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第一篇正式的仿写的短篇小说。
正文:(根据真实人物改编)
有很多人,都是纯真的傻子。和其他傻子们不同是,
他们往往为同一类事情经年累月地,犯傻!
好的,纯真的傻子们,请举起你们的双手!不要让我点名!
我曾以为,爱情就是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的性冲动,或者是每天身旁必备的廉价烟。或者是我与生俱来的文字。
我享受那种,语文老师叫写诗,别人抓耳挠腮,半个字都蹦不出来。
而我随便摆弄几下,分分钟甩全部同学几条大街的感觉,也许这就是装逼的快感吧。
但我从来看它不起,这种快感虽然便宜,但是无时无刻都在,想什么时候出现,它就可以什么时候出现。
于是我就无法控制地,读了更多文学类的书。
在这之后,我遇到了学历巅峰和社会巅峰的人,暂且叫他w博士。
这天,w博士很苦恼,因为他在那个地方呆了太久太久,整天不见天日,于是想要作诗排解寂寞。
他以为会像往常一样,因为看守人,文化层次大多在土里,而他则在云端。
但不幸的是,遇到了我。
是的,那种状态又来了,随随便便划划水,就把他的文学骄傲打回原形。
好可怜,已经不见天日很久了,还要被他看不起的人打落最后一点骄傲。
但更不幸的是,他终究依靠强大的学识扳回一局,毕竟w博士,百死而不僵。
那以后,我们成了能够畅谈人生的一对忘年交,直到有人给他下了最后通牒。
我离开了那座城市,带着和他还不错的回忆。
……
是的,我爱抽烟,但极度讨厌喝酒。因为我认为喝酒会让人失去判断的理智,而我无法忍受没有理智的痛苦。
这是因为我爱做股票,尽管这些年我从来没有依靠过它,而大富大贵,但就是爱它。
后来,就和它“假离婚”了。
还有一位小妹妹,什么都不跟我说,但她的朋友都说她很喜欢我。
我相信这个不是真的,因为,我有着充足的单身经验!而且,谁会喜欢一个胆小、怯懦的人呢?
当然,当我愿意相信时,微信已经把我拉黑了。
某天我遇见了她,那真是一个发着光的姑娘,闪闪发光的凉鞋,文雅的配饰、纯色的衣服,整体是那么和谐美丽。
世界上所有女人,也比不过她的美丽。于我而言,那真是我,有史以来遇到过最最漂亮的姑娘。
这么说吧,喜欢不够强烈,爱不够正式,我想和她结婚。这是我,有别于毕十三的地方。
她有个很好的上司和伙伴,上司和伙伴是一个人。她普通的脸庞,说明了她的确是个普通人。但她的工作室,说明了能力和美貌无关。
她们都有着差不多的身高,不同的是,普通姑娘有对象甚至可能已经结婚了。
她还有一群不错的,朋友。还有一位特别的朋友,给人第一眼的感觉,昨日黄花的大龄妇女。
另外一个小伙伴,跟我是同行,写书的。可能和她唯一相反的是,她比较喜欢边说边写,而我只是不说只写。
有次放假前的聚餐,我喝了点酒,于是我的性格格外开朗起来。
我们谈到了很多,比如诗经、我自己给自己取的名字。因为我对自己的原名不太满意。
我确信我喝的不算太多,但让人想不通的是,那个时候,她变的更加耀眼与迷人。
我确认,自己真的遇到了爱情,因为我遇到了势均力敌的朋友。
后来,我离开了这家“小作坊”,我的爱情也没了,因为我没有勇气和她说那三个字。
现在我变成了一个工人,但我在读林奕含、鲁迅时,发现了,我不再厌恶文字,明白了我对文字的怦然心动。
什么是爱情呢?也许……