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國民黨的失敗,很大程度上并不是其軍事力量的落後而導緻的,而是因為其在施政方面,沒有真正站在人民的角度去考慮,得不到人民的認可與支援。
自從1947年8月,劉鄧大軍成功“千裡躍進大别山”後,我軍開始正式由守轉攻,國民黨在我軍的火力和人民的反對聲中,節節敗退。
1948年11月,處于劣勢的國民黨也深知自己猶如“秋後的螞蚱,蹦跶不了多久”。一方面他們籌劃着退路,另一方面卻又不甘心将地盤拱手相讓。
國民黨保密局局長毛人鳳,便開始着手安排大量人員潛伏其中,勞有花便是其中之一。她奉命潛伏在上海,随時接受上級的指令安排。
1949年5月27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三野戰軍,僅僅隻用了12天的時間,便将上海整個從國民黨手中解放了出來。
敗退的國民黨心有不甘,在背後操弄手段,想讓上海“亂”起來,以達到讓共産黨知難而退的地步。
陳毅元帥奉命出任上海市市長,在他殚精竭力、廢寝忘食的努力工作下,上海逐漸從戰争的炮火中走了出來,開始趨于穩定,向着更好的方向發展。
躲在台灣的蔣介石見狀,勃然大怒,命毛人鳳派人暗殺陳毅。在我黨銅牆鐵壁的保護之下,國民黨的兩次行動均以失敗告終。1950年,蔣介石再次下達對陳毅的“必殺之令”。
劉全德,号稱“百發百中,無刺不成”的軍統特工,領蔣介石之令秘密潛回上海,尋找時機準備刺殺陳毅。
為了提成刺殺的成功率,這次他們選擇将勞有花這張潛伏已久王牌女特工也用了出來。勞有花在軍統特務中也是一把一的好手,在其潛伏上海前,毛人鳳曾單獨面見于她,交代了她諸多聯絡暗号等。
上海被解放後,共産黨對其中潛伏的不法分子來了一次大清洗,許多國民黨的特工都是以而被捕。而勞有花卻幸免于難,這不得不歸功于她機智的頭腦。
其他國民黨特工都是在保密局的安排下,選擇潛伏。勞有花卻認為這種方式太過于危險,容易被“拔出蘿蔔帶出泥”,是以她甯願靠自己謀生,不接受國民黨的任何幫助。
起初,她在一個私人診所找到了工作,隻可惜好景不長,這家診所因為經營困難不得已而倒閉了。在診所老闆的熱心介紹下,她到了曹家渡一家紗廠繼續做醫務工作。
工廠老闆貪圖她的美色,在威逼利誘下她不得已成為了對方的情人。對于想要隐藏身份的她來說,這未嘗不是一個好辦法。隻可惜她注定命運多舛,在一次與老闆的“肉搏”中,老闆心髒病突發而去世。
沒有了老闆的庇佑,老闆娘當即便将其趕出了工廠。好在她有一門醫護手藝傍身,很快便又在盧家灣的一個私人診所找到了工作。
1950年2月,在上海潛伏已久的勞有花,終于迎來了保密局的指令:收集陳毅的行蹤。直屬上司毛人鳳更是直接給其下了一道密令:即将來客,準備接應,務必配合。
這一切的一切,都讓她意識到,國民黨對陳毅下了必殺之心。她一邊默默地收集陳毅的行蹤,一邊等待軍統殺手——劉全德的到來。
隻可惜她最後等來的卻是劉全德已經落網的消息。劉全德也不是一個硬茬子,很痛快地便交代了,另外兩個配合他的刺客,一個叫雷霜,一個叫勞有花。
雷霜很快被便抓獲了。而勞有花,因為她的先見之明,一直靠自己謀生,軍統方面對她的位址也不是很清楚,這才得以讓她僥幸逃生。
勞有花在山東濟南還有一個表妹,于是她連夜逃亡濟南,并在妹妹的幫助下,成功進入一家工廠醫務室工作。
在這家工廠中,憑借着自己靓麗的外表以及過人的聰明勁,她多次獲得“先進個人”的榮譽,之後更是填寫了入黨申請書。
此時距離“刺殺陳毅案”已經過去了八年之久。在當時那個資訊不發達的年代,勞有花自認為可以将自己的生平杜撰的天衣無縫。
隻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在對其進行政審之時,黨組織将她的資料發往上海兩個地方前去核實,一份是上海市衛生局,一份是曹家渡的那家紗廠。
紗廠由于已經公私合營,她的資訊便被發往了市警察局。時任警察局局長的黃赤波,曾是辦理劉全德案件中的一員,對于曾經的漏網之魚“勞有花”這個名字,可謂是記憶深刻。
當他看到勞有花的資料,經過反複仔細探查後,發現此人就是曾經的刺客。
這位軍統女特工,在時隔八年之久後還是沒有逃過法網,她很快便被抓捕歸案,在其認罪伏法後,被執行了槍決。
很多人會問:既然勞有花是一個有才之人,現如今又願意歸入我黨,為何要緊追不放?甚至被判處死刑,這種做法未免太殘忍了。
“如果道歉有用的話,還要警察幹嘛?”這句話是我們現在常講的一句話。對于一些犯了小錯的人,在他認錯後,我們尚且可以寬恕他,給他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對于這些犯了原則性錯誤的人,我們又如何能張口說出“原諒”兩個字呢?
勞有花既然被軍統寄予厚望,不難想象她曾為軍統立下過汗馬功勞,而她所擷取的功勞,又有多少是我黨同志的鮮血鑄成的呢?
吳亦凡,前EXO隊長,退團回到中國發展後,憑借之前積攢的人氣,再加上一張帥氣的漫畫臉,吸引了無數少男少女的喜愛。
有如此之多粉絲的他,完全沒有身為一個公共人物應有的品德。仗着自己明星的光環,以面試MV女主角等名義,肆意侵害那些花季少女,讓她們承受了本不該有的痛苦。
法律是正義的,犯下如此大錯的他被警局刑拘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你要問其現在是否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了,他必作肯定地回答。難道我們便可以代替那些受到傷害的女性,對其說一聲原諒嗎?
有一些不理智的粉絲,竟然還在網上叫嚣一些“探監”、“無罪釋放”等等言論。
種種行為不免讓人贻笑大方,犯下如此之錯的他,竟然還會有人在為其洗白維護,聲稱什麼浪子回頭金不換的言論。
對于任何一個講究法律、講究正義的國家,如勞有花、吳亦凡這些行為,已經觸碰到了法律的底線,是堅決不容原諒的。
他們應該受到法律的嚴懲,讓一些想要動“歪心思”的不法分子,停止他們不當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