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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無神論史》連載40——姚崇捕蝗過程無神和有神的争論

作者:天下無邪

編者按:為宣傳科學無神論,從9月10日起,我們将連載李申的專著《中國無神論史》。李申,1946年4月出生,河南孟津縣人。1969年畢業于哈爾濱軍事工程學院原子實體系;1986年畢業于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所學生院世界宗教研究系,獲哲學博士學位;2000年任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儒教研究室主任。2002年轉任上海師範大學哲學系教授。現任中國無神論學會顧問、國際儒學聯合會顧問、中國反邪教協會副會長。

《中國無神論史》連載40——姚崇捕蝗過程無神和有神的争論

第九章 隋唐五代時期的無神論思想

五,盧藏用《析滞論》

繼呂才之後,盧藏用作《析滞論》,反對遇事占蔔吉日等衆多忌諱。

占蔔術在商周時代,主要是龜蔔和《周易》筮占。漢代龜蔔和筮占衰落,新的九宮、太乙、堪輿、六壬、五行等占蔔方式,又發展起來。不過從總體看來,占蔔巫術還是處于不斷衰落的狀态。其主要标志,就是在國家的政治生活中不再起決定作用。

唐代,占蔔術繼續處于衰落狀态。武則天做皇帝的神功元年,曾下《厘革伎術官制》,規定“陰陽蔔筮者,不得過太蔔令。”(《通典》)據《舊唐書·職官志》,太蔔令的官階是“從九品下”。是官品中最低一級,相當于一個在管理馬匹、倉庫官員之下的服役人員。傳統的占蔔手段衰落了,漢代的九宮占等手段,沒有新的發展。一些新的、借助科學成果的占蔔方式,其作用則逐漸增強。 這主要是利用曆法、音律等科學成果進行的占蔔。然而在《析滞論》看來,這些占蔔手段,其可靠性都值得商榷。

《析滞論》援引“國之将興聽于人,将亡聽于神”,援引“禍福無門惟人所招”,認為“得喪興亡并關人事,吉兇悔吝無涉天時”。也就是說,國家的興亡,個人的禍福,隻有依靠自身的努力,特别是修養自身的德行。

《中國無神論史》連載40——姚崇捕蝗過程無神和有神的争論

《析滞論》說,“皇天無親唯德是輔,為不善者天降之殃”。這叫做“天道從人”。也就是說,上天的意志,将以人的行為善惡而定。不亂殺人,百姓就長壽;減少稅收,百姓就富足。法令得到遵守,國家就安甯;賞罰掌握适當,軍隊就強大。假如不是這樣,即使占到好的日子才行刑,選擇好的日子才發令,也一定不會成功。

《析滞論》繼續說道,近代以來,“俗多徼幸,競稱怪力,争誦詭言”。他們懶于政事教化卻看重“孤虛”這種算命方法,抛棄該行的賞罰卻迷信用曆法推算吉兇。是以而打了敗仗他們就隐瞞不報,僥幸猜中他們就合夥文飾。這不僅是官員的道德下滑,也是學者們的錯誤。唉,可歎世俗的荒謬竟到了這樣的地步!

《析滞論》援引曆史事實,說武王伐纣,并不是因為選擇了可以取勝的日子。把人事做好了,就會無往而不勝。任用賢臣能人,不選時日事情就會成功。嚴格按法令辦事,不占蔔也會吉祥。表彰勞苦的,獎賞有功的,不向神祇祈禱也會有福。這叫做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類似的事情還有很多。韓信背水之戰,孫膑削樹而斬龐涓,諸葛亮夜裡舉火而殺張郃,還有秦趙的長平之戰,漢楚的垓下悲歌等等,在這些事情上,那些依靠巫祝厭勝、迷信禁忌小數的,都是失敗的一方:“刻符指盜反更亡身,披發邀神翻招夷族。”是以那些巫術迷信,祈禳祭祀,都是不可靠的。

那麼,是不是可以廢除占蔔,不要律曆之類的事呢?盧藏用認為,這也是“過猶不及”。因為這些事情,自有自己的用途:

《中國無神論史》連載40——姚崇捕蝗過程無神和有神的争論

夫甲子是以配日月,律曆是以通歲時,金木是以備法象,蓍龜是以筮吉兇。聖人以此神明德行,輔助謀猷。存之則協贊成功,執之則凝滞于物。消息之義其在茲乎。(盧藏用《析滞論》)

也就是說,占蔔、祈禳之類的巫術,還是需要的,隻是不可過于執着,以至于迷信。

這是盧藏用的态度,也是中國古代一般被認為是無神論者的人們的态度。他們反對淫祀,是為了維護正祀;反對過分執着占蔔巫術,但不主張完全廢除這些巫術迷信。因為他們無法擺脫時代的局限,基本立場,仍然是一個有神論者。

六,姚崇捕蝗過程無神和有神的争論

蝗蟲,是古代農民熟悉的昆蟲。蝗蟲的危害,也是中國古代農業最主要的蟲害。由于農業的豐歉不僅關系着群眾的生活,而且往往關系着一個政權的興衰甚至存亡,是以這小小的昆蟲身上,常常是政治、宗教和科學糾結的焦點,發生着科學與迷信的鬥争。

《中國無神論史》連載40——姚崇捕蝗過程無神和有神的争論

大約在很早的時代,農民已經自發地有捕殺蝗蟲的行為。《詩經·大田》“去其螟螣,及其蟊賊,無害我田穉。田祖有神,秉畀炎火。”對于什麼是螣?什麼是蟊賊?曆來解釋雖有差別,但認為其中定有蝗蟲,則沒有大的分歧。而所謂“秉畀炎火”,則是用火燒對付蝗蟲的辦法之一。這種作法,至少保持到戰國時代。《呂氏春秋·不屈篇》:“匡章謂惠子于魏王之前曰,蝗、螟,農夫得而殺之,奚故?為其害稼也。”

至遲從《呂氏春秋》開始,蝗蟲災害正式被作為表達天意的一項内容。其《孟夏紀》載:“(孟夏)行春令,則蟲蝗為敗,暴風來格,秀草不實。”漢代,《呂氏春秋》的十二紀被編寫為《月令》,成為儒家的經典。蝗蟲災害,就正式作為政治失誤所引起的天的譴責。每逢大的蝗災,國家要舉行相關的祭祀,比如酺祭,即祭祀危害群眾的神。君主和有關官員則要檢討自己,整饬自己的德行。蝗蟲不過境,往往就認為是當地官員有德的表現。

王充曾經從理論上批判蝗蟲不過境是當地官員有德的說法。但是王充的反駁,幾乎無人理睬。雖然如此,捕蝗的事,似乎仍有發生。王充在批判擊鼓可以使天放晴的時候說道:

蝗蟲時至,或飛或集。所集之地,谷草枯索。吏卒部民,塹道作坎,榜驅内于塹坎,杷蝗積聚以千斛數。正攻蝗之身,蝗猶不止,況徒攻陰之類,雨安肯霁?(《論衡·順鼓篇》)

這種把蝗蟲驅入陷坑的作法,是捕蝗的重要手段之一。不過這大約隻是零星的行為,不能引起社會的廣泛注意。是以從漢代起,對付蝗蟲的辦法,就主要是修德和祭祀。其間也曾有政權組織過滅蝗,比如前趙劉聰麟嘉二年曾經組織過捕殺,效果可能不太好。而史書的記載,則着意渲染這次捕蝗的後果:“六月,境内大蝗,平陽雍冀尤甚。靳準捕之,震其二子而死。河汾大溢,漂沒千餘家。東宮災,門合宮殿蕩然。”(《晉書·劉聰記》)而這次捕蝗,也成為後世蝗不可捕的例證。

《中國無神論史》連載40——姚崇捕蝗過程無神和有神的争論

唐代貞觀年間,京城附近曾經出現大量蝗蟲。唐太宗對蝗蟲說,你吃我的莊稼,就是害我百姓。假如百姓有過,也全是我的責任。假如你真的有靈,就吃我的肺肝,不要吃百姓的莊稼,并吞下了這粒蝗蟲。據說這一年,蝗蟲未能形成災害。這個事件,在曆史上曾引為佳話。

開元初年,又發生了蝗災。群眾隻知求神祭蝗,不敢捕殺。宰相姚崇上奏說,《詩經》上說的“秉彼蟊賊”“付畀炎火”,說明捕蝗是恰當的。而且蝗蟲害怕人,容易驅趕。況且土地都有自己的主人,讓他們拯救自己的莊稼,一定會盡力的。讓他們在田邊挖坑,夜裡在坑邊設火。蝗蟲會飛,一定會投火而來。讓百姓們邊燒邊埋,可以把蝗蟲消滅。古代捕殺的效果不好,大多是百姓們不認真執行指令的結果。

為了督促捕殺,使指令真正得到實行,朝廷派出了捕蝗使者,分赴各地。

汴州刺史倪若水建議說,消除天災,應該依賴德行。過去劉聰捕蝗不成,反而危害更甚。是以他抗拒捕蝗使者,不執行指令。

姚崇寫信給倪若水說,劉聰是僞政權,他的德行戰勝不了妖孽。現在是明主在上,妖孽抵擋不了天子的指令。古代說主官賢明,蝗不入境。假如說修德可免,那麼那些有蝗蟲的地方,是不是主官都沒有德行!現在你坐視蝗蟲咬吃莊稼,忍心不救,假如是以而導緻饑荒,你這做刺史的将如何交待?

倪若水害怕了,積極組織捕殺:“乃行焚瘗之法,獲蝗一十四萬石。投汴渠流下者,不可勝紀。”(《舊唐書·姚崇傳》)

這時朝廷上害怕了。“時朝廷喧議,皆以驅蝗為不便。”(《新唐書·姚崇傳》)于是唐玄宗又問姚崇,該怎麼辦?姚崇說,平庸的儒者拘泥經文,不知道變通。有的事情,雖然違背經文但是合乎儒家之道的,也有違犯儒家之道而必須臨時權變的。過去在魏代,東京地區蝗蟲還不甚嚴重,忍心不去捕殺,造成嚴重饑荒。後秦時代,蝗蟲甚至連草木都吃光了,牛馬隻好互相啃吃對方的毛。現在飛蝗滿天都是,加上它們繁殖又快。黃河南北的群眾,家裡都沒有餘糧。一年不收,就要流離失所,這是關系國家安危的大問題。捕蝗即使不能完全消滅,不也強似養着它們讓它們為害百姓嗎?唐玄宗覺得說的有道理。

《中國無神論史》連載40——姚崇捕蝗過程無神和有神的争論

這時,宦官盧懷慎對姚崇說,凡是天災,都無法用人力消除。況且殺蟲太多,傷害了天地間的和氣,請您認真考慮。姚崇回答說,過去楚懷王為保護廚子,吞吃了飯裡的水蛭,反而醫好了沉疾;孫叔敖殺死了會給人帶來災禍的兩頭蛇,獲得了天降的福氣。這都是殺蟲免禍的先例。現在蝗蟲幸而可以捕殺,假如縱容,莊稼就會被它們吃完,百姓怎麼辦?為救人而殺死害蟲,假如有禍,就讓我承受罷了,不會連累您的。

于是滅蝗的工作繼續展開。

這是一件影響深遠的科學與迷信思想的鬥争。因為神是不存在的,是以有關神祇的教義,幾乎沒有不自相沖突的。在這個問題上,昊天上帝如果存在,是保護蝗蟲,還是保護百姓?二者必居其一。這是姚崇敢于離經叛道的所在。其次就是要有為國家、為百姓不惜犧牲自我的高尚精神。這樣一種精神,是科學發展的動力之一,也是科學精神的有機構成部分,是以在這裡專門加以叙述。

開元以後,對于蝗蟲是否捕殺?仍然存在着嚴重的鬥争。因為中國古代,和其他民族一樣,畢竟是宗教思想統治、大事都相信神祇的時代。在以後發生蝗蟲的時候,所謂修德、祭祀,仍是儒教采取的基本手段。但是姚崇的這次鬥争,也揭開了由國家組織捕殺蝗蟲的序幕。五代時期,就不隻一次的由國家組織捕蝗,也沒有再遇到嚴重的阻力。并且從宋代開始,人們對蝗蟲的認識,也在繼續深入。政治的力量,也可以用來促進科學事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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