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樂八年(1410)五月,明朝皇宮籠罩在一片恐怖氣氛中,禁衛軍戒備森嚴,皇上朱棣表情凝重,他惡恨恨地對東廠頭目說:“這起謀殺案一定要給朕查個水落石出,不然的話,朕要你項上人頭祭奠權妃。”

朱棣要查什麼?權妃是誰?
離奇死亡
明成祖朱棣跟父親朱元璋是一個模子出來的,一是脾氣暴躁,二是不大好色。
朱棣雖然有衆多後宮佳麗,但愛的女人隻有三個:徐皇後(開國功臣徐達的女兒)、權貴妃和王貴妃。
徐皇後在朱棣稱帝的第五年去世,朱棣難過好一陣子,之後化悲痛為力量,從北韓進口了5個美女,他們分别是:權女、任女、李女、呂女、崔女。
其中的權女最為可愛,《明史》說:“恭獻賢妃權氏,北韓人……姿質禾農粹,善吹玉箫,帝愛憐之。”
朱棣一見傾心,封妃時讓其居衆妃之首,從此不離左右,即使行軍打仗也帶在身邊。
可是這個權妃,年紀輕輕竟然離奇死亡。
虛構謀殺
權妃17歲到朱棣身邊,死的時候二十來歲,死因是偶然風寒,說白了就是得了感冒。
于是朱棣就起了疑心,心說不過是一場小病,我愛妃怎麼會死了呢?肯定有人陷害。
宮中的太監都是馬屁精,見皇上懷疑權貴妃死因,也就言之鑿鑿地說,沒錯,肯定是謀殺。
于是朱棣就下令特務組織東廠開始追查。
這一查果然查出問題,有個叫賈呂的宮女站出來揭發說:“權妃其實是被呂妃害死的。”
呂妃,呂婕妤,是北韓護軍呂貴真的女兒,跟權妃一道來到朱棣身邊。
宮女說,呂妃之是以要害權妃,原因很簡單,妒忌她獨占皇恩。
至于謀殺過程,宮女說,呂妃賄賂了禦醫、太監和銀匠用砒霜毒死了權妃。
大開殺戒
呂妃子是北韓人,根本不會講漢話,沒有人對其進行教育訓練,最多隻會說“你好!”“吃了嗎?”這些日程口語,根本不會複雜的會話,怎麼會跟漢人密謀?
但是朱棣因為愛妃去世,已經非常悲痛;又聽說是被害死的,變成了暴怒的獅子,失去了理智,也沒有了正常的判斷力。
是以,他不管三七二十一,大開殺戒。
他把涉案的那些太監、銀匠全部淩遲,主犯呂妃下場更慘。
一個如花似玉的北韓姑娘,硬是用燒紅的烙鐵燙了一個月,活活給燙死。
餘波未了
朱棣殺了兇手之後,餘怒未消,因為自己心愛的人永遠離開自己,人死不能複生。
而且不久之後,他的另一位寵妃王妃也死了。
這讓朱棣沉浸在巨大悲痛中,還對愛妃被殺耿耿于懷,開始猜測聯想。
心裡說,謀殺愛妃如此機密的事,宮女怎麼知情的,看來這個女子也不是什麼好人,不清白。
于是他暗中派人調查揭發謀殺案的那名叫賈呂的宮女,一調查雖然沒有發現犯罪證據,但收獲不小。
原來這個賈呂跟一個叫王剛的宦官通奸,她為了讨其歡心,一直用積蓄給王剛太監買禮物。
聽說皇上追查兇殺案,賈呂為了得賞金,就虛構了謀殺案陷害平日裡對她不好的呂妃。
按說宮女跟太監相好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這在明朝是被默許的,人們稱之曰“對食”(和太監搭夥過日子)。
但是這個宮女竟然為了讨好對方,陷害别人,性質就改變了。
于是,朱棣勃然大怒,下令嚴懲名叫賈呂的宮女。
宮女喋血
賈呂聽到朱棣要追究自己的刑事責任,畏罪自殺。
朱棣哪裡肯就此罷休,他認為賈呂肯定有同夥,是團夥作案,說不定王貴妃也是死于謀殺。
是以他就下令東廠在後宮對宮女開始調查,不開口的,嚴刑逼供。
細皮嫩肉的宮女哪裡受得了酷刑,她們就胡編起來,不僅說有人謀害王貴妃,還爆出打雷——有人要害皇帝。
這一說,朱棣皇帝更加暴怒,後宮裡好多宮女都抓了起來了,嚴刑拷打。
結果令人震驚,竟然有上千名宮女承認自己參與謀殺。
皇上最恨的就是謀逆,這些宮女自然都被淩遲處死。
不僅如此,朱棣在百忙中自己親自監刑,這樣還不解恨,他還親自操刀殺死兩名宮女,累得他氣喘籲籲。
本來事情到此就結束了,可是一位宮女一句話,把太監也株連進來。
殃及池魚
原來東廠在收拾那位自殺的宮女賈呂的遺物時候發現,她留下一封寫給皇帝的遺書。
遺書寫道:“萬歲爺,你殺我可以,但是請你不要找我對食王剛的麻煩,他是無辜的,我很愛他。“
朱棣看到這裡更上火了,心說下等人,你們也配說愛?
他竟然命人畫了一幅賈呂和宦官在一起暧昧的圖檔,用來羞辱那些活着的宮女。
而且朱棣還讓人進行揭發對食行為。
對于有此類行為的太監宮女,嚴懲不貸。
當時的朱棣,真是着了魔。
活剮這些宮女的時候,天打五雷轟,雷擊了朱棣的宮殿。
在過去的人看來,這是老天給朱棣的警告。
但是朱棣絲毫沒有收斂,殺得更起勁!
殺過之後,朱棣還是覺得空虛,決心立皇後。
但是在選拔過程中,發現一個叫喻氏的妃子跟宦官走得較近。
消息傳出去之後,喻妃也畏罪自殺。
可是朱棣不解氣,将喻妃身邊的宮女全都抓走,嚴刑拷打。
平心而論,朱棣也不是那麼壞,隻是因為他失去了心愛的女人,對他打擊太大。
他晚年的時候還對權妃念念不忘:“權妃生時,凡進膳之物,惟意所适;死後,凡進膳、造酒,若浣衣等事,皆不适意。”
大意是說,權妃活着的時候,他看什麼都是好的;她死後,看什麼都不滿意。
你愛一個人沒錯,但是這些宮女和太監何辜?他們沒有追求愛情的權利,也沒有生命權?
後記:朱棣處理案件的細節,明史中沒有記載。
《明史》卷一百十三《後妃一》記載:“恭獻賢妃權氏,北韓人,永樂時,北韓貢女充掖庭,妃與焉。姿質稚粹,善吹玉箫,帝愛憐之,七年封賢妃,命其父永均為光祿卿。明年十月侍帝北征,凱還。斃于臨城,葬峰縣。”
但是也許是因為權妃是北韓人的緣故,在北韓的《李朝實錄》中寫得很清楚:“帝甚痛悼,遂病風喪心。自後處事錯謬,用刑殘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