走,沒有活着的希望。”

從前每年陳英的生日,女兒總是第一個送上祝福。中秋、春節,家人團聚的開心日子,現在都變成了夫妻兩人最悲傷的時候。

南京女大學生被害案17日開庭:父母缺錢但拒百萬賠償隻求嚴懲 願女兒成仙女不再受難

李某月母親

李華可以冷靜理智地談案情、談兇手,卻在說到女兒生前的日子時低頭拭淚,“她正常都叫我老李,不是父母和孩子特别親的不會這麼稱呼。她跟媽媽也親,疫情隔離時,我們一家三口就坐在陽台上打牌,天天在一起。”李華看向哭泣的妻子,“上半輩子所有付出和努力都是為了孩子,下半輩子我們兩個人就這麼過了, 她媽媽這個狀态,我要承擔更多責任。”

“我不怕把傷心的事一遍遍說,這一年和媒體交流進步了很多。”李華說,女兒出事後,他學會了發微網誌,現在還在學發抖音。“我們沒有錢,也不懂法律知識,為了女兒不能不走這一步。”

拒絕百萬賠償 唯一訴求是“嚴懲兇手”

2020年9月4日,勐海縣人民檢察院通報,對犯罪嫌疑人洪某以涉嫌故意殺人罪、盜竊罪準許逮捕;對犯罪嫌疑人曹某青、張某光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準許逮捕;對犯罪嫌疑人祁某強以涉嫌盜竊罪準許逮捕。

李華夫婦一年數次奔波,也是為及時跟進案件進展。由于案情重大、複雜,直到2021年12月7日,他們才收到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的開庭通知。

李華說,他強烈盼望兇手能被判處死刑,“我也知道這個結果不以我的意志為轉移,但是洪某這個人,他的手段這麼殘忍,思想缜密,有計劃地害了我女兒,還能在我面前演戲。他這樣的心态,放過他才是危害社會。”

洪某被捕後,其家屬曾數次登門尋求李某月父母的諒解,還提出賠償100萬元,都被李華拒絕。

李華認為對方并不會懷着内疚坦誠道地歉,隻是為了他的兒子開脫,“他來我家門口,我就算在家也不會開門,他換着号碼給我打電話,我聽到是他的聲音就挂斷了。我的孩子沒了,我什麼都不在乎,隻要嚴懲兇手。”

李華說,他不是不缺錢,女兒出事後,妻子無法工作,他一邊為案子奔波,一邊撐着上班。僅是數次往返雲南的花費就有近20萬,為了省錢,兩人總是坐早晨或夜間的廉價航班。這次開庭,由于當地法院不允許他們在刑事案件中出庭,為了參與庭審,李華聽從律師的建議提起賠償15萬元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我就是為了能出席庭審,這個錢我一分都不會要,15萬連路費都不夠。”

李華表示,等一審結果出來後,才會帶女兒回家安葬,給她一個交代。

2021年12月17日,洪某等人涉嫌殺害李某月的案子,将在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封面新聞專題報道】南京女大學生在雲南被男友夥同他人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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