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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太炎與”蘇報案“

作者:木山文

本世紀初,有一起震驚全國的文字獄案——“蘇報案”。以章太炎、鄒容為首的革命志士,圍繞“蘇報案”所進行的鬥争,在中國近代史上寫下了光輝的一頁。

1903年6月29日,上海蘇報館内闖入幾名工部局警探,持票指名拘捕章炳麟、鄒容、陳範等。章炳麟恰不在。次日,章炳麟在“愛國學社”,警探又指名查問,章炳麟坦答道:“餘人具不在,要拿章炳麟,就是我。”遂慷慨就捕。鄒容認為自己義無可逃,亦于次日自動到案。不久,《蘇報》遭查封。以章炳麟、鄒容為“主犯”的“蘇報案”震動了全國,這是清末最重大的一次文字獄案。章炳麟被列為此案之首。

章炳麟,字枚叔,因慕顧炎武為人,号太炎;浙江餘杭人。他早年曾從讀于著名學者俞樾,甲午戰敗,有感于民族危亡,

出而參加強學會,辦《時務報》,鼓吹變法。

後看到“瓜分之形,噭如泰山”,曾于

1898年2月上書李鴻章,稍後又依張之洞

幫辦《正學報》,幻想靠他們來改變現狀。

但是1900年八國聯軍侵略中國之後,章

太炎和當時許多進步人士一樣對清政府完

全絕望,開始了他一生中的重大轉變,走

上了旨在推翻滿清政府的革命道路,不僅

在國内抨擊改良派,而且東渡日本,與孫中山共商革命大計。

1902年之際,國内學潮發展迅速。這年春天,章太炎與蔡元培等在上海發起組織中國教育會,借教育進行革命宣傳活動,并接連發起支援留日學生的愛國鬥争,支援南洋公學的進步學潮,并由蔡元培主其事,章太炎等為教員,組織“愛國學社”,接受退學學生。同時學社諸人還公開發起張園演說會,并且在《蘇報》上接連發表激烈文字,公開進行革命的排滿宣傳。

《蘇報》原先是一個日人報紙,1900年由湖南人陳範接辦。陳範原為江西鉛山知縣,因教案罷職,其兄又為戊戌變法事入獄,是以由保皇進而傾向革命。1902年學潮高漲,《蘇報》即積極報導學潮事件,以文字激烈而引人注目。“愛國學社”成立後,《蘇報》實際成了“愛國學社”的言論機關報。特别是章行嚴任主筆後,《蘇報》在短時期内即連續發表了許多措詞尖銳的革命論文,如“論中國當道者皆革命黨”、“康有為與覺羅君之關系”、“讀革命軍”、“革命軍序”、“客民篇”、“讀‘嚴拿留學生密谕’有憤”、“賀滿洲人”、“殺人主義”等等,文鋒犀利,旗幟鮮明,其中章太炎和鄒容的文章尤為清朝統治者所切齒。

章太炎“康有為與覺羅君之關系”一文原為“駁康有為論革命書”的一部分,《蘇報》選錄後改題發表,其中有“載湉小醜,未辨菽麥”,“載湉者,固長素之私友而漢族之公仇也。況滿洲全部之蠢如鹿豕者,而可以不革者哉?”等,章太炎的這種斥光緒為小醜,比親貴為賊徒的

議論在《蘇報》發表後,“舉國上下無不震動”,清政府恨之入骨。上至朝廷、外務部,下至地方督撫、道台,衆口一詞,咬定章炳麟、鄒是犯了“直書廟諱,勸動天下造反”的大罪,一定要将其“奉旨拿辦”“名正典刑”。就在這篇文章發表後的次日,章太炎即被捕入獄。

章太炎、鄒容等被捕後,清政府曾多方活動,要求引渡,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快。但帝國主義列強為維護他們在中國的治外法權,堅持要在租界審理。清政府當然不甘罷休,除在京滬兩地與列強執着交涉外,上海海關道袁樹勳還派兵五百,易服潛伏于新衙門後妄圖劫走章、鄒,但因英捕防範甚嚴而未能得逞。

1903年7月15日,上海租界會審公廨額外公堂對章、鄒等開審,清政府自甘下賤,居然充當原告,這件事情本身就是對清政府的否定與諷刺。正如章太炎在獄中所寫的那樣:“噫嘻!彼自稱為中國政府,以中國政府控告罪人,不在他國法院,而在己所管轄最小之新衙門,真千古笑柄矣。”

章太炎于蘇報案,本來可逃而不逃,故意就捕,以示風節,是想以此來振奮民心,“進而收得風起雲湧,促成革命之效”,當然不會不高度蔑視對他們的所謂審判。初審開始時,承審員孫建臣等以為章太炎為知名之士,一定有功名在身,于是問他“得自何科”?章太炎對鄒容微微一笑後答道:“我本滿天飛,何窠之有?”故意将科名說成鳥窠,以示嘲諷,孫建臣等反而無言以對。清政府委托律師古柏代為申訴案由,其中涉及章太炎的罪名是“诋毀今上聖諱,呼為‘小醜’,立心犯上,罪無可逭。”此外還與鄒容同被指控為“大逆不道,謀為不軌”等等。對此章太炎答以“我隻知清帝為滿人,不知所謂聖諱”,并将“小醜”兩字解之為“類”或“小孩子”。額外公堂對此亦無可奈何。隻好将他們重行押回捕房。章太炎在路上看見“觀者填咽”,即吟誦“風吹枷鎖滿城香,街市争看員外郎”的詩句,抒發自己帶鐐長街行的感懷,由此我們可以想見當時他那傲岸不屈的風姿。

章太炎在被捕後并未放下戰鬥的武器。當他在獄中讀到《新聞報》刊有誣蔑革命的文章時,即作書痛駁,公然聲稱自己十六、七歲時“仇滿之念固已勃然在胸”,認定對滿清政府隻能進行革命,“逆胡膻虜,非我族類”,“不能變法當革,能變法亦當革,不能救民當革,能救民亦當革”。并且毫不隐諱地指出“蘇報案”是“逆胡挑釁”、“盜憎主人”,自己入獄并非個人之不幸,而是“滿洲政府與漢種四萬萬人構成此大訟”,慨然自稱“吾輩數人則漢種四萬萬人之代表”,是以“相延入獄,志在流血”,“上可以質皇天後土,下可以對四萬萬人”。他輕蔑地稱“新聞報”記者為“斥鷃井蛙”,并充滿信心地寫道:“天命方新,來不複遠,請看五十年後,銅像巍巍立于雲表者,為我為爾,坐以待之,無多聒聒可也。”

章太炎這篇詞氣激揚、光芒四射的戰鬥文章,充滿了一個革命家的無限信心與勇氣,正如時人所稱贊的那樣,“觀章炳麟獄中答新聞報之書,處蒙難之際,絕無怨心,而勁直之氣,絕不改其初操”,當然要引起清政府當局更大的仇視與恐慌。這篇文章在《蘇報》發表後的第二天,《蘇報》即被查封。

章太炎與鄒容被捕後,同囚于捕房,久延未決。為了鼓勵鄒容堅持鬥争,章太炎曾贈之以至今仍脍炙人口的詩篇:

“鄒容吾小弟,被發下瀛洲。快剪刀除辮,幹牛肉作糇。英雄一入獄,天地亦悲秋。臨命須摻手,乾坤隻兩頭。”

鄒容本善于雕刻摹篆,似乎不善作詩,但在章太炎慫恿下也寫了題為“塗山”的絕句:

“蒼崖墜石連雲走,藥叉帶荔修羅吼。辛壬癸甲今何有,且向東門牽黃狗。”

章太炎見詩驚歎,稱其“奇谲似盧仝、李賀,以為天才”,但認為其自比李斯之思上蔡,“言亦為泰過”,于是又戲和一絕:

“頭如蓬葆猶遭購,足有旋輪未善馳。天為老夫留後勁,吾家小弟始能詩。”

章太炎身陷圖圓而心系風雲,他仍然密切注視着當時的革命鬥争。1903年7月19日沈荩在京被捕,31日被杖死于宛平。章太炎聞訊震恸,8月4日有“獄中聞沈禹希見殺”詩:

“不見沈生久,江湖知隐淪。蕭蕭悲壯士,今在易京門。螭鬽羞争焰,文章總斷魂。中陰當待我,南北幾新墳!”接着又撰“祭沈禹希文”和“沈荩序”。詩文皆精粹,痛悼烈士而激勵來者,甯死不屈之志溢于言表,至今讀來仍使人感奮。

“蘇報案”長期不決,引起輿論界幾乎一緻的抨擊,清政府心勞日拙,既不能達到引渡的目的,也無法将章、鄒處以死刑。但他們仍不甘心,訓示上海當局要将章、鄒“永遠監禁”,于是,1903年12月24日額外公堂判章炳麟、鄒容為“永遠監禁之罪”,但章、鄒等人及其律師據理反駁,提出此案罪狀不清,原告不明,理應登出;另外上海各領事意見不一,在京各公使也衆說紛壇,加以輿論界又不斷施加壓力,清政府最後不得不作出讓步,1904年5月21日,額外公堂又“當庭改判為章炳麟監禁三年,鄒容兩年,自上年到案之日起算,期滿逐出租界。”

獄決之後,從捕房移入西牢,章太炎見到獄卒以非人的方式虐待“犯人”,估計自己三年之獄被虐待必死無疑,考慮到與其被“虐死”,不如“早自為計”,這樣鄒容也許因外界輿論的壓力能少受虐待而活下來。困難的是獄中“刀索金環毒藥諸物既被禁絕”,是以唯有絕食一途。他與鄒容決心以宋末抗元的謝枋得、明末抗清的劉宗周為榜樣,用絕食來表示誓死推翻滿清政府的決心,于是,兩人共作絕命詞三首:

其一、“擊石何須博浪椎(鄒),群兒甘自作湘壘,要離祠墓今何在(章),願借先生土一坯(鄒)。

其二、“平生禦寇禦風志(鄒),近死之心不複陽(章)。願力能生千猛士(鄒),補牢未必恨亡羊(章)。

其三、“句東前輩張玄著,天蓋遺民呂晦公。兵解神仙儒發冢,我來地水火風空(章)。”

章太炎絕食後,竟然七日不死,從第五日開始大吐血,同獄難友告以有吸食鴉片者絕食四十餘日不死,七日不過其六分之一,是以都力勸其複食。章太炎雖然複食了,但他對獄卒的虐待卻決不逆來順受。每被虐待,“或以拳拟之,或奪其椎”,總是盡力反抗,是以不止一次被打倒在地。當時有一種刑法名為“軟梏”,用帆布為梏,反縛雙手,加以木楔,這種刑法隻需一小時即可使受刑者痛苦萬狀,“雖巨盜弗能勝,号呼宛轉,聲徹全獄”,章太炎曾三次遭受這種酷刑。直到鄒容死于獄中後,中外輿論大嘩,獄方才不得不改善章太炎的待遇,被派去給犯人秤飯。章太炎于1906年6月29日刑滿出獄。蔡元培等十人在工部局門前鼓掌歡迎,旋即東渡日本,孫中山派人來迎其主持《民報》,并于7月15日在東京召開盛況空前的歡迎大會。從此,章炎又開始了新的革命曆程。

正如偉大的魯迅後來所評論的那樣,章太炎一生“七被追捕,三入牢獄,而革命之志終不屈撓者,并世亦無第二人。”“蘇報案”是章太炎一生中的光輝一頁;當時就有人評論說:“蘇報之被封,黨人之被逮,實我同胞之一大機關也。”章太炎和鄒容等革命志士圍繞“蘇報案”進行的鬥争,極大地促進了廣大愛國志士的覺醒,暴露了清政府的兇殘無恥,無疑是辛亥革命過程中彪炳史冊的重要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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